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的心得體會6篇

來源:巧巧簡歷站 1.25W

通過總結經驗,我們能夠更清楚地認識自己,不斷完善自己,獲得更多的心得體會,認真記錄好體會,我們從而才能得到全新的思想覺悟,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交通安全法的心得體會6篇,供大家參考。

交通安全法的心得體會6篇

交通安全法的心得體會篇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這部法律的頒佈實施,是我國道路交通法制建設歷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國道路交通事業全面走向法治時代的嶄新開端。下面,我從三個方面談一談學習的心得體會:

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的因素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加劇,道路建設和安全管理設施跟不上機動車數量的增長,相當部分公路缺少交通標誌、標線和安全防護設施,導致道路堵塞增多,交通事故隱患增加;二是摩托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安全性低的車輛佔道路交通工具的絕大部分,這些車輛以及拼裝車、報廢車上道路行駛,必然帶來眾多安全隱患;三是違反交通法規現象十分普遍,羣眾交通法律意識、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文明意識不高,道路通行秩序差、違法通行、交通秩序混亂是危害交通安全、導致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頒佈,給道路交通注入了新的生機與活力,體現了鮮明的時代特點,也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治基礎。《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一年來,雖然在短時間內由於配套的法規、措施和技術手段沒有及時跟上,造成基層交警在執法過程中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但從總體上看,我省和全國一樣,交通秩序、交通安全情況有了改善,道路交通管理更加突出以人為本、方便羣眾的`原則,執法更加規範、文明、科學,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大,羣眾的交通安全意識有所增強,道路交通秩序逐步好轉,交通事故四項指標有不同程度下降。

隨着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機動車數量迅猛增長,機動車駕駛人的數量增長更是驚人,機動車違法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由此引發的社會矛盾也越來越多,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予以整治。而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如不按規定停車、違反交通信號(闖紅燈)、違反交通標誌標線規定,尤其是超載、超速行駛、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嚴重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原法規都是罰款5元,處罰明顯偏低,收不到懲戒的效果。綜合考慮處罰的懲戒效果、人們的承受能力、與其他法律罰款設定的協調以及全國各地的差異等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將罰款做了一定程度的幅度調整。

