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公安新聞宣傳工作的現狀及對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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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公安新聞宣傳工作的現狀及對策思考

  公安新聞宣傳工作是黨的宣傳思想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在黨委宣傳部門和各級公安機關的領導下,公安宣傳工作部門、宣傳幹部緊緊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堅持團結、穩定、鼓勁和以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大張旗鼓地宣傳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績,理直氣壯地弘揚公安隊伍的主流,熱情謳歌公安英雄模範人物,使公安新聞宣傳工作的影響力和覆蓋面不斷擴大,強大的宣傳聲勢和良好的輿論氛圍,對於展示人民警察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良好形象,對於營造平安、祥和的節日氣氛,增強人民羣眾的安全感,對於推動和促進各項公安保衞工作的順利開展,維護社會大局的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公安新聞宣傳工作面臨的形勢與存在的問題
  隨着媒體“分眾”時代的到來,受眾接受信息逐漸形成較為固定的渠道,大批次的晚報、晨報與迅捷的網絡逐漸為廣大人民羣眾所熱愛。高速快捷的信息傳遞已經對公安工作產生強大的輿論監督態勢。少數非主流媒體對公安機[本文轉載自關問題的大肆炒作和不實報道,造成了一些不好的甚至惡劣的社會影響。僅2005年,在全國範圍內引起連鎖反應的負面報道就有7起,包括湖北佘祥林案件、山西民警劉利民故意傷害致死案等。前不久,境外媒體又對廣東汕尾事件大肆炒作,借題發揮,攻擊我公安機關,詆譭黨和政府。特別是近年來,互聯網已經成為對公安機關負面炒作比較集中的傳播媒介。因此,進一步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切實做好輿論引導工作,是我們面臨的一個重大而緊迫的課題。面對現代傳媒的飛速發展,我們無論是在思想觀念上,還是在工作措施、工作機制上,都存在諸多不適應的問題。一些地方對輿論引導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思想觀念落後,對隊伍中出現的問題總是一捂、二蓋、三堵,結果往往適得其反;
部分領導幹部和民警缺乏應對媒體的基本常識和經驗,面對媒體或者是手足無措,或者是拒之門外;
少數民警缺乏保密意識和紀律觀念,把涉及公安工作的信息不加選擇地提供給有關媒體,造成了不良的甚至不應有的負面影響和後果;
普遍缺乏有效的應對突發事件和民警違法違紀案件等負面報道的工作機制,對新型媒體特別是網絡的負面炒作應對乏力。
  (二)、新時期公安新聞宣傳工作的幾點構想
  當前,我們正處在信息高度發達的傳媒時代。新聞輿論對公安機關依法行政及其形象產生重要的影響。要適應傳媒時代輿論作用日益重要的新形勢的需要,首先,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公安新聞宣傳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與過去傳統意義的公安宣傳思想工作相比,公安新聞宣傳工作不僅發揮着耳目和喉舌的作用,而且日益成為推動和促進各項公安保衞任務完成的重要方法、重要手段。多年的實踐證明,有了宣傳思想工作特別是新聞輿論強有力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就能順利發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反之,就會事倍功半,使工作陷於被動。
  一、堅持新聞宣傳工作貫穿公安工作始終。公安機關的重大決策、專項行動、重點部署等,在實施前要堅持宣傳先行,讓羣眾瞭解背景和意義,贏得理解;
實施中堅持宣傳同行,讓羣眾感受成效和作用,爭取支持;
實施後堅持宣傳續行,讓羣眾看到公安民警的奉獻和付出,獲取讚譽。
  二、建立協調機制,爭取輿論支持。要運用和諧的理念指導推動公安新聞宣傳工作。要本着互利互惠、合作雙贏的目的,積極促進與新聞媒體的聯繫與溝通,建立和諧融洽的合作關係,既堅持原則,又不失靈活性。一方面,公安機關要藉助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展示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促進與人民羣眾的溝通;
另一方面,公安新聞資源也是新聞媒體關注的熱點,他們的工作也離不開公安機關的支持和配合。公安機關既要熱情歡迎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又要建議新聞媒體從大局出發,從推動解決問題的角度對公安機關實施輿論監督。同時要以正確的態度對待輿論監督。加強輿論監督既是保證人民羣眾知情權,推進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需要,也是糾正工作中的失誤和隊伍中的不正之風,推進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需要。我們在歡迎新聞媒體對公安工作進行監督的同時,也要積極主動地與新聞媒體加強溝通,希望他們從大局出發,立足於幫助公安機關解決問題、改進工作,儘可能通過內部渠道反映問題,並向公安機關通報。確屬需要報道的,也要建議選好角度,客觀中肯,體現建設性。公安機關對新聞媒體反映的情況要認真對待,及時查清事實,向新聞媒體反饋結果,表明態度,爭取理解和支持。特別需要指出的是,解決新聞媒體對我們的負面報道問題,不能僅依賴與新聞媒體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最根本的是要把我們的各項工作搞上去,把我們的隊伍管理好,努力爭取少出事甚至不出事,特別是不要出嚴重敗壞隊伍聲譽和形象的大丑事,真正做到黨委、政府滿意、人民羣眾滿意。
