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4篇 《精益求精:簽署加工合同的五大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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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是指在合同中一方委託另一方對其所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進行加工、裝配和加工成為最終產品的合同。該合同關乎雙方的利益,應當明確合作的責任及分工。下文將簡要介紹加工合同的主要內容。

加工合同4篇 《精益求精:簽署加工合同的五大要點》

第1篇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對待、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下列產品,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1、加工工期:開工時間以甲方材料到工廠開始計算,xx日內全部加工完成併發運,乙方嚴格確保交貨週期。

2、加工質量標準:膜材料及裁剪加工圖由甲方提供,裁剪加工圖作為合同附件,膜材料加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1)、進行裁剪前驗證膜材的生產批號、出廠合格證明及有關的複驗合格報告,同一單體膜材料的主體宜使用同一批號生產的膜材。

(3)、在裁剪操作中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圖進行裁剪,對切割子膜片和拼接後的組合膜片分別進行檢驗和編號,與加工圖紙相符。

(4)、膜片的拼接應保證接縫的強度、防水、顏色一致。

(5)、在熱融合加工時,沒有塵埃、垃圾等污物沾附在膜材料上。

(6)、在熱融合拼接時要根據不同膜材類型,調試好加工設備的温度,避免過熱燙傷,並嚴格控制熱融合中產生的收縮變形,確保膜片、膜面平整,不得出現厚薄不均的現象。

(7)、縫製應做到縫製寬度、針幅等均一,嚴禁發生跳縫、脱線等現象,同時應避免縫製中引起膜片的扭曲、皺紋等現象。

(8)、開孔採用開孔夾具,不得有捲曲、歪斜等現象,打釦眼時,不得有脱落,裂紋。

(9)、在加工過程中,因乙方失誤所造成破損、補丁、劃傷,均由乙方負責(每10mm膜材破損、補丁、劃傷按人民幣三千元計算賠償給甲方或乙方負責直接更換整塊破損同規格型號膜材)。 加工後的膜材包裝和運輸:

①經過加工檢查合格後的膜材,在包裝前膜面應清潔乾淨。包裝時不得污染和損壞,且做好編號。

②在對加工後的膜材料打包時,膜材料採用蕊棍,以卷的方式打包,蕊棍的直徑應大於等於150mm,對於無法捲成滾筒狀的膜材,在各摺疊處充填緩衝材料後,才能進行打包。

③在運輸中為防止附屬品和小型零件丟失,宜將其整理成包裝袋,安放在硬紙箱內固定於運輸工具上。

④加工後的膜材在堆放、裝卸、運輸過程中用防塵布進行遮蓋,底部應輔設隔離墊層。

⑤驗收時按甲方圖紙質量要求進行驗收,乙方加工後的膜材要符合《膜結構技術規程》cecs158:20xx 。甲方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加工後的膜材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應在9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3日內負責處理;如乙方逾期不予處理,則視為認可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包括但不限於補償甲方採購同類物品的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xx號,現場收貨人:xx,聯繫電話xxxxxxxxxx。運輸、裝卸費用由(視實際情況,如:供方)負責,供方發貨時隨附兩聯送貨清單至現場負責人簽收。

2、乙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 付清貨款後發貨,乙方發貨時隨附全額增税發票。

□ 貨到驗收合格後,n個月內付清貨款,乙方收款時隨附增税發票及收款收據。

□ 甲方預付x%貨款後發貨,乙方收款時隨附全額增税發票。餘款y%作為質保金,n個月後如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 合同生效後甲方預付x%,貨到驗收合格後n個月內付y%,乙方收款時隨附全額增税發票。餘款z%作為質保金,n個月後如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五、貨物驗收:

甲方簽收貨物時,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驗收,如有不符者,即退貨;如安裝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乙方予以更換。因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及其所有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1、產品合格證,其內容應包括: 產品編號、型號和名稱、製造廠商標和名稱、檢驗結論、檢驗負責人簽章及日期。

3、乙方隨貨提供上述所有資料,交貨驗收合格時交付給甲方。

1、乙方未能按期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二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視乙方單方面違約,乙方應返還已收取的所有費用,並賠償雙倍預付款給甲方,甲方對此保留索賠乙方造成甲方一切損失的權利。

