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彙總

來源:巧巧簡歷站 1.79W

專項整治之一

關於對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

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彙總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省市區決策部

署置若罔聞、應付了事、弄虛作假、陽奉陰違

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的行動方案

一、整治重點

(一)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囫圇吞棗、浮於表面、機械片面、走形變樣的問題;

(二)對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省市決策部署不在乎、裝樣子、做選擇、搞變通,空泛表態、敷衍塞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虛作假、陽奉陰違的問題;

(三)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問題。

二、方法舉措

(一)堅持加強理論學習。常態化開展“大學習”活動,深化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週一夜學、主題黨日等載體,組織全鎮黨員幹部創新學習形式,原原本本研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綱要》《習近平關於“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重要論述選編》,全面系統學、及時跟進學、深入思考學、聯繫實際學,自覺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特別是要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賦予浙江的新期望“幹在實處永無止境、走在前列要謀新篇、勇立潮頭方顯擔當”的新要求新使命新期望,深入學習研究“八八戰略”,深入把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浙江的萌發與實踐,全要素、全方位、全過程地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穿於全鎮工作。

(二)對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情況開展對照檢查。要對照黨的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本條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結合2019年省委、市委、黨委常委會工作要點和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工作報告有關工作部署,就貫徹落實情況開展核查,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改進的辦法和措施,拿出詳細的問題清單、落實清單、責任清單。有關情況梳理彙總後,填寫《貫徹落實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自查表》(附表),於8月9日前報區督考辦。

(三)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教育引導全鎮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始終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以“七個有之”為鑑戒、以“五個必須”為標尺,對黨忠誠老實、光明磊落,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要加強對踐行“兩個維護”、執行黨章黨規、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的監督,着力糾正黨內政治生活不認真不嚴肅,以及在堅持民主集中制、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四)進一步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加強督促指導和統籌協調,機關各線辦要進一步完善情況交流、定期會商、督查檢查等協作配合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報告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省委、市委和黨委決策部署進展情況,以及形成的經驗做法經驗和存在的困難問題。要聚焦“七個有之”,加強對黨章和黨內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省委、市委和黨委決策部署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並進一步提大學聯考核比重。要把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黨委重大決策部署有關情況納入督查工作年度計劃和階段性安排,不定期進行抽查,確保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專項整治之二

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行動方案

一、整治重點

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專項整治重點對象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整治內容重點關注五個方面:

(一)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問題。包括落實中央、省、市和黨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進機構改革,從嚴管理監督幹部,履行選人用人主體責任等方面的問題。

(二)推進深化改革攻堅克難不力問題。包括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破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低收入百姓增收、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推進解決改革發展穩定、關鍵領域核心技術“卡脖子”等重大問題,掃黑除惡等方面的問題。

(三)貫徹新發展理念抓落實不力問題。包括在推動“新發展理念”和“八八戰略”,推進“一區兩廊”建設,落實本地本單位中心任務,抓“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招商引資等工作,推進重點工程、重大項目,落實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履行崗位職責抓工作落實等方面的問題。

(四)落實化解矛盾應對危機不力問題。包括推進平安越城建設、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社會矛盾,面對失誤和問題敢於擔責,面對急難險重任務、羣體性和突發性事件等方面的問題。

(五)推動社會發展改善民生不力問題。包括推進美麗紹興建設、生態環境保護,落實“三服務”,對待羣眾反映強烈的民生問題,窗口單位和服務行業為民服務,對待羣眾訴求等方面的問題。

二、方法步驟

(一)問題線索上報(8月5日前)。組織線對照整治重點內容,對照崗位職責要求,對照工作落實情況,梳理出本地本單位幹部不擔當不作為方面的問題線索,按要求填報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詳見附件)。

(二)線索摸排梳理(8月5日前)。結合巡視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信訪舉報、“行風評議”、“十佳十差”評比和幹部日常考察走訪等途徑,集中查找一批不擔當不作為的典型問題。

(三)線索彙總甄別(8月中旬)。按照問責來源、整改糾正、調查核實等情況分類別彙總問題線索,甄別篩選出內容具體、可查性強的問題線索,將核查屬實的問題線索上報區委組織部,存疑的問題線索結合主題教育作進一步調查核實。

(四)找差距列清單(9月)。組織開展“三聽四評列清單”活動,即聽取機關幹部、工作服務對象、基層黨員羣眾意見建議以及個人自評、幹部互評、領導點評、民主測評,在此基礎上查找工作短板、深刻檢視問題,分別列出“三張清單”,即:幹部不擔當不作為自查問題清單、本地本單位不擔當不作為共性問題清單以及幹部隊伍中存在的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清單。

(五)政治素質考察(9月至11月)。結合主題教育,對領導班子政治建設和關鍵崗位領導幹部政治素質進行專項調研考察,將擔當作為情況作為政治素質考察的重要內容。(視情況而定)

(六)聚焦重點檢查(9月至10月)。堅持問題導向,帶着甄別篩選後的問題線索,聚焦對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推進不力、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突發事件處置和掃黑除惡不力、工作長期落後打不開局面、發生或者多次發生羣體性事件、一些長期未能解決的老大難問題、幹部羣眾反映強烈的民生問題、制約發展的瓶頸問題、本地本單位出現大面積違規選人用人問題、抓黨風廉政建設不嚴不實出現系統性腐敗問題等10個方面問題,進行責任倒查,查清事實、區分責任、評估後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發現和掌握的一批幹部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甚至亂作為典型問題進行立項督查。