  三、堅持輿論主導,密切警民關係。公安新聞宣傳工作部門要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積極宣傳公安機關維護社會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神聖使命,宣傳廣大民警無私奉獻的優秀品質與感人事蹟,促進人民羣眾對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動專門工作與羣眾路線相結合方針的貫徹落實,共建和諧的警民關係。
  四、強化隊伍建設,倡導和諧氛圍。要切實加強公安新聞宣傳工作部門的自身建設。公安新聞宣傳幹部是公安宣傳思想工作的主力軍,這支隊伍的素質高低直接決定了公安新聞宣傳工作的整體水平。各級公安新聞宣傳工作幹部要繼承和發揚優良傳統,按照“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的要求,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刻苦鑽研業務,不怕困難,勇挑重擔,在實踐中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業務素質。各級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公安新聞宣傳工作幹部隊伍建設,注意培養選拔理論素養好、業務素質高、作風正派,具有一定組織和協調能力的同志從事公安新聞宣傳工作,並不斷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愛護這些同志,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解除後顧之憂。公安新聞宣傳工作要把促進警營和諧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宣傳和倡導得警心、暖警心、穩警心的工作,激發和調動民警的工作積極性;
宣傳和倡導開展豐富多彩、寓教於樂的文化活動,陶冶民警的情操;
宣傳和倡導幹部與民警、民警與民警之間健康向上的人際關係,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五、強化制度保障,完善工作紀律。一是研究建立輿情跟蹤、分析機制。安排專門力量及時跟蹤和定期分析新聞媒體關於公安機關的輿情動態,開展有效的社會輿情監測與分析。對於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應對措施,並報告本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和上級公安機關,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二是研究建立應對突發事件和民警違法違紀案件負面報道的機制。要堅持爭取時間、爭取主動、掌握信息主導權的原則,實現指揮中心、新聞發言人辦公室、宣傳部門和有關業務部門的聯動,根據案件、事件態勢發展及時提出工作對策,確定新聞發佈口徑,精心選擇恰當時機,發佈權威信息,掌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還要注意程序,嚴格按照規定,報請黨委宣傳部門審批。三是研究建立網絡輿論引導工作機制。既要加強與社會知名網站的合作,運用多種形式加大正面宣傳的力度,也要對已經出現的負面報道進行有針對性的應對、解答及跟帖,以澄清事實,以正視聽。四是進一步嚴格公安新聞宣傳紀律。2005年,公安部已先後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輿論引導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加強和改進案件採訪報道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公安廳和市公安局也相繼下發了宣傳工作管理規定和宣傳工作紀律。一致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輿論引導工作,特別是加強和改進案件採訪報道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各級文件精神,切實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結合實際,建立完善公安輿論引導機制,切實提高輿論引導的水平,牢牢把握公安輿論引導的主動權是當前工作所必需。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幹部應該切實增強保密意識,嚴格公安新聞宣傳紀律。未經公安新聞主管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提供新聞線索、新聞稿件、發佈評論或私自接受新聞媒體記者採訪。未經公安紀檢監察部門或公安宣傳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新聞媒體提供涉及民警違法違紀案件內容的文字和音像材料。要切實利用好新聞發佈制度,用第一時間的權威聲音從源頭上杜絕負面炒作;
二是將各級公安機關的新聞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迅速傳達到每名民警,並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從制度上杜絕負面新聞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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