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埕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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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埕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2003〕394號令),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災前應急準備、臨災應急防範措施和災後應急救援等應急反應行動,避免或減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一)應急機構

應急機構是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保證,我鎮應急機構為: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及各工作組。

1、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成員由鎮黨政辦、自然所、財政、安監辦、派出所、農業、交通、衞生、文體、廣電、民政、供電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總指揮長陳煌林(南埕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指揮長:蘇文光(鎮黨委宣傳委員)

            王鑫(南埕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許高超(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分指揮長:賴禮權(鎮黨委副書記)            

            鄭秀春(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陳志成(鎮黨委組織委員)

華鋒(南埕鎮黨委祕書、統戰委員)

            陳啟迪(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

            鄭劍智(鎮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陳友福(南埕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徐紅梅(南埕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方茲榜(綜合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郭玉墘(綜合執法隊隊長)

            陳成法(南埕司法所所長)

            林俊龍(鎮長助理)               

成    員:鎮全體幹部職工、鎮直單位全體人員:各駐村工作隊長,黨政辦、財政所、民政辦、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成員、社會事務辦、計生服務中心、經濟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村鎮規劃環保站、計生辦、派出所、林業站、供電所、電信局分局、郵政所、衞生院、實踐基地、中心國小等負責人組成。

下設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服務工作組、12個行政村工作組、8個鎮應急工作組。

(1)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鎮黨委宣傳委員蘇文光統一指揮、協調,成員:賴澤煒林志培

主要工作職責:制定地質災害防禦預案,負責地質災害防禦避災躲災有關的責任落實、隊伍組建、預案培訓演練、物資準備等各項工作;掌握鎮區地質險情動態,及時上報發佈預警信息;指揮調度、發佈命令、簽發調集搶險物資器材;指揮並組織協調鎮區羣眾安全轉移,落實安置災民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負責指揮各行政村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開展工作。

(2)協調服務工作組:由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許高超統一指揮、協調。

辦公室(黨政辦):陳昌瑞任主任,成員由楊春華、彭雪茹、陳永春、林傳芳、鄭華航、賴瑞琪、王作煌組成。

工作職責:負責對縣級防指、氣象、水文等部門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掌握暴雨洪水預報、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險情等信息,及時報告坐鎮指揮領導,為領導指揮決策提供依據,並將領導決策信息通過電話、手機短信、微信、QQ等形式及時通知各行政村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並做好過程記錄;負責本鎮轄區內災險情收集、彙總,並制定災後重建方案;負責信息上報;負責應急車輛調度。

後勤保障組:由陳昌瑞任組長,許明煌、張金峯、林秀佳、林小婷配合,成員由實踐基地、鎮總務、食堂工作人員組成。工作職責:妥善安排實踐基地安置點受災羣眾的生活保障工作;負責鎮政府應急食堂保障工作;做好應急食品儲備預案,確保食品來源渠道暢通,做到用時能來,來之能用。

物資保障組:由陳永春任組長,孫蓓蕾、張縣雲配合。工作職責:負責防汛救援物資倉庫(鎮武裝部器材室)應急時期的管理,做好汛前檢查,確保應急救援物資能用、夠用;應急救援時,做好應急物資的分配、登記,避免浪費;汛後,清點防汛物資,及時補充補足。

(3)各行政村工作組:由各掛片領導或分指揮長任組長,成員由各駐村工作隊長、村兩委組成。

工作職責: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地質災害防禦搶險救災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小組;負責本區域內的轉移工作;負責指揮本轄區應急處置工作,包括轄區地災點、高陡邊坡、低窪地帶等汛前排查、羣眾轉移安置、災險情統計上報、災後重建、經驗總結等方面工作;制定羣眾轉移路線圖;需要應急支援的及時報協調服務工作組統一協調。

(4)綜合應急工作組:由鎮人民政府副鎮長王鑫統一指揮、協調

通訊保障組:由林傳芳任組長,蔣麗娜配合。成員由移動公司、電信公司、廣電網絡公司負責人組成。工作職責:負責組織移動、電信、廣電通訊網絡受災搶修,鎮政府通訊保障(包括衞星電話、應急視頻、電話傳真),保證與外界溝通聯繫渠道暢通。

道路搶修組由曾舒萍任組長,尹清華配合鎮公路站全體工作人員為成員。工作職責:負責鎮通往各村主幹道道路溜方、塌方的搶修,確保各應急力量的及時通行;負責聯繫、調遣道路搶修所需的機械,確保應急需要時招之能來,來之能用。

