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瘧疾清除預防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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瘧疾是嚴重危害我國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影響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寄生蟲病。為切實保障全縣人民身體健康,促進經濟協調發展,積極響應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高級別會議提出的在全球根除瘧疾的倡議,努力實現2014年縣消除瘧疾工作目標,根據《中國消除瘧疾行動計劃(20XX-2020年)》、《20XX-2016年省消除瘧疾行動方案》和《20XX-2016年市消除瘧疾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某縣瘧疾清除預防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預防為主、科學防治的方針,實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堅持各級政府領導、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強區域之間合作與交流,不斷提高科技水平,充分利用國內外各類資源,保證各項目標的順利實現。

二、瘧疾流行縣分類

根據《中國消除瘧疾行動計劃(20XX-2020年)》中瘧疾流行縣的分類標準,因縣在3年內無本地感染病例報告,確定為省瘧疾流行區中的三類縣。

三、行動目標

到20XX年,全縣無本地感染瘧疾病例;

到2014年,通過消除瘧疾考核評估。

到2016年,繼續鞏固消除瘧疾工作成果。

四、任務指標

縣消除瘧疾階段工作任務指標見附件1。

縣各醫療衞生機構“三熱”病人年血檢任務分配見附件2。

五、策略和措施

全縣範圍內採取以控制傳染源為主的綜合性防制策略,加強監測及輸入病例處置的措施,防止繼發傳播。

(一)加強傳染源控制和管理

1、病例發現:及時發現瘧疾病人。各醫療衞生機構應當對“三熱”病人(瘧疾、疑似瘧疾和不明原因發熱)開展瘧原蟲血片鏡檢,瘧疾傳播季節(5-10月份)血檢人數不低於年血檢人數的80%。對不具備瘧原蟲鏡檢能力的單位開展快速診斷試條(RDT)輔助檢測。鏡檢陽性者、RDT檢測陽性者、臨牀診斷病例和疑似病例須保留血片和血樣備查。由省疾控中心對所有瘧疾病例進行實驗室病原學確認和基因分析。

2、病例治療:規範瘧疾病人的治療。各醫療衞生機構對發現的瘧疾病人均應當按照衞生部下發的《抗瘧藥使用原則和用藥方案》進行治療。對所有瘧疾病人應當進行全程督導服藥。

3、疫情報告與病例核實:加強瘧疾疫情報告與病例核實。各醫療衞生機構對發現的瘧疾病人(包括臨牀診斷和疑似病例)均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範》的規定報告。縣疾控中心對網絡直報的所有瘧疾病例立即進行瘧原蟲血片鏡檢核實,並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確診病例的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將病例按本地、輸入、輸入繼發、復發、血傳等進行分類。確診瘧疾病人在療程結束後,一個月後進行一次隨訪和追蹤血檢。

4、疫點處置:加強和規範疫點處置。根據疫情發生原因確定疫點範圍和性質,由縣疾控中心指導疫點所在鄉鎮醫療機構防保科完成疫點處理工作。疫點處理內容包括:根治病人;在疫點直徑50米範圍內,對近2周內有發熱史者採集血樣進行瘧原蟲血片鏡檢;在瘧疾流行季節進行擬除蟲菊酯殺蟲劑室內滯留噴灑或浸泡/噴灑蚊帳;對疫點周圍居民開展健康教育,提倡使用紗門、紗窗、蚊香、蚊帳、驅避劑等防蚊措施,避免蚊蟲叮咬。

5、休止期根治:在瘧疾傳播休止期,對上年度間日瘧病人進行抗復發治療。

(二)加強媒介防制

1、防蚊滅蚊。瘧疾傳播季節,各鄉鎮應當結合愛國衞生運動和新農村建設,進行環境改造與治理,消除和減少蚊蟲孳生場所,降低蚊蟲密度。在疫點採取殺蟲劑室內滯留噴灑和殺蟲劑處理蚊帳等措施。
2、加強個人防護。瘧疾傳播季節,提倡流行區居民使用驅避劑、蚊香、蚊帳、紗門紗窗等防護措施,減少人蚊蟲叮咬。

(三)加強技能培訓

1、鏡檢技能培訓。對全縣鄉鎮衞生院檢驗人員等進行鏡檢理論知識和實踐培訓。

2、診治技能培訓。對全縣鄉鎮衞生院門診醫生等進行瘧疾診斷、治療和預防知識培訓。

3、病例報告技能培訓。對鄉鎮衞生院防保醫生、衞生檢疫人員等進行瘧疾防治知識和消除瘧疾政策培訓。

4、縣疾控中心負責轄區醫療衞生機構相關人員培訓。

(四)加強健康教育

1、加強大眾媒體宣傳教育。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結合“全國瘧疾日”(4月26日)活動,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瘧疾防治知識和國家消除瘧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護意識和消除瘧疾工作的積極性。

