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參考寫法
來源:巧巧簡歷站 1.86W
範本一:
離職證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範本二:
離職證明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05年04月01日至20xx年xx月xx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參考寫法】
1.證明格式。
2.必有信息:單位名稱(註冊全稱),離職者姓名,離職者曾任職務,在職時間,證明開具日期,開具日期處加蓋公章(“騎年壓月”)。另外,一般寫明身份證號,因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競業限制協議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補償金的,建議在離職證明裏加以説明競業限制約定。
4.頁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傳公司形象。可以選擇是否添加公司聯繫方式。
5.一般用A4紙打印(檔案管理標準),現實中也有些公司採取一式兩份中間分割處蓋騎縫章的方式。
6.無錯別字,不允許篡改,若填寫證明時出錯建議重新開具。
7.現在的證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礎上添加變動信息後打印,看上去整潔,美觀,便於存檔。不建議使用便箋手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