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方案
廣州市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方案
(2021-2025年)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培養高素質農民隊伍,助力農業農村現代化,根據《中共廣州市委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穗字〔2018〕19號)、《廣州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穗鄉村組〔2019〕11號)、《廣東省精勤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2020-2022年)》(粵農農〔2020〕148號)、《2020年廣東省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實施方案》和《廣州市穩就業、保居民就業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立足廣州現代農業轉型升級、城鄉融合發展的實際,以促進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為導向,以滿足農民需求為核心,以提升培育質量效能為關鍵,分層分類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帶動鄉村人口綜合素質、生產技能和經營能力進一步提升,培養壯大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高素質農民隊伍,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強有力人才支撐。
二、目標任務
2021年起,在全市七個主要農業生產區(白雲、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和增城區)啟動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提質增效行動,重點組織培育經營管理、專業生產和技能服務3種類型。爭取到2025年底,累計培育高素質農民8000人,其中經營管理型4000人。
三、教育培訓
(一)培育對象。
各區要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和摸底調查,組織區域內有意願、有需求、有基礎的農民,積極報名參加培育。年滿16週歲,正在從事或有意願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務農農民和返鄉入鄉創新創業者,應列為培育對象。培育對象為三種類型:
經營管理型:重點培養新型經營主體帶頭人和創新創業帶頭人,包括農業企業經營管理者、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家庭農場主和現代創業創新青年等,提升培訓對象的生產組織、認識管理、市場開拓、產品營銷和風險防控能力。
專業生產型:主要培養掌握現代農業生產技術並直接從事種植、養殖和農產品加工的農業勞動者,提升培訓對象的生產組織能力和技術技能水平,提高其生產效率、質量標準和綠色發展水平。
技能服務型:主要培養掌握專業知識技能的農業專業技術服務人員,包括農村信息員、農產品經紀人、農機服務人員、統防統治植保員、村級農技員、動物防疫員、農產品電商營銷人員、農產品直播帶貨人員等,提升培訓對象所從事產業或所在崗位的核心能力、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以及為農業生產提供專業化服務的能力水平。
(二)資金安排。
補助標準。經營管理型按人均6500元補助,專業生產型和技能服務型按人均2500元補助。本年度參訓學員可以在次年參加同一層級不同培訓,或參加同一類型更高層次的培訓。同一層級培訓學員與上年重複率不超過8%。
資金用途。市財政補助資金主要用於高素質農民培育期間的食宿、交通、教材、學習用品、教師課酬、勞務費、專家評審驗收費、課室和實訓基地租金、資料印刷、參觀交流、宣傳發動、專題報道、培訓機構遴選、政策調研、認定管理、績效考評、後續跟蹤、管理服務等培育全過程各環節開支,不得用於農民參加學歷教育的學雜費補助。
補助方式。2021-2025年,市財政每年以專項轉移支付方式,將高素質農民培育資金撥付各區(詳見附件1),資金使用實行屬地管理。各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參照《廣州市農業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並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資金安排使用情況報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備案。備案材料主要包括市財政下達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金額、文號、分配情況、具體項目情況、資金執行進度、年度任務完成情況等。各區工作開展情況作為下一年度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培訓內容。