(七)正反典型教育(8月至10月)。加強對先進典型業績和事蹟的宣傳,積極發揮擔當作為好乾部的示範引領作用,推廣基層的好經驗好做法,用擔當推進擔當、用作為促進作為,努力營造勇於改革、敢於擔當、善於作為的良好氛圍。紀檢線、宣傳線保持正風肅紀高壓態勢,組織開展明察暗訪,發揮媒體監督作用,對一些履職不勤、工作不力,做事不催不辦、不推不動、推諉扯皮,工作慵懶散、“中梗阻”的典型問題進行通報曝光。

(八)從嚴整改問責(10月至11月)。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自查中發現的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堅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時做好整改落實工作。對幹部隊伍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函詢誡勉,提出整改落實要求。對省、市、區主題教育指導組轉辦的問題線索、媒體曝光發現的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一查到底,一改到底,精準、嚴肅、規範地問責,涉嫌違紀違法的,紀檢監察機關及時處理。

(九)建立長效機制(長期)。認真執行《幹部考核條例》,建立完善符合陶堰實際的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制,激勵幹部幹事創業、擔當作為;修訂完善“1+X”容錯糾錯制度體系,建立健全乾部不實舉報澄清保護機制,規範問責幹部教育管理使用,為擔當作為的幹部撐腰鼓勁;對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新精神新要求,建立健全乾部擔當作為情況檢查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理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壓實責任。組織線要將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確保主題教育取得實效的重要舉措,進一步提高正視問題、解決問題的政治自覺。建立和落實整治工作的責任機制,組織線要擔負起直接責任,對整治工作開展不徹底、違規違紀行為查處不力、不如實報告問題線索的,從嚴追究責任。

(二)精心組織、加強指導。組織線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整治工作計劃和措施。要主動加強與上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溝通匯報,及時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

(三)內緊外鬆、關注輿情。組織線要嚴守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不得擅自對外披露整治工作相關情況。做好輿論引導和應對工作,堅持疏堵結合、激濁揚清、注重保護幹部聲譽,維護幹部隊伍形象。要加強風險管控,落實“盯網”措施,一旦發現輿情,第一時間報告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及時穩妥處置。

專項整治之三

越城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

省、市、區相關辦法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一、整治重點

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區有關辦法,集中力量整治4方面問題:一是領導幹部違規個人出書、印發講話彙編問題;二是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禮卡、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違規吃喝、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高消費娛樂活動等共性問題;三是變異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闆、私車公養、收送電子紅包、違規公款購買和消費“定製酒”、以學習培訓考察為名公款旅遊、分批異地操辦酒席、領導幹部違規參加各類研討會、論壇等問題;四是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

二、具體安排

(一)全面開展自查自糾

要對照整治重點,認真查找問題,在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上逐一説清交賬。同時,突出重點抓好自查自糾。

1.領導幹部違規個人出書、印發講話彙編問題。要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關於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貫徹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的幾點要求,檢視反思,對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以來領導幹部個人出書、講話彙編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填寫自查表(附表1)。

2.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禮卡問題。機關各線辦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結合主題教育其他專項整改行動,對黨的十八大以來領導幹部收送禮品禮金禮卡問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登記(附表1)。領導幹部在個人登記的基礎上,開展自查自糾,對違規收受的禮品禮金禮卡,全額主動上交,自我糾正到位,並如實向組織報告自查自糾情況。對黨的十八大以來是否存在用公款購買贈送禮品禮卡問題進行自查自糾並上報情況。

領導幹部違規個人出書、印發講話彙編和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禮卡兩個問題自查自糾對象為:鎮機關相當於副科級以上在職領導幹部。區管領導幹部(按組織部口徑確定)個人自查報告表(附表1)由所在鎮街梳理彙總形成情況彙總表(附表2),並由鎮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後,與個人自查報告表(附表1)一併在8月5日前報送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3.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問題。要嚴格對照規範津貼補貼有關文件規定和紀律要求,對本鎮街、本部門(單位,包括下屬企事業單位)2018年度(發放項目歸屬年度)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發放情況進行自查,填寫《機關和參公單位人員收入發放情況自查表》《事業單位人員收入發放情況自查表》《區屬企業工資總額外補貼發放情況自查表》(附表3、附表4、附表5),提供相關材料和依據,並形成自查自糾書面報告。對存在違規發放行為的,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並落實到位。書面報告需詳細説明自查表中所列收入發放情況(水平、人數、總量、資金渠道等)以及自查自糾等相關情況。自查情況報告、自查表及相關材料經由鎮黨委主要負責人簽字後按照分類分級分層管理的要求,8月2日前分別按要求送區財政局(國資辦)、區人社局。

(二)持續深入督查檢查

1.深化“1+X”專項督查。鎮紀委要落細落小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健全落實“1+X”專項督查機制,既緊盯老問題,又關注新動向,重點突出4方面整治內容,馳而不息正風肅紀,發現問題從嚴糾治,把糾“四風”工作往深裏抓、實裏做。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體現越往後執紀越嚴導向,對黨的十九大後仍頂風違紀的,從嚴從重處理,對作風建設“兩個責任”缺失,依規依紀嚴肅問責,典型問題一律通報曝光。對中央紀委十九屆三次全會後仍存在違規個人出書,印發講話彙編的情形,統籌予以處置。

