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區計同俠)2021年督導工作計劃
(二區計同俠)2021年督導工作計劃
為充分發揮督學在督導學校中的檢查、監督、評價和指導作用,認真履行責任督學工作職責,全面完成潘集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和區教育局督導室下達的教育督導工作目標,特制定如下工作計劃。
一、加強學習 提升政治素質
認真學習《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教育督導條例》;加強教育法律法規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的學習,積極參與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的培訓,努力使自身督導水平不斷得到提高。認真履行責任督學工作職責,充分發揮教育督導的監督、評價和指導作用,推進依法督導、依法治教,為督促中國小校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規範辦學行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事業儘自己的一份力。
二、加強自身建設 提升業務能力
1、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職責,規範督導程序。
2、強化學習培訓。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督學外出學習和參加國家、省、市各級研修培訓,轉化運用學習成果,提高工作水平。
3、加強檢查考核。根據“一月一主題”強化履職意識,確保工作實效。
4、總結提煉創新。積極撰寫督導報告和創新案例,參加上級徵集的評比活動,推介掛牌督導工作創新,交流總結經驗。
三、服從領導 認真開展督導工作
1、認真完成教育督導室和第二責任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 完善督導信息平台建設,熟悉平台應用,發揮信息平台作用。
3、認真做好疫情防控督導工作,把疫情防控做為常態化工作來抓。
4、積極完善提升。規範督導、健全資料、工作創新、及時整改。
5、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等不靠,為規範辦學儘自己一份力。
2021年1月5日
2021年個人督導工作行事曆
一月 | 1、參加責任區專兼職督學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2、做好責任區2020年督導工作總結謀劃2021年督導工作計劃。 3、開展掛牌學校“2020-2021學年度寒假校園及周邊安全、學生交通安全”常規性督導及第一輪“規範辦園行為督導評估”中未評估幼兒園及已評估園的整改落實工作專項督導。 4、及時上報督導工作信息,上交督導材料。 5、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
二月 | 1、做好個人上月工作總結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參加責任區專兼職督學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3、開展中國小及幼兒園“招生、收費及擇校”情況常規督查。 4、開展“2021年春季開學工作”專項督導。 5、及時上報督導工作信息,上交督導材料。 6、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
三月 | 1、做好個人上月工作總結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參加責任區專兼職督學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3、開展責任區學校“食堂、食品、飲水及宿舍衞生情況”常規督查。 4、開展責任區有證幼兒園“教職工隊伍建設”及“安全衞生管理” 情況專項督導。 5、及時上報督導工作信息,上交督導材料。 6、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
四月 | 1、做好個人上月工作總結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參加責任區專兼職督學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3、開展責任區中國小及幼兒園“學生學習、體育鍛煉和課業負擔”情況常規督查。 4、開展責任區有證幼兒園“科學保育保教”情況專項督導。 5、及時上報督導工作信息,上交督導材料。 6、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
五月 | 1、做好個人上月工作總結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參加責任區專兼職督學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3、開展責任區中國小、幼兒園“教師師德和專業發展”常規督導。 4、開展責任區學校“功能室使管理和使用”情況專項督導。 5、及時上報督導工作信息,上交督導材料。 6、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
六月 | 1、做好個人上月工作總結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參加責任區專兼職督學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3、開展中國小及幼兒園“食堂、食品、飲水及宿舍衞生、”情況常規督查和“防溺水安全工作”專項督導。 4、做好個人上半年工作總結和下半年工作計劃。 5、及時上報督導工作信息,上交督導材料。 6、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
七月 | 1、做好個人上月工作總結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參加責任區專兼職督學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3、開展“暑假學生交通、防溺水安全情況”的專項督導。 4、及時上報督導工作信息,上交督導材料。 5、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
八月 | 1、做好個人上月工作總結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參加責任區專兼職督學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3、開展“學校做好開學準備工作”專項督導。 4、及時上報督導工作信息,上交督導材料。 5、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
九月 | 1、做好個人上月工作總結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參加責任區專兼職督學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3、開展責任區中國小及幼兒園“招生、收費、擇校情況”常規督查。 4、做好“秋季學期開學工作”專項督導。 5、及時上報督導工作信息,上交督導材料。 6、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
十月 | 1、做好個人上月工作總結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參加責任區專兼職督學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3、開展中國小及幼兒園“課程開設、課堂教育情況”常規督查; 4、開展中國小及幼兒園“門衞安全管理”情況專項督導。 5、及時上報督導工作信息,上交督導材料。 6、完成市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
十一月 | 1、做好個人上月工作總結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參加責任區專兼職督學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3、開展中國小及幼兒園“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情況常規督查; 4、開展中國小及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專項督導。 5、及時上報督導工作信息,上交督導材料。 6、完成市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
十二月 | 1、做好個人上月工作總結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參加責任區專兼職督學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3、做好責任區2021年度督導工作總結,擬定2022年督導工作計劃; 4、開展責任區中國小及幼兒園“校務管理及制度執行情況”常規督導。 5、開展責任區中國小及幼兒園“學校冬季安全工作”情況專項督導。 6、及時上報督導工作信息,上交督導材料。。 7、完成市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