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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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所自查報告

在抓好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法律服務等項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質,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基層司法所發揮了重要作用。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司法自查報告,希望大家喜歡。

司法所自查報告

      司法所自查報告一

縣司法局:

按照縣局的安排,現將司法所今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況報告如下:

一、司法所規範建設

鎮黨委政府能夠高度重視司法所建設工作,按照縣委的要求,較好的了落實人民調解、普法、社區矯正等業務經費,為司法所工作提供可靠的經費保障;司法所現工作人員3人(含鎮普法辦2人),整體素質高,較好地開展工作;司法所辦公用房(含調解廳)達到250平方米以上,佈局合理,制度均已上牆;抓好司法所隊伍建設,積極參加縣局、鎮組織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健全完善內部學習、教育、管理制度,並抓好落實;嚴格遵守《司法局車輛管理辦法》的規定,保證了安全用車;積極開展法律服務業務,12348法律服務專線電話正常開通,“12348”法律服務專線有諮詢記錄台帳,做到有問必答。

二、人民調解工作

1、鎮、村調解組織健全,並根據工作需要及時進行了調整充實;加強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積極開展了爭創先進調委會、優秀人民調解員活動,注重發現培養先進典型;探索《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的銜接辦法》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新機制,提高矛盾糾紛化解成效,建立完善矛盾糾紛定期排查、糾紛登記、矛盾糾紛信息傳遞與反饋、矛盾糾紛分級調處、重大疑難糾紛領導包案調處等工作制

1度和工作機制;做到每月定期排查和敏感時期即時排查相結合模式,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台帳,落實責任人,及時調處。一般時期,一月集中排查一次,形成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分析報告,並及時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報表、分析報告、典型案例等及時上報縣局基層股。重大敏感時期,每日一排查,每日一彙報;有激化、上訪傾向的矛盾糾紛及時上報。半年以來全鎮共受理各類糾紛 件,其中司法所受理 起,糾紛受理率達到 ,調處成功率達到 ,在司法所調處的糾紛中,無調解不當而發生民轉刑或非正常死亡,沒有發生因調處不及時、不當,引發的羣體事件;調處檔案資料完整,調解案件卷宗規範;村級調委會調解的矛盾糾紛有記錄。

三、安置幫教工作 及時調整充實安置幫教機構健全,有年度工作方案工作總結;建立了刑釋解教人員台帳和個人檔案,對本地的刑釋解教人員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幫教措施有力,幫教率達95%以上,安置率達8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保證了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正常運行,信息錄入、更新準確及時;不斷加強對重點刑釋解教人員的跟蹤幫教,敏感時期要對重點人員進行談話教育,並寫好談話記錄,對符合救濟條件的,力求幫助解決生活困難。

四、社區矯正工作 定期召開社區矯正領導小組會議,與公安派出所協調聯繫到位,健全社區矯正志願者隊伍,定期召開志願者會議,在鎮福利院建立了公益勞動基地;社區矯正工作制度落實到位,矯正對象按時電話彙報、書面思想彙報;定期組織矯正對象進行集中學習、公益勞動、

談話教育等,集中教育每季度組織一次,組織公益勞動一次;嚴格執行縣社區矯正對象管理考核獎懲辦法,對錶現好的矯正對象進行通報表揚,對違反矯正紀律的矯正對象及時給予提醒、警告,對不服從管理的矯正對象給予懲處,確保每名矯正對象不脱管、不失控;保證了矯正對象及時納入移動信息系統管理,將矯正方案、個人簡歷、犯罪事實、社會關係及電話思想彙報、公益勞動情況等準確及時錄入系統;做到矯正對象報到時,及時辦理登記手續,不報到人員及時查找,刑滿或重新犯罪需解除社區矯正的及時上報審批,批准後及時宣告解除矯正。逐人建檔,專人管理,檔案管理規範,統計報表上報準確及時。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及時調整充實普法與依法治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制定普法

依法治理規劃,當年有工作要點、學習計劃和工作總結,各類檔案資料齊全;積極開展依法治村活動,所轄村制定《村規民約》達100%,;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創建“平安鄉鎮”為載體,深入開展“法律六進”和“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認真做好法制培訓工作,組織村級普法組織人員法制培訓一次。

六、法律援助工作

積極配合縣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建

立法律援助接待諮詢、案件登記台帳,記錄祥實,工作規範,並按時完成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工作任務。上半年共完成法律案件8件。

