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書7篇 《施工安全,責任在身》——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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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該文件是指針對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明確責任目標,確保工程施工過程的安全和可持續性。該責任書對於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和保障職工安全至關重要,是任何一項工程都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範。

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書7篇 《施工安全,責任在身》——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第1篇

為了加強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實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特簽定本協議書

二、乙方全體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六大紀律,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地文明施工規定》,熟知、掌握本工種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範。

三、乙方及其各班組要建立安全施工領導小組,設立專職安全員與甲方保持聯繫,並定期對其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特別是班前教育檢查),且和職工個人要簽定安全責任書,不籤者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四、為保證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明確現場管理人員:

五、乙方必須確保所有進場施工的人員,年滿十八週歲且身體健康。老、弱、病、殘、孕、家屬、小孩及童工不得進入現場,否則,產生一切後果均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必須確保所有職工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措施,不得濫用或不用;保證進入施工現場帶好安全帽,嚴禁工人穿拖鞋、硬底易滑鞋、易透鞋及赤膊上班;特殊工種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嚴禁使用無證、不懂機電、設備操作技術的人員。若有違反,全部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非現場施工人員禁止進入施工規劃區域內,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個人自負。

八、乙方在施工期內各班組及個人要增強安全意識,做好自身安全保護,出現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注:本條適用於由乙方自身各種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九、在施工期間,由於乙方管理不嚴而對第三方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與其他承包隊發生打架行為,各承包隊責任自負,並且甲方將按〈〈工地文明施工規定〉〉進行處罰。

十一、乙方施工人員外出發生走失或任何不安全事件,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做為工程承包合同附件。

十三、若有新增內容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承包施工結束後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xxxxxxxx乙方(簽字蓋章):xxxxxxxx

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書7篇 《施工安全,責任在身》——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施工生產的安全,按規定搞好安全防護措施,把安全生產落實到實處,做到講效益必須講安全,抓生產必須抓安全,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因此,雙方特簽訂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責任狀。

1、嚴格安全管理,認真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建立統一規格的五牌一圖,現場有安全標誌、色標、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

2、領導所屬班組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認真開展每週一次安全日活動,對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表,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查出事故隱患,制定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

3、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對新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特別是勞動用工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工人遵章守紀和正確使用安全防範設施和防護用品,負責檢查特殊作業人員是否有持證上崗,範文《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4、督促指導班組嚴格按工藝規程和安全操作,制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的行為。

5、對現場搭設的"二架一網"及安裝的`大型機械、電器設備(配合機管員)等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有技術交底的驗收手續,方能使用。

6、對工地不安全隱患,由市或公司安全部門工程處安全員所發出隱患通知書必須簽字,並按通知限期整改。

7、發生工傷事故尤其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參加事故調查結果,填表上報,落實整改措施,不得隱瞞不報。虛報或有意拖延報告,更不能擅自處理。

8、工地建立崗位責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施工安全各項技術資料。

1、乙方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勞動法、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部、省、市、公司一系列安全規定、規程及法規、法令。嚴格遵守一切安全指令,嚴禁違章作業,按照“一標三規範"的標準要求做好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防護設施。

2、乙方工地在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檢查中出現安全不合格時(檢查評分值不到70分)視評分值之高低甲方對乙方罰款20xx~4000元。

3、乙方工地在市安監部門或公司安全檢查中發現安全防護設施缺項或不合格,同時,經過一次限期整改後複查都不合格的,甲方對乙方罰款3000~5000元。

4、工地發生工傷事故,不上報公司,而且沒有妥善處理好,工傷者投訴到市有關主管部門,有損公司形象和聲譽者,甲方對乙方罰款5000元。

5、乙方工地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除承擔事故的一切責任外,視事故情節輕重,甲方對乙方罰款8000~15000元。觸犯安全法規者,要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狀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即生效。

第3篇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做到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與規範化,確保建設工程項目安全、優質、按期完成,同時為進一步明確有關各方的安全職責,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國務院令第393號)、《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6號)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明確責任,切實做好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結合水利工程的特點,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訂本《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各方職責,作為安全管理的指導與檢查執行依據。

各單項工程在施工與管理中,為確保各類建築物工程施工安全、試運行安全、度汛安全、防火以及防盜等安全,保證不發生重傷殘或人身死亡事

故,各類較小工傷事故控制在1起範圍以內,各類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選擇符合安全資質、安全信譽良好的施工企業承包施工。

2、根據招投標的有關規定,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任意壓級壓價、拖欠工程款,為確保安全措施經費足夠到位創造條件。

