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工商局紅盾護農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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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民增收,維護好農村市場秩序。根據黔工商[20XX]5號文件精神,現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20XX年紅盾護農工作方案

縣工商局紅盾護農行動實施方案

一、20XX年紅盾護農工作任務:

(一)嚴把農資市場準入關。取締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和不具備資格經營的農資經營單位,淨化市場經營環境,堅決取締地下黑窩點。

(二)全面落實農資監管“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批發企業電子台賬制度,健全農資索證索票制度,實現農資商品質量可追溯監管。

(三)重點檢查種子、化肥、農藥、農機具及零配件等經營場所,嚴厲打擊生產、銷售過期、無效、變質、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偽劣農資產品的行為。

(四)加大查辦案件力度。以加大農資商品經營行為和質量的監督檢查力度為切入點,依法查處製售假冒偽劣農資商品和坑農害農的案件,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五)建立農資監管日常監管機制。嚴格落實《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形成農資商品市場日常監管與日常巡查制相結合、與屬地管理相結合、與預警制相結合的農資監管體系。

(六)強化農資經營信用分類監管,規範農資市場經營秩序,完善落實信用監督管理機制,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的誠信經營意識。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20XX年紅盾護農工作,特成立思南縣工商局紅盾護農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底),主要開展四項工作:

1、積極各工商所對流通領域農資商品(肥料)進行抽檢。

2、春節前後各工商所組織召開轄區農資經營户座談會,以會代培,強化《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和農資監管“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的培訓。

3、自2月20日—3月底開展以“紅盾護農保春耕”的專項整治行動。主要對轄區農資經營户情況進行摸底造冊,規範經營主體資格,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全面落實農資商品“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以種子、化肥、農藥、農機具零配件為重點,查處大案要案。

4、開展宣傳活動。確定3月份為紅盾護農集中宣傳月,重點宣傳農資商品質量知識、識別劣質農資方法,結合“3.15”宣傳月活動,通過印發宣傳單、組織進市場、下農村諮詢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紅盾護農行動的相關內容,力爭在“3.15”期間使宣傳活動達到高潮,推動紅盾護農行動廣泛深入地開展。

第二階段(20XX年4月至20XX年6月),主要開展四項工作:

1、以市場巡查為契機,切實落實“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和“農資經營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2、配合農牧科技局對農藥進行質量抽檢。

3、各工商所要對轄區內的農資經營户進行信用分類評定、複驗,建立農資經營户信用分類監管和諮詢平台,實行動態管理。

4、在6月底開展以種子、化肥、農藥、農機具及零配件等農資商品為重點的 “紅盾護農保秋收、保秋播”行動,嚴厲打擊無證收購、哄抬物價或壓價壓級和製售假冒偽劣農資商品,坑農害農的等違法行為,查處農資大要案件,切實保護農民利益不受損害。

第三階段(2 011年7月至20XX年11月底),主要有三項工作:

1、積極配合農牧科技局對農藥市場商品質量進行抽檢。

2、認真做好農資經營户進行信用分類檢查驗收工作。

3、10月底至12月初各工商所以轄區為單位組織開展以農機具及零配件為重點的“紅盾護農保秋收”行動。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農機具及零配件行為,確保農民秋收順利完成,同時開展秋糧收購市場大檢查,嚴厲打擊無證收購、壓價壓級,坑農害農等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12月),鞏固成果、完善提高。各工商所要對各項專項整治行動進行自查總結,要及時收集相關的圖片、影像資料,分析疏理典型案件,總結全年紅盾護農工作成功經驗和做法,及時上報。

三、具體要求

(一)加強宣傳,搞好協調配合。各工商所要利用各種形式,集中開展紅盾護農行動法規政策宣傳活動,充分利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日進行宣傳,使農資經營者和廣大農民瞭解農資市場的法規政策,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要加強與農業、質量技術監督、公安、供銷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維護好農資市場的經營秩序。

(二)強化市場巡查、切實落實農資商品“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各工商所要認真學習領會《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對“兩帳兩票一卡一書”落實不到位的,按照《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加大查辦大案、要案的執法力度。各工 商所要集中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農資市場拉網式大檢查,特別是要認真做好“紅盾護農保春耕”、“紅盾護農保秋播”、“紅盾護農保秋收”三次專項整治行動。對製假售假、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要及時查處,公開曝光,全力保護農民利益不受侵害,以教育羣眾,震懾不法行為。

(四)加強工作督查,嚴格責任追究。縣局市場巡查督查組要定期不定期開展工作督查,對工作不到位、不落實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要善於創新和總結經驗,推廣好的做法。各工商所要按照規定時間要求,在每個階段工作結束前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全年總結)前將各階段的紅盾護農工作情況報縣局執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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