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協議書4篇 "達成共識:簽署用水協議書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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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協議書》是一種約定各方在用水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協議。該協議內容一般包括用水標準、用水限制、用水計量、用水費用等方面的條款,是保證水資源合理利用的必要手段。本文將為您詳解用水協議書的主要內容及注意事項。

用水協議書4篇

第1篇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水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供水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限屆滿後,若有一方繼續履行本合同,應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向對方提出,雙方另行協商續簽本合同。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水人通過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臵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三)供水人保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水質符合 質量標準。

者 。安裝時應當登記註冊。供、用水雙方按照註冊登記的計費水錶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具計費水錶時,供水人按照最高類別水價計收水費或者按照比例劃分不同用水性質用水量分類計收水費。

供水人依據用水人用水性質,按照 政府 (部門)批准的供水分類價格收取水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水價調整時,按照政府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l、供水人按照規定週期抄驗表並結算水費,用水人在 月 日前交清水費。

(一)供、用水設施產權分界點是: 。以户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

(二)產權分界點(含計費水錶)水源側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另側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

(一)監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用水四至範圍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供水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費滯納金。

(三)用水人搬遷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又沒有辦理過户手續的,供水人有權拆除其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佔壓、損壞及用水人責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錶時,供水人可根據用水人上 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用水人三個月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供水人不退還多估水費。

(五)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水質不間斷供水。除高峯季節因供水能力不足,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被迫降壓外,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的壓力供水。對有計劃的檢修、維修及新管併網作業施工造成停水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實行 24 小時晝夜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入現場搶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變更抄驗水錶和收費週期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用水人。

(八)對用水人提出的水錶計量不準,供水人負責複核和校驗。對水錶因自然損壞造成

的錶停、表壞,供水人應當無償更換,供水人可根據用水人上_ 個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由於供水人抄錯表、計費水錶計量不準等原因多收的水費,應當予以退還。

(一)監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水壓、水質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權要求供水人按照國家的規定對計費水錶進行週期檢定。

(四)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複核。

(六)保證計費水錶、表井(箱)及附屬設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驗表或者協助做好水錶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七)除發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試驗內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後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轉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於用水人用水量增加,連續半年超過水錶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由於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時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時,供水人可將水錶口徑改小,用水人承擔工料費;當用水人月用水量達不到底度流量時,按照底度流量收費。

如因地震、水災或其它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致使合同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經有關政府部門證實後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可能的減少對方損失,否則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擴大損失。

1、供水人違反合同約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百分之的違約金。

2、由於供水人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壓降低、水質量事故,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供水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損失的,供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超過規定交費日期一個月的,供水人按照國家規定有權中止供水。當用水人於半年之內交齊水費和滯納金後,供水人應當於48小時內恢復供水。中止供水超過半年,用水人要求復裝的,應當交齊欠費和供水設施復裝工料費後,另行辦理新裝手續。

2、用水人私自改變用水性質、向其它用水人轉供水、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的,用水人除補交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支付水費百分之 的違約金。

3、用水人終止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相關手續,給供水人造成損失的,由用水人承擔賠償責任。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按第種方式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

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用水協議書4篇

第2篇

供水方:北京市豐台區王佐鎮水利管理服務站(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及有關節約和保護水資源的法律法規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區水資源現狀,為最大限度地實現保護和節約水資源,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促進本地區可持續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期限為一年,即從二〇一二年xx月xx日起至二〇一三年xx月xx日止。

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通過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乙方供水。

2、乙方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處理設備。

3、甲方保證供應的生活用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1、用水計量採用磁卡水錶預付繳費方式,即乙方先行到鎮財務室預付水費,再持票據和磁卡到甲方辦理刷卡後方可用水。20xx年xx月xx日起開始啟用磁卡表。

2、供水價格:用水單價採取階梯式分段計價標準收繳,以乙方全年用水指標xx立方米為基數,基數以內水價為xx元/立方米即基數水價;超過基數20%以內的水價為2倍基數水價即xx元/立方米;超過基數在20-40%範圍內的水價為3倍基數水價即xx元/立方米。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為xx立方米。在協議有效期內,遇市政府水價調整時,參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2、對乙方提出的水錶計量不准問題,甲方負責複核和校驗。對水錶因人為原因損壞造成的錶停、表壞,甲方應當更換,校驗和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甲方對供水管線或設備進行維修或搶修需要停止供水時,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

1、監督甲方按照協議約定的水壓、水質向乙方供水。

3、乙方用水必須服從甲方管理,按照協議約定繳納水費。

4、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用水地址或用水性質,需按本協議相應標準2倍水價向甲方繳納水費,其水費按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的用水總量計算繳納。

6、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改裝或損壞甲方的供水設施,否則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7、乙方不得擅自啟閉接口總閥門,如確實需要應通知甲方並由甲方進行啟閉。

9、協議期間,如遇國家徵、佔土地或鎮、村開發使用土地,本協議無條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終止向乙方供水。

10、本協議終止前,乙方如繼續需用甲方供水,需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第七條違約責任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當地法院判決。

第3篇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需要和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供水, 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接受甲方的供水,並向甲方支付相應供水費用。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電力供應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用水地址為 。用水四至範圍(即用乙方用水區域四周邊界)是 (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1.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乙方提供不間斷供水。

