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讀後感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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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一篇讀後感能夠加深人們對書上人物的理解,一篇優秀的讀後感是需要有自己對於書中情節的理解的,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法律史讀後感8篇,供大家參考。

法律史讀後感8篇

法律史讀後感篇1

告別中學時代,邁進大學校門,人生的歷程翻開了新的一頁,人生的道路跨入了新的階段,我滿懷希望和憧憬跨進江南大學,覺得自己的又一理想將要在這裏起航了,我的未來的發展將在這裏奠基,美好生活將從這裏開始。

早在報名之前,我就想:“在大學裏,我要努力學習,用我的青春去為我的將來而拼搏,大學這個神聖的殿堂是我們插翅飛翔的起點,我應該努力學好自己的專業去為我的人生寫下燦爛的一筆。”來到江南大學以後,我一直牢記着我的諾言。但當軍訓結束後,開始了正式的學習生活時,我才發現原來我在來大學前的那些豪言壯語都是騙自己的,我根本無法適應大學的生活,於是我開始苦惱,煩悶,那些理想什麼的都變成了泡影,變成了騙人的謊言。

就在我最煩惱,最迷茫的時候,我們上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第一節課“珍惜大學生活,開拓新的境界”。這節課上,老師教我們怎樣儘快適應大學生活,怎樣脱離煩惱,怎樣才不會迷茫,怎樣度過我們的大學等等。於是從那以後,我一直在調整自己,努力去找一個新的平衡點,我發現每次我迷茫時,我就會想到《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因為每次課上,老師總會放一些激勵我鬥志讓我不斷前進的錄像,諸如錢偉長、裘法祖等一些名人的介紹。我也發現我現在冷靜多了,不再衝動,不再為一些事而鬱悶,煩惱,我學會了調整自己,學會了要開朗,要樂觀,因為老師經常放一些具有教育意義的錄像,這些錄像有些是關於法律的,有些是關於人的心理健康問題的。這些錄像告訴我們要有健康的心理,生活才會美好,人生才會快樂,不懂法律的人很容易犯法,而懂法的人則很少犯法。老師還經常叫我們寫一些大學規劃,人生規劃等等,我覺得這些作業佈置得特別好,因為它讓我們知道自己的目標是什麼,自己的理想是什麼,這樣我們不會迷失方向,也不會混混噩噩度過大學四年,甚至我們一生。

至於體會,我感覺要説的太多,首先我覺得《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很有必要上,也應該得到我們每個人的重視。它給我們的知識,人生的道理太多太多,它引領我們前進,讓我們不至於迷失方向;它是我們前進的動力,是每個大學生素質道德修養提高的重要途徑。開始我覺得很奇怪:“怎麼我們學計算機的考研也要考《思想政治》之類的啊?”現在我終於知道為什麼了。我也覺得這是必須的,作為大學生,我覺得我們每個人必須先把《思想政治》過關,畢竟我們常説成人比成才更重要,我想若是一個高學歷的人因為思想問題而被某個大公司拒之門外,那多可惜,多丟臉啊!所以,同學們,重視我們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吧!這樣,你會覺得你學到了很多,也會覺得自己比以前成熟很多。既然這樣,何樂而不為呢?

提到意見嘛!我覺得沒多少可説的,只希望老師能多給我們講講課本上的`內容,畢竟知識來源於課本,然後才會超越課本。這既是我要提的意見也是我的建議。

在此,我想謝謝《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謝謝我們的老師,你讓我瞭解了很多,學到了很多,你的課給了我充足的動力。真的希望你能伴隨我們四年。

法律史讀後感篇2

在法律門前,站着一個門衞。一個農村來的男人走上去請求進入法律之門。但是門衞説,現在還不能允許他進去。那男人想了想,問是否以後可以進去。門衞説:“那倒有可能,但現在不行。”

看到法律之門像往常一樣敞開着,而且門衞也走到一邊去了,於是那男人彎下腰,想看看門內的世界。這一切被門衞看見了,就笑着説:“如果它那麼吸引你,那你倒是試試衝破我的禁錮進去呀,但是請記住,我很強大,而且我只是最小的一個門衞。每道門都有門衞,而且一個比一個強大,那第三個門衞就連我也不敢看他一眼。”困難如此之大是那農村男人始料未及的,他以為法律之門對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是敞開的,但是現在當他仔細觀察了那穿着皮大衣的門衞,看見他那尖尖的鼻子、黑而稀疏的韃靼式的長鬍子,就決定還是等下去為好,直到獲准進去為止。

