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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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要點

2020年市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要點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蘇發〔2018〕3號)確定的改革目標,2020年我市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注重打基礎促規範,儘快建立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完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機制,紮實推進自然災害防治九大工程,推進我市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一、統籌災害管理,強化責任落實

要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主體責任、部門分工負責制和行業管理責任。市、縣(市區)減災委員會要充分發揮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作用,構建統籌應對各災種、有效覆蓋各環節、全方位全過程多層次的防災減災救災體系。根據“蘇發〔2018〕3號”文件要求,市、縣(市區)減災委員會主任一般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鄉鎮(街道)要建立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領導小組,領導防災減災救災各項工作。縣(市區)政府要充分關注機構改革後鄉鎮街道、村居救災救助工作體系可能出現的斷檔問題,在確保原有鄉鎮防災減災救災職能不變的前提下,強化鄉鎮街道、村居防災減災救災責任。

二、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強化災害風險防控

積極探索建立健全自然災害與生產事故風險監測評估會商機制,應急、氣象、水利、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地震)等部門要加強極端天氣、汛情旱情、海洋災害、地質災害和森林火情、地震監測預警,建立預警信息統一發布機制,完善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自然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提升災害風險預警能力。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工作綜合督查和防汛抗旱、地震監測、地質災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專項督查,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要環節進行全面檢查,不留盲區。

三、推進綜合減災工程建設,強化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的決策部署,建立完善市、縣(市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召開南通市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市級聯席會議,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紮實推進自然災害防治九大工程建設。加強防災減災骨幹工程建設,推進危房改造工程,重點做好學校、醫院、養老院等加固工作。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修復城市水生態,涵養水資源,增強城市防澇排澇能力。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督促各地抓緊薄弱隱患水利工程治理及應急修復工作,切實提高防洪能力。加強農業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農業抗災能力。推進防災避難場所建設,充分利用公園、廣場、學校、體育場館、人防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築等公共服務設施,因地制宜規劃建設防災避難場所,為受災羣眾提供就近安置服務。有關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市特點,高標準、高質量地研究編制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項目計劃,儘早開工建設。發展改革、行政審批等部門要加強服務,做好項目立項、審批指導工作,財政部門要為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提供資金支持。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

四、加強預案體系建設,強化救災準備工作

健全災害救助預案體系,完成《南通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修訂,各地要結合實際,組織修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三級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進一步規範緊急狀態下的救助工作程序。抓緊落實自然災害專項預案修訂工作,市級機關相關部門及縣(市區)要根據已印發的市級專項預案,組織修訂配套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要做到上下配套、左右銜接、運轉協調,形成預案體系。要加強預案演練,並根據預案規定,做好災害救援應急準備工作。

五、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強化救災保障能力

要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落實年度救災物資保障計劃,做到門類齊全,滿足需求,保障供給,調撥快捷。立足常見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加強先進設備和特殊裝備器材配備,提高專業化技術裝備水平,儘快形成履行綜合救援任務的基本能力。要結合南通實際,合理規劃和建設市、縣(市區)、鄉鎮各級救災物資儲備庫(點),完善市級救災物資庫的倉儲條件、設施和功能。各縣(市區)要推進救災物資庫建設,滿足本行政區域救災工作需要。健全多元救災物資儲備體系,積極探索多渠道救災物資社會儲備機制。建立“一圖兩單”,完善救災物資儲備調運機制建設。推進應急物資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搭建應急物流網絡,提高物資快速保障能力。要充分利用好“民生保險”“農業災害保險”等,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建立自然災害損失分擔體系。各級財政要加強救災資金預算管理,保證有足額的資金用於搶險救災。要組織開展災害風險普查和綜合減災能力調查,研究防災減災項目方案,完成“十四五”防災減災規劃編制工作,確保防災減災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適應,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減災支持。

六、完善應急響應機制,強化救災效能

建立完善多災種綜合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發佈及響應機制,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優勢,實現災前、災中、災後信息數據互聯互通。市、縣(市區)減災委員會與防汛防旱、抗震救災、森林防火、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防禦等主要災種指揮機構和災害管理部門之間,要建立工作協同制度,健全工作規程,形成救災合力。完善軍地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健全應急指揮協同、常態業務協調、災情動態通報、災區聯合勘測、救災力量需求、應急資源保障等機制,實現軍地高效有序聯動。完善應急值守制度,切實貫徹落實領導帶班制、24小時晝夜分班制、首辦負責制、不定時點名制、交接班制等值班制度,做好應急值守和突發災害信息的收集、彙總、上報工作。加強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突出解決鄉鎮(街道)短板,選擇在海門市試點,適時召開現場會推廣,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四級災害救助工作體系。

七、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綜合減災能力建設

以全國“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等時段為契機,充分發揮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作用,綜合利用各種資源,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全力提升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技能。加大防災減災知識“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推進力度,大力開展防災減災、應急救護等知識教育培訓。指導各地制定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創建計劃,有計劃推進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創建工作,選取符合條件的社區(村)試點放樣,適時召開現場觀摹會,全面規範創建活動,提升創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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