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學聯考疫情防控方案2篇 "大學聯考疫情防控:2023方案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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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教育部公佈了2023年大學聯考疫情防控方案,該方案旨在確保大學聯考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實、全面到位,保障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具體方案包括多項措施,如實行分時段、分批次考試、篩查入口人員等,將為即將到來的大學聯考帶來更全面、更有保障的防疫措施。

2023年大學聯考疫情防控方案2篇

第1篇

為保障我旗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前謀劃大學聯考各項準備,做好大學聯考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內傳播和發生其他羣體性公共衞生事件,確保全旗大學聯考工作順利進行。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衞健委辦公廳《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廳〔20__〕14號)精神,制定此實施方案。

1.對所有考生進行健康狀況監測。參加考試的在校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負責從考前第14天開始,每日體温測量、記錄並進行健康狀況監測,體温測量記錄以及出現身體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教科體局。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會同衞生健康部門對所有考生進行健康狀態數據篩查。

2.對考前考生身體狀況異常和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須經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逐一專業評估,教科體局、招生考試委員會依據專業評估建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凡不具備的,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3.如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須經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逐一進行專業評估,教科體局、招生考試委員會會同旗衞健委、旗疾控中心和醫院根據相關人員的身體狀況和傳播風險,綜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離或救治場所安排其參加考試。已治癒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須經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進行專業評估,旗教科體局、招生考試機構依據評估建議,綜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參加考試。

4.凡篩查發現考前14天內有境外或非低風險地區活動軌跡的,按旗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文件規定,參照前述規定進行處理。

5.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狀況監測。考試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在考前14天要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每日體温測量、記錄和健康狀況監測,體温測量記錄報告旗教科體局,出現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考前3天內有發熱症狀的不得參與考試工作。

1.設置體温檢測點。各考點學校要在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點的入口處設體温檢測點,檢測點設立多條體温檢測通道,對所有進入考點人員進行體温測量。同時,設置涼棚和體温異常者複檢室(處)等,供待檢人員做受檢準備以及檢測不合格人員短時休息調整使用。

2.準備備用隔離考場。原則上每10個普通考場設1個備用隔離考場(每考點不得少於3個),備用隔離考場佈置按照標準化考場的要求執行。備用隔離考場應選擇通風良好、相對獨立的教室,並設置專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備速幹手消毒劑、個人防護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於清潔。如需使用空調,則應為分體式空調,同時配備具備防疫條件的監考員和工作人員。備用隔離考場應做明確標識,在外圍設置警戒線。

3.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備用隔離考場原則上須一人一間。當備用隔離考場不夠用時,在不影響考生正常考試的情況下,經綜合研判風險後,可採取最前排、最後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間(最多不超過4人)。

4.準備防疫用品。各考點需要配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銀體温計、手持式體温檢測儀等。有條件的,可配置大通量無接觸體温檢測設備。各考點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標準為考試工作人員配備口罩,併為考生準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口罩(原則上考生口罩自備)。要配備數量充足的速幹手消毒劑、含氯消毒劑、季銨鹽類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劑。備用隔離考場除上述物品外,還需由衞健部門提供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等。

5.佈置考場。大學聯考必須使用標準化考點。在滿足標準化考點要求的基礎上,考場內的考生座位橫向間距80釐米以上,縱向間距根據考場實際面積儘量增大。

1.所有人員必須接受體温測量。考點設多個體温測量通道,所有進入考點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必須接受體温測量。接受體温測量時須有序進行,嚴格控制人員行進速度和間距。

2.所有考生、考試工作人員體温低於37.3℃方可進入考點。第一次測量體温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後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須經有關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進行專業評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依據專業評估建議,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參加考試和組織考試工作的條件,凡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試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1.關於防護。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考生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後,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考點入口負責體温測量的工作人員要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場監考員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及工作人員需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時可穿戴防護服。所有考生、監考員和工作人員必須隨時做好手衞生。

2.關於消毒。考前,旗衞生健康委員會、旗疾控中心要派專業人員對考點消毒工作進行指導,各考點指定專人對考點、考試場所、通道、區域、桌椅等進行清潔消毒,明確張貼完成標識。要提前進行至少一次徹底的衞生大掃除和至少一次預防性消毒,消毒後要進行通風。考生、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場前宜用速幹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或者洗手。在每天考試結束後,要對考場做一次預防性消毒。