那門衞遞給他一隻小板凳,讓他在門旁邊坐下。他坐在那裏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做了很多嘗試想進去,並不厭其煩地請求門衞放行。門衞只是漫不經心地聽着,又問他家鄉的情況以及許多事情。他這樣不痛不癢地提問着,儼然一個大人物似的,而最後卻總是説還不能允許他進去。那男人為這次旅行做了充分的準備,現在他用一切值錢的東西來賄賂門衞。門衞雖然接受了所有賄賂,但卻説:“我接受禮物只是為了使你不致產生失去了什麼的錯覺。”多年過去了,這期間,那男人幾乎是目不轉睛地觀察着門衞,他忘記了其他門衞的存在,似乎這第一個門衞是他進入法律之門的唯一障礙。他咒罵這倒黴的遭遇。

開始幾年,他的舉止還無所顧忌,説話嗓門高大,後來日漸衰老,就只有咕咕噥噥、自言自語了。他變得很幼稚,由於長年觀察門衞,所以連他皮衣領子上的跳蚤也熟識了,於是他也請求它們幫忙,以改變門衞的態度。最後他目光黯淡,搞不清楚是四周真的一片黑暗呢,還是他的眼睛出了毛病。不過他現在在黑暗中發現了一絲亮光,它頑強地透過法律之門照射出來。現在他命在旦夕,臨死之前,過去的所有經歷在他的腦海裏聚成了一個問題,這個問題他至今還沒有向門衞提出。

他示意門衞過來,因為他身體僵硬,已經不能站起來。兩個人身高的變化使那男人相形見絀,矮了一截,所以門衞必須深深地彎下腰,然後問道:“現在你究竟還想知道什麼?”又説:“你太貪得無厭。”那男人説,“大家不是都想了解法律是什麼嗎?為什麼多年以來除了我再無別人要求進入法律之門?”門衞發現那男人已行將就木,為了能觸動他失靈的聽覺器官,就吼叫着對他説,“其實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許從這裏進去,因為此門只為你一人所開。現在我要關門走人了。”

?法的門前》:長篇小説《審判》中的一個小故事,很多現代主義思潮都能找到共鳴。一個終身想進入法的門的人,至死才瞭解到,“其實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許從這裏進去,因為此門只為你一人所開。”那個終身只為阻礙這個人進門的門衞卻“要關門走人了。”門、鏡子、迷宮是現代主義作家最喜歡的意象,因為這些東西都存在對立性,一面明,一面暗,但只有卡夫卡從單向的角度把門的意象樹立起來了。

法律史讀後感篇3

法律”是一個讓人耳聞能詳,卻又不能算熟悉的字眼。加強民主與法制教育是新時期思想政治教育一項重要、艱鉅的任務。目前我國的青少年犯罪,全國刑事立案所佔比例約為65%,處於“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14-18歲青少年犯罪發案率呈上升趨勢,成為犯罪的高發年齡段,也就是我們學生所處的年齡段,這也更加説明了我們學生要加強普法的重要性。且犯罪的危害性越來越大,低齡化、團伙化、暴力化、智能化等趨勢越來越明顯。因此,必須要致力於抓好國小生法制教育,防止學生偏常行為,落實行為規範,杜絕違法犯罪,推進學校文明建設,取得良好效果。

有的學生,被多姿多彩的網絡遊戲所吸引,夜以繼日地玩遊戲。有的還拿自己的零花錢去網吧,如果錢不夠了,就偷家裏的錢,去騙父母、親戚、朋友的錢。慢慢地形成了網癮讓自己不能自拔。據專家分析,很大原因是由於迷戀遊戲,現在的遊戲很多都有殺人的場面,遊戲者慢慢養成了隨便動刀動槍的習慣,於是在生活中往往會不經過大腦思考便動手了……。只有弘揚正氣,打擊歪風邪氣,才能在全社會形成文明守法的濃厚氛圍。所以,必須運用法律這個武器,勇於同違法行為作鬥爭。運用正當防衞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法律史讀後感篇4