2.從嚴實施專項檢查。要嚴格按照上級部署要求,對津貼補貼和福利發放情況開展重點檢查,嚴格糾正未經批准自行出台津貼補貼政策,違反規定以各種名目發放各類獎勵性補貼、改革性補貼等行為,違反規定發放各類實物、購物卡等福利,發現違紀違規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規處理,堅決杜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確保規範津貼補貼有關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執行到位。

(三)鞏固提升治理成果

1.組織制度建設“回頭看”。要對標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區相關辦法,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配套制度規定開展“回頭看”,查找問題、列出清單,明確整改措施,逐項抓好落實。

2.做好查處“後半篇”文章。要加強對本地本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的分析研判,對反覆發生、居高不下的問題,在集中整治的同時,教育、懲治、制度、風險防控並舉,鞏固拓展專項治理成效。

3.健全配套制度體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整治,省級層面在配套制度建設上列出了制度“空白”、制度“短板”、制度“模糊地帶”三個問題,並有針對性開列了制度清單。要認真對標,突出制度的明確性、精準性、可操作性,結合實際,做好承接、細化和落實,有針對性地解決配套制度建設上存在的問題,逐步形成科學、嚴密、有效的制度體系。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四個意識”。要主動扛起作風建設主體責任,組織領導幹部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批示指示,自覺對標看齊,自覺發揮“頭雁效應”,帶頭轉作風、治歪風、樹新風,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着落實好本地本單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堅持立行立改,對自查自糾和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要落實整改舉措,確保整改到位。發生“四風”問題的單位領導班子要結合主題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開展對照檢查,舉一反三,全面整改落實。

(二)強化嚴督實導。鎮黨委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推動主體責任落實,發揮好“1+X”專項督查機制作用,運用“制度+科技”,加強監督檢查,健全統籌協調、分析研判、信息共享、督促檢查工作機制,形成整治“四風”的強大合力。

(三)強化協同推進。構建會商協作機制,注重發揮“1+X”專項督查制度作用,相互分工配合,形成專項整治的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制度建設,由黨政辦牽頭研究提出加強制度建設的方案,明確有關單位的責任,對需從全鎮層面制定完善的制度,抓緊制定出台。

專項整治之四

關於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層層加重基層

負擔,文山會海突出、督查檢查考核過多過頻

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的行動方案

一、整治重點

(一)文山會海突出的問題;

(二)督促檢查考核過多過頻、過度留痕的問題;

(三)涉村(居)涉企業機構牌子多、職責事項多、工作台賬多、政務APP多、上牆制度多、創建評比多等問題。

二、任務和要求

(一)嚴格精簡各類文件。高標準執行有關發文規定,規範發文程序,按照發文數量比上年精簡36%以上的標準實行限額管理,嚴格控制區級部門有關文件徵求意見範圍,堅決防止超範圍發文、以文件貫徹文件。積極推進公文辦理、流轉的無紙化運作。重視糾正將紅頭文件改為白頭文件、明傳電報、便函等“隱形文件”的問題。大力弘揚“短實新”文風,嚴格控制各類文件、講話通報、請示報告等字數。

(二)壓縮控制各類會議。按照會議數量比上年下降36%的標準,實行會議配額管理和月通報制度,堅決防止超規格、超規模、超範圍、超標準、超時間開會和以會議落實會議。明確每週二、三為黨委、區政府無會日。對適宜公開發佈下達的工作任務,倡導通過“浙政釘”掌上移動辦公平台進行部署和通知。

(三)統籌實施各類督查考核。深化“大督考”機制,嚴格執行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審批報備制度。嚴禁以調研指導為名變相開展督查檢查考核等問題。集中清理各類評比達標、示範創建活動,簡化流程操作。各類表彰獎勵活動,實行限額審批制度。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移動辦公等信息化手段實現工作自然留痕,取消形式化“人為留痕”。

(四)堅決治理各類涉村職責事項、機構牌子、制度上牆和政務APP(公眾號)。建立鎮職責事項清單、村居工作事項清單和准入制度,劃定“屬地管理”適用範圍,統籌設定一票否決、責任書(責任狀)事項。規範村居對外掛牌、服務標識牌及功能指示牌,村居各類中心站所做到一室多用,落實制度上牆的負面清單。

(五)深入持久有效開展“服務企業服務羣眾服務基層”活動。堅持領導帶頭、奔着問題去和效果導向、羣眾滿意導向原則,聚焦新舊動能轉換、民生實事辦理、“最多跑一次”改革、體制機制融合優化、治理基層“八多”等開展服務,加快問題上報和處置速度,問題化解率達到90%以上,全面提升企業羣眾基層獲得感滿意度。加強面上共性問題梳理,督促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制度和措施,加大共性難點問題破解力度。

(六)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健全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工作。加強對機關各線辦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工作的核查。要把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作為正風肅紀、反對“四風”的首要任務,納入年度考核和黨委巡察重要內容,進一步拓寬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舉報受理渠道,要開設基層減負工作問題反映渠道,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大數據應用機制,使相關問題線索的受理和處置更加及時、高效。

專項整治之五

基層選人用人和幹部因私出國(境)

