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門衞管理制度7篇 “守護孩童安全的幼兒園門衞管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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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將介紹幼兒園門衞管理制度,旨在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幼兒園內外安全環境。該制度包括門崗工作職責、安全檢查要求、訪客登記流程等內容,確保每位門衞工作人員的素質與能力達標,並加強對幼兒園出入人員的管理與監控,保障幼兒園師幼安全。

幼兒園門衞管理制度7篇 “守護孩童安全的幼兒園門衞管理規範”

第1篇

1、根據園內規章制度,做好門衞工作。按時開關大門,做到人不離崗,有事離開時,須有人代班。

2、做好幼兒接送管理工作,來園時間(7:50—9:00)離園時間(夏4:00—5:10冬4:00—4:40)要求家長刷卡進出,防幼兒走失或外人進入。

3、晨間接待時,配合保健醫生做好晨檢工作,做到不漏檢幼兒,不丟失幼兒物品。

4、工作來訪、家長中途入園必須登記核實後入內。 家長的交通工具、推銷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園內。

5、做好園內物資的保障工作,集體財產不得私借或帶出園,特殊情況須有領導批示。

6、 值班時,注意防火、防竊、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如遇可疑情況,及時通知園長或保衞處,遇雨雪、颳風天氣,做好防護工作。

7、保證院內的清潔衞生。每日清晨、下午打掃大門內外的衞生及綠化的養護,及時清除活動場地危險物品(磚塊、石子、玻璃、小刀、鐵絲、有毒物品等),防止事故發生。

10、門衞人員衣着要整潔,上班不抽煙,語言要和藹、文明,傳達室內要整潔。

幼兒園門衞管理制度7篇 “守護孩童安全的幼兒園門衞管理規範” 第2張

第2篇

學校、幼兒園門衞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幼兒園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我園的門衞由綜合素質好,責任心強,身體強健的人員擔任,並且經過正規培訓的保安擔任門衞管理工作;門衞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幼兒園門衞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門衞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門衞有權拒絕其進入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幼兒園門衞查驗核實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幼兒園門衞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門衞有權拒絕其進入並做好解釋工作。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並由教師本人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幼兒園領導或教師本人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進入。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杜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後,在保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1、幼兒園門衞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幼兒園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並登記。

2、幼兒園保衞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幼兒園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幼兒園門衞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幼兒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第3篇

二、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後經允許方能入園。參觀來訪人員須出示介紹信或有關證件。

三、嚴禁外來機動車輛進入幼兒園。園屬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地點。

四、加強節假日值班保衞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員,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五、外來人員不能在園留宿,特殊情況需經園領導批准。

六、門衞人員必須監守崗位,切實做好安全保衞工作。幼兒接送時間,認真做好接待工作,嚴防幼兒走失。

第4篇

1、按時巡視檢查全園各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要及時報告領導,與有關方面聯繫,防止事故發生。熟記火警、匪警、急救站等電話。

2、工作時間負責來訪接待,詢問及解釋工作,重大問題及時與園領導聯繫。對外來的文件、報刊、雜誌負責登記後,發放各處。

3、每天清掃院落、草坪和大門外的環境衞生,搞好草坪的管理、保潔、定期拔草,保持園容整潔。及時清除活動場地危險物品,(磚塊、石子、玻璃、小刀、鐵絲、有毒物品等)防止事故發生。發現活動場地玩具、用具有隱患或險情,及時報告領導,採取措施。

4、園內大件物品出園門,必須履行檢查,確保財產安全。

5、衣着整齊,禮貌待人,工作時間不聚眾聊天,不擅離職守,嚴防幼兒個人跑出園門。

6、每天清掃、消毒衞生間,隨時用水沖洗,保持清潔、通風。

第5篇

為加強學校保安管理,明確保安崗位職責規範保安員日常工作和請假、獎懲等事項,特制定本制度。

1、上班期間必須穿着制服,嚴格做好個人衞生,不蓄髮、不蓄鬍,時刻保持良好形象。

2、上班期間對待師生、家長、來賓要熱情有禮,耐心解答家長、來客提出的問題,及時反饋家長、來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熟悉本園教師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所帶班級、相貌特徵及教師常規出入本園時間等,熟悉本園各大小設施等情況。

4、必須掌握打卡機、門禁系統、音響設施、視頻監控設施的使用方法。

5、要與社區保安員及轄區民警保持密切聯繫,要熟悉園領導電話,公安報警電話。緊急狀況下能快速反應,及時報告園領導,並向派出所請求支援。 派出所報警電話:110。

6、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來訪登記》、《保安巡查登記》、《視頻觀察記錄》等表格,要求字跡清楚,項目內容全面準確。

