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學習心得體會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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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學習心得體會四篇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學習心得體會四篇

新修《條例》進一步紮緊制度籠子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近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公佈。

這是黨的十八大之後,黨中央對《條例》的第二次修訂。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作為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令行禁止。

新修訂條例的頒佈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重要作用。修訂後的《條例》發生了較大幅度的變化:從原來的3編、15章、178條、24000餘字縮減為3編、11章、133條、17000餘字;把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中的紀律和要求,整合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去除與國家法律重複的內容,實現紀法分開;把政治紀律細化、具體化,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要求轉化為紀律規範,體現作風建設最新成果,使黨的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和全體黨員的行為底線。

在黨的紀律中,政治紀律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發現的管黨治黨的所有問題,從本質上看都是政治問題,都是“四個意識”不強的問題,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問題。此次修訂《條例》,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將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突出出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鞏固黨執政的政治基礎。新《條例》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管黨治黨的突出問題和監督執紀中發現的新型違紀行為,舉一反三、以案明紀,紮緊制度籬笆,促使廣大黨員懂法紀、明規矩、知敬畏、存戒懼,築牢不可觸碰的底線。

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全面從嚴治黨依然任重道遠,《條例》的再一次修訂無疑將進一步紮緊制度籠子,與時俱進,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持續深入。

躬身踐行《條例》要求 爭做合格黨員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於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於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密切黨與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自2016年1月1日修訂實施以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在加強黨的建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再一次修訂無疑將進一步紮緊制度籠子,與時俱進,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持續深入。

學習《條例》關鍵在於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於規範和約束我們的行為。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範我們的一言一行。

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業業,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一切為人民謀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

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良傳統和優良作風,學習先鋒模範典型事蹟,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覺遵守黨紀法規,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要認識到權力是一把雙刃劍,用好了能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為自己造“罪”。要從嚴自律,管住自己,當前市場經濟的趨利性逐步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價值觀不斷充斥人們的思想,越是在這種形勢下,越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越要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越要從方方面面嚴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錯誤、栽跟頭。“常在河邊走,難得不濕鞋”,就是要時時刻刻謹小慎微。要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涇渭分明,小節上時刻從嚴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腦子裏要有明確的界限。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後,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開拓創新,認真學習黨紀、條規,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黨的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

這幾天,我按照學校黨支部的安排,認真閲讀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通過閲讀、學習,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充分認識廉政建設的重要意義。

        歷史和現實都表明,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象在黨內滋長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權,即使取得政權後也不可能保持政權穩定。如果不能堅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變工作,黨的執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毀滅。黨的十六大以來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頒佈了一系列的法規、條例,這是我們黨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條件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搞好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幹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築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

當我背起書包,蹦蹦跳跳的走進學校,坐在課堂上聽老師講課時,我就被告知:上課要遵守紀律,不能來回跑、也不能和其他同學隨意説話,有事情要舉手報告老師,待老師同意後才能行動。

其實也就是從孩提年代起,我就知道了有“紀律”這麼一詞,那時候啟蒙老師就在很多種場合下,教育我們要遵守紀律,保持整體的團結和遵守紀律的重要性。

也就是從那時起,我就懂得:紀律是約束,紀律是規矩,紀律是保證、紀律也是一種自覺行動。老輩人都説:沒有紀律難以成方圓,沒有了紀律也就沒有了秩序。所以講紀律講規矩在我的生活、工作和學習等方方面面裏,就成了一種潛移默化的行動準則。

從我舉起右手,面對黨旗宣誓時:“......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由此可以看出“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和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更是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重要保證。紀律對於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密切黨與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先決保障。

縱觀中國共產黨的發展歷史,從誕生之日雖然只有幾十個人的一個組織,在嘉興南湖上開會討論黨的建設時就重視紀律建設,歷次《黨章》中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發展到今天是一個有近8700多萬黨員的大黨和新中國的執政黨,如果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鬥力;成為一盤散沙沒有凝聚力;歷代黨的總負責人都不遺餘力地強調黨的紀律建設,諄諄告誡全黨要堅守紀律,做到守紀律講規矩。因為只有紀律嚴明瞭,才能朝氣蓬勃,才能無往而不勝。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廣大人民羣眾謀福祉的新的發展階段,中國共產黨面臨着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從黨內來講,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 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更為重要。

在《中共中央關於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通知》中講到:《條例》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對於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是關於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我認真學習後,從內心深處感到,《條例》的頒佈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於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有深遠的現實意義。有了《黨章》做保障,有了《條例》做基礎,有了紀律做根本,我就相信,我們黨的領導就會更加偉大、更加堅強、更加有力;我們的國家和人民就有了希望,我們的夢想就一定能實現。

進入新世紀新階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了新的進展。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 和反腐敗工作的需要,既要從嚴治標,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規範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使廣大黨員幹部真正做到迴歸自然、迴歸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也是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法規。

我作為一名普通黨員,我認為學習和遵守《條例》,就是要堅持實事求是、寬嚴相濟, 力求做到寬要寬得恰當、嚴要嚴得適度,使規定更具有現實可行性。也要明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哪些是堅決不做的。始終保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法有授權必須為”的信條,把自己置身於羣眾的監督之中,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進行規範,為黨的事業和羣眾的利益維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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