2.乙方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3.甲方保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4.甲方保證在計費總水錶處的水壓大於等於 兆帕;以户表方式計費的,保證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的水壓大於等於 兆帕。

(1)用水的計量器具為:_________計量表;_________ic卡計量表,或者_________ 。安裝時應當登記註冊。供用水雙方按照前述計費水錶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

(2)乙方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同一具計費水錶時,甲方按照最高類別水價計收水費。

(3)計費總水錶安裝地點為: ,安裝計費總水錶共 具,註冊號為 。

(1)甲方依據乙方用水性質,按照 政府 (部門)批准的供水分類價格收取水費,價格為 元/噸。

(2)在合同有效期內,遇水價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不間斷供水。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未向乙方供水的,應當支付乙方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百分之的違約金。甲方未及時恢復供水或拒不支付違約金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質量、水壓、水量及供水方式向乙方供水,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的水質量不符、水壓水量降低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要求改變供水方式的,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相關費用及乙方損失。

甲方按照規定每月 日抄驗水錶並按合同約定單價結算水費,水費結算採取 方式。因特殊原因甲方需要變更抄驗水錶和收費週期或者改變結算方式時,應當提前 日通知乙方。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政策和自身生產成本因素決定是否調整供水價格,價格調整按照相關文件執行。甲方調整供水價格時,應通過書面、媒體或其他方式在水費結算前至少日通知乙方。甲方未在規定時間通知乙方的,按調整前結算水費。

對乙方提出的水錶計量不準,甲方負責複核和校驗。對水錶因自然損壞造成的錶停、表壞,甲方應當無償更換,甲方可根據用水人上______個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由於甲方抄錯表、計費水錶計量不準等原因多收的水費,應當予以退還。

①甲方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實行 24 小時晝夜受理乙方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計費水錶以及其他附屬設施損壞時,甲方應當及時進入現場搶修。因甲方原因搶修不及時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②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造成在未來一年內無法恢復供水的,甲方應主動和乙方協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③甲方由於水資源供應緊張或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進行檢維修時,而採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造成在未來一年內無法恢復供水的,甲方應主動和乙方協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應當於每月 日前交清水。乙方逾期未繳納水費的,應按逾期金額的日百分之向甲方繳納滯納金。逾期 日仍未繳納水費和滯納金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抄驗水錶,因乙方表井佔壓、損壞及其他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不能抄驗水錶時,甲方可根據乙方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乙方在 日內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甲方不退還多估算的水費。

①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同約定用水。乙方未向甲方辦理變更手續、私自改變用水性質或向其他用水方轉供水以及向合同約定範圍以外供水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乙方應當按該部分水費的百分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補交水費差價。

②乙方用水量增加或減少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乙方承擔工料費。當乙方月用水量達不到底度流量時,按照底度流量收費。當乙方連續兩個月平均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的,應更換結算水錶。乙方不辦理相關手續拒絕換表時,甲方可參照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③在合同期限內,乙方私自不得遷移、更換用水計量裝置。乙方若要遷移、更換用水計量裝置,必須向甲方書面申請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視作不具備用水條件,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水。

④乙方搬遷或者其他原因停止用水應向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未辦理過户手續的,甲方有權拆除其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給就愛放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①乙方應當對其產權範圍內供水實施進行維護管理,因乙方管理不當造成嚴重損壞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在日內自行維修或者邀請甲方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人員傷害和其他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故意損壞供水設施或者致使計量表失準,甲方有權參照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②乙方不得操作屬甲方管理範圍內的供水設施,但遇到對人員或設備有嚴重威脅時除外,事後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

(1)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受戰爭、火災、水災、颱風、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於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應免除違約責任。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雙方應立即相互協商以尋找一項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盡量減輕這種不可抗力的後果。

(3)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十個工作日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交給對方審閲確認。

除非事先得到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______調解解決。 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2.在協商和仲裁或訴訟過程中,雙方應保證本合同無爭議部分的正常履行。

對本合同條款含義雙方發生歧義時,由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合理原則及交易慣例共同解釋。解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2.甲、乙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説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4篇

為確保項目部用電的正常進行,確保安全用電,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該工程施工用電用水擬定協議如下:

2、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核後,迅速組織落實,按時供電,除供電供水部門檢修線路、設備或停電停水外,不得無故停電聽誰,以確保工程的正常進行。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操作程序,嚴禁違章操作,嚴禁帶故障、超負荷運行。

4、乙方須配備專職電工,持證上崗,並將電工上崗證原件交甲方驗證,報甲方一份複印件備案。

5、乙方保證用電設備規範,配置漏電過載保護裝置。乙方所有用電器、配電櫃、臨時接表及線路接線,須符合安全規範的要求。

6、每月抄表一次。抄表時,須甲、乙雙方到場,乙方按規定在以甲方名義按時將水電費繳納財務科,逾期繳

納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電費單價按1.00元/度結算,水費按市場價結算。

7、甲方對乙方施工用電進行不定期檢查,對乙方在用電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整改,否則甲方將採取停電、經濟處罰等措施,由此造成的延誤工期及其它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負。

9程用電結束後,在乙方無用電責任事故且結清電費的情況下,甲方給予無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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