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衞安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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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根據學校工作的實際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聘請門衞 1 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工作責任,增強各自工作的針對性和責任心,本着雙方自願,簽字有效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門衞責任人必須身體健康,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者。
二、甲方負責自與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保證每月支付聘用費 900 元(人民幣大寫玖佰圓整),每年計發十二個月,此工資報酬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費用,甲方不再承擔與乙方相關的任何保險費用。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 、按學校作息時間和要求,按時開關學校大、小門。
2 、學校大門正常情況下處於關閉狀態,除上級機關來校檢查和學校工程建設的機動車輛確需進入學校適時敞開外,其他任何情況下不得開放大門,認真做好工作時段校內的保衞工作,特別是午間和晚學後的安保。
3 、負責檢查學生的憑證出入情況,嚴禁無證人員隨便進出校園。
4 、負責檢查外來人員和車輛,並按學校制定的登記表逐項做好登記,按時彙總交教導處查閲。
5 、負責校內的門衞值班工作,做好門口周圍 10 米 左右的保潔工作,保持學校大門口隨時都是乾淨的。
6 、按時收發學校報刊、雜誌。
7 、按照合同服從甲方的指導安排,接受甲方的檢查和意見。
五、本合同自**年 3 月至**年 4 月,試用期一個月。
六、合同到期,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雙方自願的原則,可以續簽合同。合同不再續簽時,自動解除勞動關係。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