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熱愛生命》讀書筆記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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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讓我知道了各種花開花落的味道,不要等到落後了以後才知道什麼是真理。那麼關於相關的讀書筆記該怎麼寫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熱愛生命》讀書筆記範文三篇,供大家參考。

關於《熱愛生命》讀書筆記通用
熱愛生命》讀書筆記

今天我讀了《熱愛生命》這本書,心中久久難以平靜。

這是一個關於巴克狗的故事,大概內容是:在一個桑塔克萊拉的山谷裏住着一隻叫巴克的狗,某一次人們在北極發現了黃金,需要強壯的狗來為他們做苦力。而巴克就被一直買到了去北極找黃金人的手中,旅途開始了,它經歷了重重困難,經歷了失去朋友的痛苦,經歷了被人捱打喪失生命的風險,但是巴克無怨無悔,直到一個荒野,才與狼羣一起生活。

這本書真令我感動啊!在我看到前面時認為巴克是絕對活不了多久的,但那是我的大錯特錯了,他活了下來,它是用堅持活了下來,用熱愛生命的信念活了下來,它是一隻普通而又特別的狗,讀完最後一頁,巴克在我心中忽然變的如此之高大。這本書的名字起的好,正如巴克的生命,它有過温馨,有過風怒,有過欺凌,有過關愛,這都不能在巴克的生命中抹去,它怎能結束自己的生命呢?就是這個使巴克在紅衣人手中堅持,在惡狼搏鬥中倖存,在桑頓落入水中時救他。

這本書不就是告訴我們要向巴克一樣熱愛生命嗎?

熱愛生命》讀書筆記

生命有多麼的寶貴,應當如何去熱愛生命,我直到讀了英國傑克倫敦寫的《熱愛生命》才真正瞭解到。

《熱愛生命》的故事雖然短小,但卻深刻地講述了一個人對生命的熱愛、渴望。主要講的是一個賭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經歷了千心萬苦,在生死間徘徊不定,那麼長時間,他一向靠着一個意念慢慢地前進,哪個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蠟燭人,也許不能確定自我生命的蠟燭會燒多長。但誰都能夠決定自我是否擁有熱愛生命的權利。如果一隻蠟燭在燃燒到一半快要熄滅時,你能夠選擇隨緣,也能夠經過各種辦法,讓它繼續燒下去。

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對夫婦住在山溝溝裏,他們已經窮得不能再窮了,有一頓沒一頓的,即使這一頓也只是泡飯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時間都是打赤腳。他們家的衣裳幾乎是用一塊塊補丁縫起來的。窮困的家境使得他們唯一的一個孩子由於得了病沒錢醫治而離開了他們。妻子想到自我此刻的困境,又想到離開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無奈之下,花錢買了砒霜,放在泡飯裏,想和丈夫一齊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聽後,十分氣憤,把飯倒了以後,生氣地對妻子説:“如果我們都放棄了生存的期望,不珍惜生命、熱愛生命,我們還有什麼奮鬥可言!”就從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決定走出山溝。他們來到農村向別人借了錢買了一丁點兒土地,開始辛勤勞作,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漸漸的,他們開始有了收穫,由原先的一丁點兒土地慢慢地擴展開來,收入也慢慢地增長,他們已不再是以前哪個山溝溝裏窮困潦倒的夫妻了。

這對夫妻就憑着不管周圍的環境多麼殘酷地對待他們,他們始終能堅持下來了。因為他們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期望,也把握住了這個期望,儘管期望很渺茫。正由於他們對生存的渴望,對生命的熱愛,所以他會最終脱離險境。

生命僅有一次,我們何不珍惜、熱愛這一次呢?

熱愛生命》讀書筆記

熱愛生命,是每個生命體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素質,也是自己最不可放棄的權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讓渡的責任。

《熱愛生命》是傑克·倫敦留下的最為璀璨的文章。它講述的是一個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沒有一點食物,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尾隨着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着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這個悲壯的故事跨越了幾十個春秋,塑造了一個富有頑強意志力的淘金者。讀罷全文,最令人難以忘懷的,莫過於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艱難,不畏死亡的形象了。在寂寥的北方荒野裏,在嚴寒和野獸的威脅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極端疲倦和衰弱,通過自己的行動,尋找着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軀已經形如殭屍,他內在的生命卻不願死去而逼着他前行。

生命是什麼?生命為什麼會如此之堅強?我又一次地讀完這篇小説,輕輕地合上書,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熱愛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淘金者雖然被比爾拋棄了,可他仍信任比爾。他堅信,比爾會在前方不遠處等他,他們會會合,然後一直往南走去。這種信仰是一直支撐着淘金者的精神支柱。也許是對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淘金者昂揚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卻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另一方面來説,我很欽佩淘金者在無助的緊要關頭仍能維持做人的尊嚴。他不願意拿走拋棄他的比爾的那袋金子,也不願吮吸比爾的骨頭。實在令人感佩!

記得有這樣一個片段,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兩個生靈就這樣在荒原裏拖着垂死的軀殼,相互獵取着對方的生命。讀到這裏,我忽地想起達爾文的《物種起源》中的“適者生存”。我們不是強者,進化使我們失去了上樹躲避的能力。我們只有選擇和“猛虎野獸”一決高低,才有機會“生存”下來。

死是容易的。有時候,死是幸福的,掙扎在苦難中,死往往呈現出迷人的誘惑,煥發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傷痕累累,是疲勞的極限和痛苦的頂點。生死只在一念之間!

那麼,為了讓生命變得有意義、有價值,還是讓我們熱愛生命吧!讓我們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華,讓我們為自己擁有堅強而美麗的生命而自豪!

我們赤裸裸地來到這個世界,總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們總該為這個世界留下一些有意義、有價值的東西吧?

生命,人生,一個永恆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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