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之學校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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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之學校2021,供大家參考。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之學校2021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之學校2021
  
  為了切實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建立安全、穩定、舒適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要求,特制訂本校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預案,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實貫徹全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講政治的高度自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反映,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展狀況,妥善處置,努力將事態控制於校內,花解於班級,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標
  
  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範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儘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小組職責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如下:李法凱、張偉、黃建生、黃順明、楊益民、吳聰鵬、黃振華、楊建志、陳聰益。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李法凱為組長,黃建生為副組長。
  
  2、工作小組和職責設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1)指揮辦公室主任:黃建生副主任:吳聰鵬成員:黃振華、陳聰益、楊建志工作職責: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只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並向學校指揮部彙報和聯絡工作。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絡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態發展的信息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組長:李法凱副組長:黃建生成員:各年級年段長、班主任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話現場處置工作,即使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規劃方案《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案》。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學生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衞工作組組長:吳聰鵬成員:保衞科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羣體與外界的聯繫,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羣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羣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繫。
  
  (4)後勤保障組組長:陳聰益副組長:蘇逸挺成員:後勤和食堂工作人員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後勤工作人員和學校宿舍管理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四、工作原則和具體處置措施
  
  1、工作原則
  
  (1)哪個部門、哪個年級、哪個班級發生事件,由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工作小組相互支持,在校領導小組指揮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堅持疏導,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做過細思想工作。
  
  (4)儘可能減少損失的原則。一切以保護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為目的,避免傷亡事故發生。
  
  (5)無條件服從原則。一切服從大局,堅決服從校領導小組指揮,相互配合對發生事件處置不推諉、不拖拉、不扯皮。
  
  2、具體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瞭解情況,及時掌握信息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繫,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並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嚴格安全保衞,割斷外界鬧事羣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繫,關閉校門,組織外來干涉學生的串訪。
  
  (3)管好本校學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講清事實真相,不止處置措施,各年級、班主任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將學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堅決封堵,防止學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門,以避免我校學生捲入事件。
  
  (4)一旦本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學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如實上報,不貽誤時機,並採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5)根據誰主觀、誰負責的原則,各年級班主任、任課教師工作,開展正面宣傳和引導,教育學生聽從指揮,不參與鬧事,不到鬧事現場圍觀,安心本班學習
  
  (6)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衝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衞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繫,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並採取強制措施,將鬧事骨幹帶離鬧事地點。同時組織力量繼續做好一般鬧事者與參與人員的勸説工作,直至事態平息。
  
  (7)妥善處理事後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後,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後勤保障組要熱情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覆。
  
  五、設備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機;
  
  3、錄音機。
  
  六、紀律與要求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按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規章制度。凡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因瀆職、不服從指揮、不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之學校2021
  
  為切實加強實驗考試的安全工作,確保我校2013年實驗考試安全平穩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二、主要職責
  
  (一)組長負責部署、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向縣鎮有關領導報告重大事宜。
  
  (二)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具體指揮處理突發事件,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組員應熟悉預案,堅守崗位,遇有突發事件要正確判斷,及時報告、恰當處理,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考場發生火災,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自行撲救或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報告起火方位、燃燒物的性質、火勢蔓延情況、人員被困情況、最佳疏散通道等,派人到考點大門口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並迅速向校內主考報告,再由主考向縣考務辦報告,同時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撥打急救電話“120”進行搶救。
  
  2、學生在進行實驗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而引起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由主任監考協同監考員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施救,組織好學生有序撤離考場;主任監考要及時向考點主考報告,視火情撥打“119”報警電話。
  
  3、如果是腐蝕性試劑引起的火災,除鹽酸、硫化鈉、硫化鉀、鹼類、有機酸等可採取用霧狀水滅火外,其它品種均不能用水,只能用幹沙土、二氧化碳用於滅火,且撲救人員應配備防護用品。
  
  (三)考試過程中人身意外傷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中,因腐蝕性化學試劑引起傷害,主任監考應及時報告主考,由主考通知醫務人員和實驗員,採取以下措施:先將被侵蝕的衣服脱去,如果眼睛或皮膚腐蝕可用清水沖洗,保持濕潤,絕對不可用棉花擦洗,以防傷勢擴大,嚴重者撥打“120”求救。如果是在製取氣體實驗中,因試管質量差或考生操作不當,引起試管爆炸考生被傷害,主任監考應立即報告,由醫務人員妥善處理。視傷情撥打“120”求救電話,送醫院救治。
  