七、其他工作

按照縣司法局制定的信息宣傳調研工作要點,上半年上報各類

信息8篇,調研文章1片;司法所工作人員廉潔自律,公正執法,熱情服務,沒有發生因工作態度、工作過失、不廉潔問題而引發羣眾上訪和投訴;通過司法行政基層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及時準確上報了各類統計報表和信息資料。上半年協辦公證業務2件,積極配合了公證處拓展公證業務範圍;自覺服從縣司法局的領導,參加縣局安排的學習、會議時不遲到、不早退、按要求報送工作開展情況,按時完成縣局安排的工作任務積極主動服務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領導和羣眾對司法所的工作滿意率高。

七、加分項

1、探索延伸了《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的銜接辦法》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機制。

2、司法所調處的案件數量完成任務1倍以上或參與重大矛盾糾紛、信訪案件的調處化解得到領導批示表揚的。

司法所自查報告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內通[2016]47號(《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關於開展司法所業務工作評查活動的通知》)、通遼市司法局通司字[2016]61號(《關於轉發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關於開展司法所業務工作評查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所實際工作,今半年的工作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是黨和政府管理國家,社會事務的基本方針。為了紮實做好“六五”普法啟動工作,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規劃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在2016年上半年,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一年普法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研究制定了《二〇一一年普法工作規劃》,對今年的“六五”普法啟動工作進行了統一安排部署,

形成了普法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時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做到了“三個納入”:即納入了2016年工作計劃;納入了黨委、政府以及其它相關部門政治學習計劃;納入了年度綜治工作目標考核。2016年專門召開了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會議2次,研究普法治理工作,並在年初制定了2016年普法工作計劃。由於領導高度重視,蘇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機構人員、工作和經費三落實。

(二)堅持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1、領導帶頭學法

2016年上半年,黨委、政府中心學習小組堅持把學習法律知識作為一個重要內容,今上半年集體學法在兩次以上,學法有記錄、有筆記、有體會。結合工作實際,蘇木領導帶頭查找在學習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提出整改措施,積極改進。牢固樹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觀念。

2、圍繞中心工作,紮實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圍繞當地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利用各種有利契機,利用集貿市場,通過載體、抓重點、以報刊、標語、電視和法制圖片展等各種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了全方位、多層次、多渠道、內容豐富、生動活潑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2場次,發放宣傳單2000餘份,贈送法律書籍5000冊,先後舉辦涉農法律法規培訓班2期.

3、認真組織全民、青少年學法傳教育工作

根據我所實際,結合“三.八”婦女節、消費者權益日、勞動節、綜治宣傳月、安全生產月、國際禁毒日等聯合蘇木綜治、法律服務所、婦聯、團委等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進行大型的專題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六月,我所在各村舉辦了普法培訓班。特別是針對近年來廣大羣眾常遇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土地法》、《物權法》、《法律援助條例》、《侵權責任法》、《工傷保險條例》、《選舉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進行了詳細的解讀。並配備了中國小法制副校長,以法制講座等各種形式進行輔導學法。在進行輔導學法的同時,還組織學法培訓。通過學習和培訓,我蘇木農牧民、青少年法制意識和法律素質以及依法辦事能力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二、人民調解工作情況

2016年上半年,舉辦人民調解培訓1次、以會代訓5次,不斷提高了調解工作水平和調解工作質量。

1、今年我所在“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中深入基層、貼近羣眾、傾聽民生、建立了“民情台賬、調解台賬、發展台賬”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創新水平。

2、我所繼續健全完善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大調解”緊密銜接的多元調解工作機制,從受理、取證、調解、回訪、歸檔等方面注重調解質量,提高了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銜接水平,進一步提高了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員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水平。截止目前全,蘇木共發生矛盾糾紛183起,調解成功176起,

3 / 4 調解成功率為96%。

三、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

1、格嘎查嘎(村)都有建立了幫教小組,對刑釋解教人員積極開展幫教教育活動,不斷創新幫教方式。

2、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正常運行,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率為零。

3、社區矯正人員無重新犯罪。

4、社區矯正嚴格實行“奈司字[2016]19號”文件精神,落實了三項工作機制“五個一”管控措施。

四、法律援助工作

今上半年辦理了法律援助案件2件。本法律服務所做到了應援盡援,落實了便民措施,嚴格執行法律援助“五個嚴禁”。

五、存在的問題

1、司法所編制缺乏。按照自治區、市有關“蘇木鄉鎮司法所一般應配備3名司法幹警”的要求,應逐步配齊司法所的人員編制,以緩解司法所人員嚴重不足的困難,方便開展各項司法業務工作,更好地服務社會、服務羣眾。