所謂“驚為天書”,大概指的就是這種書了吧,這也是看過所有的有關法學類的學術書籍中,迄今為止最震撼我的書籍之一。洋洋灑灑400來頁,多有古文,卻是沒有感到枯燥無聊,文章也絕不佶屈聱牙,使得學術書籍也飽含趣味性和可讀性。

首先,這本書語言樸實無華,卻生動活潑。作者對古代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的闡述,儘量使用簡潔純樸的文字,將與近現代社會截然不同的法律現象呈現出來。

其次,案例是一大特點。這本書引用了大量的案例來佐證作者的觀點,準確來説,是將案例與古代法律條文規定互為印證,兩者相輔相成,作者只是從浩如煙海的古籍文獻中篩選出來。但僅僅是這項工作,怕也是皓首窮經,非常人所能為之。

第三,作者的治學嚴謹從這本書中可見一斑。文中幾乎每頁都有註釋,且這些註釋至少對許多法律人來説,都是鮮有耳聞的古籍文獻。當然,也許對作者這樣的大家並不算得什麼,可在當時的法學學術時代,已經有如此嚴謹規範的註釋體例和自覺意識,殊為可貴。須知,即使是改革開放後,我國法學事業重新迅速建設和發展,如此規範的註釋體例,也是90年代中後期的事情了。

瞿同祖先生的著作不多,卻都堪稱精品,尤以這本《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稱道,可謂我國法律史中的經典名著了。對瞿同祖先生的身世,難免也有唏噓之感,倘若沒有那失去的十年,怕還會有更為精彩的著作出世吧。

歷史可以假設,卻無法實驗,謹向瞿同祖先生致以誠摯的敬意。

法律史讀後感篇5

最近因私事被驚擾,恰逢要翻譯法律史的文章,顏老師就推薦了瞿同祖的《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給我,讀完了結合生活有一些感悟,記錄下來:

1、中國古代的社會結構完全是建立在一種嚴謹穩健的等級制度之上,這一制度以血緣關係為紐帶,以父權為核心,不斷向外延伸,形成家族內部的倫理秩序。家族內部的等級制度構成了法律適用的微觀前提,同時也是法律維護與保障的對象。如親屬間的侵犯,侵犯者與被侵犯者之間的輩分關係則尤為重要,以尊犯卑,處分較輕,以卑犯尊,則處罰由重。法律之適用取決於血緣之親疏,而該親疏關係則以服制為中心,形成一條長幼有序的數列,蜿蜒數千年,為中國古代等級制度以及法律制度奠下基石。

2、婚姻關係成為聯結着一個個長幼有序的家庭之間的紐帶,“婚姻者合兩姓之好”,建立在“兩姓”關係上的婚姻制度昭示着代表家族之間的結合關係。無論是婚姻關係的締結還是解除,其核心問題都是家族利益。婚姻關係聯結了不同的家族,但同樣需要注意的是,在這一以父權為核心的家族等級結構中,一個家族與其妻族的關係極為疏薄,婚姻關係更多是在社會意義而非法律意義上影響兩個家族的關係。婚姻中較有意義的或許是妻的地位問題,在一夫一妻多妾制下,妻雖有“與己其者”之名義上的平等地位地位,實際上還是隸屬於夫的權威。在中國古代社會,女性僅為家族的附屬品,出嫁之前從於父,出嫁以後從於夫,斷無多少權利可言。而妾的地位更是卑微,“聘則為妻,奔則為妾”,妾並非家庭的一員,故非“合兩姓之好”,女子在中國古代社會的地位可見一斑。

3、跳出以血緣關係為核心的家族與婚姻的藩籬,階級便成為在社會層面上劃分等級秩序的標準。家族內部劃分長幼有序的標尺擴張到整個社會,便成為尊卑有別的砝碼。不同的階層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細化至飲食、衣飾、房舍、車馬,均可以以法律作出強制規定。階級間的通婚成為禁止,以維護血統的純正和階級的尊貴。法律針對不同階級作出了區別性的規定,亦有一根體現階級間差序格局的數列蜿蜒而下,精準地對不同身份、地位的人作出度量。家族是個體的,在各個家族中以父權為核心形成一個以血緣為度量的同心圓以確認家族內部的秩序,而婚姻關係則使得各個獨立的同心圓之間形成交集。在家族之上,整個社會則是由階級構成,形成一種差序格局。每個個體在這一社會結構中都有自身的位置,或尊或卑,或主或從,或良或賤,每個人都有一個專屬自身社會地位的烙印。針對這一社會結構,中國古代法律也相應地形成一種不對等的規範體系,它建立在長幼有序、尊卑有別的基礎之上,小至於家,大至於國,“等級”二字成為構築中國社會之核心所在,“法”與“禮”結合,成為維護這一有序的等級結構的工具。