違規違紀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一、整治重點

(一)基層選人用人違規違紀問題。一是選人用人導向扶正糾偏不力問題。主要看是否存在領導幹部為親屬提拔任用説情打招呼問題;是否存在領導幹部私自干預下級或原任職單位選人用人問題;是否存在從主要領導原任職地、成長地調動幹部過多問題;是否存在領導幹部違規提任、隨帶身邊工作人員問題;是否存在個別系統和單位領導幹部家屬子女過多“近親繁殖”問題;是否存在領導幹部子女扎堆在重要職能部門問題;是否存在違規設置資格條件指定提拔,人為操作痕跡較明顯問題;是否存在個別幹部崗位調整過於頻繁,造成負面影響問題;是否存在幹部“吃空餉”問題;是否存在幹部調動後工資關係應轉未轉問題;是否存在執行迴避制度不嚴格問題。二是幹部違規入編和提拔任用問題。在入編方面,主要看是否存在違反“凡進必考”要求,違規直接入編問題;是否存在設置限制性招考條件,搞“蘿蔔招聘”問題;是否存在繞道進人,檔案造假,搞“飛過海”問題;是否存在違規調任公務員問題。在提拔任用幹部方面,主要看是否存在政治標準把關不嚴,提拔“兩面人”問題;是否存在違規連續破格、越級提拔幹部問題;是否存在提拔任用非在編人員問題;是否存在幹部在公務員(事業人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內被提拔調整問題;是否存在廉政把關不嚴,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是否存在受處理處分幹部在影響期內被提拔任用問題;是否存在受處理處分幹部重新任用或提拔任用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問題。要突出領導幹部子女、親屬這一重點,採取有效管用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三是違反幹部選拔任用程序規定問題。主要看是否存在執行《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不嚴格,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不規範問題;是否存在落實“凡提四必”要求不嚴格不到位問題;是否存在違反約束性條款,將不符合規定人員列為考察對象問題;是否存在隨意簡化程序甚至不履行程序提任幹部問題;是否存在程序倒置問題;是否存在幹部選拔任用事項應報告未報告問題;是否存在機構變動、主要領導幹部離任前“突擊提拔”幹部問題;是否存在“三超兩亂”專項整治不徹底問題。

(二)幹部因私出國(境)違規問題。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應建盡建”。主要看是否建立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制度,已建立相關制度的,是否對照最新政策規定,及時查漏補缺、健全完善。二是登記備案人員信息是否做到“應備盡備”。主要看是否按照《關於做好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數據庫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紹公通〔2019〕76號)要求,全面完成本單位人員的登記備案工作;對登記備案人員新增,原登記備案人員工作單位、現任職務、人事主管部門變更,原登記備案人員調離、退休、死亡需撤銷等情況,是否按幹部管理權限及時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報送。三是因私出入境證件是否做到“應交盡交”。主要看是否督促持有因私出入境證件的登記備案人員,將所持證件按幹部管理權限,交由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保管;是否建立健全出入境證件管理制度,指定專人進行證件收繳、保管工作,落實出入境證件造冊登記、專櫃保管等具體措施,健全規範證件領用手續。四是因私出國(境)申請是否做到“應審盡審”。主要看是否按照《關於進一步明確在職市管幹部因私出國(境)有關事項的通知》(紹市組通〔2018〕42號)、《中共紹興市越城區委組織部關於轉發市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明確在職市管幹部因私出國(境)有關事項》的通知》(越組〔2018〕33號)等文件要求,全面審核審查國家工作人員出國(境)事由、次數、在外停留期限等;是否事先徵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對涉及管理人、財、物,機要檔案和其他重要崗位的人員,以及配偶移居國(境)外和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登記備案人員是否從嚴審核把關。五是因私出國(境)違規違紀問題是否做到“應查盡查”“應處盡處”。主要看對發現的幹部存在違規辦理、拒不上交因私出入境證件、未經審批和未按規定審批出國(境)、瞞報持有出入境證件和出國(境)情況、制度確實管理不到位等問題,是否按規定嚴肅處理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

二、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全面自查、梳理研判、查核問責、上報情況、整改督查、規範提升等環節開展。

(一)全面自查(7月底前)。對照基層選人用人違規違紀3個方面30項整治重點內容,開展全面自查,梳理出本地本單位需要關注的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線索,摸清底數,形成自查綜合報告。聚焦重點對通過調任進入公務員隊伍人員、未經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人員、調入在外省入編的事業單位人員、破格或越級提拔人員、工資應轉未轉人員、提拔任用非在編人員、“三超兩亂”問題、長期借用下屬單位人員、選人用人導向風氣、選人用人程序、幹部選拔任用事項應報告未報告、幹部任職資格把關不嚴等12個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自查(自查表格前期已發,不再附表);組織本地本單位在職國家工作人員填報《國家工作人員持有因私出入境證件和因私出國(境)情況報告表》,報告本人持有因私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2016年1月1日以來因私出國(境)情況,並根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掌握的備案人員持證信息和因私出國(境)記錄情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開展自查自糾(自查表格前期已發,不再附表)。

(二)梳理研判(8月底前)。全面梳理分析近5年來通過信訪舉報、巡視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幹部人事檔案審核、日常考核考察等途徑發現的選人用人問題、幹部因私出國(境)問題以及整改落實情況。