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應由專業人員及時做好考場的終末消毒。其他情況,隔離考場可按如下方式進行清毒:加強對門把手、桌椅等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每科考試後,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試,或用有效的消毒濕巾擦試。

在温度適宜的條件下,考點的考務辦公室和考場可以保持自然通風,也可以採用電風扇等設備加強通風,電風扇在使用前應進行清洗。如使用冰塊降温,應保證冰塊及製冰使用的水衞生安全。在使用電風扇或冰塊降温時,門窗不要完全閉合。

普通考場可以使用分體空調或中央空調,備用隔離考場應使用分體空調,並嚴格按照《夏季空調運行管理與使用指引(修訂版)》(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__〕174號)要求使用管理。普通考場如使用分體空調,使用過程中要保持考場開門開窗通風,宜每場考試結束後(運行2—3小時)通風換氣約20—30分鐘。

考生散場時要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考點可安排各考場錯峯離場。監考員在考務辦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試材料,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

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試卷、答卷、草稿紙、物品等應在旗衞健委、疾控中心和醫療機構指導下,按照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要求,單獨記錄、封裝並上報。待考生核酸檢測結果明確後,再對保存的考生答卷等進行分類處理。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可按正常流程處理;核酸檢測結果陽性的,要採用不影響答卷字跡的方式消毒,消毒後按正常流程處理。消毒處理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時做好手衞生。

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由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進行個案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經自治區和招生考試中心批准予以補齊。當科目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專業人員當場簡要向所有考生進行解釋和説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一)成立領導小組。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在原有的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基礎上,增加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成立“奈曼旗招生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見附件),負責涉疫突發事件處置。

(二)高度重視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在思想和行動上落實_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採取堅決有力舉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完善招委會工作機制。教育行政部門、衞生健康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要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做好考試組織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完善支撐保障制度。財政局要確保專項資金保障政策,確保組考工作中所需的考試工作人員、組考防疫經費,必需的設施設備,物資物品等充足到位。

(五)完善考點防疫工作職責。考點主考、副主考、監考員等增加防疫工作職責;考點增設一名副主考(由衞生健康部門或疾控機構安排)專職負責涉疫常規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完善考點內、考場內防疫工作流程和處置流程。

(六)強化統籌協調和銜接溝通。在旗委、政府領導下,由招生工作委員會統籌協調考試相關事宜,做好招生考試機構之間街接溝通,確立考試期間疫情防控的會商、監測、預警、處置等機制。

(七)堅持屬地管理,快速反應。考點學校如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應急響應措施,並第一時間報告上級教育部門。

(一)加強宣傳教育。衞健委和疾控中心向高中學校派駐人員,進行防疫宣傳教育,提大學聯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的公共衞生知識水平、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長所採取的有關措施。對於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出現的焦慮、焦躁情緒,各校應在考前進行心理疏解和輔導,緩解壓力,消除顧慮。

(二)加強培訓指導。各校要在考務培訓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內容,考試工作人員應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點內處置流程。

(三)開展疫情應急演練。考前,考點要組織考試工作人員、考生進行包括入場體温檢測、突發異常情況處置在內的全過程模擬演練。調試設備,熟悉檢測操作;控制入場、離場進度;熟練掌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法和程序。

(四)強化技術保障。各考點要做好標準化考點的視頻監控錄像、身份識別、作弊防控、綜合管理、考生服務等系統運維工作,確保設備到位、功能實現、使用正常,採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的身份識別和驗證工作。

(五)管控好集中食宿場所。學校食堂實行錯峯就餐,開餐前半小時完成就餐區域桌椅地面消毒,並通風換氣,就餐排隊時與他人保持1米距離,應遵循分時、錯峯、單向就餐的原則,避免扎堆就餐、面對面就餐,避免交談。餐前餐後必須洗手,加強餐(飲)具的清潔消毒,重複使用的餐(飲)具應當“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員要做好餐餘垃圾的清理、分類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樣,專人管理,嚴格執行消毒時間、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賬。

考生在校外食宿的',應加強對宿舍的清潔通風,一般每天開窗通風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每天對宿舍地面、牆壁、門把手、牀具、課桌椅等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消毒後要保持宿舍內外的環境衞生保潔,每天專人巡查清掃並進行登記。應建立宿舍專人負責制,嚴格宿舍樓門管理,實行憑證出入和體温排查。