2、在新形勢新要求下,努力加強對業務培訓,提高司法所人員政治業務素質,提高工作能力和協調能力。

司法所自查報告三

今年以來,我鎮司法行政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區司法局的精心指導下,緊緊圍繞穩定、改革、發展這一主題,強化基層基礎,落實責任措施,在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中較好地發揮了“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按照“執法為民”的要求,認真實踐依法治國的方略,創新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夯實基層基礎,加強隊伍建設,堅持執法為民思想,牢固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和服務觀念,緊緊圍繞我鎮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職能,針對全鎮範圍內可能出現的不安定因素,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確保了社會安定,人民安居樂業,取得了較好成績。現將我鎮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工作情況開展自查如下:

一、組織隊伍建設

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由鎮長為組長,政法委書記為副組長,司法、信訪、公安、社保、民政、村鎮建設等相關職能部門為組員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深入

1 開展處臵突發性羣體民事糾紛工作,不斷強化司法所在化解、預防、減少和處臵突發性羣體民事糾紛的能力。近年來,我鎮司法所人員綜合素質、人員和年齡結構、專業及學歷構成都得到了明顯優化和改善,隊伍的整體素質得到了較大程度的提高。目前,我所工作人員有6人,其中人是大專學歷,人是本科學歷。我所人員積極參加司法局組織的培訓,結合我鎮實際,認真透徹的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通過學習培訓,不斷提高司法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結合自身工作特點,堅持立足崗位;通過認真紮實的學習討論、查找問題、整改提高,努力構建“和諧XX”、“法治XX”。

二、司法所業務建設

(一)、人民調解工作

今年1-7月份司法所參與處理突發事件5起,全鎮共排查出各種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124件,受理124件,其中籤訂矛盾糾紛調解協議19件。總體來看鎮矛盾糾紛主要方面是建房造房、土地流轉等,集中表現在有一定的羣體性。針對各種各樣矛盾糾紛的排查和調解,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1、全面推動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創新。全面加強調解組織、隊伍、業務建設,特別是要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與配合,努力探討新形勢下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的新辦法、新路子,

2 進一步探討新形勢下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有機結合,使人民調解工作進一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推動形成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大調解工作格局。

2、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基礎性、主導性作用。要以化解矛盾糾紛為主線,在推動調解工作創新的基礎上,大力開展有聲勢、有影響、有規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協同有關部門積極介入社會熱點、難點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特別是要強化影響社會穩定的羣體性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以“無民間糾紛引起的械鬥、民轉刑、自殺和羣體上訪”為工作目標,堅持完善矛盾糾紛中排查調處制度,盡最大可能把矛盾糾紛消滅在初始狀態,化解在一線,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3、加強宣傳,推廣典型。大力宣傳和培養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典型,尤其在要總結推廣特色人民調解工作上下功夫,發揮先進典型的激勵作用,推動人民調解工作上水平、上台階。

(二)、社區矯正及安臵幫教工作

1、落實見面和談話機制。刑釋解教人員安臵幫教工作人員必須及時找到本人,根據具體情況、文化程度、思想狀況等不同情況,分別以不同方式把當前社會情況、法律法規、村規民約等基本情況,通過簡明易懂的方式對其宣傳和教育。堅持每季度1至2次談話,重點

3 對象每月1次談話。通過定期談話和幫教,準確掌握幫教對象的家庭情況、思想動態、迴歸社會後的困難等,針對性地落實幫教措施。

2、加強銜接工作,嚴防漏管失控。建立委託幫教與跟蹤幫教相結合的制度,努力消除幫教盲點。對於人户分離、外出務工的釋解人員,應與其家人溝通,共同做好跟蹤幫教工作,另一方面與其所在地的幫教工作機構聯繫,互通情況,委託幫教。此外,在其逢年過節或秋收秋種返鄉時,及時接茬面對面幫教,避免漏管失控現象的發生。

3、建立釋解人員安臵幫教、管控責任考查和獎懲制度。對安臵幫教、管控措施落實,工作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安臵幫教、管控責任和措施不落實,造成漏管失控,導致重新犯罪或勞教,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三)法制宣傳工作

認真開展“六五普法”宣傳教育。總結“五五”普法教育成果,積極開展六五普法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一年,我們司法所按照鎮“六五”普法領導小組制訂的教育計劃,在五五普法的基礎上,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做好法律六進活動,提升法治文化的作用,開展與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創新宣傳的形式和載體,建立配套考核驗收機制,落實督察責任制,深入全民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完成由法制向法治的轉變,為建立

