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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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大隊根據城區交通實際,以“內強素質,外保暢安”為第一要務,突出各項勤務機制,嚴查交通違法行為,確保城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取得了初步成效。城區道路擁堵狀況有所緩減,交通暢通有序,城區交通事故也有大幅下降。現將近三個月來,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情況彙報如下:

某縣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情況彙報

一、主要工作措施:

1、設立高峯值勤崗,提高管事效率。目前,我大隊負責城區交通秩序管理的專門警力有8人,其中民警3人,待錄警人員1人,職工3人,分成3個執勤、巡邏小組。每天早、中、晚的上下班時間,將警力投入到一小門前、市場出口、龍泊灣和鐵路橋環島等路口,疏導交通維持秩序。

2、加大違法行為查緝處罰力度。針對城區多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我大隊民警長期紮根路面,在建設路、火車站路,利用流動測速儀、攝像機、照相機等數碼設備充分利用電子警察對逆向行駛、逆向停車、佔道停車、壓黃線行駛、隨意掉頭等嚴重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固定證據,依法進行處罰。近一個月來,我大隊共抓拍查處違法行為600餘起,對違法駕駛員起到了巨大的震懾作用。

3、細化責任,提高民警管事率。我們還建立獎懲激勵機制,實行路段包乾到人、任務量化到人,責任落實到人的“五定三包”責任制。大隊領導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深入路面檢查,做到路面管理日日有檢查,週週有通報,月月有考核,極大地激發了民警的工作積極性。

4、完善交通設施,提高科技含量。根據縣政府實施暢通工程活動,我大隊積極挖掘資源,充分利用現有對城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進行了墊資改造,投入7萬元在官田路口新建信號燈系統;對原3處信號燈和1個電子卡口進行了維修改造;增設、更新、完善道路交通標誌牌25面,刷劃交通標線3500平方米,在一定程度上規範了駕駛員行為。

5、開展專項整治,嚴懲交通違法行為。我們根據各個階段的突出違法行為,適時集中警力開展各項專項整治,主要有“六類嚴重違法行為”、 “涉牌涉證”“酒後駕駛”、“反三超”、“交通文明計劃”、“亂停亂放”、“逆向停車”等12次交通秩序大整治,以持續不斷的嚴管高壓態勢,遏制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車輛亂停亂放現象,初步形成了和諧、暢通的交通環境。

二、存在主要問題:

1、違法行為屢禁不止。交通參與者,法規觀念相對淡薄、自律意識較差,行人、機動車,路口無交警執勤時,無所顧忌,隨意闖紅燈、佔道行駛、隨意掉頭、逆向停車等,極易造成本就擁擠的路口交通混亂,甚至交通堵塞。況且,這些交通嚴重違法行為取證困難,如隨意掉頭,要從不同方位同時拍攝三張照片,才能固定證據,實施處罰;對逆向停車的處罰,《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只要駕駛員在車內,只能口頭警告,不能處罰。久而久之,管理震懾力大為降低,違法停車屢禁不止。所以,要徹底根除這些違法行為非常困難。

2、交通設施落後。一是路網結構不合理,斷頭路較多,比較典型的有前進街、山子嶺路、紅嶺花園路等,形不成有效的道路循環系統,無法分流主幹道的交通壓力。二是公共停車場地缺乏,臨時停車泊位非常有限。如一些二輪摩托車停放處,由於路肩坡高,根本無法停靠;城區60多輛貨運三輪摩托車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停靠點。三是經費不足。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等交通設施建設資金不足,滯後於道路建設,並且沒有專項維護經費,影響了交通秩序管理,給交通安全帶來諸多隱患。

3、警力不足。我大隊現有幹警職工70人,負責全縣18個鄉鎮場、2000多公里道路安全管理的事故處理工作,警力嚴重為足。我大隊專職負責城區交通秩序管理的一中隊共8人(其中4個民警,3個職工,待錄警人員工人,其中1人抽到了城管綜合執法隊),而城區交通擁堵段點不下20個,我們也是分身乏術,難為無米之炊。

三、幾點建議:

1、研究解決“佔路為停車場”問題。一是城區60多輛貨運三輪摩托車的停靠場所;二是步步高超市前,桐子山、對江方向客運車輛停車場;三是石拱橋邊水嶺、靖位方向客運車輛停車場。

2、研究解決“佔路為市場”問題。目前,城區共有馬路市場5個,流動攤位1000多隻,主要分佈在主街道或主次街道的交匯處,佔據路面,成為一個個交通堵塞點。目前,應重點解決東安大市場出口小市場、建工大廈前小市場、小康城石拱橋兩端小市場、石礦出口小市場。

3、研究解決城區主要路段車輛服務點問題。在城區主幹道甚至路口有部分車輛服務點,如車輛維修、換胎充氣、補水箱、零配件出售等,如鑫都賓館邊(轉盤)有一家修電瓶和一家修車經營户;青山塢出口邊有家出售輪胎經營户和一家回收報廢車經營户。這些涉車經營點自身沒有停車場,車輛都停在路邊。有這些涉車服務點存在,就很難真正解決路口及城區主幹道亂停車問題。相關部門應介入,建議遷走。

4、繼續加大交通配套設施投入。加大科技投入,在龍泊灣大橋兩端、心連心超市前新建交通信號燈及監控設備,在官田路口建立電子卡口,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加強路面監控減少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在建設中路建設道路中心護攔,在八角街施劃標線,防止機動車越線行駛、隨意掉頭等違法行為;對影響道路暢通的綠化帶、廣告牌進行一次排查、清理、改建;縣政府設立交通安全設施維護的專項經費,將其納入公安交警部門,消除現行建設與管理相脱離所帶來的功能難以有效發揮和不必要的浪費現象。

5、切實解決交警大隊警力不足的問題。從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錄30名工作人員協助交通安全管理,工資人事關係原單位不動,組織關係轉入交警大隊,並請縣財政解決人平1.5萬元的工作經費(服裝、裝備、執勤補助等)。具體招錄工作縣人事局負責。

6、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縣政府應將交通法規的教育列入普法規劃,做到交通知識進農村、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交警部門要把執勤、執法和交通安全教育結合起來;教育部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列入中國小生教育的內容,依法完善交通安全的教育計劃;各鄉鎮、街道要加強對廣大羣眾的交通法規教育,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羣眾的交通法律意識、交通安全意識、交通文明意識和城市意識,使保證道路安全暢通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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