經營管理型培訓時間不少於120學時,專業生產型和技能服務型培訓時間不少於60學時。培訓課程安排表由項目區與培訓機構商定,可分段按以下三個模塊實施(具體學時要求詳見附件2):
第一模塊為綜合素養課教學。綜合素養課包括但不限於思想政治、農業通識、農業農村政策法規、文化素養等課程。培訓機構要組織經營管理型學員到省內高校(華南農業大學、仲愷農業工程學院、廣東科貿職業學院、佛山科技學院、廣東海洋大學、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廣東省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等)參加學習,提高農民綜合素質,圓農民大學夢。課程安排按照農業農村部《高素質農民培訓規範(試行)》要求,由項目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商培訓機構確定。任課老師授課要有PPT課件,精品課程要提供全程錄像資料。
第二模塊為專業能力課教學。專業能力課包括但不限於鄉村
治理、農業生產技術、農業經營管理、農產品營銷、電商網紅、綠色發展等課程。培訓機構要組織經營管理型學員到2個市級以上電商基地(企業)參觀、交流、學習,為學員提供農產品電商銷售和融資對接平台,並聘請專家就地講授2門及以上農產品電商銷售專題或農業企業融資專題課,提升職業農民的企業管理、運營和銷售水平。
第三個模塊為能力拓展課教學。能力拓展課由培訓機構根據
培訓對象和培訓目標自行設計。培訓機構結合實際情況,合理選
擇集中或分時段開展培訓。培訓機構要組織經營管理型學員到2個市級以上龍頭企業、農業產業園、合作社、家庭農場、高素質農民培育示範基地(實訓基地、田間學校、創業孵化基地)進行實訓、參觀、交流和學習(其中廣州國家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為推薦點),並聘請專家就地講授2門及以上現代農業經營管理專題課,讓農民學習和借鑑成功的農業企業生產經營模式,提升高素質農民從事農業的信心。
(四)培訓形式。
高素質農民培訓採取學時制。培訓實行“一班一案”,建立指導員制度。培訓機構可按照培訓專業的學時要求,根據農業生產特點和農民需求,採取集中授課與分散指導相結合、課堂教學與實踐操作相結合、傳統教學與農業信息化教學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培訓。鼓勵支持培訓機構依託全國農業科教雲平台和“雲上智農”APP開展在線學習、在線服務和在線考核,不斷提升在線課程比重,推行線上線下融合培訓。
(五)培訓機構。
承擔高素質農民培訓任務的機構要符合以下條件:
1.有課堂集中教學場所及配套設施設備;
2.有實習實訓場所或合作實訓基地;
3.有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和專兼職教師隊伍;
4.有培訓目標所要求的其他軟硬件條件;
5.列入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公佈的培訓機構目錄;
6.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訓任務或上一年項目驗收不合格的培訓機構,不能承擔下一年的培訓任務。
各區要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通過公開遴選、政府採購等方式確定培訓機構承擔高素質培育任務。
(六)培訓師資。
高素質農民培訓師資類型包括理論教師、技術講師、政策講師、實踐講師、創業導師、電商網紅教員。理論教師應當為具有相關專業教師資格的正規院校教師。技術講師可為具備相應技術理論和實踐能力的院校教師、科研推廣機構專家、各類農業主體專業技術人員或田秀才土專家。政策講師應當為熟悉“三農”情況、具備相應政策理論水平的院校教師或行政部門管理人員。實踐講師應具備相應職業技能證書或3年以上(含)實踐經驗。創業導師應當具有創業成功或指導創業成功經驗。電商網紅教員可為有成功培訓經驗或實踐經驗的相關人士。
培訓機構要聘請在中國農村遠程教育網(網址:https://www. )高素質農民師資信息庫中註冊的老師授課,對沒有入庫的要及時錄入信息庫,以便學員網上評價。要求師資入庫率達到90%以上。對任課老師的滿意率達不到85%的,將取消任課資格,培訓機構不能聘請其任教。
(七)培訓教材。
培訓機構應按照“規範、先進、實用”的原則選擇培訓教材。
各培訓機構要在全國高素質農民培育推薦教材的基礎上,結合產業發展需要和培育對象學習需求,選擇通俗易懂、針對性強的培訓教材,開班當天應發給學員教材等資料。各項目區和培訓機構要嚴把教材關,購買正式出版的教材,防止使用盜版教材或自編教材亂報價等現象。
(八)培訓管理。
實行全程監管制度。區農業農村局是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責任主體,要做好培訓的組織、宣傳、發動等工作,制定培育實施方案,落實年度培育任務,公開確定培訓機構,推薦或遴選公共實習實訓基地供培訓機構選用,監管培訓過程和資金使用,審核培訓日程表,健全培育體系和師資隊伍,跟蹤實訓效果,做好培育工作總結、績效考評、數據庫信息管理、高素質農民考核認定和跟蹤服務等日常業務管理和項目驗收工作。
