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款合同優秀範本6篇 優秀民間借款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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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一份優秀的民間借款合同範本,以幫助借款人和出借人制定詳細的借款協議。該範本包含了必要的內容,如借款金額、利息、還款方式等,可有效保護雙方權益、規避風險。

民間借款合同優秀範本6篇 優秀民間借款合同範本

第1篇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民間借款合同優秀範本6篇 優秀民間借款合同範本 第2張

第2篇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5.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還款日為每月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户,賬户信息如下: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並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後,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户,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係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户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後清償利息,最後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第十條借款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借款人有權決策和批准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並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並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於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繫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7.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範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後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7.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後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7.5雙方一致同意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7.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於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後果。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後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第3篇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 作為保證人,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貸款為借貸雙方和保證人共同協商的民間貸款;

第五條:借款期限為壹年(二〇一二年 月 日至二〇一三年 月 日),逾期按月利率 %計算;

第六條: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結清。即二〇一三年 月 日借款方一次性還給貸款方本息 共計 人 民 幣(大寫) 萬元整;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 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4、保證人擔保有向借貸雙方追償的權利,借貸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 利息加收罰息。

2、貸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違約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相同計算。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 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第4篇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5篇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五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利率按前約定利率計。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0.3_%/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3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5日的利息。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第六條(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七條 合同的履行: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賬户,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户之一時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2、借款人應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借款人未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説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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