3、工程開工前,應當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線管等各類隱蔽資料,積極配合施工企業做好安全準備工作。

4、督促監理單位、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管理。鼓勵監理單位、施工企業加大安全投入,自覺執行國家及行業安全管理的先進技術標準,爭創一流企業。

1、受業主委託,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的法律、法令、法規的行為予以查處。

2、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佈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3、應隨時督促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管理,按操作規範與規程作業,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處理整改。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要求施工單位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完全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範,對所承擔的水利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施工單位法人代表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現場安全施工負第一責任,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生產 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4、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措施嚴格執行。

5、施工現場應健全各類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與會議制度,各類設備、設備的安全驗收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安全內業資料管理制度及各種技術操作規程及職責等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施工臨時用電、腳手架及高處作業防護、施工機械的安全檢查、驗收制度,對無驗收手續或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適用。

6、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的各項法律、法令、法規及興業規章、規程等管理規定,嚴禁各類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同時加強安全日常檢查,對存在在的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記錄。

7、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對職工崗位教育培訓,提高工人安全防範意識,特種工人必須持證上崗。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為工人繳納保險。

8、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有相關安全警示標誌標牌,存在安全隱患地方必須立即進行處理和標識圈定。

9、施工單位必須與各施工班組簽訂《工程施工安全目標責任書》,並要求各施工班組必須與工人簽訂《工程施工個人安全目標責任書》。

10、施工中發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本《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承包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簽字) (蓋章)(簽字)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為宗旨,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做到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與規範化,確保大豐市川東港20xx年度工程建設項目安全、優質、按期完成,同時為進一步明確參建各方的安全職責,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國務院令第393號)、《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6號)等法律、法規,結合水利工程的特點,建設管理單位和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訂本《水利工程安全生產責任書》,以明確各方職責,作為安全管理的指導與檢查執行依據。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選擇符合安全資質、安全信譽良好的施工企業承包施工。

2、根據招投標的有關規定,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任意壓級壓價、拖欠工程款,為確保安全措施經費足夠到位創造條件。

3、工程開工前,應當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線管等各類隱蔽資料,積極配合施工企業做好安全準備工作。

4、督促監理單位、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管理。鼓勵監理單位、施

工企業加大安全投入,自覺執行國家及行業安全管理的先進技術標準,爭創一流企業。

1、受業主委託,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的法律、法令、法規的行為予以查處。

2、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佈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3、應隨時督促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管理,按操作規範與規程作業,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處理整改。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規定》和《關於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要求施工單位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範,對所承擔的水利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施工單位法人代表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現場安全施工負第一責任,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

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生產 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4、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措施嚴格執行。

5、施工現場應健全各類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與會議制度,各類設備、設備的安全驗收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安全內業資料管理制度及各種技術操作規程及職責等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施工臨時用電、腳手架及高處作業防護、施工機械的安全檢查、驗收制度,對無驗收手續或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適用。

6、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的各項法律、法令、法規及興業規章、規程等管理規定,嚴禁各類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同時加強安全日常檢查,對存在在的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記錄。

7、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崗位教育培訓,提高工人安全防範意識,特種工人必須持證上崗。

8、施工中發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本《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建設管理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

第4篇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衞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2、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並督促乙方貫徹執行。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立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各工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並做好技術交底。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經監理審批後報甲方項目技術部備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包括新入場工人(或進入新的崗位)一級教育、經常性教育;做好安全資料記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4、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公司、項目部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書面記錄;有權對乙方在施工中出現的不安全隱患簽發隱患通知書,並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作業,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1)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制度和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甲方下發的管理程序,嚴格服從甲方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2)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特殊作業人員)花名冊,企業資質證書和委託書等原件經監理審核後將複印件(總監簽字的複印件)送甲方項目技術部備案。

(3)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甲方一級和乙方二三級)並經考試合格後上崗,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項目技術部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並培訓上崗。嚴禁無證及未經安全培訓人員上崗。

(1)乙方必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書面記錄,對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整改並寫出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經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及施工企業負責人驗收簽字後,報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項目技術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2)乙方在每天班前班後檢查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交待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3)對可能危及人身及財產安全或不具備安全生產環境的情況,有權拒絕施工並向甲方彙報。

(4)施工單位應派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的落實情況。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簽字後實施。

(1)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2)乙方應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並負責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

(1)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

(2)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3)現場嚴禁垂直交叉作業;高處作業禁止將工具、配件及物 件上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及其他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4)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項目,乙方必須設專人監護。