(六)考生赴考。各涉考學校要提醒考生赴考點出行時提前準備好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手套、紙巾、速幹手消毒劑等防護物資。如考生乘坐私家車、步行、騎自行車赴考點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車或網約車赴考點,提前預約車輛,乘坐時在後排落座並全程佩戴口罩,下車後應及時做好手衞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點、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並做好手衞生。途中儘量避免用手接觸其他物品,與周圍乘客儘可能保持安全距離。如考生乘坐班車赴考點,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通風、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車上飲食和用手接觸其他物品,下車後做好手衞生。

2023年大學聯考疫情防控方案2篇

第2篇

堅持注重科學、嚴守公平、切實可行、保證安全的原則,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試管理,做深、做細、做實大學聯考各項工作,努力實現“健康考試”“公平考試”目標。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聯合工作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制。普通大學聯考以縣(區)為考區,各考區要成立由教育、衞生健康、公安、疾控機構等高招委成員單位(部門)組成的普通大學聯考疫情防控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任務,制定普通大學聯考防疫工作實施細則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2.建立大學聯考期間疫情防控的定期會商、監測、預警、處置、督查機制。形成教育、衞生健康、學校與醫療機構、疾控機構“點對點”協作機制。

3.制定大學聯考期間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防疫評估制度。對考前和考試中監測、檢查發現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身體狀況異常的,須經屬地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等專業評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考生參加考試和工作人員參與組考工作的防疫條件,明確相關標準,對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場參加考試、考試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以下簡稱防疫評估)。

4.完善支撐保障制度。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屬地人社、財政等部門出台考試工作人員和專項資金保障政策,確保組考經費、必要的防疫和考務設施設備、物資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實考務環節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試卷運送、保管、整理、分發等環節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車輛、保密室等場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強宣傳引導。各考區要聯合屬地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加大宣傳力度,提大學聯考生、家長及考試工作人員的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三是完善應急工作預案。各市、縣(區)考試機構要結合本地實際,針對公共衞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完善應急預案,增設備用考試場所、應急疏散通道、應急避險區域等,制定應急疏散辦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四是要完善重大情況快速報告制度。各考區要按照大學聯考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嚴格執行零報告、快速報告等要求;五是配備必要的防疫設備設施和物資物品等。各考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配備必要的日常體温檢測和健康監測等設備設施,必要的防護、消毒用品用具,並協調屬地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進行技術指導。

6.落實陪考、送考家長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協調屬地公安、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加強對陪考考生家長的管理,加強場外疏導,勸導陪考、送考家長不在場外聚集,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7.落實考試期間屬地賓館、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協調屬地公安、文旅、交通、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等有關部門,加強對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入住的賓館(酒店)、餐飲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1.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和個人家庭責任,紮實做好考點、考場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安排。加強主考、副主考、監考等工作人員針對防疫組考工作職責。

2.落實考點學校主體責任,考點學校校長是本考點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增設一名由當地衞健部門或疾控機構指派的專業人員擔任副主考,負責考點防疫工作,指導做好人員、物資、場地、監測等防控條件準備,細化各項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組織防疫培訓,開展防疫演練。

3.考務培訓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內容。考試期間,各考點學校要主動協調當地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派出專業人員到考點現場指導,並負責異常人員處置。

4.各考區在大學聯考前要做好消毒劑、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資的儲備,指導考點學校建立環境衞生和清潔消毒管理制度,對考點環境進行徹底清潔,對風扇等降温設施、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處理,對考場、考務辦公室、保管室、視頻監控室等場所全面清潔消毒並開窗通風,並明確張貼完成標識。做好隔離考場的設置和啟用準備。

1.考試工作人員要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並如實上報考點學校,出現發熱等異常疑似感染情況的人員不得參與考試工作。

2.考試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各項防疫制度,掌握個人防護與消毒等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考試防疫措施、安檢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試工作人員、考生進入考點時,必須接受體温檢測,接受身份識別和驗證,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參加考試。

4.對異地交叉監考人員的防疫管理,要強化派出地責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提前做好派出人員監測工作,由派出地領隊負責彙總派出人員的考前身體監測情況,監測情況報派出地考試機構。

