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書 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推選的代表人用) 來源:巧巧簡歷站 2.51W 我等共同推選___________ 為我方參加訴訟的代表人,其訴訟行為,對全體推選人(或單位)發生效力。 特此證明。 推選人(或單位): 年 月 日 附: 代表人住址: 電話: 注: 1、本件供民事、行政案件的共同訴訟當事人推選代表人參加訴訟時使用。 2、本件由全體推選人(單位)簽名或蓋章後遞交人民法院。 代表人 證明書 推選 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