  (四)考場內空氣有異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過程中,特別是化學實驗易散發有害氣體,如果通風條件差,易導致空氣出現異味,使人產生頭痛、嘔吐等症狀,直接影響考試的順利進行。各考點在考試前,對考場的通風設備要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認真整改。如果發現場內空氣質量差,主任監考應儘快查明空氣污染原因,及時採取有針對性措施,或打開窗户,或調整實驗室內的排風設施,把有害氣體排出,保持場內外空氣對流暢通。
  
  (五)涉考人員多人生病的處置
  
  涉考人員中若有多人患嘔吐、腹瀉等食物中毒跡象的疾病,應及時向值班醫生報告。醫生通過詢問病史和檢查,初步確定是否為食物中毒。若初診為食物中毒或多人出現類似症狀,一是向主考報告,並由主考向考區領導報告;二是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立即展開救治,向衞生防疫部門報告,儘快將病人送到醫院治療;三是對炊事人員、餐具、可疑食物、病人排泄物進行檢驗,查明病源,進行消毒隔離等必要措施。如果在考試過程中暴發傳染病,考點應配合衞生防疫部門的工作,進行考點隔離、人員隔離或者採取衞生防疫部門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病情擴散。
  
  (六)其他問題的處置
  
  如遇監考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受到恐嚇或人身威脅、集體舞弊、考場秩序混亂失控、重大不測事件等,在採取有效措施的同時,第一時間上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管理機制,各相關科室緊密配合,穩慎對待,妥善處理,全力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害
  
  所有考務人員要切實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保護考生的`生命安全,維護考試工作正常秩序,依法規範應急管理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努力將損害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之學校2021
  
  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中的各類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一套健全的應急方案,確保組隊參與暑期社會實踐活動順利開展,保障參與師生的生命安全,參照《湖北民族學院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二、突發事件分類
  
  (一)一般性突發事件:
  
  (1)由於飲食衞生或天氣變化等導致實踐團隊成員身體不適;
  
  (2)由於交通安全(例如:交通事故、行進當中摔倒等)出現輕微交通事故,造成實踐團隊人員皮外傷的;
  
  (3)在從事實踐工作過程中出現糾紛(如爭吵、打架等)造成實踐活動無法開展或成員出現皮外傷;
  
  (4)在從事實踐活動中遇到自然災害(如洪山,地震、滑坡、病疫)造成人員輕微受傷;
  
  (5)其它事故(如水、電、火等意外)造成人員輕微受傷。
  
  (二)較大突發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實踐團隊成員在實踐過程中患常見病或受輕度傷害的事件,或因遇到自然災害導致被困。
  
  (三)重大突發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實踐團隊成員在實踐過程中患突發急性病病危或受重傷的事件。
  
  (四)特大突發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實踐團隊成員在實踐過程中死亡的事件。
  
  三、處置措施
  
  (一)一般性突發事件:
  
  團隊做好充分準備,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並配備可以預防和治療常見身體不適和輕微受傷的日常藥物,出現此類事件,團隊成員要齊心協力,相互幫助共渡難關。
  
  (二)較大突發性事件:
  
  出現此類事件,團隊負責人可以根據情況終止社會實踐活動,需要聯繫交管或公安部門的,應與當地110或交管部門取得聯繫,將病患送到附近醫院進行相應治療,待病情好轉後再行開展實踐活動,並及時聯繫校應急工作組。
  
  (三)重大突發性事件:
  
  出現此類事件,團隊負責人立刻終止實踐活動,立刻聯繫當地120,將病患馬上送到附近醫院進行搶救,需要聯繫交管或公安部門的,應與當地110或交管部門取得聯繫,並及時聯繫校應急工作組,迅速報告給副組長。
  
  (四)特大突發性事件:
  
  出現此類事件,團隊負責人立刻終止實踐活動,立刻聯繫當地110,與交通安全相關的立刻聯繫當地交管部門,立刻聯繫校應急工作組,迅速報告應急工作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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