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應急管理廳2019年工作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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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全區應急管理部門組建到位後全面履職的第一年。一年來,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積極適應新體制新要求,勇於面對新挑戰新壓力,邊改革、邊組建、邊應急,着力建機制、補短板、強基礎,着力防風險、除隱患、遏事故,實現了應急管理工作的良好開局。2019年,全區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473起、死亡517人,同比分別下降19.3%和9.8%;
發生森林草原火災265起,受害森林面積較去年下降70%;
自然災害受災232.6萬人、因災死亡7人、倒塌房屋513間、直接經濟損失49.9億元,比近三年平均值分別下降51%、58%、77%和56%。妥善處置了錫盟銀漫礦業“2·23”重大事故、烏蘭察布東興化工“4·24”較大事故和黃河封開河凌汛、呼倫貝爾陳巴爾虎旗“4·17”入境火、興安盟五岔溝“4·30”、大興安嶺秀山“6·19”森林火災等一系列災害事故,有效維護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主要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區應急管理廳2019年工作情況報告

一、緊緊依靠自治區黨委政府堅強領導。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始終把抓好應急管理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先後召開7次黨委常委會、4次政府常務會、4次政府專題會議,召開安全生產、防凌防汛抗旱、草原森林防火、防震減災救災等7次全區工作會議,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排部署重點工作。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石泰峯書記、布小林主席、馬學軍常務副主席多次聽取彙報,作出指示批示,深入一線督導事故災害搶險救援和安全防範工作。盟市分管領導全部調整為由本級黨委常委擔任,重點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均已納入本部門“三定”規定。錫盟西烏旗銀漫礦業“2˙23”重大事故發生後,自治區黨委、政府在全區組織開展兩輪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督查和問題整改“回頭看”明查暗訪,12名省級領導帶隊全面開展督導檢查,推動屬地領導責任、行業監管責任、部門執法監督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四個責任”執行到位。

二、持續深化應急管理改革發展。堅持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應急管理機構改革全過程,蹄疾步穩完成機構改革,2019年7月4日自治區應急管理廳“三定”方案經自治區黨委、政府批准印發,目前基本實現了防災、減災、救災、指揮、救援、監管、執法、保障等分工清晰、互為銜接的內部職能體系。12個盟市、103個旗縣應急管理局全面組建、基本到位,標誌着新時代全區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基本形成。調整完成自治區安委會、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滅火、防震減災等議事機構,制定了工作規則和運行機制,自治區應急管理指揮體制初步建立。修訂了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滅火、地震、地質災害等多部專項應急預案,主動加強與各涉災部門溝通協調,着力界定事故災害“防”與“救”的職責邊界,釐清“統”與“分”的協作關係。探索建立了適應部門職責調整變化的聯合會商、信息共享、部門聯動、軍地協同、專家輔助決策等工作機制。全區應急管理大的體制基本明確,新的機制基本形成,新部門新機制新隊伍的優勢日益顯現。

三、全力管控重大安全風險。建立並推進覆蓋全區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整治、從嚴監管執法、宣傳教育培訓、應急救援能力提升等“五個常態化”機制,全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對歲末年初、全國“兩會”、70週年大慶、主汛期、防火期等重大活動、重要時段提前研判、提前部署、提前戰備,會同有關廳局多輪次對安全生產、森林草原防滅火、黃河防凌、主汛期搶險救援、防震減災等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解決突出隱患和問題,大檢查發現的8.89萬項隱患問題得到有效整改。針對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出台《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經理管理規則(試行)》《進一步規範化工行業項目建設若干規定》等制度性文件,分區域、分領域開展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交通運輸、人員密集場所火災等專項整治和執法行動。監督139家大中型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聘用了專業經理,部署開展為期三年的礦山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組織開展危化品企業安全風險評估,315家危化品生產企業、3785家經營存儲企業全部完成安全評估定級、實施一企一策精準治理,對8個自治區危化品重點縣開展兩輪次專家指導服務。推動消防、住建等部門解決了6083個歷史遺留建設工程消防審驗問題和呼和浩特等重點地區城鎮燃氣安全突出問題。對錫盟西烏旗銀漫礦業“2˙23”、烏蘭察布東興化工“4.24”事故86名有關責任人員和9家責任單位進行了嚴肅處理,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事故企業均依法責令停產整頓,以嚴格執法、嚴厲問責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落地。從2019年12月初至2020年2月底又部署開展為期3個月的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四、大力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全面加強救援力量建設,安排2.34億元經費為消防救援總隊、森林消防總隊和礦山救援隊配備救援裝備,安排5000萬元經費加強基礎救災物資儲備。投入1800萬元為呼倫貝爾市補助防滅火經費,投入1000萬元為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管理局配備滅火車輛。組織招錄首批1607名消防員,充實和加強綜合性消防隊伍人員力量。聯合區內兩家國有企業組建了200人的自治區級抗洪搶險專業性隊伍。會同交通部門落實了社會救援力量參加搶險救災公路通行服務保障政策。制定並實施全區航空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方案。全區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主力、以專業救援隊伍為協同、以軍隊和武警部隊為突擊、以社會力量為輔助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初步建立。從組建成立起就迅速進入“大應急”狀態,制定《廳值班運行規範》,建立了廳領導帶班、雙人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和平時、戰時應急處置制度,各類事故、災情信息實現聯網直報,廳本級成立4個應急處置工作組,隨時做好應急搶險救援準備工作。會同自治區財政累計下撥2018-2019、2019-2020年中央冬春救助資金3.76億元、防汛抗旱資金8000萬元,組織各地妥善轉移安置受災羣眾1084人,有力保障了受災羣眾生產生活和災區社會安全穩定。