4、在現代活成封建大家庭的代價太大,不一定一榮俱榮,但必然一損俱損,因為歸因模式已經變化。中國曾經的家庭是父權家長制,父祖是統治的首腦,又因為重視祖先崇拜,且無論是察舉制還是科舉制,考試內容又比較固定,所以曾經的子孫成就往往要歸咎於所謂家風血脈。但獨立意志是現今做學問或者做事業的前提,家風已經很難成為承繼良好品質的介質,往往是固守的傳承,在一個大環境裏互相不斷強化,專注於自己的感受。若不想反思,每一個人就要不停扮演長輩曾扮演的角色,循環往復不停成為對方影子的復刻,互相維護彼此然後親親與共,將底色不停固定渲染。而對於權利的貪戀往往會造成許多中國當今父母對於曾經父權家長制的追憶,在這種情況下往往親子關係裏父母會太入戲,將這個頭銜看作皇帝與官位,要有威權與帝王術要高高在上,孩子要在手下噤若寒蟬隱忍不發積鬱成勞,反過來對外宣稱孩子懂事乖巧聽話,往往太平表象之下已有禍根埋下。

5、要了解輿情,可以不接受一些基於此的規則,但要看透這些規則為什麼暗暗盛行,然後不反駁不迴應不服從。因為種種社會心理根本改變不了,即使現在已經缺少這樣的土壤,也不能驟然稀釋。環境的捆綁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不要企圖期待一個人會與他生長的環境截然不同,除非能夠不停跳脱不停反思諸己,才有一線可能。

6、不要嘗試去改變任何人,若有人做了攻擊傷害自己的事也不要急於反擊。不提醒不告知不報復不陷入情緒更不累及無辜孩子,一來髒了自己的手,二來是自己心胸不寬闊的表現。要相信身邊人的認知和格局,從來捱罵的都不是丟人的,罵人的才是。靜觀其變,不阻止任何人幫助曾攻擊自己的人,也不阻止任何將他們推下懸崖的雙手。公道自在人心,把自己該做的禮數做全,可以向身邊人袒露自己的脆弱,相信他們的選擇,接受他們的安慰與支持。

7、往往一個人如何指責別人便體現了他如何看待自己,很多時候對他人的憤怒往往是出於從別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映射,人性最深刻的恐懼便是對自我的厭惡。

8、永遠不要害怕承認自己的錯誤也不要害怕別人指出自己的錯誤,無論是因為觀念差別還是自己陷入情緒魯莽,要能推己及人冷靜分析因果,瞭解到自己對他人造成的傷害而不是囿於自己的感受大為光火,能夠跳出風俗習慣格局放寬,對學術觀點的包容要從對生活觀點的包容開始。

法律史讀後感篇6

瞿同祖先生的《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一書對於學習和研究中國法律史的人來説可謂是不可不讀之經典著作。筆者初入法律之門時,曾讀過樑治平先生的《法辨》一書,先生在《身份社會與倫理法律》一文中歸納了他讀此書時歸納的兩個命題:“第一,中國古代社會是身份社會;第二,中國古代法律是倫理法律。”在閲讀前述書籍和文章的基礎上,談談我對閲讀該書後的一些認識。