5.各中學或報名點在考前3天核發准考證時,要逐一檢測考生體温,通過“贛通碼”等健康碼查詢考生在5月23日以後的行程情況,對有異常情況的考生須登記並及時上報屬地招生考試機構,進一步做好檢測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1.考生從5月23日開始,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確保開考前身體狀況良好。

2.在省外學習、工作的考生,須於5月23日前回到參加大學聯考所在地並做好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按照屬地化要求和規定進行管理。

4.考生在考試期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個人防護。

5.做好手衞生,儘量避免直接觸摸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共設施,接觸後及時洗手或用速幹手消毒劑揉搓雙手。注意個人衞生,避免用手接觸口眼鼻,注意咳嗽禮儀。

1.考點學校實行閉環管理,所有人員出入須接受體温檢測,接受身份識別和驗證。

2.儘量控制和減少校內人員聚集,進入考點和考場時嚴格控制入場速度,加大人員間距,防止人員擁擠。增設備用考試場所、應急疏散通道、應急避險區域等,制定應急疏散辦法。

3.在各地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派專業人員到考點現場指導下,對考務辦公室、考場、考生集中食宿場所等環境衞生整治、消毒、通風等處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並記錄,明確完成標識,確保環境衞生整潔。

4.考試期間考點內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按照防疫評估要求和應急預案執行。

5.重點加強對隔離考場的管控。單獨隔離考生的考場工作人員要在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嚴格做好防護措施。對於異常考生的試卷、答卷等考試材料和用品,要在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消毒,並按省級考試機構要求,單獨記錄、封裝、處理並上報。

1.每場考試開考前,在考點的入口處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及考生逐一進行體温檢測,發現異常者,立即送醫療組診斷。

2.嚴格落實學校工作人員的個人防護措施。校門值守人員、清潔人員及食堂工作人員等應當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員還應當穿工作服,並保持工作服清潔,工作服應當定期洗滌、消毒。

3.考生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後由考生自行決定是否佩戴;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點入口負責體温測量的工作人員要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場監考員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備用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及工作人員應根據屬地疫情防控要求決定是否穿戴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進入考場時,在接受安檢後,先經速幹手消毒劑消毒,再進行指紋比對驗證身份。指紋比對不成功的,進行人臉識別。

1.加強源頭管控。全面掌握入闈命題人員入闈前的健康狀況、近14天旅居史、重點人員密切接觸史等,所有入闈命題人員需體温檢測正常、健康碼綠色、核酸檢測呈陰性方可入闈。

2.加強宣傳教育。組織入闈人員學習新冠肺炎防控知識,保持良好的生活衞生習慣,增強體質和免疫力,提高入闈人員的防病能力。

3.加強闈內日常健康管理。入闈人員每日兩次體温檢測,做好健康檢測,建立健康台賬,及時上報。入闈人員在公共區域或與人交流時須自覺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員接觸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強後勤防護。加強對食宿、辦公等場所的環境衞生整治、消毒、通風處理,加強廢棄口罩規範處置,採用分時段供應、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飲食安全管理。

5.加強異常應急處置。規範設置隔離觀察室,發現異常症狀人員第一時間帶至觀察室進行留觀處理,並立即撥打120由救護車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序接至當地醫院就診排查,同時向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1.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試工作人員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應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當地考試機構負責人,並按規定及時就醫。

2.考前考試工作人員或考生中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應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當地考試機構負責人,並按規定及時就醫。前往醫院途中和醫院內應當全程佩戴口罩。考區考務辦公室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後續工作,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毒處理。

3.6月6-9日期間,考試工作人員或考生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應當立即上報屬地疫情防控部門、考點辦公室,並及時送醫護組診斷,考試工作人員停止考務工作。考生經防疫評估允許參加考試的,應安排到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並由專人負責與接受隔離的考生或考試工作人員的家人取得聯繫,掌握其健康狀況。考點做好隔離考場的防護和消殺工作。

4.各考區應本着以人為本、科學施考的理念,突出人性關懷和個性化的考試服務,有序安排特殊考生規範化應考,特別是加強對困難考生羣體的關愛幫扶,注重對考生的心理疏導,緩解備考焦慮情緒,加強防疫工作的宣傳解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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