電力搶修組:由張志忠任組長,鎮供電所搶修隊為成員。工作職責:負責電力受損的搶修,保證鎮政府指揮中心、應急會商視頻的供電。

治安維持組:由鄭劍智任組長,鎮派出所幹部民警為成員。工作職責:負責羣眾轉移安置的秩序,防止二次傷害;負責鎮區治安巡查、維持工作以及轉移羣眾的財產安全;在必要時,根據抗洪搶險指揮部的指令對有關地段實行交通管制,協助搶險和強制羣眾撤離。

醫療救護組:由李勇任組長,成員由衞生院全體醫務人員組成。工作職責:負責臨時轉移羣眾的基本生活和醫療保障的組織工作,到災區搶救傷病員,組織協調醫療器械和藥品的採購和調運,指導醫療衞生防疫工作,加強災區疫情監測,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災防病宣傳,做到災後無大疫。

應急支援組:由陳啟迪任組長,成員由林志培、陳仁柏、黃曉銓、陳武情、黃來興、林惠勇、王心權、顏瑕迎(林業站)、徐小文(市場監督管理所)、林靜濤(信用社),鎮森林滅火隊12人、民兵應急排30人組成。工作職責:在緊急情況下聽從命令進行有序地搶險救援工作。

二、裝備、資金、物資準備

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和財政預算,確保地質災害監測、應急調查和治理經費問題。

積極協調各部門,承擔防災救災物資的採購、儲運、調撥工作,制定災前“生活必需口供應保障計劃”、“應急物資保障計劃”,細化、量化各種應急救助裝備和物資。

為搶險救災和維護社會秩序,鎮政府將緊急調集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區域範圍內採取交通管制,對生活必需品等統一發放,臨時調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裝備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運輸工具、通信設備和調配搶險物資設備、請求支援等。為應急救災而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裝備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後及時歸還,如果造成損失的給予相應的補償。

三、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準備

1、地質災害的等級劃分

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個等級,具體依據如下:

a、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b、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c、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d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2、影響分析準備

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鎮政府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基層羣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報鎮政府,鎮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當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災情擴大,並按照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關於地質災害災情分及報告的規定,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告。

(1)發現潛在地質災害險情時,各村應及時上報鎮政府,鎮指揮部要派技術骨幹前往現場調查,指定專人進行監測,將險情和採取的應急防治措施上報縣主管部門。

(2)發生小型地質災害時,鎮自然所應及時向縣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並負責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

鎮政府立即成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啟動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3)發生中型地質災害時,鎮自然所、各村應於24小時內速報縣主管部門。

(4)發生大型地質災害時,鎮政府、各村應於12小時內速報縣主管部門,此後每24小時向縣自然資源局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調查結束。

(5)發生特大型地質災害時,鎮、各村應於6小時內速報縣主管部門,此後每24小時向自然資源部和有關部門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調查結束。

四、地質災害調查與處理程序

發生小型地質災害,由德化縣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組織專家進行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發生中型以上地質災害分別由泉州市以上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或相應的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地質災害應急調查。

現場調查時應儘可能詳細記錄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和失蹤人數、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誘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提出主管部門採了的對策和措施。

現場調查結束後,應及時形成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形成的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應及時提交相關部門。

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應包括的內容有:(1)搶險救災工作;(2)基本災情;(3)地質災害類型和規模;(4)地質災害成災原因,包括地質條件和引發因素(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5)發展趨勢;(6)已經採取的防範對策、措施;(7)今後的防治工作建議。

五、預警信號、應急通訊保障

建立以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領導責任制,將地質災害羣防羣測任務分解到各村、村民小組,明確具體監測人和監督單位責任人。建立完善的羣專結合和羣防羣測的預報網絡體系。

縣、鎮通信管理局要確保各級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重點地質災害區之間的通訊暢通,保障通訊人員和設施安全。

一旦發現險情,縣自然資源局馬上發出預警信號,鎮同時以電話通知到户,並組織有關人員即刻前往通知,設立警告牌和警戒線,以宣傳本、電話等方式作出預警預報。

六、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

1、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

一旦發現險情,應及時發出預警信號,按既定方案組織人員財產迅速撤離,轉移至安全地帶。在撤離中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為確保人員生命安全,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撤離時按既定的安全路線轉移。派出所應確保撤離、轉移路線暢通。

2、醫療救治和疾病控制

當災區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鎮衞生院負責組織醫療隊迅速進入災區,現場搶救醫治傷病員。

衞生防疫部門於災後,應組織防疫隊深入災區現場,做好災區的防疫消毒工作,防治災後疫情的出現。

附則

1、鎮人民政府、鎮直主要領導是此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各村村委會要依照本預案,編制本轄區處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上報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

3、各村要加強所管轄範圍內汛期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危險點)的巡查、防範工作,一旦出現險情,可視情上報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啟動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

4、處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5、本預案由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6、本預案經鎮政府批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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