一、本書論點

?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一書主要從社會學的角度分析了家族、父權、教令權、財產權、身份權,推及到婚姻的禁忌、締結、解除、妻子的權利義務,再延伸到社會生活中的飲食、衣飾、房舍、輿馬、婚禮儀式、喪葬、祭祀差別,闡明瞭貴族特權,人的良賤、主奴之分,之後講到了巫術宗教對法律的影響,最後對儒法兩家思想進行了釋明,得出中國古代法律的家族主義和階級兩個特徵。該書分六章,前兩章寫家族、婚姻,之後寫階級,再後寫巫術與宗教,最後上升到意識形態方面的儒法兩家思想。家族主義的核心在於父權,作為一家之主的父有對子女的教令權,有對財產的處置權,能夠決定子女的婚姻狀況,在親屬相犯的事件中,作為尊親屬的父和依託父權產生的其他尊親屬都享有一些優越的權利。代刑、緩刑、免刑的得利者仍是尊親屬,復仇案中也多是子女報父仇。而關於婚姻,更多的是保障夫權,上事夫家宗廟,下繼夫家香火。女子歸入夫宗後,其權利是從屬於丈夫的,夫毆妻減刑,妻毆夫加刑,妻對於夫之尊親屬有諸多義務,遇離婚,妻又處於劣勢地位。父權和夫權正是家族主義的體現。階級的差別體現在飲食、衣飾、房舍、輿馬、婚禮儀式、喪葬、祭祀等社會生活的諸多方面。人有良賤、主奴之分,貴族及其親屬享有諸多特權。階級、種族有不平等性。巫術宗教與法律的功能存在着相當密切的關係。古人相信神喜歡正直無罪的人,官吏常因疑獄不決而求夢於神,人君常因天降災異而重理冤獄,又有官吏因福孽報應而為受刑者開脱。秋冬行刑,遇祭祀日停刑,可見法律受神與宗教影響。而害人之巫術又為法律所禁止。意識形態方向上的儒法兩家思想,儒家主張倫常綱記以及禮影響下的貴賤、尊卑、長幼、親疏之別,法家則主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儒家主張德治,法家主張重刑。自漢以後,以禮入法,法律儒家化逐漸形成。

二、讀書感悟

人的家族身份和社會階級身份的學理支撐在於儒家思想中的禮,禮的實質在於求異,故在家族中產生貴賤、尊卑、長幼、親屬之別,在社會階級上產生貴族、官吏、平民、賤民的劃分。古人常言:“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簡言之,禮的適用對象主要是貴族、官吏,刑的主要適用對象是平民。統觀全書不難發現,家族、婚姻兩章中,作者在闡述觀點時,清之前多扼要簡述,清代則多引用《刑案匯覽》中的案牘。觀察這些案牘,主體多系平民,對這些犯罪的平民,刑是不可避免,禮的應用只是調節刑罰輕重的依據。而在階級兩章中,犯罪之貴族、官吏適用“八議”、上請、官當,至於死刑亦多能全其體面,而主犯奴、良犯賤,罪要輕很多。此皆賴於身份之取得,維護身份的又恰恰是禮。

三、婚姻略論

讀《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時常會想到曹雪芹先生的《紅樓夢》一書。更兼瞿同祖先生在論及喪葬禮制時對秦可卿與賈母的喪事進行比較,更激起筆者通過《紅樓夢》中的人物、故事來簡要論證中國古代社會中的婚姻。“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事。”賈、王、史、薛四大家族。賈政與王夫人結為夫妻,王熙鳳又嫁於賈璉,這種被費孝通先生在《江村經濟》中稱為“上山”型的婚姻,確實使賈府一度達到鼎盛。林黛玉父母的亡故,其自身的體弱多病,“回鄉”型婚姻的不利,使得寶黛很難實現木石前盟。相反薛寶釵條件要好很多,薛姨媽與王夫人是親姐妹,薛家本身又是四大家族之一,在賈薛兩家日漸衰微之際,兩家依婚姻關係的結合在當時情況下是不二之選,金玉良緣已是註定。至於其中涉及明清律禁姑舅兩姨姊妹為婚,弛其禁,清代以例廢律,聽從民便,該律條之禁忌成為具文。婚姻締結中父母有絕對主婚權。早期中國法律中對階級婚姻的禁止,常使筆者聯想到古印度法中的種姓制度,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四大種姓的禁止通婚。與之相比,中國古代階級婚姻文明很多。綜上可見:中國古代法律與社會,受禮教影響之深。

法律史讀後感篇7

孟德斯鳩是十八世紀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前期啟蒙運動的傑出代表,也是法國資產階級著名的法學家。《論法的精神》是其一生重要的著作,當時的伏爾泰把此書推崇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論法的精神》是資產階級法學最早的經典著作,它不僅為法國和其他國家的資產階級提供了理論武器,而且也為資產階級國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則,追求自由、主張法治、實行分權的理論。