總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頒佈實施,為道路交通指明瞭發展方向,也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制基礎。作為政府管理道路交通職能部門的公安機關的一個行政執法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程序,減少執法的隨意性,保護交通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合法、公開、公正、高效執法的實現。同時,我們殷切地期望通過我省地方立法,完成與上位法的配套工程,為我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交通安全法的心得體會篇2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範道路交通參與人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本法律。在單位的統一組織下,我們集中學習了全文,自己認真學習每一項條款,與過去的有關法規反覆對照,有了新的認識,體會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於城市交通進一步規範,更重要的是保護他人、保護自己。1999年瀋陽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國首次明確規定五種交通事故行人負全責,行人違章被撞司機不負責任。在全國引起了撞了白撞?問題很的大爭論。這違背了人文主義精神,違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則——維護人民的人生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人的生命高於一切,如果説行人錯在違規,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話,那代價實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機剝奪了別人健康,生存的權力豈不是錯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説明了肇事司機的安全警惕性不高,應對突發能力不強,理應承擔責任。現在新交通法規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徹底否認撞了白撞的説法,這一點為司機的安全警惕性敲響了警鐘。新交通法裏,對行人的違規行為也作了相關處罰規定,在提醒駕駛者的同時,也對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國人民普及,讓羣眾提高交通規範意識,目的除了規範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為保護他人更為保護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國民交通規範意識,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在一場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受傷者獻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圍的村民卻守着出事地點,不讓人破環現場,非要等交警來處理,傷者就這樣不能得到及時醫治,導致失血過多死亡。當時這件事情對我的震動很大,不僅為傷者無辜喪命感到惋惜和遺憾,更為村民的愚昧偏執痛心。這樣的事情何止這一件呢,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得不到及時醫治,原因除了上述這種情況還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機棄傷者逃離現場;傷者被送到醫院以後因為資金問題的不到醫治等等。本來可以挽救的生命,就這樣被耽誤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後果。而在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裏,人道主義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及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除了這些規定以外,還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這些條例充分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並且及時地保障了傷者的救援工作,不僅對駕駛人及目擊者提出要求,還對醫療機構做出了相關規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遺憾和悲劇的發生。所以,在提高國民交通規範意識的同時,應注意人文主義精神的培養,提高人文素質,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證交警作為一個執法者,能公正嚴明地履行職責,不會對行人和機動車造成無端的利益損害。在新法裏面特意制定了相應的約束性條款,保證機動車司機不會再交冤枉罰款,還規定了交警有違法行為,如私自收取罰款,違法扣留車輛,罰款不交國庫等15種行為之一,就必受行政處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種説法,就是交警是有執罰指標的,每天要上路罰多少輛車,收多少罰款。而在以前,這種説法也得到過一些交警人員的確認,在收費或罰款時,他們非常願意多收或多罰,因為這些錢與本機關和個人都有直接的好處,因此這些罰款,被稱為冤枉罰款。而新法裏面明確規定各地不得給交警下達罰款指標,依法收取的罰款全部上繳國庫。徹底杜絕了這種亂收罰款的現象,維護了廣大駕駛人的合法權益。除此之外,這部法律對違章駕駛員的處理,也體現出了以人為本,駕駛人在現場的,按規定處罰,不得拖車。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如果拖車不當造成損壞,還要依法賠償。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僅彌補了舊法的不足與漏洞,而且還充分的體現了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為行人也好,駕駛人也罷,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認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徹底保護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權益,同時也使我們的城市交通建設安全規範,井井有條。所以它的貫徹執行,必將對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好好學習領會這部法律,不僅僅是讓它走上街頭,更重要地是讓它深入人心。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二節機動車駕駛人

第三章道路通行條件

第四章道路通行規定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三節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節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

第五節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六章執法監督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二節機動車駕駛人

第三章道路通行條件

第四章道路通行規定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三節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節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

第五節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六章執法監督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羣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機動車、非機動車

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九條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税的完税證明或者免税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製。

第十條准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二)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三)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四)機動車報廢的。

第十三條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誌。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

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註銷登記。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第十五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塗標誌圖案,安裝警報器、標誌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噴塗、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誌圖案、警報器或者標誌燈具。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條件使用。

公路監督檢查的專用車輛,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設置統一的標誌和示警燈。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八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節機動車駕駛人

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條機動車的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交通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實行資格管理,其中專門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實行資格管理。

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學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駛技能的培訓,確保培訓質量。

任何國家機關以及駕駛培訓和考試主管部門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

第二十一條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對機動車駕駛證實施審驗。

第二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三章道路通行條件

第二十五條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並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

根據通行需要,應當及時增設、調換、更新道路交通信號。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進行宣傳。

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條鐵路與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應當設置警示燈、警示標誌或者安全防護設施。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應當在距道口一定距離處設置警示標誌。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佔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

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的樹木或者其他植物,設置的廣告牌、管線等,應當與交通設施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

第二十九條道路、停車場和道路配套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並根據交通需求及時調整。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已經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頻發路段,或者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存在交通安全嚴重隱患的,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並提出防範交通事故、消除隱患的建議,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三十條道路出現坍塌、坑漕、水毀、隆起等損毀或者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等交通設施損毀、滅失的,道路、交通設施的養護部門或者管理部門應當設置警示標誌並及時修復。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設置警示標誌的,應當及時採取安全措施,疏導交通,並通知道路、交通設施的養護部門或者管理部門。

第三十一條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

第三十二條因工程建設需要佔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徵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徵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經批准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並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採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後,方可恢復通行。

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築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範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第三十四條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誌。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應當按照規劃設置盲道。盲道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交通安全法的心得體會篇3

金秋十一月,秋高氣爽,萬里飄香。今天我們開展了安全教育的班會課,使我學到了很多安全常識。比如:乘坐火車的常識和騎自行車的常識。下面讓我來介紹一下吧!

