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夫妻和平離婚協議書範文兩篇
離婚協議書1
甲方(男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乙方(女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無財產、無子女。現因雙方 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願離婚並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協議離婚。
第二條 子女撫養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第三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婚前個人財產的確認
1. 甲方婚前個人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
2. 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第五條 債權債務的處理
1.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故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
2. 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除上述個人婚前財產外,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第七條 幫助
因 生活困難, 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 。上述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名):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離婚協議書2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於xx年xx月xx日登記結婚,於xx年xx月xx日生兒子 。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自願離婚。
二、 兒子 由男方監護撫養,女方支付撫養費 元/月,一年一付,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上述款項包括學費、生活費、女方應付至兒子大學畢業。(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每年適當遞增位 %),但如遇兒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需較大開支,由雙方各半承擔;
三、 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 萬元(該款包括但不限於女方拆遷補償、安置、過渡、獎勵等費用),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當日付清。
2、 車輛歸男方所有;
3、現有傢俱、家電等家庭用品全部歸 所有。
4、雙方目前自有現金歸各自所有。
四、 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與對方無涉。
五、 女方對兒子享有探視權,男方應積極配合,原則上每月 次,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另行協商。
六、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