4 法律統治社會創造條件。

三、司法所基礎設施建設

我鎮司法所具有獨立的辦公用房,設有6間辦公室,面積約320平方米。電腦、電話、傳真等辦公設備齊全,還配備了司法警車,為開展基層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物質保障。司法所行政徽、標牌全部懸掛,業務配套的各種制度上牆公示。

四、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第一,我鎮各村司法行政工作有待進一步規範;第二,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與宣傳。近幾年來,我們司法所根據上級的要求開展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上級領導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認真落實上級的要求,充分發揮每一個成員的主觀能動性,創造性的開展工作,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統攬全局,以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及切實搞好自身建設為保障,進一步發揮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

司法所自查報告四

温陳司法所在上級的正確領導下,司法所工作取得了較大的實效, 現結合温陳司法工作的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組織機構建設

一年來,我們按照創建規範化司法所的要求,結合我、實際,在狠抓司法所建設的同時,加強我所幹部思想政治教育,開展警示教育,不定期進行一次集中組織學習科學發展觀、黨的重大方針政策、法治理論等。

二、幹部隊伍建設

今年以來,我、司法所進一步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有力推動了司法所工作健康持續發展。

(一)學歷及人員。我司法所現共有人員2名,1人具備大專1人具備高中專業知識或者基層調解工作經驗。

(二)培訓。利用每週集中學習日、辦公室會議、幹部職工大會對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集中學習《土地法》、《婚姻法》、《合同法》、《人民調解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司法所工作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並配合綜治辦做了如下工作:

1、嚴厲打擊各種嚴重犯罪活動,毫不放鬆地抓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堅決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羣結合、依靠羣眾”的方針;

2、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礎工作,各村、各單位的居民組建治安聯防小組,進行治安巡邏、信息上報;節假日要按時報送節假日值班表,堅持節假日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凡檢查出脱崗,堅決予以通報和處罰;

3、在治安防範上必須做到“七無”:無重大刑事案件、無職工違法犯罪、無越級上訪、無民轉刑案件、無內盜、無火災;

4、加強重點人員的排查管控。對危安人員、重點人員首先是要納入視線,做到情況明、底數清。堅持“打、防、控”相結合,對危安人員、重點人員要看死盯牢,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對實施違法犯罪的要堅決依法予以打擊;

5、加強對學校、醫院治安秩序的管理。中國小都聘請法制副校長,中國小年內開展禁毒教育達兩個課時。加強對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認真宣傳未成年人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資料;

6、確保“四個不發生”。即確保實現不發生在全、造成重大影響的人員傷亡和鉅額資財損失的惡性案件;不發生在全、造成惡劣影響的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不發生在全、造成重大影響的羣死羣傷惡性治安事故;不發生在全、造成重大影響的羣體事件;

7、加強安全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發生。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防範措施到位,重點要害單位清楚,內部安全保衞制度健全並有應急預案;消防工作納入羣防羣治範疇,企、事業單位周邊環境整治工作要做到經常性開展,保持良好的治安環境。

8、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機構作用發揮明顯,做到日清周結月報,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排查登記。

三、業務能力建設

(一)基礎工作

司法所堅持做到有責任人,有辦事機構,有工作人員4人,有工作制度,按時完成全年每月的5個月報表的上報,開展普法宣傳工作5次,並積極做好調解工作。

(二)人民調解工作

1、加強基層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形成了以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為核心,以人民調解組織為重點的基層人民調解的工作組織網絡體系。現我、共有人民調解委員會31個,其中村(社區)調委會30個,街道調委會1個。

2、矛盾糾紛化解及調處情況。我司法所堅持人民調解工作規範化、社會化、專業化的發展方向,由班子成員帶領相關部門負責人進村入户排查不穩定因素,化解矛盾糾紛,傾聽人民羣眾的心聲,着力解決廣大人民羣眾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截止目前,共排查調解矛盾糾紛25起,成功調解23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92.6%,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為構建和諧温陳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3、社區矯正工作

我、按照日常管理工作嚴格化、規範化;教育學習具體化、多樣化;對社區矯正人員排查登記,做到人員的底子清,並造冊建檔,結成幫教對子。矯正小組建立個人檔案,做到一人一卷,內容規範,記錄齊全。據統計, 2017年年初我、共有社區矯正人員27人,解教6人,新增1人,現有24人,矯正率達到100%。