(三)查核問責(8月底前)。在問題線索梳理、逐個研判的基礎上,區組織部會同相關單位對對近三年來未接受過選人用人檢查的所轄集聚區(開發區)、機關下屬單位開展重點檢查,並按照“見人見事見紀律見制度”的要求,問責處理相關責任人。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進行重點查核,並以立項督查的形式,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移交相關地方和單位進行查核。被立項督查單位要組建專門查核組,對重點人、重點問題進行認真查核,並進行問責處理。

(四)上報情況(8月中旬)。對發現的問題線索和問責處理情況進行彙總分析,形成相關材料和表格,上報區委組織部。

(五)整改督查(9月至10月)。配合上級開展的對賬檢查工作,並對檢查反饋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同時,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跟蹤督查,督促各地各單位將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六)規範提升(長期)。深入分析選人用人和幹部因私出國(境)違規違紀問題存在的原因,研究提出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和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的對策舉措。認真落實中央新頒佈實施的關於選人用人工作一系列政策文件,結合專項整治工作中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及時補齊短板弱項。聚焦登記備案人員常態更新、證件集中統一管理、出國(境)審查審批、違規問題處置等關鍵環節,進一步健全完善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制度,切實做到有章可循、有規必依。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的政治性和重要性,加強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參與研判督導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負責做好有關工作。對整治工作開展不徹底、違規違紀行為查處不力,以及領導幹部不如實報告相關情況的,從嚴追究責任。

(二)精心組織、加強指導。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本地區本單位整治工作計劃和措施。要主動加強與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溝通匯報,及時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

(三)內緊外鬆、管控風險。要加強風險防範和管控,堅持內緊外鬆,嚴守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不得擅自對外披露整治工作相關情況,未經上級組織部門同意,不得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宣傳。建立輿情應急處理機制,落實“盯網”措施,一旦發現輿情,第一時間報告上級組織人事部門,並及時穩妥處置,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防止產生負面影響。

專項整治之六

基層黨建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根據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主題教育專項整治工作的統一部署,為切實抓好省委提出的基層黨建“五大”突出問題整治,針對問題涉及的20種具體表現形式,全面深化落實40項整治舉措,進一步補短板、強弱項、固根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向基層延伸,真正以變化見成效。現提出如下方案:

一、後進村黨組織整轉效果不實的問題

(一)具體表現

1.整轉責任不落實,“四個一”幫扶機制落實流於形式,整轉走過場。

2.後進村摸排梳理避重就輕、以好充次。

3.在兩新等其他領域也有少數黨組織軟弱渙散。

4.整轉趕進度輕質量,解決問題不徹底。

(二)整治舉措

1.全面落實1名區領導掛點聯繫、1名鎮領導包乾負責、1個部門結對幫扶、1名第一書記駐村指導等“四個一”幫扶機制,積極開展指導、督促、幫扶工作。

2.區委組織部定期彙總區領導聯繫後進村整轉情況,上報市委組織部。

3.聚焦東龍山村問題典型,由黨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及鎮聯繫區領導進行掛點聯繫,區級派出專門工作組駐點,強化措施,推進整頓,力爭村幹部隊伍精氣神有明顯提振、村容村貌有明顯改善,民生實事有推進。

4.以鎮為單位,對照底線管理要求,對2019年度後進村黨組織再作篩查,對前期上報名單該調整的調整、該補充的補充,做到不限比例、應整盡整。

5.村(居)黨組織被列為後進的,要及時向所在村(居)黨組織通報。

6.全面摸排兩新等其他領域的基層黨組織,列出後進黨組織名單。

7.強化整轉效果評估,對整轉難度大的給足時間、持續整頓,堅決防止“數字整轉”“虛假整轉”。

(三)工作要求

1.後進基層黨組織重新篩查確定名單由鎮黨委主要領導簽字審定後,於8月5日前報區委組織部,經區委組織部彙總審核,報市委組織部。

2.區委組織部將綜合紀檢監察、巡視、政法、信訪、掃黑除惡和“五星”系列創建等方面信息,對後進村(居)黨組織名單進行評估,發現應報未報、以好充次的進行通報,並約談所在鎮黨委主要領導。

3.後進基層黨組織整轉工作要抓實隊伍建設關鍵,逐條破解問題清單,在11月30日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4.集中整轉情況作為相關鎮黨委書記年度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硬指標”,區委組織部將組織開展整轉情況“回頭看”,省市組織部門將開展重點調研,省委巡迴指導組將在第二批主題教育時進行隨機抽查。

二、村幹部隊伍管理寬鬆軟的問題

(一)具體表現

1.村級黨組織書記區級備案管理制度落實不規範。

2.落實村幹部資格條件區級常態化聯審不到位。

3.村級權力運行監督不嚴,“五議兩公開”、村級工程項目建設招投標、黨務村務財務公開等制度執行不力。

4.抓鄉促村機制落實不到位,對不勝任不作為不規矩村幹部教育處置不力,有的鎮街黨(工)委存在“護短”行為,管理不嚴不實。

(二)整治舉措

1.全面開展村級班子整固提升行動,要對照行動要求進行一次專題分析、逐條對照、確保落地。

2.根據村級黨組織書記區級備案管理制度要求,全面落實村(居)黨組織書記區級備案管理、村(居)兩委班子成員鎮備案管理。

3.結合後進過篩、村黨組織書記建檔工作,對村黨組織書記隊伍開展一次整體研判。

4.着眼新一輪換屆做好“一肩挑”政策研究和人選物色培養,結合行政村規模調整、村委會主任屆中出缺等,提前落實“一肩挑”。

5.全面建立村幹部資格條件區級常態化聯審機制。

6.由區委組織部牽頭,紀檢監察、政法、信訪、民政等相關單位參加,對擬新進村兩委班子人選實行常態化聯審,做到“凡進必審”對村黨組織書記人選,實行鎮黨委書記、分管領導“雙簽字”。