2、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仍然要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損失。 八、其它事項: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共識的,任何一方可向廣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傳真件、掃描件同等有效) 。

□ 雙方簽字蓋章且供方收到貨款後生效。(以下無正文)

加工合同4篇 《精益求精:簽署加工合同的五大要點》 第2張

第2篇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加工甲方的xx木材廠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將座落於 的xx木材廠承包給乙方加工。乙方對甲方所有的xx木材廠的現狀已有充分了解,願意承包加工甲方的上述木材廠,並保證合法操作。

乙方承包加工期間,實行按件計算,具體包括:鋸木、刨皮、旋板以及切板等工序。

1、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據法律規定或本協議書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協議書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乙方承包木材廠的承包保證金為 元/年,採取先繳納後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保證金:;

2、甲方於本協議簽字之日將木材廠加工所需的各種機器設備等交給乙方,並向乙方提供住宿及用餐場所,但人員由乙方自行聘請。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及時將xx木材廠移交給乙方使用。

4、甲方對移交給乙方承包加工管理的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2、乙方應當在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的授權範圍開展各項加工活動。

3、乙方在加工期間所需的人員由乙方自行聘請,乙方必須嚴格予以管理;該所有的聘請人員由此所產生的工傷、鬥毆等人身傷亡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設施、設備享有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後果與經濟責任自負。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乙方不得在承包過程中將xx木材廠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必須遵循甲方的工作指示,不得以各種理由怠慢工作;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不能交貨而違約,由此產生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不得以木財廠的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經營活動。

9、乙方對於木材廠的消防設備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對於因消防設施不達標而引起的災難由乙方自行負責。

10、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所有甲方的資產全部移交給甲方。

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書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1、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重新對外發包加工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2、協議期滿或解除後,原有設備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折價取得該部分設備設施。

3、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雙方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由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

第3篇

品名規格加工數量單位單價(元/件)金額(元)交期備註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乙方在加工過程中必須採用甲方提供的核心料並不折不扣的按甲方要求的數量加入。並要保證攪拌時間,以達到均勻一致,如果是乙方加工原因(加料,攪拌時間,配方)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私自印刷甲方的包裝袋。

三、交(提)貨地點和方式:乙方工廠交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提供主料(核心料)及包裝材料。乙方提供42.5水泥,40-70目河砂,重鈣等甲方需要的地材。

七、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如果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以(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八、其它約定各項:此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傳真件生效。如果貨物質量達不到

合同約定的標準,造成甲方客户索賠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4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對甲方承施的( )工程項目結構中的鋼筋部分進行成型加工(含機械連接接頭)、配送事宜達成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 )項目位於( ),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結構封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向乙方訂購的成型鋼筋所使用的線材、圓鋼及螺紋鋼的原材料為首鋼、唐鋼、宣鋼、邢鋼產品。如加工過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規定的原材料時,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授權委託人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時內未能做出書面回覆,則視為甲方同意乙方意見)。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單中標註的規格、圖示尺寸、數量進行加工。

根據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鋼筋配筋單,經乙方進行理論重量計算,作為本合同重量結算依據。結算重量單位為噸,重量數值經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三位。

1、 合同簽訂時甲方提供授權經辦人簽字字體樣本作為本合同附件,並明確其授權範圍。

2、 合同簽訂時,甲方應以書面的形式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交底資料中應詳細説明所承攬項目流水作業段劃分平面佈置圖,計劃施工進度(月度計劃及結構封頂時間排序計劃),以及成型鋼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長度,特殊角度的工藝要求等。

3、 甲方應於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鋼筋的配筋單(特殊情況補充時須提前3日,數量不得超過30噸),配筋單上的目錄應註明起止編號、使用部位,且每張配筋單上須有甲方授權經辦人簽字,並在工程名稱處加蓋甲方公章後生效(簽字人字體樣本附後)。

4、 成型鋼筋加工製作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加工現場就加工質量進行抽檢工作,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6、 成型鋼筋出庫前,甲方應指定專人進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員對成型鋼筋數量確認簽字後乙方方可發貨(簽字人簽字樣本附後)。

1、 合同簽訂時,乙方應積極組織資源,確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進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鋼筋配筋單時,應認真校對,如規格、數量、圖示尺寸、標註無法正確識別時,甲方授權委託人應在12小時內書面確認,否則免除乙方的供貨責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鋼筋機械連接工藝為剝肋滾壓直螺紋。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鋼筋必須提供原材料出廠質量證明合格證書。

