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合同25年石油合同8篇 石油合同續約:25年延續,穩定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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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將探討石油行業中的25年石油合同。石油合同是指石油公司與政府或私人公司簽訂的一種長期合同,規定了石油探勘、生產和銷售等方面的各項條款。25年石油合同是一種較為常見的合同類型,在國際石油市場上佔有重要地位。

石油合同25年石油合同8篇 石油合同續約:25年延續,穩定供應!

第1篇

為了合作發展,本着雙方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內容,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產品名稱:設備用燃料油數 量:按乙方要求的數量送貨;價 格:

以上兩種產品具體執行價格雙方議定並體現在甲方出庫單、送貨單或者乙方收貨單據上,並以此為準。由甲方負責運送到乙方指定地點,運費由甲方負擔;

按照以升計量的辦法進行計量,乙方可以不定期抽檢數量,價格甲方承諾每升價格低於加油站 元人民幣。

1、質量技術指標以甲方提供的《質量檢驗報告單》中指標數據或以雙方約定的指標為準,同時雙方認可各項指標數據允許的誤差範圍如下表所列:(《質量檢驗報告單》中未列出的指標為供方非檢測指標,供方不作承諾。)

2、凡屬甲方常規產品,甲方保證適合價值400萬以下挖掘機、運輸車單燒使用正常。

3、非甲方常規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提供指標要求生產的產品和甲方聲明不作產品使用保證的產品),甲方保證產品指標真實(若有誤差應在公認範圍之內),但不作產品使用保證(雙方另行約定認可的除外)。

4、如因乙方購買的甲方產品在雙方約定的設備機型使用過程中損壞,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24小時內去現場勘察,72小時內做出事故認定。如在約定範圍之內,經雙方確認完全是油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承擔該設備損壞部件的更換、維修費用作為損失補償,不完全是油品責任的由甲乙雙方確定責任比例並約定損失補償金額。雙方不賠償因設備損壞造成的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5、以下情況致使油品質量改變、設備使用損壞的,甲方不負責任:(1)、在乙方運輸過程中存儲罐內、加油過程中未經過濾混入機械雜質致使設備損壞的;(2)、乙方將油品與劣質油品勾兑使用致使設備損壞的;(3)、因設備疏於維護、配件(如濾芯等)劣質不達標緻使損壞的。(4)、正常易損件達到機件使用壽命的。(5)、因乙方不按要求使用設備的等甲方不負責賠償。(6)、乙方對儲存環境予以防護,保證無雜質進入加油設備並定期對儲油罐及加油設備進行清理,也可與甲方協商相關費用。甲方派專業人士進行清理,防止設備因機械雜質造成的損壞。

1、甲方負責運輸:數量以甲方地磅電子打印單據數為準,乙方可抽檢核實,20kg/次為合理磅差,甲方保證貨物在運輸途中的安全,如出現意外、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合同執行期限:從 20_ 年 月 日至 20 20_年 月 日。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內容,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損失金額由違約方承擔。

2、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遇國家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供需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如出現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本合同期內,如沒有甲方違約的情況發生,則乙方必須使用甲方產品。

2、本合同期內,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相關約定。

3、在本合同約定內,甲方應該保證不因為供應、調度等因素影響到乙方使用。

4、如乙方不能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則甲方可以停止供應。並有權追究相應利息及其他款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傳真件有效。

石油合同25年石油合同8篇 石油合同續約:25年延續,穩定供應! 第2張

第2篇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

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瞭解並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閲讀並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户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於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託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帳户開户,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帳户,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_____%,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後,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佈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_____‰,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佣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後,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税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税務機關規定辦理。

1.乙方如需中止委託關係,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准並結算帳目後,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係,並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瓶裝天然氣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天然氣,乙方主要用途為 過濾材料生產 ;

3、 因液化氣市場價格有波動,甲方若進行價格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 雙方根據實際用氣重量,送貨時結算上次貨款;並提供同等價格17%增值税發票;

1、 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充裝許可證和液化石油氣運輸許可證等資質證明材料複印件,所有相關複印件,所有相關複印件須加蓋甲方單位公章;

2、 甲方應設置安全人員對乙方使用的天然氣鋼瓶和供氣系統定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乙方應設置相應的驗收人員;

3、 乙方應在每次供氣時檢查鋼瓶上得出廠鋼印標記、鋼瓶檢驗標記和註冊登記鋼印代碼內容是否清晰、有效,對標記、代碼有問題的鋼瓶有權拒收;

4、 甲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天然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天然氣鋼瓶。

5、 當乙方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異常、燃氣泄漏、意外停氣時,應關閉閥門,開窗通風,並及時通知甲方檢查維修;

6、 乙方不得損壞、遺失或擅自替換鋼瓶,否則照價賠償;

7、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時間送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延遲,如因送貨不及時耽誤乙方

8、甲方根據乙方用氣量,與乙方協商固定配送時間;如遇緊急使用情況,乙方應該提前1天 通知甲方所需天然氣數量,甲方可根據其配送計劃,送達約定供氣地點;

10、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需停止供貨合同,需提前一月提出書面文件,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經辦人:聯繫方式:簽訂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經辦人: 聯繫方式: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第5篇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1.產品的數量: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

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説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15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15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第6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_________年度甲方產品_________在_________地區的授權經銷商。

2、甲方授權期限為本協議簽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產品授權經銷商”的名義進行一切合法的商業活動,但未經允許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宣傳。