6、普法宣傳

依法治理工作、黨委、政府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為重點,加大普法力度,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長為副組長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立了辦公室,由司法所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司法所按照新時期、新形勢、新任務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結合本、實際,發揮法制宣傳的優勢,努力建立普法宣傳運行機制,拓展法制宣傳平台,推進“六五”普法的實施;針對不同類別和層次,對普通羣眾進行普及性教育,努力提高宣傳效果;大力推進法制宣傳教育進機關、進村社、進學校,在各個行業掀起學法用法的高潮。組織開展“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至目前,我、共82個行政村1個社區,已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2個。

四、所務管理建設

司法所業務和日常工作高效開展,我所主要開展以下工作:一是對管理事務和工作過程依法公開,透明高效;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如:公開公示制度、廉政勤政制度、文明行政與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考評獎懲制度。

三是建立各類台賬,主要有:糾紛調處情況登記冊、民間糾紛排查治理登記冊、法律諮詢登記冊等工作台賬

四是自覺遵守和嚴格執行有關工作紀律和各項制度、規範。

五、存在問題

1、長期以來,人民調解工作只能靠經驗、靠領導的重視程度來推動,工作缺乏嚴肅性、權威性和規範性,束縛了人民調解工作的發展。

2、在抓好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法律服務等項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質,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基層司法所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於人員不足、執法車輛、標誌服裝、資金等諸多因素,這些還是真正難以落到實處。

3、司法調解作為一種以和解為核心要素的糾紛解決方式,由於沒有強有力的專政機構作後盾,這樣容易導致受當事人所處的社會環境觀點及外界壓力,而可能出現不平等。

司法所自查報告五

一、鎮領導重視,工作有計劃情況

1、及時建議調整法制、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人員。

2、向黨委、政府彙報司法所工作,及時解決工作的困難和問題兩次以上。

3、司法行政工作有計劃、有總結。

4、街道黨工委、行政和羣眾對司法所工作十分滿意。

二、司法所基層工作情況

1、做到按時報送各類報表、材料,數據準確。

2、每月參加了分管領導召集的矛盾糾紛分析會。

3、做到了九個登記冊記錄完整、規範。

三、人民調解工作情況

全年舉辦大規模人民調解員培訓兩次,以會代訓10餘次。不斷提高了調解員工作水平和調解工作質量。

1、超額完成了區局下達的人民調解年度案件任務,任務是600件,完成504件,實現了人民調解“應調盡調”,調解成功率達到了98%。

2、認真開展了“築牢人民調解防線,助推平安重慶建設”專項活動,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達100%。

3、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單位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司法所為聯調中心成員單位。司法所全年參與配合鎮綜治辦等相關部門調解疑難糾紛23件。

4、村居規範化人民調解委員會達100%,達到規範化標準。

5、做到了人民調解規範製作調解協議書,卷宗建檔完整。

四、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

1、各村居都建立了幫教小組,對刑釋解教人員積極開展教育幫教活動,不斷創新幫教方式。

2、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正常運行,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率為零。

3、對刑釋解教人員做到了半年回訪一次。

4、社區矯正人員無重新犯罪。

5、社區矯正工作嚴格施行了重慶“13589”模式,工作開展效果較好。落實了三項工作機制、“五個一”管控措施、“八個專題教育”。

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情況(扣1分)

1、做到了認真協助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村(社區)設立法制宣傳專欄達到100%。設有法制宣傳專欄3個,每月出一期,內容為新出台的法律法規。

2、協助街道行政積極開展“五五”普法檢查驗收和迎檢工作。街道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檢查中被上級領導(檢查組)給予了高度評價。

3、協助街道行政開展“百千萬普法示範工程”和“民主法治村

(社區)”創建工作,已達標。“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率達到100%。

4、協助街道開展了“3.8”、“3.15”、“6.26”、“12.4”等重大紀念日法制宣傳主題活動。

5、積極開展法律“八進”活動,深入到企業、村(社區)進行法制宣傳培訓。

6、擔任了街道四所中國小校的法制輔導員,並且為他們上了12次法制課。

7、全年上報信息9篇。

六、法律援助工作

雙竹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年辦理了法律援助案件14件。本工作站做到了應援盡援,落實了十項便民措施,嚴格執行法律援助“五個嚴禁”。

七、其他工作

1、加強了內部管理,嚴格執行廉政紀錄和各項規定。

2、做到了人民調解案件補貼專項經費按規定使用,做到專款專用,規範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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