(5)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施工需要用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需 要甲方配合的或提供幫助的必須在甲方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

(6)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美觀整潔,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7)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8)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風險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違反以上規定或者違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規定的,其行為嚴重影響另一方正常生產經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雙方可以據此約定違約責任,以便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執行。

四、違約責任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出險理賠責任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七、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x後生效。

第5篇

為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在項目織施工中應堅持“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施工安全管理。現場從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杜絕違規違章作業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現結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湖北長安建築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本項目部與進入現場施工的從業人員簽訂如下安全責任:

一、從業人員在施工現場作業時應嚴格按《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要全交底操作,本人如出現違規違章操作,除接受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序》的管理和處罰外,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1、從業人員有違規違章行為時,項目部依括程序文件給予責任人10—100元人/次的經濟處罰,並責令現場糾正。

2、從業人員有違規違章造成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時,應依據責任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二、進入施工現場應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保護現場安全防護設施。

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有安全隱患危險時應停止作業並採取相應防範措施。

四、多次發生違規違章作業或不服從安全管理的從業人員,應無條件清退出場,停止勞務作業。

五、嚴禁酒後施工作業。從業人員凡在酒後操作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六、現場施工的從業人員應身體健康,並能適應現場作業的安全需要,如身體有嚴重疾病或身體不適狀況,應停止作業退出現場施工。

七、參與施工的分包方或勞務隊負責人應抓好所屬人員的安全生產,對所屬人員的違規違章作業應承擔連帶責任和經濟損失。有經濟分包合同的分承包方應對分包的範圍、人員承擔安全責任。

八、非現場人員,不準進入現場。現場從業人員不準攜帶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和留宿。

九、從業人員在施工中及時報告安全隱患或檢舉他人違規違章作業的,給予5—50元的獎勵,在安全事故中搶救有功或施工中果斷採取應急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發生的當事人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十、本項目施工的從業人員,如在施工現場以外(以施工現場大門為界)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其它糾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本項目部概不負責(因工作需要項目部負責人安排外)

第6篇

為保障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災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職責書,並確定(施工單位及具體職責人)為該施工區域的防火職責人。其職責如下:

一、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門(或單位)負責。施工中務必嚴格遵守消防法規、行業行規,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杜絕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發生。建設單位保衞部門負責督促檢查施工方防火負責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務必認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設備務必貼合消防安全規定,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務必在建設單位電工的協助下開通。

三、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務必事先辦理審批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作業。電、氣焊作業人員務必持證上崗,動火現場務必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明確專人監護,清除周圍可燃物;動火結束,務必認真檢查,徹底熄滅遺留火種。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務必貼合安全規定。易燃品要存入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可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

五、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脱漆劑等易燃液體,儘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務必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消防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構同意,並採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佔消防設施、佔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等疏散通道。

九、對本單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訓,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器材。

十、對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經常檢查、定期總結,同時理解消防監督機構的檢查監督。

十一、發生火災要用心組織撲救,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並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十二、火災撲滅後,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十四、本職責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單位離開現場為止。

第7篇

【篇一:工程施工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控制各類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施工,促進工程質量和進度。甲乙雙方簽訂安全施工目標管理責任書。

1、乙方施工期內不發生死亡或重傷一人、急性中毒1人以上的事故及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設備、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和車、船等事故。

2、發生事故不瞞報、謊報。乙方發生死亡、重傷或急性中毒和車、船等事故,須在24小時內(特大和突發性事件2小時內)上報甲方及安全管理部門,快報率為100%。

3、鑽機、吊機、挖掘機、運輸車輛等機械須登記建檔,按規定要求年檢的機械設備年檢率達100%。開山放炮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並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程序及制度。

4、電工、焊工、鑽機工、爆破工、機動車駕駛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含學習證)上崗率達100%,項目安全員須按規定持證上崗。

5、施工路段現場的各類交通安全標牌和安全設施的設置及數量、顏色、尺寸、字體要求必須按紹市交[1993]180號文件規定進行。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職責明確,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每季考核一次(須有原始記錄),對危險作業做到安全交底、記錄齊全、措施落實。

2、對較大和重大事故隱患應建立檔案,並逐級上報和評估,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財產安全的事故隱患立即整改,整改率達到100%,確保人身安全。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並嚴格執行,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召開安全例會必須及時認真記錄。

4、建立安全台帳,對機械、器具分設台帳,填寫及時、準確,內容完整清楚。

5、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員要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乙方必須採用有資質的專業爆破公司進行爆破作業,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按規範操作,證照齊全。

