檢驗員資格認定管理規定素材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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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員資格認定管理規定素材系列

      檢驗員資格認定管理規定

1. 目的 規範從事質量檢驗工作人員的資格認定方法,使具有一定技能和資格的人員來擔任質量檢驗工作。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原材料檢驗室、分廠、成品檢驗室從事檢驗工作的檢驗員的資格認定。

3. 用語的定義 無 4. 職責與權限 4.1 品質管理室負責檢驗員資格認定的綜合管理 4.2 品質管理部部長負責檢驗員資格認定的批准 5. 資格認定的程序 5.1 資格認定對象及分類 1)原材料檢驗室的檢驗員 (Ⅰ類檢驗) 2)分廠的 QA 檢驗員 (Ⅱ類檢驗) 3)成品檢驗室的檢驗員 (Ⅲ類檢驗) 2 5.2 資格認定對象必須接受的培訓項目 部門 NO. 培訓課程 原材料檢驗室 (Ⅰ類檢驗) 1 2 3 4 分廠 (Ⅱ類檢驗) 1 2 3 成品檢驗室 (Ⅲ類檢驗) 1 2 3 4

3 5.3 資格認定的要求 5.3.1 原材料檢驗室、分廠、成品檢驗室責任者根據檢驗業務需要,選擇工作責任性強、有國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員工作為檢驗員候補人選。

5.3.2 檢驗員候選人員接受第 5.2 條規定的相關業務知識培訓後,經品質管理室考核合格的填入《檢驗員資格認定證書》的培訓經歷中。

5.3.3 品質管理室將考核合格的檢驗員向品質管理部部長提交《檢驗員資格認定證書》申請資格認定。

5.3.4 品質管理部部長確認申請認定的內容,對認可的檢驗員在《檢驗員資格認定證書》上籤署批准。

5.3.5《檢驗員資格認定證書》上應寫明檢驗員姓名、工號、證書編號、認定日期、認定檢驗類型資格、認定部門和認定者的簽名或蓋章。

5.3.6 檢驗業務的培訓講師應具有相關知識的指導能力,由品質管理部部長授權,品質管理 作成《檢驗員資格認定講師管理表》。

4 5.4 資格認證等級的劃分 5.4.1 檢驗員初次認證考核合格(筆試 60 分以上)授 予相應檢驗類型的 “C C 資格”。

5.4.2 獲得 “C C 資格”的且從事檢驗工作 6 個月以上檢驗員可申請資格升級考核(A、B 資格)。

5.4.3 升級考核的內容如下:

1)理論考核(結合 3 類型檢驗的培訓內容,由品質管理室出試題考核) 2)操作考核(由原檢室、分廠、成品室各自設定操作內容,品質管理室監督考核) 3)過往 6 個月的檢驗實績 5.4.4 資格評定條件 理論 考核 操作考核 檢驗業績 A A 資格 ≥90 分 100 分 批量不良流出無 B B 資格 ≥75 分 ≥90 分 批量不良流出≤2LOT 5 5.5 檢驗員資格的登錄 5.5.1 品質管理室把批准的《檢驗員資格認定證書》的複印件頒發給原材料檢驗室、分廠及成品檢驗室,原件由品質管理室保管,並根據《檢驗員資格認定證書》作成“檢驗員資格證”與廠牌一同佩戴。

5.5.2 品質管理室對認定的檢查員作成《檢驗員資格認定一覽表》,統一管理,並由品質管理部部長批准。

內容 資格

5.6 檢驗員資格解除 5.6.1 品質管理室監督檢驗員所從事的業務是否與其資格認定相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必須及時調整。

5.6.2 認定的檢驗員在辭工或工作調動時,應立即退出檢驗崗位,並收回“檢驗員資格認定證書”。

5.6.3 品質管理室接到檢驗員辭工或工作調動信息後,對《檢驗員資格認定一覽表》進行更新,並在《檢驗員資格認定一覽表》上註明解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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