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案併案申請書推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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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案併案申請書推薦6篇

執行案併案申請書篇1

申請執行人劉備(又名劉玄德),男,745年12月1日出生,漢族,西蜀國人,系西蜀國皇帝,住西蜀國四川成都皇宮。

被執行人曹操(又名曹孟德),男,746年10月3日出生,漢族,魏國人,系魏國皇帝,住魏國首都洛陽皇宮。

請求事項:要求按(987)三民初字第0099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的內容,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曹操的返還戰馬五十萬匹和戰衣戰袍六十萬套,以及賠償經濟損失費三百萬元人民幣。

申請理由:申請執行人與被申請執行人財物返還及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已經貴院審理結案,被執行人未提出上訴,該判決已於987年5月11日生效。截止今日,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已屆滿,但被執行人曹操拒不履行判決所確定的義務,給申請人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為了體現法律權威性和生效判決的既判力,震憾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2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出此申請,請求貴院及時依法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曹操履行上述申請事項,使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保護。

此致

三國人民法院

申請人:劉備

xxxx年8月11日

附:

1、三國人民法院(987)三民初字第0099號民事判決書1份。

2、劉備的身份證複印件,以及電話等聯繫方式

執行案併案申請書篇2

申請人:______,男,____年_月__日出生,漢族,______公司職工,住______,電話: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董事長

電話:________郵編:__

申請事項和理由:

申請人王__訴被申請人_____有限責任公司工傷賠償一案,貴院於____年__月__日已審理完結,下達了[_____]_法民初字第___號民事判決書,並於____年__月__日發生了法律效力。該判決書規定,被告北京市______有限公司在本判決書生效後__日內賠償給王__工傷期間工資,醫療費、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等共計___萬元。但是被申請人對貴院的上述判決拒絕履行,本應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歸還的__萬元,至今分文未付。

致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應有的損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6條、232條之規定,特請求貴院依法執行,強令被申請人如數給付限定期限內的款項,並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承擔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執行案併案申請書篇3

複議申請人:明天,男, 複議被申請人:王大夏,男, 複議被申請人:何為,男, 複議被申請人:蘋果,女,

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女,複議請求:

依法撤銷江西省某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字第21號、第22號執行裁定書。

複議理由:

一、原審法院作出裁定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2條是錯誤的,應該適用第204條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2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

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這是對“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而第204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對“案外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本案中,複議申請人作為執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原審法院作出執行異議裁定時,應適用民訴法第204條的法律規定。

二、原審法院認為複議被申請人何為、蘋果案件與複議被申請人王大夏案件在訴訟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錯誤的。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解釋》第1條規定:“申請執行人向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供該人民法院轄區有可供執行財產的證明材料。”在這二案件中,申請執行人均未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明被執行人鴨梨在複議申請人處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其次,這二案件的被執行人是鴨梨,而鴨梨及其夫艾小林在複議申請人處均無債權。複議申請人既無能力也無義務協助法院執行二案件。而原審法院卻將這二案件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均向複議申請人送達,並採取了非正當的手段讓複議申請人在20__年8月9日的送達回證上簽字。僅從程序上説,原審法院在這二案件的訴訟保全措施上是不合法的。

再次,縱使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永興礦業具有債權,原審法院也不應該向複議申請人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早在20__年8月14日,永興礦業已將法定代表人由“艾小林”變更為“平民”。因此,原審法院應該向當時作為永興礦業法定代表人的平民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綜上所述,原審法院認為,複議被申請人何為、蘋果案件與複議被申請人王大夏案件在訴訟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完全錯誤的。

三、原審法院認為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複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事情不清、證據不足。

首先,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永興礦業並無股份。在工商行管理局的登記管理檔案中,從來沒有一份合法有效的材料能顯示覆議申請人在永興礦業享有股份。

其次,複議申請人是從平民處收購永興礦業的股份,而並不是從複議被申請人鴨梨處收購的。原審法院僅以複議申請人在調查筆錄中認可的“該礦是以平民的名義轉讓給明天的,全部轉讓款為800000元,明天已支付400000元,還有400000元於20__年12月31日付清”來認定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複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這一認定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在調查筆錄中,僅能顯示覆議申請人從平民處收購永興礦業的股份,至於該股份是否為複議被申請人鴨梨以“平民”的名義在永興礦業的,並無證據予以證明。因此,從法律事實上講,複議申請人收購的永興礦業股份即為平民所有,並非複議被申請人鴨梨所有。原審法院認定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複議申請人處具有債權,與事實不符,於法無據。

綜上,原審法院認為複議被申請人在複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在採取訴訟保全措施過程中,程序不合法,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原審法院作出的(20__)字第21號、第22號執行裁定書是錯誤的。為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複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複議,請求法院撤銷這一裁定!