7.建立聯審倒查機制,對審查不嚴導致“帶病當選”的進行責任追查。

8.嚴格落實“五議兩公開”、村級工程項目建設招投標、村級財務聯審聯籤、黨務村務財務公開等制度,把執行情況納入區級巡察內容,作為調研檢查和評價考核基層黨建的重要方面。

9.堅決清理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惡等問題的村幹部。

(三)工作要求

1.8月5日前,按照市組要求,抓好村級黨組織書記區級備案管理辦法的細化落實。

2.8月23日前,全面完成區鎮兩級備案,梳理“一肩挑”情況,報區委組織部彙總審核後報市委組織部。

3.8月底前,全面建立並規範實行區級聯審機制。

三、黨員失管漏管和發展黨員違規違紀的問題

(一)具體表現

1.一些流動人才黨員組織關係長期掛靠人才交流服務機構,一些黨員組織關係長期掛靠鎮黨羣服務中心、落不下去,組織生活不經常、不正常,日常教育管理寬鬆軟,少數黨員成為“口袋”黨員、失聯黨員。

2.個別鎮街對存在黨員參教信教情況,掌握不及時、處置不嚴格。

3.少數基層黨組織存在發展黨員弄虛作假、“帶病入黨”、基層幹部近親屬違規入黨、違規“異地入黨”、“人情黨員”以及嚴重違反程序等問題。

(二)整治舉措

1.會同紀檢監察、公檢法等單位排查掛靠黨員違紀違法情況,對其中涉嫌違紀違法的黨員及時作出處置。

2.對失去聯繫的黨員,通過多種途徑聯繫查找。

3.開展鎮街黨羣服務中心掛靠黨員組織關係清理,對掛靠黨員情況進行全面排摸梳理,瞭解黨員意向,掌握組織關係落不下去的具體原因。

4.對確需掛靠的黨員,要逐一説明具體原因,編入一個支部,嚴格日常教育管理,明確掛靠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去向確定後及時轉出。

5.開展黨員參教信教問題集中排查,通過黨員談話、羣眾訪談、明查暗訪等,排摸掌握少數黨員參教信教情況,並建立排查長效機制。

6.開展少數黨員參教信教排查問題整治。

7.嚴肅穩妥對參教信教黨員進行分類處置,對信教不深黨員加強教育轉化;對多次教育轉化無效的黨員,依規嚴肅作出組織處置;對在宗教組織中擔任職務、組織活動的黨員,堅決予以勸退、除名。

8.組織黨員開展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專題學習,黨支部與每名黨員簽訂不信教承諾書。

9.繼續抓好農村發展黨員違規違紀問題排查解決工作,做好全面排查、分析認定、整改處理、總結提升工作

10.按照中組部和省委組織部統一部署,適時啟動發展黨員全面排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8月底前,要對鎮黨羣服務中心掛靠黨員情況進行全面排摸梳理;對有相對固定工作單位的黨員,在9月底前將組織關係轉入所在單位;對無工作單位、符合轉入居住地條件的,在11月底前與居住地黨組織溝通協調後轉入。

2.10月底前,全鎮所有黨員簽訂完成黨員不信教承諾書。

四、黨內基本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一)具體表現

1.一些鎮街和部門基層黨建主體責任缺失。

2.少數基層黨組織換屆不及時甚至長期不換屆。

3.有的基層黨組織執行預備黨員按期轉正要求不嚴。

4.有的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員先鋒指數考評流於形式。

5.有的基層黨組織未按規定收繳黨費。

(二)整治舉措

1.嚴格落實基層黨建責任制,健全完善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制度。

2.在根據黨組織隸屬關係,聚焦黨組織按期換屆、預備黨員按期轉正、不合格黨員處置、黨費收繳等,對所轄基層黨組織落實基本制度情況開展一次檢視整改。

3.嚴格落實基層黨組織任期規定,組織任期屆滿基層黨組織進行換屆選舉。

4.健全落實黨組織按期換屆提醒督促制度,對任期屆滿黨組織,上級黨組織一般提前6個月以發函或電話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換屆準備。

5.建立預備黨員逾期未轉正情況定期排查機制,逾期未轉正人數較多的鎮街,區委組織部對其黨委書記、組織委員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進行問責。

6.規範開展黨員民主評議,全面優化黨員先鋒指數考評。

7.嚴肅穩妥做好不合格黨員認定處置工作。

8.如發現黨員觸碰“十條紅線”,特別是涉嫌違紀違法被查處仍評議為合格的,嚴肅追究所在黨組織書記責任,視情約談上級黨組織有關責任人。

9.嚴格落實黨員按期交納黨費制度,把集中交納黨費作為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抓好督促檢查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1.8月底前,完成所轄基層黨組織的全面檢視整改。

