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檢驗協議書3篇 委託檢驗協議:確保產品質量,保障雙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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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檢驗協議書是指委託方與受託方就檢驗、測試、驗證等服務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費用等事項達成一致,以書面形式確認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其目的在於保障檢驗服務的質量、準確性和公正性,為雙方合作提供保證。

委託檢驗協議書3篇 委託檢驗協議:確保產品質量,保障雙方利益

第1篇

1、 乙方自願委託甲方對乙方送檢樣品進行檢測,按協議每次送檢時支付甲方檢測費用。

2、 甲方負責按甲方所能夠檢測項目和方法範圍內,對乙方要求檢測的項目進行檢測,並出具體檢測報告。

1、負責按乙方要求或指定的檢測方法檢測乙方所送的樣品,檢測結果僅對所送樣品負責。

2、承諾在相應項目檢測週期內完成檢測工作,並向乙方客觀準確地出具檢測報告,檢測結果僅對所送樣品負責。

3、如因儀器故障或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未能按時出具檢測報告,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儘可能採取補救措施。對於服務中的任何缺陷,甲方應為重新履行服務。如甲方不能按其保證重新履行服務,乙方有權收回已付給甲方的該有缺陷的服務費用。

4、保證不向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泄露乙方的檢測結果、及其他相關信息,除乙方同意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市場,及法律要求外。

4、若乙方的產品與其規定不符,乙方要對因檢測該樣品而導致的實驗室儀器和設備的直接損害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保證其送檢樣品,不得因檢測產品的丟失或損害向甲方索賠。所有樣品均被保留六個月或其它由該種樣品特性決定的適當期限。在此期限後,樣品應由甲方銷燬。

5、乙方應當在送檢週期完畢後15天內領取檢測報告或結果通知單。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領取報告或結果單,由甲方銷燬。如對檢測報告有異議,需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如15天內未收到異議和缺陷通知,甲方將免除所有義務。

2、每個檢測項目的費用按國家發改委財政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有效期內若國家發改委財政文件有修改,則按照修改後的文件執行。

六、協議效力:本協議將從簽署之日起生效,並在兩年內客户支付服務費用的義

務下保持有效。任何一方在至少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前提下,可以在任何時間終止協議。若客户終止次協議,甲方將完全的和絕對的免除所有完成服務及提供分析報告的義務。本協議形成了雙方的完整協議,取代雙方的口頭約定、提案或陳述。其它法令、文件、習慣或慣例均不得被視為是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變更。

七、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如因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而致未履行協議,不視

為違反協議。就本協議的目的而言,這些事件應包括,但不限於,超出雙方控制範圍的天災、巨災、相關法律和法規的變更、火災或其他“不可抗”的事件。

八、所服從的法律以及法律費用:本協議應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規定

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來解釋。雙方因本協議而導致的任何爭議應共同協商解決,若無法在三個月內解決爭議,雙方應將爭議交由仲裁機構處理。在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條款之外的其它條款。勝訴方應從違約方獲得法律費用和成本的合理補償。

九、甲、乙雙方對上述內容確認無異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加蓋甲、乙雙方公章,經法人(或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名後生效。

委託檢驗協議書3篇 委託檢驗協議:確保產品質量,保障雙方利益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甲方本着為乙方提供良好服務的原則,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產(商)品質量批貨檢驗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應向乙方介紹本單位的基本情況,使乙方瞭解甲方的工作性質和責職。同時,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力範圍、資質證明等。

2.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對檢驗報告的公證性、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同時對乙方的技術資料、檢驗數據等做到嚴格保密,不透露給第三方。

3.甲方在檢驗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幫助乙方提高產(商)品質量。

4.在協議履行期限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相關產(商)品標準、質量技術等方面的諮詢服務。

5.每次檢驗結束,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受檢產(商)品,出具相應的檢驗報告正本壹份。

6.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到達乙方所在工場,並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批貨質量檢驗、標誌發放等工作。

1. 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合法生產,完善企業管理體系,不斷規範生產行為。

2. 乙方根據自身產(商)品的批量和其實際需求向甲方提出現場抽樣進行批貨檢驗的要求。

3. 乙方可向甲方瞭解檢驗過程和提出複檢或演示過程,並可問甲方要求對其提供相關產(商)品標準、質量技術等方面的諮詢報務。

4. 在協議履行期限內,乙方提供的樣品不得超出本協議約定的產(商)品範圍,不得使用本協議規定以外的檢驗依據。

5. 乙方在使用甲方出具的證書、檢驗報告(含複印件、影印件)、加施標誌等進行對外公示和宣傳之前,其相關內容及形式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6. 批貨檢驗委託抽樣,甲方人員的往返車費、住宿費有乙方負責。(交通工具由雙方商定)

7. 乙方加施標誌必須是批貨檢驗的同一批次、同一規格、同一品牌的產(商)品,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責任自負。

8.乙方必須建立嚴格的標誌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監督。

1.委託批貨檢驗的單位必須有自己的品牌(註冊商標),年生產和銷售數量必須達到一定的量。

3.一次性委託批貨檢驗的`單位購買標誌不得低於10萬枚。

4.批貨檢測費基數為(鏡片、太陽鏡5萬元,鏡架及其它3萬元)。

5.乙方應設立專職檢驗人員,負責產(商)品檢驗、包裝、加施標誌和發貨等工作,以避免錯裝、混裝。

6.乙方應有樣品庫房,並有明確的待檢和已檢區域,做好對各種產(商)品進行規格分類,以避免錯發貨。

1.採取現場抽樣的方法:即按照約定的時間準時到廠,甲方對乙方的產(商)品按照《批貨抽樣檢驗實施細則》進行抽樣,檢驗所需樣品由乙方無償提供,甲方工作人員如實填寫抽樣單並及時將樣品帶回中心進行檢測。