7、石方爆破作業,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運輸、檢驗和銷燬等工作應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gb722—86執行。路基石方爆破作業必須同時符合國家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的規範要求。

8、炸藥、雷*等危險物品,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嚴格按規定做好出入庫。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指示,認真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4、幫助乙方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1、乙方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法人代表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專人管理,落實安全經費,確定現場安全員,保證責任書中各項指標的完成。

2、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勞動法》、《浙江省勞動保護條例》和上級有關勞動及施工現場安全規程、法規和指示,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宣傳,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增強全員安全意識。

4、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

5、乙方要加強對鑽機、吊機、爆破器具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確保安全運行。

6、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表揚好人好事,獎勵有功人員。

7、積極參加人身保險、工傷保險和財產保險,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職工合法權益,對爆破等危險作業必須保險。

上述安全目標和責任書規定的各項要求,完工後由甲方組織有關部門對乙方進行考核,為保證責任書各項指標任務落實,簽訂責任書時,乙方應向甲方繳保證金伍仟元,保證金用於安全工作獎勵,甲方根據乙方完成責任書目標情況,按照得分多少,分別給予獎勵。獎勵對象主要是行政主要領導,項目負責人,安全乾部和有關人員等。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篇二:工程施工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為了保障施工安全及裝飾、裝修工程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61號令關於《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火災和違法犯罪案件及治安災害事件的發生,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管理的責任,各負其責,互相協作,簽定施工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二、甲乙雙方安全保衞、治安防範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儘量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並隨時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負責施工現場周圍的治安秩序。

3、乙方要保證對全體施工人員做到“三包一保證”。即包括了了解全體人員的來歷、政治表現和遵紀守法情況;保證施工人員不打架、不盜竊、不詐騙及不發生火災事故。

4、乙方必須成立施工現場保衞組織,並受甲方安保部和當地派出所等相關執法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督促指導。

三、認真執行施工消防安全制度、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全面負責,甲方有權隨時檢查各施工部位。乙方確定一名現場施工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並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和防火規章制度。

(1)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制定出經常化、制度化的安全檢查計劃。組織學習消防法規、規章制度、防火、滅火技能等其它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擺放足量滅火器及明顯防火標誌。

(2)施工現場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嚴禁亂拉臨時電線。

(3)施工現場如需動用明火,需向甲方安保部開具《動火施工許可證證》,如未開具《動火施工許可證證》嚴禁動用明火,甲方有權令乙方停止動火施工。

(4)甲乙雙方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乙方全權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並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火制度。

(1)因施工需設的臨時設施,要符合防火規範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2)未經物業批准,嚴禁擅自動用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系統設備,特別是消防、水、電氣系統設備。

(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如動用明火(電氣焊)必須到物業服務中心安保部憑特殊工種操作證開據當日動火證,並應註明時間、位置、作業內容、動火人、看火人,辦理《動火施工許可證》並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後,在專人監護下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完畢後清理現場並確認無火災隱患後才能離開。

(4)裝飾裝修施工用電應採用合格的插頭,嚴禁將電線頭直接插在插座上或接在漏電開關上,嚴禁私搭、亂接電線,必要的臨時電線應採取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高空作業要有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操作;施工所使用的電器設備、施工機具必須合格完好,禁止使用無完整保護裝置的機械設備。裝飾裝修施工人員應保持施工現場周圍的清潔衞生,施工區域以外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設備。

(5)裝飾裝修施工人員出入小區須佩帶《臨時出入證》;着裝整齊、不得赤足、赤背、穿拖鞋;嚴禁在非施工區域穿行、逗留;隨地吐痰、拋灑廢棄物;嚴禁喧譁、打鬧、賭博、酗酒。

(6)每日施工完畢,檢查消除一切可能引發的不安全隱患後方可離開施工現場。

五、以上條款甲乙雙方應認真遵守執行,並確保物業服務區域的安全。

如乙方違反上述條款,甲方有權暫停施工,待其按要求整改並予以恢復或賠償相應的損失後,方可繼續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間全面負責消防工作,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將負全部責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篇三:工程施工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嚴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展覽、展銷活動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施工管理規定》、《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施工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會用水、電及壓縮空氣管理規定》、《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施工管理處罰規定》、《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施工環保規定》以及其它相關規章制度,服從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主管部門的施工管理和監督檢查,保證展台和人身安全。

二、施工前應按照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施工資質登記備案、施工圖紙報審等手續,並交納相關費用。

三、施工現場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須確定一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展台結構必須牢固、安全,搭建材料應使用難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彈力布和針棉織品做裝飾材料。