乘火車的常識:在車廂內,列車行駛中,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車窗外,以免被刮傷;不要向車窗外扔東西,以免砸傷鐵路邊的行人,同時也避免造成環境污染;也不要在車門和兩節車廂之間連接處逗留、玩耍、因為車廂連接處在運行中處於不穩定狀態,容易發生夾傷,摔傷等事故。

騎自行車的常識:《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年齡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馬路上騎自行車。這是因為:城市道路複雜,車輛繁多,由於兒童缺少生活經驗,應變能力差不能及時很好地處理緊急情況,容易給自己和他人造成危險。

開了這個班會課,使我對交通安全有了更深的瞭解,懂得了一些交通規則。希望同學們也去了解一些交通規則,這樣對你的安全更有保障。

交通安全法的心得體會篇4

幕悲慘的畫面雖然只是在交通安全教育的宣傳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這一幕幕卻是真實地發生着,而且悲劇還繼續着。每天,這個世界上有多少人喪命於那無情的飛奔的車輪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寶貴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滿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呢?“交通安全”這是全世界真切呼籲的話題,這大多數的車禍卻都是由於肇事者無視交通法規而造成的。這一幕幕慘劇是可以避免的。

寬闊的馬路,先進的道路安全設施,一直在更新的交通法規,難道真能對交通安全起到持久穩固的作用嗎?如果是,那為何交通事故還是年年不斷的頻繁發生?可見交通安全保障並沒有達到真正的效果。而這究竟又是誰的錯呢?

這是人們的錯。國家給了我們交通安全的保障,我們往往卻只顧自己的方便,只顧自己的利益,並未能好好的遵守交通法規。大家想過如此的後果會是怎樣的嗎?

看!那輛超載的大卡車正吃力的前進着,司機見了紅燈也不停車,隨意亂闖,只是為了趕交差,得一筆工錢,不顧違章的後果。可這位司機知道嗎?只是為了這麼一筆工錢違反交規,一剎那間就很有可能會葬送生命,而這無價的生命又豈是金錢可以買到的?看!那場悲劇終究還是上演了,鮮血染紅了車輪,受害者的親人悲痛萬分…… 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遠提醒着人們千萬不要忘記慘痛的教訓,千萬不能把生命當兒戲。短暫的一瞬間,肇事司機成千古恨,親人們沉浸在悲劇之中,呼喊毫無意義,最後剩下的只有一輩子的悔恨和淚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嗇的,他只賜予每個人一次生命,所以我們必須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與我們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們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們的身邊,教育我們,勸戒我們。

人讓車,讓出一片温情,讓出一片秩序;車讓人,讓出一片安全,讓出一片理解。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人與車互相謙讓,才能儘可能地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減少死亡的人數,珍愛寶貴的生命。

交通安全法的心得體會篇5

雖然這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班會已經結束了,但是在我心裏面留下了很深的影響,一直到現在我都一直在心裏面想着想着,班會上面看到畫面、老師講的話一直在腦海當中徘徊,一個個悲慘的交通事故在眼前走過,讓我認識到交通安全意識真的是太重要了,否則造成的危害也大了。索性無事,所以決定將自己今天在班會上學習到的道路交通安全的體會寫一寫。

在最開始的時候,老師就告訴我了我們今天的班會主題是“謹防交通事故,安心出門回家來”。然後老師就用多媒體給我們放了一些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引發事故的視頻,最開始的時候我還是挺害怕看的,因為視頻裏面的畫面真的是令人膽戰心驚的那種,雖然沒有什麼血型的畫面,但是一輛輛車被撞得成了一坨爛鐵、一個個建築被撞得四零八落的,還有就是被打了馬賽克的事故人的畫面,真的是讓人害怕,班上的氣氛當時就變的凝重了起來。我的心情也從害怕變成了警覺,想着在生活當中,我是不是有注意了道路交通安全呢?我有沒有做到了完全遵守交通規則呢?看着視頻裏面、新聞裏面記錄着的一條條生命就這樣逝去,或者是殘疾,真的是太讓人心痛了,有些是因為自己不遵守給自己帶來了麻煩,還有就是因為別人的不遵守交通安全讓自己遭受到了無妄之災。所以啊,無論是自己有沒有開車,都需要主要好道路交通安全。