2、加強出入境人員健康教育。旅遊部門應當在衞生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對領隊、導遊人員和遊客的瘧疾防治知識培訓。

3、加強中國小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門應當對中國小健康教育進行部署和安排,縣疾控中心應當加強對中國小健康教育的指導。開展瘧疾防治知識教育,並通過學生向家庭滲透相關知識。

(四)加強流動人口瘧疾防治

1、建立健全信息通報制度。旅遊部門按照衞生部門的統一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向旅遊者發佈境內、外瘧疾流行狀況和相關信息。部門之間定期交流工作信息。

2、加強出入境人員瘧疾防護工作。旅遊、經貿等部門應當要求有關單位,配合衞生部門開展對出入境人員瘧疾防治知識的宣傳和培訓;配合提供有關人員的信息和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3、做好境內流動人口瘧疾防控。流動人口瘧疾病例實行屬地化管理,對輸入病例應和原籍地疾控機構相互溝通,加強信息聯絡。衞生、公安部門應當密切配合,做好流動人口瘧疾病例追蹤,重點人羣篩查和相關信息的溝通。

(五)完善瘧疾監測檢測網絡

縣疾控中心建立瘧疾鏡檢實驗室。建立瘧疾參比實驗室網絡,縣疾控中心負責對所有網絡報告的瘧疾病人血片進行復核,並抽查至少5%發熱病人的陰性血片進行復核。實驗室應當定期進行技能考核和質量控制,確保實驗室網絡正常運行。

(六)消除瘧疾地區的監測

對於已達到消除目標的地區,應當繼續開展相關醫務人員瘧疾診治技術培訓,重點加強對來自瘧疾流行區人員的病例監測,防止瘧疾繼發病例發生。

六、政策和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

將消除瘧疾工作列入本鄉鎮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制定切合實際的實施方案,應建立消除瘧疾工作領導小組,強化組織領導和協調機制,規範和完善各項措施,解決突出問題,確保全縣消除瘧疾工作順利實施。

在縣政府領導下,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依法、科學開展消除瘧疾工作。衞生部門協調各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消除瘧疾工作方針、政策、規劃和措施,負責綜合協調工作。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負責將瘧疾消除工作相關內容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安排瘧疾防治與消除專項經費,並加強資金監管。公安、旅遊、經貿等部門配合衞生部門做好相關出入境人員瘧疾健康教育、病例監測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時與衞生部門溝通有關信息。廣電部門負責安排多種形式的瘧疾防治知識宣傳。教育部門負責在中國小校開展瘧疾防治知識宣傳教育。科技部門把瘧疾防治與消除科研項目列入市、縣級科技計劃。

(二)增加瘧防工作經費投入,保障防治工作物資

應將消除瘧疾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合理安排專項資金,增添必要的瘧疾防治工作所需的顯微鏡、解剖鏡等器材和設備。加強對各類瘧防經費的監管,確保專款專用。

縣疾控中心負責全縣抗瘧藥品的管理、分發和使用監測,建立抗瘧藥貯備、分發、使用登記制度,確保防治工作的需求。儲備不少於50份間日瘧治療藥品和10份惡性瘧口服藥品。

(三)加強技術指導,開展科學研究

縣疾控中心應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瘧疾防治、流行病、檢驗等技術骨幹為成員的消除瘧疾技術指導組,負責轄區內消除瘧疾的技術指導、培訓、檢查和評估工作。縣衞生局應建立有瘧疾防治流行病學、臨牀醫療、實驗室鏡檢等各類專家構成的專家庫,負責重大瘧疾疫情的處置工作。縣疾控中心至少配備1名與防治任務相適應的專職瘧疾防治專業人員;各鄉鎮衞生院要有專人分管瘧疾防治工作。縣疾控中心要加強瘧疾防治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每年開展實驗檢測質量考核和比對,並組織一次鏡檢技能競賽,不斷提高瘧防專業人員技術水平。

(四)強化督導檢查,加強考核評估

將消除瘧疾工作指標和任務按各部門職責層層分解,簽訂目標責任書,縣衞生局將會同各有關部門,不定期組織進行消除瘧疾工作指標和任務落實情況的綜合評估,並根據評估情況及時調整和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對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造成工作目標沒有實現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縣疾控中心每年對全縣各鄉鎮衞生院開展一次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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