五、展台結構嚴禁在展館頂部、柱子、二樓圍欄及各種專用管線上吊掛、捆綁,所有結構應和展台自身主體結構連接。嚴禁利用展館頂部網架作為吊裝展台結構的工具。

六、館內搭建二層或結構複雜的展台以及搭建館外展台時須提供展台細部結構圖並加蓋有相關資質設計院審核章和國家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印章及審核報告。從設計到施工應充分考慮展台的安全性,確保搭建展台各連接點及展台整體結構的牢固性。

八、展台結構不準遮擋展館內的消防設施、電氣設備、緊急出口和觀眾通道。搭建地台必須於展位範圍內部地台邊緣處設置緩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與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傷害。展館防火捲簾門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體地台及堆放各種貨物,防火捲簾門所處的展館立柱嚴禁採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擋,保證防火捲簾門升降暢通。

1號館:一層限高4.5米,通風管道下方限高4.4米,廁所前靜壓箱及迴風口下方限高3.6米,a、b館之間中廳限高4米;

二、三層限高3.5米,通風管道下方限高3.4米,廁所前靜壓箱及迴風口下方限高2.7米,a、b館之間中廳限高3.2米;

2—5號館:二層檐下限高2.8米,中心區域限高6米,二層限高3米;

6、7號館:限高6米,側門入口兩旁展館立柱十字斜拉撐下方限高4.5米;

8號館:限高6米,a、b館入口前廳及檐下限高3.5米,館內通風管道下方限高4米;

十、室外搭建的展台要做好防風措施,確保展台結構的強度、剛度、穩定性以及局部穩定性。

十一、使用玻璃材料裝飾展台,必須採用鋼化玻璃,要保證玻璃的強度、厚度(幕牆玻璃厚度不小於8mm),玻璃的安裝方式應合理、可靠,必須製作金屬框架或採用專業五金件進行玻璃安裝,框架及五金件與玻璃材料之間要使用彈性材料做墊層,確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積玻璃材料應粘貼明顯標識,以防破碎傷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則結構支撐立柱、牆體必須固定於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設展台結構。

十二、展台搭建材料的選用要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臨時性建築的材料用法標準並結合展覽會的特點合理選材,選材時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

十三、館內嚴禁吸煙。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業。

十四、展台嚴禁採用全封閉式頂棚,展台頂棚不得阻擋展館頂部消防設施,要保證展台頂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開放面積,以確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十五、展台施工人員應佩戴證件進場施工,嚴禁證件不符和倒證現象的發生,專業技術人員須持上崗證施工。

十六、嚴禁使用霓虹燈作為展台裝飾照明。照明燈具等各種用電設施及材料應具有國家專業安全認證,應按照北京市電氣規程標準施工、安裝、使用。電器連接安裝應使用雙層絕緣護套線,連接端子必須完全封閉不行裸露並加蓋絕緣盒。

十七、中國國際展覽中心提供的24小時供電,不能作為不間斷電源使用。

十八、施工單位不得動用展館配電箱、水源、氣源等固定設施。室外安裝燈具、插座、配電盤等應選用防雨型,室外用電設備應有可靠防雨措施。

十九、展覽會開幕後,施工單位須留現場安全負責人及專職人員現場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十、撤館時,施工單位須將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館並清運乾淨,嚴禁堆放在展位或展覽中心院內。

二十一、施工辦公室保留對特殊情況實行特別限制的權利。施工辦管理人員有權進入展台進行檢查。

施工單位在進館施工、撤館以及運輸過程中因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人員傷亡、火災及場館建築物設施損壞等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造成的所有的名譽及經濟損失。

本人已仔細閲讀此展台施工安全責任書,並保證嚴格遵守此規定。

【篇四:工程施工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為保障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災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並確定(施工單位及具體責任人)為該施工區域的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門(或單位)負責。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消防法規、行業行規,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杜絕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發生。建設單位保衞部門負責督促檢查施工方防火負責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須認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必須在建設單位電工的協助下開通。

三、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作業。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明確專人監護,清除周圍可燃物;動火結束,必須認真檢查,徹底熄滅遺留火種。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要存入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可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

五、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脱漆劑等易燃液體,儘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消防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構同意,並採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佔消防設施、佔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等疏散通道。

九、對本單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訓,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器材。對內

十、對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經常檢查、定期總結,同時接受消防監督機構的檢查監督。

十一、發生火災要積極組織撲救,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並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十二、火災撲滅後,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十四、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單位離開現場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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