2.8月26日前,對整改情況開展專項調研,將檢視整改工作情況報區委組織部。

五、部門黨委(黨組)對學會協會黨建工作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一)具體表現

1.有的學會協會黨建工作主體責任缺失,工作落實不到位。

2.有的管理體制尚未理順,黨建工作力量不足。

3.有的行業協會脱鈎後出現黨組織“空掛”“脱管”等現象。

4.學會協會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還存在“空白點”。

(二)整治舉措

1.調整充實黨委兩新工委成員並明確黨委“兩新”工委委員單位工作職責。

2.明確區級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的黨建工作,一般由業務主管單位管理。

3.行業黨組織接受所在單位黨委(黨組)領導和黨委兩新工委的工作指導。

4.推動黨委兩新工委各成員單位成立行業黨組織,負責抓好全鎮性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5.新建區社會組織綜合黨委隸屬區直機關黨工委,對既不適合屬地管理、又不能歸口行業黨組織管理的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由區社會組織綜合黨委兜底管理。

(三)工作要求

1.8月底前,完成黨委兩新工委成員調整充實工作,明確工作職責。

2.11月底前,參照市級要求完成明確隸屬關係、理順管理體制等工作。

專項整治之七

越城區扶貧、民生領域不正之風

和侵害羣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一、整治重點

(一)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二)教育醫療、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民生領域侵害羣眾利益問題;

(三)發生在羣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微腐敗”,對羣眾關心的利益問題漠然處之、空頭承諾,推諉扯皮,以及辦事不公、侵害羣眾利益問題;

(四)統計造假問題;

(五)惠民惠農財政補助資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違反財經法紀問題。

二、方法步驟及主要舉措

(一)確定一批整治項目。鎮紀委會同相關線辦結合職能職責和當前工作實際,從具體人、具體事入手,在與上級主管部門對接的基礎上,深入排查並選擇若干個本領域行業不正之風和侵害羣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列出集中整治項目、具體舉措等(見附件),於8月20日前報區紀委區監委。經領導研究後,確定最終整治項目,並通過區政府網站或媒體向社會公開整治項目、牽頭單位及受理投訴舉報電話。

各班子成員結合“三服務”活動,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羣眾意見,排查本地區存在的侵害羣眾利益問題,確定本地區集中整治項目報鎮紀委,由鎮紀委統一報區紀委,並向社會公開。

(二)部署一次督導調研。圍繞鎮黨委政府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各線辦履職情況以及黨員幹部是否存在貪污侵佔、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吃拿卡要、優親厚友、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區裏將組成5個組,收集彙總信訪、案管及職能部門移送的問題,不打招呼、不聽彙報,深入一線,通過核對清單、實地踏看、走訪羣眾,開展“點穴式”明察暗訪,彙總梳理問題清單,點對點反饋要求限時辦結,並對共性問題進行認真分析,提出對策意見,形成調研報告。

(三)開展一次集中整治。機關各線辦單位要結合“三服務”活動,深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層延伸,全面落實為民辦事代理制,提高為民服務質量和效率。

(四)嚴查一批突出問題。鎮紀委要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深入開展巡察工作,深化小微權力清單建設,深入排查扶貧、民生領域問題線索,堅持做到“四個堅決”,堅決查處影響產業項目扶貧、對口幫扶以及扶貧工作中的貪污侵佔、截留挪用、虛報冒領、優親厚友等問題;堅決查處損害教育公平、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觸碰食品藥品安全底線等問題;堅決查處執法不公、搞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等問題;堅決查處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問題。

(五)安排一次專項巡察。區裏將探索對四川省樂山市馬邊彝族自治縣東西部扶貧協作項目開展專項巡察。重點巡察越城區2016年以來幫扶馬邊縣項目推進情況和社會援助情況。通過聽取彙報、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問卷調查、查閲資料、走訪座談、實地查看等方式,聚焦工程建設、資金安排、脱貧幫扶成效等關鍵環節,聚焦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聚焦社會援助過程中是否存在弄虛作假、貪污挪用、截留私分、優親厚友、虛報冒領、雁過拔毛等情況。

(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堅持把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作為專項整治的重要環節,對專項治理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的突出問題,一律進行通報曝光,並張榜公佈到每個村、社。廣泛利用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台,加大問題曝光率,增加通報曝光頻次和數量,提升公眾知曉率,始終保持震懾態勢。

(七)配合做好規範化建設現場會議工作。實踐運用新時代“楓橋經驗”,按照“定規範、建硬件、強軟件、重實效”總體要求,“四級聯動”“四化並舉”“四效共振”,探索一條具有紹興越城特色的基層紀檢監察工作的新路子,配合做好全省鄉鎮(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建設現場會越城區會場工作,切實強化規範、配強力量、深化“三轉”,高質量推進鄉鎮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建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要把整治侵害羣眾利益問題擺在重要位置,既要從嚴要求、統籌安排、加強指導,又要各司其職、摸清底數、上下聯動。黨政正職要親自主抓、靠前指揮、勇扛重任,明確責任到人,善於從下級反映的問題中反思自己,進一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創造性。

(二)聚焦問題,加強監督。鎮紀委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對侵害羣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加大督查督辦、直查直辦和通報曝光力度,對推進不力、敷衍整改的從嚴問責。

(三)完善機制,確保長效。要及時總結提煉好的經驗和做法,針對存在問題和漏洞,強化風險防控措施,完善規章制度,扎密制度籠子。

專項整治之八

對黑惡勢力和黃賭毒聽之任之、失職瀆職、

包庇縱容充當保護傘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一、整治重點

(一)黑惡勢力、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基層黑惡勢力和“套路貸”犯罪;

