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縣的一封信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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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全縣的一封信範本

這起聚集性疫情的發生,再次敲響了疫情防控的警鐘。為落實“嚴防輸入”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風險,保障廣大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致全縣的一封信範文資料,歡迎參閲。

致全縣的一封信範本

篇一

近日,新疆喀什地區疏附縣報告多起無症狀感染者,這起聚集性疫情的發生,再次敲響了疫情防控的警鐘。為落實“嚴防輸入”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風險,保障廣大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向全縣人民發出温馨提示:

1.近14天與新疆喀什地區疏附縣無症狀感染者行動軌跡有交集的人員,特別是10月10日以來到過新疆喀什地區疏附縣和喀什其他地區的人員,應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備相關情況,主動配合當地政府相關防控措施,接受社區健康管理,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2.即日起,凡從新疆喀什地區疏附縣來瓜人員,全部集中隔離14天,期間不少於兩次核酸檢測,食宿費用自理。新疆喀什其他縣區來瓜人員,須提供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者,須就地臨時留觀接受核酸檢測,食宿費用自理;核酸檢測陰性者回到目的地後要向社區報備,居家14天自我健康監測,並於第7-10天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3.密切觀察個人健康狀況,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不適症狀,請立即前往發熱門診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如實告知個人旅居史,特別是有無新疆喀什地區疏附縣旅行史,就診途中應全程佩戴口罩,並儘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如無必須,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區,必須要前往的,請提前瞭解當地防控要求並做好個人防護,從喀什地區返瓜後,應主動配合做好相關防控措施。

5.冬春季是呼吸系統傳染病高發季節,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場所者應當予以勸阻。廣大居民應時刻注意個人防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隨身攜帶口罩,並在必要場合自覺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場所活動時),養成勤洗手、常通風、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衞生習慣。

加強防控、人人有責,羣防羣控、從我做起,不恐慌、不信謠、不傳謠,讓我們共同努力,科學應對,齊心協力打贏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

篇二

市民朋友們:

我們的家鄉xx,是一片生態美麗的熱土,是一個安居樂業的家園。平安、穩定、和諧是她最靚的色彩,安心、舒心、放心是我們共同的追求。xx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平安建設,在全縣人民羣眾的積極參與支持下,我們大力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社會大局持續和諧穩定。

全省每年都要委託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開展兩次羣眾安全感電話調查測評,上半年一般在6-7月份,下半年一般在11-12月份。今年下半年“全省羣眾安全感電話問卷調查”即將啟動,如果您或家人接到測評電話,請積極支持配合,爭做平安xx“代言人”,認真回答關於xx縣羣眾安全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效、執法工作滿意率等問題。

衷心希望您的感受是“社會治安很安全、掃黑除惡成效好、政法隊伍很滿意!”。您的鼓勵,是我們前進的動力。我們期待得到您“滿意”的評價。“安全”、“滿意”、“成效好”,也是您對家鄉最好的祝福!愛家鄉,愛xx,愛平安,不管你是xx人還是在xx居住生活、工作創業的“新xx人”,都是平安xx的建設者,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守護平安,助推發展!

平安xx,有您更好!請為平安xx點贊:“社會治安好”、“掃黑成效好”、“政法隊伍滿意”,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篇三

全縣廣大羣眾朋友們: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持續高發,非法買賣手機卡、銀行賬户等黑灰產業是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持續高發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嚴重。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聯席會議召開全國“斷卡”行動部署會,嚴厲打擊整治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

當前,我縣警方正在開展“斷卡”行動,對非法開辦販賣手機卡、銀行卡“兩卡”違法犯罪行為實施全鏈條打擊。為了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和財產安全,讓全縣廣大羣眾及時瞭解常見電信網絡詐騙手段,以及對非法買賣手機卡、銀行卡等行為開展懲戒措施和所承擔的法律後果,確保廣大羣眾朋友們不被騙,請大家認真閲讀此信。

一、謹防受騙,人人都是潛在被騙者。當前,我縣高發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有網絡刷單返利、網絡貸款、冒充購物客服退款、網絡交友、網絡遊戲裝備虛假交易、冒充公檢法等,詐騙手法變化多端,防不勝防。請廣大羣眾朋友們時時刻刻保持警惕,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堅決做到“不輕信、不點擊、不透露、不轉賬”。如果看到各類反詐宣傳請加以關注並積極轉發親朋好友,共同提高識騙、防騙、反騙能力,讓犯罪分子無機可乘。

二、絕不參騙,人人都是誠信維護者。眾所周知,手機卡、銀行卡是詐騙分子實施犯罪的重要通訊工具和資金通道。將自己實名認證的“兩卡”出借、出租、出售給他人存在安全隱患,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用於實施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會給警方追查打擊帶來諸多困難,同時還涉嫌違法犯罪並被列入失信懲戒名單,給個人和家庭的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響。切記不要圖一時之利,為他人充當取款“取手”。不要為電信網絡詐騙傳授作案手法、提供網絡技術支持及資金支付結算。不要提供用於詐騙的相關設備、場所及各類服務,以免淪為詐騙幫兇、共犯。

三、學習法律知識,知曉法律後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及有關法律法規,對嚴厲打擊販賣、出租、出借銀行賬户、手機卡、QQ號、微信號、公民個人信息等黑灰產業開展的懲戒措施和所承擔的法律後果如下:

1、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對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户(含銀行卡)或者支付賬户的單位和個人以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立銀行賬户或者支付賬户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户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户所有業務,並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户。人民銀行將上述單位和個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並向社會公佈。

2、銀行卡開卡人、電話卡開卡人如果將本人的銀行卡、電話卡以出租、出售、轉借等方式提供給他人用於電信網絡詐騙或其他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凡是為他人提供專門用於違法犯罪的銀行賬户、銀行卡、手機卡、微信號、QQ號或者其他技術支持、幫助的,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以共同犯罪或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查處。

3、凡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均構成違法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警方提示:已經將自己名下“兩卡”出借、出租、出售給他人的人員,請立即做銷户處理,避免造成更加嚴重的後果,成為詐騙分子的幫兇或共犯;正告那些直接參與非法開辦販賣“兩卡”的違法犯罪分子要懸崖勒馬,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也請所有我縣廣大羣眾特別是遺失過身份證、手機卡、銀行卡的羣眾朋友,及時排查風險隱患,注重個人信息保護,不給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機。

廣大羣眾朋友們,讓我們攜起手來,積極向身邊的家人和親朋好友講明買賣“兩卡”的危害,共同抵制買賣“兩卡”行為。同時,希望大家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兩卡”違法犯罪線索,為維護網絡清朗空間、守好人民羣眾“錢袋子”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舉報電話:xx xx縣公安局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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