完善檔案登記制度。培訓機構要組織學員登錄中國農村遠程教育網“高素質農民培育申報系統”()或手機下載“雲上智農”APP報名,在培訓班開班前將學員基礎信息、教師和培訓機構等信息100%錄入中國農村遠程教育網“農民教育培訓信息管理系統”,並及時更新相關培訓和考核信息,逐班次登記培訓台賬,建立真實、完整、規範的培訓檔案,檔案應包括培訓方案、學員信息、培訓記錄、考核結果、證書頒發和其他相關培訓信息,負責收集、整理、裝訂驗收和考核的全部有關培訓資料,做好高素質農民培育總結,協助做好建立高素質農民隊伍動態管理機制,每年至少向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供1個任課老師精品課程完整的DVD資料。
(九)項目驗收。
培訓機構完成年度培訓任務後,要及時向區農業農村局申請驗收。區農業農村局組織開展驗收工作,對驗收結果負責,驗收意見報市農業農村局科技教育處備案。驗收專家組要參照《廣東省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驗收原則、程序和標準》(詳見附件3)及有關文件要求進行驗收,並填寫《高素質農民驗收報告單》。驗收工作要求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
四、考評與認定管理
(一)考評頒證。培訓機構通過過程性評價、結果性考核和實踐技能考評相結合方式,綜合評價學員學習成果,對3種考評均合格者可頒發培訓證書。培訓證書應反映培訓班次、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課程)、學時數等培訓信息。
(二)認定頒證。各區要按照《廣東省農業廳關於高素質農民(生產經營型)認定管理辦法》和所在區出台的相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高素質農民及時認定,核發高素質農民證書。高素質農民證書樣式由國家農業農村部統一制訂,區農業農村局統一印製。
五、政策扶持
各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要根據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研究推出支持高素質農民培育的扶持政策。區政府要制訂高素質農民培育的扶持政策,重點要在土地流轉、農業項目、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技推廣、農民教育培訓、金融信貸、農業農村保險、結對幫扶、名優農產品認定和農產品銷售服務等方面向高素質農民傾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素質農民培育列入糧食安全市長責任制考核指標,各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要將高素質農民培育作為實施鄉村振興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明確目標,強化措施,確保工作落到實處。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和監督各項措施落實;財政部門要結合相關部門工作規劃和目標措施,落實高素質農民培育資金保障等工作;發展改革、教育、科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規劃和自然資源、水務、市場監管、林業和園林、金融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任務,加強服務指導,在政策扶持、項目安排、產業發展等方面給予支持,共同推進高素質農民隊伍建設。各有關區政府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部門工作職責,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實施方案、認定管理辦法和扶持政策,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形成上下協調、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
(二)規範資金管理。各區要將高素質農民培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探索建立長效投入機制。要加強資金使用和監管,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擠佔、截留、挪用資金。區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本區高素質農民培育的考核驗收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對項目實施及資金使用情況開展檢查和績效評估。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有關區政府要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讓廣大農民充分了解相關政策,積極參與高素質農民培育,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培育高素質農民的良好氛圍。
