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範文(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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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馬鄉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2021年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範文(鄉鎮)

 

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為了提高我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能力,確保在遭受自然災害時能迅速、有序、高效的實施緊急救助,最大限度的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應處置機制,保障受災羣眾基本生活,幫助災區羣眾恢復生產生活,進一步加強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力度,強化和落實工作責任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樹立對自然災害的防範意識,以快為主、齊管共抓,動員轄區單位、居民羣眾積極參與自然災害防範救助工作。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制,顧全大局,團結一致,克服困難,確保自然災害發生後能儘快恢復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產生活穩定。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

1.成立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總指揮由鄉黨委書記韋力華擔任,副組長由鄉黨委書記、鄉人民政府鄉長石鎮嘉擔任,成員組成:韋炳朝羅洪樑世周蘭麗蘭盛海劉樺韋制額韋遠想盧林娟覃小燕樑永業王炎炎鍾誠莫宗息羅引樑海桂羅倫春、樊俊良、路小燕、潘詠龍、覃昆、覃潤生、張龍剛,成員單位有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安馬派出所、各職能部門。

2.成立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鄉應急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武裝部長韋炳朝兼任,成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二)職責分工

1.指揮部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村有關自然災害應急救助事故救援和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2)組織制訂自然災害應急救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部署、檢查各相關單位和部門的救援準備和實施情況。

(4)組織指揮自然災害應急救助事故的處理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

(5)配合、協調消防、公安、交通、衞生、環保等部門在自然災害應急救助事故現場急救搶險工作。

(6)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7)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及安撫工作。

9)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召開指揮部工作會議。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為指揮部現場決策和指揮服務,聯絡和協調有關單位貫徹執行指揮部的決定和命令。

(2)及時形成初步的事故報告,經指揮部同意後上報或送達相關部門及領導。

(3)按照指揮部的要求,適時發佈事故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對外公佈。

(4)負責收集和分析安全事故信息工作,對有可能對我村造成重要影響的事件及時傳報。

(5)適時提出本預案修改方案,報上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會議審查決定。

(6)負責指揮部日常事務,處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應急響應

1.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在立即報告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和報警的同時,要立即組織實施自救措施,儘可能減少和降低事故損失。

2.接到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後,應立即通知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根據事故實際情況,迅速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本預案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3.接到報警後,要立即報告消防部門,根據不同類型的火災,由指揮部現場統一協調、配合企業救護隊伍和專業消防隊伍實施搶險救援,控制事故的發生。

4.配合交警、運管、供水、供電、電信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儘快恢復被破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公用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5.派出所要加強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以及疏導交通、現場警戒工作,維護社會治安。對重大事故的主要責任人採取控制措施,防止逃逸。

6.協調、配合衞生部門組建醫療救護專業隊伍進行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的救護工作。

7.民政部門要保障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8.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現場勘察、記錄、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查明事故原因。

9.事故企業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形成書面報告,逐級上報。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1)事故單位名稱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3)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四、響應等級劃分

本區自然災害事故響應等級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對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

1.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啟動Ⅰ級、Ⅱ級響應。安馬鄉應急機構組織、指揮、協調、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統一實施應急處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立即調動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及時趕到事發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由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將自然事故及處置情況報告區政府。

2.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發生較大和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由安馬鄉應急機構決定響應等級,啟動Ⅲ級、Ⅳ級響應,組織、指揮、協調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組織開展事故調查,進行事故評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有關單位要及時將處置情況報告區政府並通報區安全監管局。

五、響應等級調整

自然災害事故的實際級別與響應等級密切相關,但可能有所不同,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響應等級一般由低向高遞升,出現緊急情況和嚴重態勢時,可直接提高相應等級。當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其應急響應等級視情相應提高。

六、自然災害事故

由公安、消防、安全監管、民政、環保等部門協同實施處置。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現場實施緊急封鎖,迅速疏散現場人羣,轉送受傷人員;

2.發生有毒或易燃蒸氣泄漏,立即建立水幕,排除火種;

3.查明泄漏品種、獲取有關安全、衞生與環境信息;

4.實施堵漏、轉移、中和等措施,必要時,根據現場條件估算下風向防備距離;

5.協助相關區縣政府開展人員疏散與防備工作;

6.清除殘餘的危險化學品,確保公共安全。

七、自然災害火災事故

由公安、消防、安全監管、民政、環保等部門協同實施處置。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不同類型危險化學品事故火災,正確選擇撲救路線、撲救方法,儘快控制火勢蔓延,防止事態擴大;

2.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劃定爆炸安全距離;

3.協助相關區縣政府開展人員疏散與防備工作。

八、任務分工

(一)工作任務。廣泛宣傳,做好防災準備。確保在第一時間瞭解掌握災情,及時反應,快速救助,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保障受災羣眾基本生活。災害發生後要充分調動災民和社會力量,自力更生髮展生產,並動員社會力量幫助災區和災民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提高羣眾自救能力和社會總體抗災救災水平。

(二)責任分工

1.黨政領導負總責,總體指揮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2.領導班子聯繫到村,村委會聯繫到户、到人,做到人人有任務、人人有責任,確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尤其要妥善安排好五保户、殘疾人、孤寡老人、困難羣眾生產生活。

3.村委會負責對轄區內受災房屋、受災人數、受災物資進行統計,負責對上級下發的各類抗災物資進行發放,確保居民羣眾生產生活穩定。

九、工作要求

轄區各單位及村要高度重視自然災害防範救助工作,切實按照《宜州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及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密切配合、齊管共抓,共同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羣眾基本生活不出問題,確保受災羣眾有飯吃、有病能及時醫治、有避風寒的穩固住所,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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