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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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20XX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

開展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共青團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社會實踐的意見》,貫徹汪洋書記對大學生社會實踐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實廣東高校大學生社會實踐教育工作座談會的各項工作部署,根據上級組織的要求和學校的統一部署,今年暑期將以“紅心向黨青春行,立足實踐長才幹”為主線,深入粵北貧困山區和深圳社區、企業廣泛開展20XX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以青春實踐活動為和諧社會建設以及特區成立三十週年作貢獻。

一、活動主題

紅心向黨青春行,立足實踐長才幹

二、活動內容

以關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三十週年、《規劃綱要》和《綜合方案》專項調研、黨團員掛職鍛鍊、“青春微笑進社區”文明禮儀宣講、區校共建、啟明星義工支教、食品安全進社區等項目為抓手,以社會實踐基地為依託,突出重點,講求創新,集中力量,發揮優勢,示範帶動,在全校重點組織100支暑期社會實踐服務團隊。

1、“紅心向黨青春行”主題實踐活動

圍繞深圳經濟特區建立三十週年,組織大學生參觀深圳經濟特區建立三十週年成果展覽,深入社區宣傳深圳經濟特區建立三十週年的成就,訪談一批深圳經濟特區發展的重要見證人、企事業單位和地點,撰寫一批高質量的社會調研)上創建本團隊的主題,及時發佈本團隊的活動計劃、進展、總結和團隊成員的日記、心得等,成為團隊內外交流和展示、分享實踐成果的平台。

四、實施步驟

1、宣傳動員(5月27日——6月3日)

各級團組織應認真學習領會《關於開展20XX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本單位的宣傳動員工作,同時要爭取本單位領導及教師支持,提高教師對學生、尤其是本科生在社會實踐選題、實踐方法等方面的指導及幫助。

2、立項申報(6月3日—6月20日)

以學院或學生組織為單位進行集中立項申報。對於跨學院組建的團隊,以負責學生所在學院為準。團隊項目申報書上交到MCS校園空間“20XX年暑期社會實踐申報”專題討論區。

3、項目評審(6月20日—6月30日)

校團委組織相關老師對各個立項書進行評選,確定學校重點團隊,評選細則見附件。7月上旬公佈評審結果。

4、實踐活動開展(7月—8月)

各實踐團隊根據時間計劃安排開展社會實踐活動。

5、總結表彰(9月—10月)

實踐活動結束後,各實踐團隊應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實踐總結,並開展“實踐歸來話感受”交流活動。實踐總結一般包括團隊總結、團員總結、實踐成果、典型照片、視頻等。總結材料將作為評獎評優及後續經費發放的主要依據。

五、活動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真正落到實處。各學院要充分認識,切實加強領導,結合本學院實際制定出詳細可行的方案,並狠抓落實,為社會實踐活動創造條件,提供保障。指派專人負責社會實踐活動,外出團隊要選派1至2名帶隊老師。各學院外出團隊,除我校已建社會實踐基地以外,如自行確定前往其它地點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經費由各學院自行解決,併到校團委配案。社會實踐活動涉及人員多,地域廣,流動性強,各級團組織要高度重視師生的安全,採取切實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2.擴大規模,完善機制,提高創新意識。各學院要建立起全員參與的社會實踐長效機制,確保每名學生都參加社會實踐,不搞形式主義,不走過場。在社會實踐中,還要注重結合實際,創新內容,建立多種形式的社會實踐基地,力爭每個學院都有相對固定的長期實踐基地。

3.立足需求,講求實效,突出專業特色。要嚴格落實“按需設項、據項組團、雙向受益”的工作要求,加強前期調研,掌握基層需求,根據需求進行活動立項。活動前要加強培訓,幫助大學生在思想上、心理上、專業上、身體上做好準備。活動期間,要針對需求開展服務,切實幫助羣眾解決實際困難,切實為羣眾帶去實惠。活動後期要回饋情況,加強聯繫,對於假期中一時未能解決的問題,返校後要發動老師、學校的力量繼續攻關。

4.加強宣傳,營造氛圍,擴大活動影響。各學院要加強對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的宣傳,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深入宣傳報道大學生社會實踐的成果,為大學生社會實踐營造良好輿論和社會氛圍,推動社會實踐活動的不斷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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