附件:1.廣州市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任務、資金計劃和績效
目標表(2021-2025年)
2.高素質農民培訓模塊要求
3.廣東省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驗收原則、程序和標準
4.高素質農民參訓學員考勤簽到表
5.授課老師簽到表
6.高素質農民參訓學員滿意度測評表
7.高素質農民培訓台賬
8.高素質農民培訓驗收報告單
9.高素質農民培訓機構建檔基本資料目錄
附件1
廣州市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任務、資金計劃和績效目標表
(2021-2025年)
區 | 年度任務數 | 2021-2025年(五年) | 績效目標 | |||
經營管理型(人) | 專業生產型 技能服務型 (人) | 合計 人數(人) | 總任務數(人) | 總金額 (萬元) | ||
白雲 | 80 | 80 | 160 | 800 | 360 | 培育高素質農民不少於年度任務數;經營管理型培訓時間不少於120學時,專業生產型和技能服務型培訓時間不少於60學時;培訓滿意度達85%以上。帶動鄉村人口綜合素質、生產技能和經營能力進一步提升,培養壯大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高素質農民隊伍,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強有力支撐。 |
黃埔 | 50 | 50 | 100 | 500 | 225 | |
番禺 | 50 | 50 | 100 | 500 | 225 | |
花都 | 120 | 150 | 270 | 1350 | 577.5 | |
南沙 | 140 | 110 | 250 | 1250 | 592.5 | |
從化 | 180 | 180 | 360 | 1800 | 810 | |
增城 | 180 | 180 | 360 | 1800 | 810 | |
合計 (人數) | 800 | 800 | 1600 | 8000 | ||
金額 (萬元) | 520 | 200 | 3600 |
注:各有關區年度任務參照2016-2020年全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任務及各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從業人員和常用耕地面積等3個指標的調查結果確定。
附件2
高素質農民培訓模塊要求
培訓類型 | 總學時 | 課程所佔課時比例 | ||||
綜合素養 | 專業能力 | 能力拓展 | 實習實訓 | 線上學習 | ||
經營管理型 | 120 | 10%-20% | 60%-80% | 10%-20% | ≧總學時的1/3 | ≧總學時的1/10 |
專業生產型 | 60 | 10% | 80% | 10% | ≧總學時的2/3 | -- |
技能服務型 | 60 | 10% | 80% | 10% | ≧總學時的2/3 | -- |
附件3
廣東省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驗收
原則、程序和標準
為進一步提高高素質農民培育質效,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參照《全國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試行)》、農業農村部《高素質農民培訓規範(試行)》要求及廣東省高素質農民培育實施方案,制訂廣東省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驗收原則、程序和標準。
一、驗收原則
1.省農業農村廳對全省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考核驗收工作進行指導和督查,對部分地級市或項目縣(市、區)開展高素質農民培育情況進行抽查。省農民專業合作推廣中心受廳科技教育處委託,負責開展全省農業經理人培育項目驗收。
2.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各縣(市、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含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育項目驗收。
3.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驗收專家組可由省、市、縣涉農事業單位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或有相關工作經驗的退休幹部組成。專家組人數為3或5名,凡是當年接受培訓機構邀請講課的人員,不得參與該培訓機構所有培訓班的驗收。
