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縣2021年水利監督指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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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縣2021年水利監督指導計劃

序號

牽頭單位

項目名稱

主要工作內容

開展方式

計劃開展時間

一、水利扶貧

 1

農村飲水安全管理

鞏固水利扶貧成果專項檢查

(1)檢查內容:對水利廳、市水利局、12345服務平台反饋、曝光、領導批示、羣眾舉報等各類渠道反映的農村飲水安全問題,通過明查暗訪形式開展核查。

(2)檢查數量:核查率不少於50%。

明查、四不兩直

1-12月

二、水利資金

2

規劃技術和行政審批股

水利建設項目計劃執行情況審查

(1)檢查內容:對年度納入水利部水利統計管理信息系統的項目投資計劃完成數據進行核查,包括項目計劃分級下達、資金到位、投資完成、主要工程量完成等指標是否與實際建設進展情況相符,督促重點項目及進度滯後單位加快項目建設進度。

(2)檢查數量:檢查各個項目。

明查

3-12月

三、水資源管理

3

河長制工作站水政股

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

(1)檢查內容:對地下水監管、取水口取水監管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監督監管、用水計劃下達、水資源費徵收情況,2021年度水資源管理及保護工程進度進行檢查;對取水工程(設施)核查登記及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問題整改開展監督檢查。

(2)檢查數量:每個鄉鎮檢查1-2個項目。

明查

4-12月

4

河長制工作站水政股

節約用水管理監督檢查

(1)檢查內容:對鄉鎮節水型社會建設、節水宣傳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規劃和建設項目節水評價和登記制度進行檢查。

(2)檢查數量:抽查5個鄉鎮。

明查

4-12月

四、水利工程建設

5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利建設項目監督檢查

(1)檢查內容:對主要支流項目、在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建設管理等進行檢查和專項治理。

(2) 檢查數量:檢查主要支流項目不少於2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不少於3座、中小河流治理項目不少於2個。

明查

1-12月

6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利建設市場監督檢查

1. 市場主體(不含檢測單位)監督檢查

(1)檢查內容:對水利工程建設市場主體(不含檢測單位)進行履約監督檢查。

(2)檢查數量:檢查不少於5家市場主體。

明查

9-12月

7

質量與安全監督站

水利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監督檢查

1. 對重點水利工程和麪上建設項目開展監督檢查

(1)檢查內容:對全縣在建水利工程開展質量與安全監督檢查。

(2) 檢查數量:對全縣在建水利工程開展質量監督檢查不少於5項。

明查、四不兩直

5-12月

8

質量與安全監督站

水利安全生產監督指導

(1)檢查內容:對各部門、各水管單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監管責任清單建立、開展在建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2) 檢查數量: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檢查各個部門、各個水管單位項目。

明查、四不兩直

1-12月

9

水利工程管理站、質量與安全監督站

水庫水閘堤防和農村水電站工程安全運行管理監督檢查

(1)檢查內容:對平南縣轄區內水利系統監管的水庫、水閘、堤防和農村水電站工程汛前、汛中和汛後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日常運行管護情況、運行管理違規行為、工程實體安全隱患、中國小生防溺水工作等水利工程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檢查數量:水庫工程抽查不少於20座、水閘工程抽查不少於10座、堤防工程抽查不少於3處、農村水電站工程抽查不少於3座。

明查、四不兩直

1-12月

五、河湖管理

10

河長制工作站

河湖管理及河湖“清四亂”監管

(1)檢查內容:對重要河段“四亂”問題整治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和河湖劃界及岸線規劃推進情況進行幫扶指導。

(2) 檢查數量:每個鄉鎮檢查不少於1次。

明查、四不兩直

3-12月

11

全面落實河長制督查

(1)檢查內容:全面落實河長制督查。

(2) 檢查數量:對每個鄉鎮開展1次。

書面和實地督查

6-12月

12

美麗幸福河湖建設檢查

(1)檢查內容:美麗幸福河湖建設。

(2)檢查數量:每個鄉鎮開展至少1次。

書面和實地督查

4-12月

六、水土保持

13

河長制工作站水保股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檢查

對縣本級生產建設項目監督檢查:

(1)檢查內容:對縣本級生產建設項目水土流失防治情況進行全覆蓋檢查。

(2) 檢查數量:縣本級在建設生產建設項目。

明查及遙感檢查

3-12月

14

河長制工作站水保股

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管理監督檢查

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管理監督檢查:

(1)檢查內容:對2021年度自治區財政投資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管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明查

4-12月

七、農村水利

15

農村飲水安全管理站

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督查

(1)檢查內容:對在建農村供水工程建設進度、已建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和運行管護情況進行檢查。

(2) 檢查數量:檢查5個不同鄉鎮、不同供水規模的農村供水工程,每處工程入户不少於3個用水户。

明查、四不兩直

5-12月

16

水利工程管理站

大中型灌區項目檢查

(1)檢查內容:對在建工程建設進度,已建工程運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 檢查數量:東平灌區、六陳灌區2個項目。

明查

1-12月

八、水旱災害防禦

17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利工程設施水毀修復監督檢查

對未完工水毀項目修復情況進行督查

 

明查

3-5月

18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旱災害應對監督檢查

1. 大中型水庫防洪調度及汛限水位執行監督檢查

(1) 檢查內容:結合汛前檢查和汛期強降雨過程,開展大中型水庫防洪調度和汛限水位檢查。

(2) 檢查數量:4座大中型水庫。

2. 超標洪水防禦預案檢查。不少於1個。

3.重點地區水旱災害應對檢查。根據2021年汛情旱情,組織對重點地區的水旱災害應對情況進行檢查。

 

明查

 

1-12月

九、水利防禦

19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利安全生產檢查

(1)檢查內容:結合水旱災害防禦檢查,對各水管單位開展水利生產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機構、經費落實情況,以及應急處置機制、技術防護、培訓開展等情況。

(2) 檢查數量:各水管單位。

明查

1-12月

十、績效考評

20

局績效辦

年度績效考評目標任務落實情況檢查

(1)檢查內容:各部門列入年度績效考評的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對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的指標數據進行核查。

(2)檢查數量:局屬各部門。

明查

9-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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