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門衞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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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門衞職責

1.按照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發信號(打鈴),做到不出差錯。

2.分發全校的報紙雜誌,收發信件,做到準確及時。對掛號信、包裹單、匯款單要登記,送交時必須有收件人簽名。

3.做好門衞工作,按規定時間開門、鎖門。校內物資出門必須檢查出門證,核對出門的物品名稱、數量後方可放行。

4.對外來人員要主動詢問,熱情接待。嚴格登記制度,證件不符合者不得進校。

5.學生在校時間出門必須有出門手續方可放行。

6.協助保衞人員做好夜間巡查工作,檢查教室、辦公室門窗水電是否關好。外來的臨時工有否出格違紀行為,及時向保衞部門彙報。對可疑人員有責任詢問,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7.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不得在工作時間從事與門衞無關的一切事情。

8.規範門衞日記,健全日記台賬,做到記錄全面,字跡清楚並妥善保管,隨時接受檢查。

9.認真做好門前“二包”工作,保持校門內外的清潔衞生,管理好公用電話。

10.完成主管領導和學校佈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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