4.嚴格按照標準進行驗收。對材料不完整、資金使用不規範、評價率或滿意率不達標等情況,不能通過驗收。對於未通過驗收的培訓機構,驗收專家組應出具整改意見,培訓機構整改後可再申請一次驗收。驗收是否通過,培訓機構都應按規定支付驗收費用。
5.驗收人員所在單位要支持驗收人員開展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的驗收工作。驗收人員在驗收期間的勞務費、交通費、食宿費由培訓機構支付,不再在原單位報帳。培訓機構在項目實施方案或投標文件中應合理列出驗收人員在驗收期間的勞務費、交通費、食宿費等費用。
二、驗收程序
1.項目承擔單位在完成培訓後應及時申請驗收。
2.主持驗收的單位要協調、組織專家進行驗收。
3.驗收期間,先聽取彙報,項目縣和(或)培訓機構彙報開展情況,提供驗收資料,驗收組提出問題、交流。
4.驗收組檢查驗收材料,根據培訓台帳隨機抽取6-12位學員,通過電話等形式瞭解培訓情況,並上網查看培訓學員評價綜合滿意度等等。
5.驗收組討論和提出考核驗收意見時,非考核驗收人員要回避。考核驗收組人員對驗收材料嚴格按照標準,逐條對照,認真把關,提出考核驗收意見。
6.考核驗收組形成驗收報告並填寫《高素質農民驗收報告單》。對考核驗收不通過的,考核驗收組應出具整改意見,整改後再進行下一次驗收。
三、驗收標準
1.是否有項目縣、培訓機構實施方案,是否符合省的實施方案要求。
2.是否有召開項目實施專題會議部署相關、細化工作。
3.招標或遴選文件是否按規定公告,公告時間是否足夠,招標或遴選培訓機構時是否公開、公平、公正。
4.項目縣和培訓機構是否有簽訂項目合同,明確各方權責。
5.是否完成了培訓任務人數。是否完成了規定培訓天數及課時數。是否存在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要求。查看培訓台帳、學員信息庫,隨機抽取6-12個學員通過電話等形式核查培訓情況。
6.是否按要求到規定的涉農高校(在其他學校或酒店不符合文件要求),完成8門或以上課程。
7.是否有農業局的人員參加開班儀式並做動員講話,是否有上農業科教雲平台APP課程。
8.是否發放4本或4本以上教材資料。
9.是否安排到2個省級以上電商基地上2門或以上電商、管理等有關課程。省級以上電商基地指國家或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認定的電商基地,通過提供認定文件或上網查對。課程提供照片、視頻資料。
10.是否安排到2個省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園區上2門或以上實訓課。通過提供認定文件或上網查對。課程提供照片或視頻資料。
11.是否有提供1個精品課視頻資料。
12.聘請的師資是否有90%以上在師資信息庫註冊。
13.參訓學員信息是否全部錄入高素質農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統。
14.學員評價率是否有90%以上;培訓機構滿意度是否達90%以上。
15.檔案資料是否齊備、裝訂成冊:
①教學計劃(含課時內容安排)
②教材、講義
③培訓台賬
④學員身份證複印件
⑤培訓現場照片
⑥考試考核資料
⑦高素質農民培訓學員滿意度測評情況
16.項目資金使用是否符合規定。此項工作為審計工作範籌,考核驗收組不作評價,但對明顯不合理的支出問題可以指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驗收不予通過:
1.招標(遴選)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沒有按照省的實施方案要求公開、公開、公正的招標(遴選)培訓機構的;或招標(遴選)在網上公告時間不足5天的;或參與應標的培訓機構不足3家的。
2.未完成培訓任務的,實際參加培訓人數少於任務數;或參訓人員有不符合學員條件的人員。
3.沒有按省的實施方案要求到規定的涉農高校上課的;在規定的涉農高校沒有完成8門或以上課程的。
4.沒有農業農村局的人員參加開班儀式並做動員講話的;沒有上農業科教雲平台、農業信息化APP課程;沒有提供至少1個教案PPT或精品課視頻資料的。
5.沒有發放4本或以上教材資料的;教材為盜版的。
6.沒有安排到2個省級以上電商基地參觀的;沒有在電商基地上2門或以上電商、管理課程的;沒有提供至少1個教案PPT或精品課視頻資料的。
7.沒有安排到2個省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園區參觀的;沒有在省級以上農業企業上2門或以上實訓課的;沒有提供至少1個教案PPT或精品課視頻資料的。
8.培訓機構沒有提供精品課視頻資料的。
9.培訓機構聘請的師資沒有達到90%以上在師資信息庫註冊的。
10.參訓學員信息沒有全部錄入高素質農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統的。
11.參訓學員在網上評價率沒有達到90%以上的。
12.培訓機構網上評價滿意度沒有達到85%以上的。
13.驗收資料沒有裝訂成冊的。
14.項目資金使用方面明顯不合理的。
15.培訓時間不夠的。
有以下情形的,考核驗收組指出後,項目縣應給予補充完善,或寫出情況説明,但不影響驗收結果:
1.是否有縣或培訓機構提供的實施方案。
2.是否有召開項目實施專題會議部署相關、細化工作。
3.其他細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