4、乙方須在所授權的市場區域內從事市場推廣及銷售活動,不得越區從事銷售活動。對於跨地區銷售或不按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者,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對於連續兩次違反者,取消當年獲得獎勵的資格;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和本協議給予的一切權益。

5、甲方將進行全國性的廣告宣傳並提供市場支持。乙方應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場宣傳資源配以適當投入,積極開展市場推廣活動。甲方全資投入包括:主要專業媒體的合作專欄和硬性廣告、網上廣告等。

6、甲方擁有_________產品的價格制定權、發佈權和解釋權。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進行銷售。

一次進貨量不低於_________;一次進貨_________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一次進貨_________以上_________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一次進貨_________以上,代理價格_________。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將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

11、退貨: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貨要求,但乙方的退貨要求必須在進貨後_________日內提出,否則甲方可以拒絕;

乙方退回的產品及其包裝必須達到不影響再次銷售的要求,否則,甲方不予退款;甲方在收到退貨並確認符合上述要求後退回貨款。

12、甲方向乙方發貨時,由甲方負責鐵路或公路運輸費用和保險費;若乙方對運輸工具有特殊要求時,超出的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退貨時,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除正常性經營贏利外,可享受甲方給予的定期考核獎勵。考核及獎勵政策另定。

14、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出現了戰爭、水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5、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協議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滿前如雙方同意續約,應在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簽署書面續約協議。

17、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7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_________年度甲方產品_________在_________地區的授權經銷商。

2、甲方授權期限為本協議簽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產品授權經銷商”的名義進行一切合法的商業活動,但未經允許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宣傳。

4、乙方須在所授權的市場區域內從事市場推廣及銷售活動,不得越區從事銷售活動。對於跨地區銷售或不按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者,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對於連續兩次違反者,取消當年獲得獎勵的資格;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和本協議給予的一切權益。

5、甲方將進行全國性的廣告宣傳並提供市場支持。乙方應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場宣傳資源配以適當投入,積極開展市場推廣活動。甲方全資投入包括:主要專業媒體的合作專欄和硬性廣告、網上廣告等。

6、甲方擁有_________產品的價格制定權、發佈權和解釋權。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進行銷售。

一次進貨量不低於_________;一次進貨_________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一次進貨_________以上_________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一次進貨_________以上,代理價格_________。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將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

11、退貨: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貨要求,但乙方的退貨要求必須在進貨後_________日內提出,否則甲方可以拒絕;

乙方退回的產品及其包裝必須達到不影響再次銷售的要求,否則,甲方不予退款;甲方在收到退貨並確認符合上述要求後退回貨款。

12、甲方向乙方發貨時,由甲方負責鐵路或公路運輸費用和保險費;若乙方對運輸工具有特殊要求時,超出的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退貨時,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除正常性經營贏利外,可享受甲方給予的定期考核獎勵。考核及獎勵政策另定。

14、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出現了戰爭、水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5、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協議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滿前如雙方同意續約,應在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簽署書面續約協議。

17、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8篇

鑑於:甲方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組前屬於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根據重組,甲方對外合作勘探開發石油資源的業務無償劃入乙方,並獲國家批准將其已簽訂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資源協議(詳見附件一)的權益,轉讓給乙方。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a)甲方在此將其已經簽訂的23個並列於本合同附表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及天然氣資源協議(以下簡稱“石油協議”)項下的,且按照該等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之規定屬於甲方的全部權益(以下簡稱“轉讓權益),無償轉讓給乙方;

(b)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三十日內,將石油協議及其他一切有關文件交付乙方;

(c)乙方在此按本合同之規定,接受轉讓權益,並承擔與轉讓權益有關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2 甲方繼續作為石油協議的一方當事人,並根據國家授權繼續行使石油協議項下由國家石油公司享有的權利(詳見附件二),監督管理石油協議的執行。

1.3 石油協議所規定的需要向國家報請審批的文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要求後的三十日內,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該等審批文件。

(a)管理國內有關石油和天然氣勘探和開發的對外合作業務。

(b)負責石油協議執行過程中有關法律文件、轉讓合同、補充合同、石油協議終止合同、石油協議修改合同的談判,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簽約後執行。

1.5 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規定享有石油協議項下原由甲方享有的獨立的經營權,並有權委派管理人員或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執行石油協議。

1.6 乙方在執行石油協議的過程中,有權根據石油協議的規定自主決定投資計劃及融資方案,就其經營自負盈虧。

1.7 乙方有權通過簽訂承包合同或其他類似合同再委託其子公司、地區公司、分公司或關聯公司實施石油協議,但乙方必須就承包方或受託方的經營行為承擔責任,同時,該等合同不得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仍享有的權利的行使。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執行完畢時止。如果國家法律、條例和法規另有規定,雙方將根據法律、條例和法規之規定,對本條所述的合同執行期限進行相應修訂。

3.1 甲方保證乙方不受因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3.2 乙方保證甲方不受因為乙方履行石油協議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甲方和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為,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實現本合同的宗旨和規定的內容。

5.1 當客觀條件發生變化,一方認為有必要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且另一方認為合理可行時,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

5.2 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本合同應當終止,除非雙方另有同意: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生效後,在石油合同有效期內該等合同項下所形成的全部資產(不包括資料、信息)歸乙方所有。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甲方簽署本合同沒有違反勘探開發合同中有關轉讓條款的規定。

(e)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8.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8.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8.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9.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9.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合同、合約、理解和通信。

9.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有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9.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合同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需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9.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9.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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