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家長責任書4篇 守護生命,家長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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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溺水事故屢見報端,給社會帶來巨大的傷害和悲痛。為了提高家長對孩子溺水防範意識,保障孩子的安全成長,本文整理了一份“防溺水家長責任書”。希望通過該責任書,引起家長們的重視,共同營造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讓孩子們遠離溺水的危險。

防溺水家長責任書4篇 守護生命,家長擔當

第1篇

臨近夏季,氣温炎熱,全國各地少年兒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劇時有發生。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政和縣學校安全工作精細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長、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加強對學生課後、週末、暑假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家長、學生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嚴防溺水事件發生。

二、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當船來划水,不到河邊釣魚、捉蝦等。

三、到校園後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私自外出。

五、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六、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32xx),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八、家長必須並且時刻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監護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為,家長、學生若視生命如兒戲一旦發生溺水事件後果自負。

九、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珍愛生命、安全成長。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字後,家長留存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防溺水家長責任書4篇 守護生命,家長擔當 第2張

第2篇

隨着天氣的變熱,各地學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頻發,全國已發生多起小孩溺水死亡事故,教訓慘痛。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協助學校加強對學生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溏、池、沼、溝渠、水庫、海邊等地玩耍和游泳。

二、不準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三、若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應該到合格的、安全設施齊全的。游泳場館活動。

四、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或撥打110、119報警,讓成年人來搶救。不會游泳的未成年學生切不得盲目下水施救。

五、自五月一日起實行夏季作息時間,望家長做好學生的午休工作。(中午:11:20放學,下午2:20預備)

學生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家長按以上規定教育學生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如違約,後果自負。

為了預防學生髮生溺水事故,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3、學校發現或瞭解掌握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後,要及時予以制止、糾正學生的'錯誤並告知學生的監護人;

4、學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1、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

2、需乘坐渡船的學生和低年級學生必須有監護人護送;

3、家長要教育和監管好子女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不能私自到水域玩耍、嬉水、游泳;學生不能出現不請假、無故逃課外出游泳或到水域邊玩耍的情況;

4、學生的異常行為被學校告知後,家長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制止。

5、住校生離校回家後,家長要及時利用電話或短信向班主任報平安。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

隨着天氣的變熱,各地學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頻發,我市已發生多起小孩溺水死亡事故,教訓慘痛。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在暑假即將來臨之際,我校特制定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同學們嚴格遵循“生命高於一切”的古訓,為自己負責,為家長負責。

為提高同學們的覺悟,加強自我約束能力,希望同學們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做好安全工作。

一、為預防暑假期間溺水事故的發生,嚴禁私自到河、溏、池、沼、溝渠、水庫、海邊等地玩耍和游泳。

三、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四、若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應該到合格的、安全設施齊全的游泳場館活動。

五、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或打110、120報警,讓成年人來搶救。不會游泳的未成年學生切不得盲目下水施救。

同學們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如違約,後果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籤後,學生本人留存一份,學校一份存檔。

第3篇

為了增強學生的防溺水意識,有效遏制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我校特與家長簽定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與監管,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教育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溝渠、水庫等地方玩耍和游泳,不到河邊捉魚、釣蝦等。

二、學生游泳必須在家長陪同並有安全保障的'條件下進行。

三、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教育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四、家長要加強對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午休、雙休日等時間段的監管。

五、學生在校期間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請假,必須由家長陪同並履行請假手續後方可離校。

學生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家長要按以上規定教育學生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如有違反後果自負。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字後,學生家長留存一份,學校留一份存檔。

第4篇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願望。

安全重於泰山,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並進行安全演練,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做好與學校的聯繫和溝通,請將聯繫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繫,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4、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託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 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6、夏天將至,教育學生不到陸渾渠、池塘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後要及時回家,不到網吧上網(雙休日家長更應注意)、不到建築工地或渠邊玩,不單獨外出遠行。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校外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9、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學生請假家長需親自到校請假,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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