5、 乙方製作的成型鋼筋應符合甲方配筋單的要求,並在產品上以標牌的形式標註成型鋼筋使用部位的編號、尺寸、幾何圖形、數量,每一編號的鋼筋提供一張標牌,固定在鋼筋打捆處。

6、 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人員在乙方加工現場對成型鋼筋進行清料及裝車工作,並按甲方的要求運至施工現場。

1、施工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及設計變更,甲方應以書形式及時向乙方提供補充配筋單,並標註“急配”字樣及需用時間(供應時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需增加費用以甲、乙雙方協商為準。

2、設計變更及修改過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產部分按合同規定價格結算,如出現以大改小損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費用部分由甲方承擔。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須符合:《低碳鋼熱軋圓盤條》gb701-1997;《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gb13013-1991;《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1998的規定。

2、 產品質量檢驗應符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築結構長城杯工程質量評審標準》dbj/t01-69-20xx的規定。

3、 直螺紋連接接頭應符合《鋼筋機械連接通用技術規程》jgj107-96、《鋼筋等強度剝肋滾壓直螺紋連接技術規程》q/jy16-20xx中的規定。

1、鋼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負責原材料的取樣及送檢工作,委託檢驗的機構必須是經北京市建委審核合格具有見證試驗資質的檢測中心。

2、根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試驗實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的暫行規定》,甲方及監理單位進行見證取樣時應持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應積極配合取樣工作,其檢測機構及費用由甲方負責。

3、根據《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20xx規定,乙方在成型鋼筋配送至施工現場後,提供《半成品出廠合格證》表式c4-5附鋼筋原材料出廠材料質量證明書及產品銘牌、原材料複試檢驗報告。

(1) 本合同成型鋼筋的結算單價為人民幣( )元/噸(鋼筋不分品種、規格均為本單價),上述結算單價包括材料費、成型製作費、包裝費、裝車費、運輸費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費用(卸車及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包括原材料複試及機械連接接頭費用。

(2) 三級螺紋鋼的結算價格在本合同結算單價基礎上加( )元/噸。

(3) 鋼筋機械連接頭 元/單頭(鋼筋不分品種、規格加工套絲,並戴好保護帽),按照配筋單圖示數量進行簽收。

(4) 鋼筋原材料複試費用按照《半成品出廠合格證》實際標註數量進行簽收。

(5)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鋼廠價格調整,其結算價格以首鋼現貨市場、北京市京首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恆物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佈的調價政策通知作為價格調整的依據,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送達甲方,調價依據在送達後24小時內,甲方予以書面確認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補充協議。

(6) 本合同成型鋼筋總量為( )噸,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總價中不包括原材料複試及機械連接接頭費用。

(1) 本合同結算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達本月成型鋼筋加工配筋單時,同時將貨款支票一併送達(乙方預收當月貨款80%,餘款20%月末前結清),乙方經配筋單錄入生成系統確認數量後劃轉。

(2) 鋼筋機械連接接頭加工費用隨成型鋼筋貨款同時劃轉。

(3) 原材料複試費用依據《半成品出廠合格證》中確認數量經甲方籤認,在月末前結清。

(4) 本合同總價款如發生變化,超出部分甲方應按配筋單數量以現款形式預付給乙方。

1、 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數量等提供產品,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裝卸及運輸費用。

2、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鋼廠市場價格調整,根據合同第九章(5)條,甲方接到乙方調整價格依據24小時內未能書面確認或簽訂補充協議,乙方有權停止繼續供貨。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規定要求將配筋單及貨款同時送達,乙方有權拒絕接受配筋單及加工任務。

4、 由於甲方清料人員不能及時清料,致使配送工作無法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同時工期順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逾期乙方有權停止繼續供貨,並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貨物發出之日起計算每天3元/噸違約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計劃工期內將成型鋼筋送至施工現場,甲方應按當日該批送達數量以50元/噸扣除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雙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 本合同簽訂時,甲、乙雙方需相互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企業法人代碼複印件、資質證書複印件、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關法律文件,並註明相關文件的授權使用範圍。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條規定)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應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並經合法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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