五、着力加強應急管理基層基礎建設。編制並大力實施自治區應急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2019—2022年),自治區、盟市、旗縣與應急部應急指揮信息網實現互聯互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全面應用,112家涉及一二級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部納入線上監控。提請自治區政府印發提升全區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重點工程實施意見,建立了廳際協調工作機制,統籌推進自然災害防治8大工程建設。積極推進災害事故風險網格化管理,組建了新聞發言人、安全監督員等“雙百、雙千、雙萬”應急管理宣傳監督骨幹隊伍。鞏固基層網絡報災基礎,建立了“自治區、盟市、旗縣、蘇木鄉鎮、嘎查村”五級1.7萬名災害信息員隊伍,完善了災情管理工作機制,規範自然災害救助全過程管理。深入推進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建設,15個社區被命名為“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精心組織開展了“安全生產月”“全國防災減災日”等主題活動,持續推進安全宣傳“七進”活動,首次將應急管理宣傳融入到烏蘭牧騎演出中,自治區主流媒體公益宣傳常態化機制更加完善,實現重要時段天天有聲有影,全民防災減災意識不斷提高。

六、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堅持把黨的建設作為政治建廳的頭號工程、首要任務,緊抓不放。以紮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統攬,將主題教育開展到應急管理最基層、事故災害防治救援第一線,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建立完善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引領學、黨支部集中學、黨員幹部個人強化學等常態化制度化學習教育機制,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發揮黨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實領導作用,出台廳黨組工作規則、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辦文辦會辦事、選人用人等30多項制度措施,在實踐中提出並實施全區應急管理“基礎建設年”,在改革創新和攻堅克難中全面落實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指揮協調各方合力打好安全生產風險防範和森林草原防滅火、防汛抗旱等硬仗,確保各項工作始終沿着正確政治方向前進。紮實推進黨支部標準化建設,嚴格落實“三會一課”、黨員活動日、組織生活會等制度,不斷強化支部戰鬥堡壘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和自治區實施辦法,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出台廳改進作風服務基層9項措施,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庸、懶、散、軟”等突出問題,全系統“守初心、擔使命”更加自覺堅定,形成乾淨幹事、務實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

雖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自治區黨委、政府要求和人民期待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全區安全生產仍處於爬坡期過坎期,高危行業企業佔比較大,各類事故隱患和安全風險交織疊加,特別是基層安全監管專業力量薄弱,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壓力很大;
我區災害種類多、分佈地域廣、發生頻率高,森林草原火災、黃河凌汛、洪澇乾旱、地震地質等重點災害點多、線長、面廣,全週期防治任務十分繁重;
應急管理體制機制障礙仍未完全破除,職責職能還不清晰,法規制度不夠健全,政策細化落實還不到位,風險防控、應急救援、專業管理、科技和人才支撐、社會參與等應急管理能力還不足,我們將在今後工作中下大氣力加以解決。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之年。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應急管理重要論述和對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風險管控預防機制,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大力提升應急管理能力,全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災害事故發生,確保防範應對事故災害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切實保護好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美麗內蒙古創造更加穩定良好的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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