(二)黃賭毒違法犯罪,特別是依附於黃賭毒領域的黑惡勢力;

(三)可能仍存在和易滋生“黑惡亂”的行業、領域、地區,特別是與民生聯繫密切的;

(四)加大行業主管部門監管力度,落實監管責任;

(五)黑惡“保護傘”“關係網”和涉黑涉惡腐敗。

二、整治措施

(一)進一步強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按照“六個圍繞”要求,深入推進掃黑除惡攻堅年活動,繼續組織開展“五大行動”。加快完成中央督導組反饋問題對照整改和交辦線索核查處置,配合市級職能部門(單位)做好十大行業領域“黑惡亂”問題集中治理,着力推進重點行業、領域綜合治理,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由治標向治根、治本。將農村基層作為專項鬥爭的主攻方向,重拳打擊“村霸”“鄉霸”等農村黑惡勢力,將“套路貸”犯罪作為掃黑除惡的突破關鍵,網上網下一體推進。圍繞民情民意,動態調整階段性工作重點,不斷增強工作針對性、實效性。加強各成員單位力量整合,完善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工作制度,強化專業隊伍建設,推進案件辦理提質增效,確保政治效應、法律效應、社會效應最佳統一。

(二)進一步嚴打黃賭毒違法犯罪。組織開展多波次集中打擊整治黃賭毒統一行動,整治一批治安亂點、違法犯罪活動場所窩點,打擊娛樂(休閒)行業涉黑涉惡、涉黃涉賭涉毒及其他違法犯罪團伙組織和人員,特別是場所組織者、經營者、獲利者和幕後保護傘“四種人”。查清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資金流向、實際利益分配、責任承擔、利用合法借款來掩蓋賭債等情況,全力清繳黑惡資產、非法獲利。進一步落實娛樂場所業治安管理規定,着力構建集中打擊與常態嚴管相結合、行業自律與多元共治相結合的治理娛樂(休閒)行業長效工作機制,推動娛樂(休閒)行業轉型發展、提檔升級。

(三)進一步肅清“套路貸”違法犯罪。貫徹落實中央四部委《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力爭在年底前徹底解決全鎮“套路貸”違法犯罪問題。加強深挖嚴打,進一步發掘“套路貸”黑惡線索,破獲“套路貸”黑惡案件,懲處“套路貸”黑惡勢力,重點清剿涉網、涉校“套路貸”違法犯罪,強化對異地網絡科技公司涉“套路貸”犯罪的聯合圍剿。加強源頭治理,集中清理“投融資”“借貸擔保”“財富管理”等各類“金”字頭問題公司、未持牌放貸機構、網貸平台和APP、典當行,全面梳理虛假訴訟,落實“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規範律師行業、公證機構。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強“套路貸”分析研判,常態監測、及時預警高利放貸和網絡“套路貸”的趨勢變化,及時清理整治違法違規金融廣告。

(四)進一步強化重點地區和行業領域“黑惡亂”問題整治。突出工作重點難點,對重點行業、領域要反覆進行全方位、拉網式集中排查,進一步深挖存量線索,聚焦羣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涉黑涉惡突出問題,更加精準打擊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加強 “黑惡亂”問題摸排,進一步細化目標責任,同步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形成常態工作模式,確保實現黑惡警情顯著下降、黑惡打擊成效明顯、社會治安持續向好、羣眾安全感和滿意度不斷提升。結合全市十大行業領域“黑惡亂”問題集中治理,抓實各成員單位履行綜合治理責任,齊抓共管、標本兼治,規範提升行業管理水平,全面均衡推進專項鬥爭。

(五)進一步加大“打傘破網”力度。加強鎮紀委(監委)與綜治、信訪、派出所等部門的協作配合,貫徹落實《關於建立掃黑除惡案件和線索快速移送處置機制的意見》《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關於重大涉黑涉惡案件對接介入辦法》《關於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協作配合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健全落實掃黑除惡“打傘破網”會商機制的通知》等制度機制,實行“一週一會商、一月一回頭看”,確保紀檢監察、政法部門同步掌握重大涉黑涉惡案件情況,第一時間介入。對重大黑惡案件同步介入調查實行全覆蓋,做到應查徹查、應處盡處,主動發現案件辦理中涉黑涉惡腐敗問題,深挖徹查“保護傘”“關係網”。。

(六)進一步落實問責追責機制。對涉黑涉惡問題多發、部門監管職責缺失、管黨治黨責任不落實的村(居)和相關線辦,要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嚴肅問責倒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責任落地生根;對以案謀私、辦人情案、跑風漏氣和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一經查實,從嚴從快處理,並對典型案例予以通報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鎮機關各線辦要充分認識整治涉黑涉惡、黃賭毒違法犯罪及其保護傘問題的嚴肅性、重要性、必要性,把整治工作作為踐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檢驗教育成效的重要載體,主動擔當作為,積極履職盡責。

(二)加強統籌協調。鎮綜合信息指揮室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督促、指導各村(居)、各線辦立足本單位實際,對突出問題、重點問題開展針對性整治,並加強信息共享、工作聯動,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大整治工作格局。

(三)強化標本兼治。堅持以掃黑除惡、整治黃賭毒為工作重點和突破口,同步解決其他關聯性問題;堅持邊掃邊治邊建原則,既解決面上問題,又解決深層次、根源性問題;堅持打擊與保護並重,切實營造長期健康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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