孟德斯鳩開篇便闡述了他的自然法理論。他認為,“世間我們看到的萬物都是由一個盲目的命運所創造的”,這種説法荒謬絕倫,盲目的命運是無法創造“具有智能的創造物”的,而是有一個最淺顯的理性的存在。法就是這個淺顯理性與各種存在物之間關係的總和,同時也體現着所有客觀存在物彼此之間的關係。因此,從最大限度廣義上理解,法是源於客觀事物性質的必然聯繫,世界上所有的存在物都有屬於自己的法。

孟德斯鳩把法分為自然法和人為法。他認為所有規律產生之前,便有了自然法,理性是自然法的淵源,自然法是人為法的基礎。在《論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鳩並沒有將政治法和民事法截然分開,因為他探討的並不是法律本身,而是法的精神。法律與一國國情相符合、同已經建立或將要建立的政體的性質及原則相吻合,法律與國家自然條件的關係,與政治所能容忍的自由度、與居民的信仰、性情、財富、人口、貿易、風俗習慣的關係,以及法律條款之間的內在關係等等,這些關係和觀點的綜合便構成了所謂的“法的精神”。

三權分立學説是其思想核心。他提出了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權理論,認為三權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三權分立原則作為一種學説,最先由英國資產階級...

法律史讀後感篇8

?法律之門》這本書,雖然只是看了書裏的第一章以及前面的部分,但是感想和啟發還是有很多的,我覺得這本書是需要慢慢琢磨的,需要對法哲學有自己的一些感悟才不至於讀起來那麼迷惑。

首先,説一下我對《法律之門》這本書的總體感覺。《法律之門》給我的第一個啟發是裏面提倡的法律研究方法,書的作者主張,我們不能單純學法律而學法律,而是要把法律與其他學科聯繫起來,從法的總體精神去理解法。我認為這一點對於我們真正學好法律是很重要的,我們看待一些法律問題時,得出的結論很多時候只停留在專業知識的層面,這樣的觀點往往是狹隘的,不利於我們長遠的學習,所以書中提倡的研究方法值得我們借鑑。另外,《法律之門》是一本很有味道的書,它除了讓我們從中瞭解到一些英美法系的法律知識,更多的是指導我們去思考問題,不僅是在引導我們思考書中的問題,更多地是在傳達給我們一種理念方法,讓我們掌握如何來分析問題,如何從被動看書轉變為主動探究。

書的開篇序言中就講到,初讀本書的人可以從前言、導言和引言中獲益,確實,在這些部分,也會有引起我們思考的問題。引言中,作者給我們陳述了卡夫卡的一則寓言——法的門前,第一次讀了這個寓言的時候,感覺這個寓言所要表現得是法律的威嚴及其具有神祕性,但是,對守門人最後説門是為鄉下人而設的但是鄉下人最終還是沒能見到法感到費解。接着,看了卡夫卡擬續的一位教士和k關於這個寓言的討論,對這則寓言的寓意又有一個新的認識,但同時對這則寓言還是留有同樣的疑問。教士與k的爭論點我認為是鄉下人到底有沒有被守門人矇騙,k在開始的時候認為鄉下人是被矇騙了,而在教士與k在爭論的過程中教士提出了真正受矇騙的是守門人的説法,守門人不瞭解門內情況,不知道自己其實從屬於鄉下人,處於受矇騙的狀態,我覺得這兩者都有理,但是重新審視那責寓言,我又覺得他傳達給我們的是法或許是虛無縹緲的,但因為有鄉下人的期待和守門人的存在,使得法的存在是必要的。講到這裏,我想講一下對後邊提到的“壞的秩序比根本沒有秩序要好”這個問題我的一些粗淺的看法,壞的秩序或許沒有讓所有人的權利都得到保障,但壞的秩序還是一種秩序,秩序的存在,起碼生活在其中的人不會終日惶恐不安,生活相對是安穩的,人們能慢慢適應秩序來調整自己的行為,但是如果沒有秩序,人們的生活是處於動盪與不安穩的,我認為,人們對於安穩生活的共同期待可能是使得壞秩序也具有強制力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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