此致

江西省某人民法院

複議申請人:

二0__年三月一日

執行案併案申請書篇4

異議人:________,男,漢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在申請執行人肖尾連與被執行人王淑純就(20___)長中民未終字第01780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當作被執行人王淑純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裁定中止執行被執行人王淑純的個人財產。

事實與理由

____年__月__日,異議人自主老宅(含宅基地和房屋)由政府拆遷並負責安置。肖尾連(申請執行人)與黃學軍(被執行人,黃樹科之子)原為夫妻。恰逢拆遷之際,肖尾連因婚姻關係而享有一個自建房安置指標。____年__月__日,異議人與妻子王淑純一次性繳納建房資金230311.93元,隨後又全額墊資234523.94元用於購買傢俱和裝修房屋(詳見民事起訴狀)。____年__月__日,肖尾連在不支付一分錢的情況下,就拎包入住搬進了新房。肖尾連與黃學軍離婚後,以黃學軍、王淑純為被告提起分家析產訴訟。____年__月__日,經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確定:新橋沁園安置小區c1二單元第四層歸肖尾連使用,王淑純應向肖尾連支付房屋折價款165240元。

異議人就該生效的判決執行事宜提出異議,懇請法院裁定中止該判決的執行。理由如下:

一、異議人黃樹科和妻子王淑純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肖尾連支付建房款和裝修費用,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糾紛。中止執行是債務抵銷、保護異議人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

二、執行申請人無正當工作、無收入來源,為避免因執行申請人揮霍無度而無法追回被執行的款項,中止執行是化解雙方矛盾的三、生效判決客觀上存在超出訴訟請求進行判決的情形,業已進入再審申訴程序,不排除錯判、誤判的可能,中止執行是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的有效保障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並執行迴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案併案申請書篇5

申請人:王**,男,1980年5月11出生,漢族,北京市朝陽區**公司職工,住北京市**區**街道**樓**單元**號,電話:*********

被申請人:北京市******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街道***號

法定代表人:李** 職務:董事長

電話:******** 郵編:1000**

申請事項和理由:

申請人王**訴被申請人*****有限責任公司工傷賠償一案,貴院於****年**月**日已審理完結,下達了

[*****]*法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並於****年**月**日發生了法律效力。該判決書規定,被告北京市******有限公司在本判決書生效後**日內賠償給王**工傷期間工資,醫療費、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等共計***萬元。但是被申請人對貴院的上述判決拒絕履行,本應於****年**月**日以前歸還的**萬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應有的損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6條、232條之規定,特請求貴院依法執行,強令被申請人如數給付限定期限內的款項,並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承擔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王**

****年**月**日

附件:**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1份

執行案併案申請書篇6

申請執行人:_____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______

負責人:___ 職務:經理 電話:________

被執行人:______

住所地: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職務:董事長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請求事項

1.強制被執行人履行北京市順義人民法院二oo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__)順民初字第67__號民事判決書,立即給付申請人貨款五萬九千八百元並支付利息損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標準計算),並承擔案件受理費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該判決確定義務期間的債務利息;

3.由被執行人承擔本案申請執行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已經作出(__)順民初字第67__號民事判決,根據該判決,被執行人應於該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償還申請執行人貨款五萬九千八百元並支付利息損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標準計算),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執行。案件受理費六百五十四元,由被執行人負擔,於判決書生效後七日內交納。現該判決已經生效,但被執行人並未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被執行人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7條之規定提出以上請求,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被執行人履行生效的判決所確定的義務。

此致

__法院

申請人:

______北京分公司

年 月 日

附:(__)順民初字第67__號生效判決書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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