7、對待工作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認真做好園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嚴守規章制度,遵守基本的職業道德,將師生安全和園產安全擺在首位。

1、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做到定崗定時執勤,不遲到早退,在執勤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保證校園二十四小時全天候值班。

2 、認真落實防火、防盜措施,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如遇匪情、火災、報警等突發事件,第一時間上報領導,同時要堅守崗位,把好大門關,協同其他保安員共同作戰。

3、來園離園時間開放大門通行,到校園門口協助接送幼兒;正常教學時間段關閉大門,嚴禁離崗時不鎖大門。

4、本園家長需憑幼兒園發放的接送卡接送幼兒,未帶接送卡的家長需填寫接送記錄,嚴禁無卡不填記錄的陌生人接送幼兒。

5、值班期間負責協助監督教職工打卡情況;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郵件、報紙、雜誌的收發工作。

6、保持保安室整潔;保持操場、門面、大樓外觀整潔,及時清掃垃圾和落葉,保持美觀(包括條幅、宣傳畫、通知、玩具等的擺放)

1、週一至週五8:30—18:00,除本園教職工與幼兒外之任何人(包括家長),均不得在任何時段進入幼兒園。

2、對外來人員(教職員工的客人、領導、親友,各類訪客、裝修作業等人員)必須先登記有效證件(認真核對證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問清楚所訪問師生的姓名或辦公室等,經電話確認後,由被訪問聯繫人到值班室簽字確認,方可一同進入,或由保安員保安引領來訪者到相應工作聯繫人處。

3、工作時間內家長送來幼兒園日常用品,做好登記並準確送至所在班級請老師簽收,或通知幼兒所在班級教師下樓領取、簽收。

4、對於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5、對待來訪者應禮貌待人,使用普通話交談,具體要求見《來訪人員接待制度》

1、教學時間段經常巡查校園各樓層情況,上下午各巡查校園周邊一次。值班期間除巡視外應在保安室辦公。

2、夜間1:00及4:00巡查兩次,重點檢查教室及辦公室財產、消防設施、水電開關等安全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置並向園領導報告,做好檢查記錄。小憩應建立在按時完成巡邏任務的前提下,聽到監控器報警,應及時查看。

3、門崗、保安員應協助夜間對各教室門、窗、水、電的安全抽查工作,並做好記錄。

4、全天24小時開放視頻監控系統,如有異常因及時通知園領導。

5、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節假日所有校園場所不對外開放,遇到惡意翻越欄杆入園的未成年少年,要及時清理出校園,並進行登記、教育。

6、密切關注夜間天氣變化,樹立防風、防雨、防雷的安全防範意識。 獎罰明細見保安考核表

第6篇

1.非本園教職員工進入校園內,應主動向門衞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校園內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校園內。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門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家長確因特殊情況接幼兒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門衞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1.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必須在校園門衞處進行登記,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繫同意後方可進入,原則上在門衞處會客。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處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原則上在門衞處會客。

2.幼兒家長到園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幼兒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處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原則上在門衞處會客。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校內。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內的車輛,需經園區負責人同意後,在門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1.門衞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2.門衞人員對帶出校園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園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門衞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校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第7篇

1、凡外來人員來園訪客必須在門衞填寫來訪登記表,出示相關證件,憑登記表及訪客證進入幼兒園。

2、如遇可疑人物,必須由被訪人員確認並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名後,來訪人方可進入幼兒園。

3、遇來訪人不能清楚表明來訪意圖及被訪對象,一律不得進入幼兒園。保安私自放入,一旦發現,將追究責任。

4、家長接送孩子,必須出示有關證件。如家長在非正常接送時間接送孩子除必須出示有關證件外,還需經班主任確認。如隨意放人而引發事故的,將以責任事故性質追究教師責任。

5、定期將登記資料交總務查閲,對漏登情況予以處理。

2、所有車輛(自行車、助動車、摩托車)進入園內,一律下車推行。

3、各類車輛須按指定地點停放,擺放整齊,不得亂停亂放。

4、管理好所有車輛的進出,時刻注意車輛亂停放現象,防止傷害事故。

三、堅守崗位,主動熱情地做好家長、來訪人員接待工作,嚴防幼兒擅自離園。

四、做好報紙、雜誌、信件的收發、登記工作,有短缺及時與投遞員交涉,防止信件、雜誌、報紙等丟失。

五、熟悉火警、急救、派出所等電話號碼,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六、做到門前“三包”,“二禁”衞生工作,包乾區經常保持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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