這一次的道路交通安全的主題班會,讓我意識到生活當中我們必須加倍的小心,要好好遵守交通規則才能儘可能地避免出現交通事故。所以以後,過馬路的時候我一定不能夠因為圖省時間而隨意穿馬路不跨圍欄過馬路了,我以後一定要走斑馬線,一定要等到行人燈變成綠燈之後再走,寧願多等幾分鐘也不搶那幾秒鐘。還有就是我在路上行走的時候我也要更加的警覺,要時刻留意身邊的交通,注意那些正在倒車的車子,離他們遠一點才行。對了,不僅僅是自己,還有身邊的人,以後我也會要求身邊的人也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一定要提醒爸爸喝酒了之後一定不能夠開車,疲憊的時候也不能夠開車,這不僅僅是為了爸爸好,也是為了我們整個家庭好,更是為了別人的安全好!

這一次的交通安全的主題班會,真的是讓我收穫良多,讓我意識到了自己生活中也是存在着一些違反交通安全的行為的,也讓意識到了我今後必須要更加重視交通安全的問題。所以今後,我也一定會將這一次學下到的東西在生活中踐行下去的。

交通安全法的心得體會篇6

交通安全問題一直是我們必須重視度的事情,再一個就是現在人們對交通安全意識也不是那麼敏感,其實這是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我們一直很隨意的對待這個問題,其實交通安全我們應該要有這麼一個意識,這次我經過一次交通安全的學習感受很多,自己以前沒有注意的,或者説自己以前沒有了解的都在慢慢的加深瞭解,這次的學習很有意義,很有收穫,對於交通安全我也希望更多的人去學習,思想彙報範文去了解,因為我們去學習了,去了解了就一定會有所收穫,這麼一來更多的人學習了,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機率就少了很多。

為期三天的一個學習其實對於我來説意義重大,我對於這方面是缺乏知識的,這次能夠有這麼一個機會當然讓我受益匪淺,再一個就是現在缺乏這種交通安全的意識的人還是很多,很多時候我都會覺得自己根本就不知道還有這麼多隻要注意的,包括自己平時在過馬路,還有一些在路撒謊跟要注意的地方,這都是很多知識的,很多時候自己的在馬路上一個稍微不注意的細節,都會給自己帶來潛在的危險,儘管我們知道在過馬路的時候要在三觀望,一定是先看,我們身邊就有這麼一些不好的習慣,大家還是要注意,平時只要稍微關注的一下就知道了,就是一直認為車是讓人的,不管自己在什麼時候都特別的自信,這顯然不對,很多人總是覺得自己不必要看車,車看到我們會減速。

往往我們就是有這麼一些僥倖的心理心得體會,也可以回説是是一種盲目的自信,其實危險就是存在這些事情當中,大家或許不會意識到問題嚴重,但是潛在的危險一直都在,我們一定不要急不管是在過馬路,還是在駕車的時候,哪怕是自行車,而且我要説到的就是這個自行車的問題,我們只要稍加註意就知道,騎自行車的時候人都會趕時間。也認為自己騎個自行車不會影響交通的,也沒有什麼問題,這是錯誤的,自行車也要遵守交通規則,其實在我看來很多東西它本身就是這樣,我們必須按照規則來,養成一種良好的素質,生活跟環境都會不一樣。

這次短短的一個學習對於我的意義很多,我也説到自我是一個很缺乏這方面意識的,交通規則很多我都不清楚,這次讓我學到的不少,我也知道我們有時候就是需要這樣的機會學習,交通安全關係到我們的人生安全,這都是搭鈎的一定要非常的注意,這也不是兒戲我覺得自己還要繼續多瞭解交通安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