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協議書2篇 "達成共識,簽訂保障——工資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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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了工資協議書的定義、應包含的內容以及起草方法。工資協議書是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公司與員工之間的重要協議。合理的工資協議書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工資協議書2篇

第1篇

為了提高車間生產員工的.積極性,提高生產率,保障員工薪資待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乙方最低工資待遇xx元/月(人民幣)(按現行工資標準,如月薪不足xx元的,發放保底工資,如計件工資超過元的,按計件工資算

二、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下參加生產,甲方貨源每月滿22天生產情況下,甲方將不用執行此協議,甲方貨源不滿25天時則啟動該協議,計算方法:

貨源不滿當天保底待遇=參加生產總產值/參加生產天數

三、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6個月以上,方可提出離職,如果中途提出離職,甲方將不同意,則按自離,自離不發放工資。

四、乙方全心全意為甲方服務,工作聽從一切安排,服從管理和調度,遵守廠規廠紀。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如:無故曠工,請假超過5天等,將不能享受保底工資待遇。

六、協議由公司人事部保存,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工資協議書2篇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就甲方工資體系保密事項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工資體系設置屬於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內容之一,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屬於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工資保密制度,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資福利待遇,也不得泄露自己的工資福利待遇,不得評論他人工資情況;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工資情況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更不得散佈、傳播。

三、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依照誠實信用原則,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就職人員及其有關親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甲方就職的工資待遇情況。

四、工資知情人員(分管領導、人力資源人員、財務人員),非經總經理同意外,一律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工資,如有泄漏情況者,予以開除處理。

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3個月工資標準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追究該違約責任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等。

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甲方根據乙方情況給予降薪、降職甚至作出開除的決定。

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西陵區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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