2.委託抽樣檢驗合格,按照樣品相應的批貨數量發放批貨檢驗標誌,不合格不予發放標誌。

1.標誌費用:標誌費按照全年委託批貨檢驗的數量確定,具體為:100萬枚以上標誌費0.08元,100~50萬枚標誌費0.10元,50~10萬枚標誌費0.14元。

2.標誌發放:標誌由甲方製作和保管,甲方根據批貨檢驗的數量發放。

乙方在協議簽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委託檢測費萬元,標誌費 萬元,合計收費:萬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協議款後,即刻履行本協議。

八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有下列情況:1.乙方因生產調整;2.市場情況不佳,處於停產或轉產;3.發生不可抗力;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和義務的請求,甲方應在5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乙方應指定項目聯繫人,做好聯絡和協調工作,因聯繫人的變更影響到合同履行並因此造成的損失有乙方自己承擔。

1.甲方如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內容提供相應服務時,乙方有權索回已支付的委託檢測費。

2.乙方如違反前述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名譽及經濟損害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保留向乙方索賠由此造成損失的權利。

3.甲乙雙方在協議履行期限內,均不得隨意終止本協議,否則將追究違約方責任。

4.甲方按標準抽樣,相對承受的不合格率風險較大,由此而造成的經濟責任,其甲乙雙方應共同承擔經濟責任,具體為:甲方承擔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總額的0.5%,其餘99.5%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因工作人員失職造成錯裝、錯貼、標識不符或超出協議約定的品牌、規格、型號等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十一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加以解決,並可附加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協議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經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協議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3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公開文件的規定,合同雙方就產品認證項目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1本合同適用於消防產品質量強制性認證的新申請,變更申請和複評申請的受理、審查、註冊和監督全過程。對於變更申請,本合同為原合同的補充,原合同的未變條款仍然有效。

1.2本合同規定的消防產品及其認證依據的產品標準:_________。

對甲方提交的並經雙方確定的認證範圍的消防產品實施產品質量認證,應按有關規定配備現場審查組,審查組成員應得到甲方同意。審查和抽封樣品應保證公正、客觀、科學地實施,審查的過程和結果滿足cccf認證要求後,頒發產品認證證書和申購認證標誌證明文件。負責在中國消防產品信息網上發佈甲方的獲證信息。

向乙方提供認證所需要的全部資料,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積極配合認證工作,保證其順利進行。提供質量手冊,申請書及附件和至少三個月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證據。按時向乙方交付規定的費用。遵守cccf有關認證證書保持,暫停、撤消和註冊的要求,在證書有效期內,甲方質量管理體系,產品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乙方,遵守有關認證標誌使用的要求,接受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的監督審查。

乙方不得將甲方經營,生產狀況及技術資料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但以下情況除外:

3.1甲方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和產品質量如達不到或不能保持達到標準要求和乙方的規定要求,將承擔不能取得證書或被撤消認證資格的風險。

3.2因甲方獲證後不按認證審查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產品質量下降,發生質量事故等造成產品不合格而引起被顧客投訴或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查處,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3對認證過程中或監督審查中甲方因乙方責任的任何損失,其索賠的賠償費將不得超過甲方的認證審查費或本次監督審查費;乙方將不承擔隨後的任何損失賠償。

4.1甲方是否同意由乙方按計劃派遣審查組(乙方一般在收到甲方審查費後兩週內派遣審查組)是□,否□(不同意乙方計劃時,甲方希望正式認證審查時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預審查(甲方決定):不需要□,需要□;需要時,預審時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通常應比正式審查時間提前_________個月以上;

4.3甲方取得認證註冊資格後,在證書有效期中,乙方對甲方的常規監督審查一般一年進行一次,首次監督一般在初審時間六個月後進行,如有重大異常情況時,酌情增加監督審查頻次。複評合格後的年度監督審查按每年1次。

5.2甲方在申請受理後,在現場審查前提出終止合同時,乙方有權扣留審查費的15%作為乙方文件審查等準備工作費用;

5.3乙方由於非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提出終止合同應返還所有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5.4在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所有正式信息均應用書面形式(包括傳真件)表達;

5.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交費之日起正式生效;如一年內,甲方未能按規定交費,則本合同自行終止。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達不成協議,可以:(a)申請北京市技術合同委員會仲裁□;(b)按司法程序解決□。(甲方選擇其一)

7.1.1申請費:申請單元數_________×每單元申請費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7.1.2工廠審查費:人日數_________×每人日收費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7.1.3檢測費:按產品檢測有關規定在產品檢測時向國家授權消防產品檢測機構交納;

7.1.4批准與註冊費(領證時交納):證書單元數_________×每單元費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7.1.5審查人員的差旅費按實際支出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7.2.1年金(提供相關信息,處理申,投訴及爭議等)(獲取證書後次年交納):證書數_________×年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7.2.2監督複查費(工廠或市場監督,企業首次獲取證書後的次年開始,按年度交納):規定人日數_________×每人日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7.2.3認證標誌使用費:按有關規定,標誌規格和企業需要數量向國家認監委標誌中心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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