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3篇 「確保工地安全,協作共擔責任——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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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是一種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的文件,施工單位與各方責任主體在協議書中規定施工過程中應該遵守的安全要求,並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本文將詳細介紹該協議書的內容和作用。

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3篇 「確保工地安全,協作共擔責任——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

第1篇

經雙方共同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的一切工程(含零星工程)施工的安全責任問題,訂立如下協議:

一、凡甲方委託乙方的一切工程施工項目(含零星工程)適用本協議。乙方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條款,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

二、乙方人員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制訂的安全生產製度和客户的安全規定。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場地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懸掛安全警告標誌,發現違章作業者要立即糾正並作出處理。

四、乙方在實施“工程合同”期間,所有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且承諾為每位施工人員提供人身意外險保障,保費由乙方承擔。由於乙方的工具設備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的,其一切損失及責任一律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向其上級主管單位上報,組織調查,接受處理。

五、由於乙方的工具設備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乙方第三人員傷亡事故的, 一切行政、民事、刑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負責向其上級主管單位上報,組織調查,接受處理。

六、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含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其他相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要有專人負責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使用的工具、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危險因素必須立即整治。

七、乙方在廠房內動火或架設臨時用電線,接取用電電源等,必須經用户有關部門批准才能進行作業,甲方有權按協議規定進行抽查和監督,發現違章作業(施工)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3篇 「確保工地安全,協作共擔責任——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 第2張

第2篇

為了搞好房屋建築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讓甲方今後在此居住全家安康幸福,子孫興旺。因此,杜絕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甲方安全責任:進場施工前甲方須對乙方代表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説明,其內容是:將該房屋建築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即砌磚,搭架,升架,打樓面及進行一切高空施工﹚向乙方講清楚。

(1)乙方代表為安全責任人,負責該房屋建築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現場安全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2)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建房注意事項等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建築場地。

(3)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地打架鬥毆、酗酒。嚴禁酒後上班。

(4)乙方負責此項房屋建築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建築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房屋建築施工。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3篇

為了加強供水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 “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 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證人身、設備及用電安全,確保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順利進行。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

(二)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將安全生產工作貫穿於供水工程施工的全過程中。

(三)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指揮、違規操作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四)甲方隨時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規操作現象及時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復工。

(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

(一)乙方是供水工程施工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於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的有權力拒絕施工。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工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未辦理工傷保險的情況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全責,保證現場施工人員及過往行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酒後作業,疲勞作業。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有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第四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生產規定及安全管理制度。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設專人監護並做好相關保護措施;

(二)溝槽及工作坑開挖時必須設置圍擋及安全警示標誌。

(五)現場用電必須有專業電工進行作業,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

(六)進入施工現場前,要對機具、用具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七)吊車下管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吊臂下嚴禁站人,時刻注意上方高壓電線。

(八)溝槽開挖時現場應設專人監督指揮,保證施工人員人身安全。

(九)交通路口必須設置安全標誌,白天設路障,晚上加掛紅燈。

(十)雨季施工要採取各種防滑措施,機電設備採取防漏電措施。

(十一)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規操作。

(一)本責任書約定期間,由於乙方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二)本責任書約定期間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第六條: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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