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租賃合同
房產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2008] 0 號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商務部提出在全國農村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目標是構建順暢的農村現代商品流通網絡,把現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農村,切實解決農民消費“不安全、不方便、不實惠”的問題。這項工程,已成為國家“十一五”發展的專項規劃,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措施之一。
乙方是“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實施企業,計劃在甲方所在地開辦村級直營超市,服務於當地羣眾,需要租賃甲方建在 間磚混結構 房。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租賃標的物:。 間磚混結構 房。
二、租賃日期及期限:自二〇〇八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 年。
協議期滿後,乙方如繼續經營,甲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租給乙方。
三、用途:發展壯大村級直營超市。
四、租賃費及交費方式:每年每間租賃費為 元整, 間房 年租賃費共計 元整。 年一繳,即2008年 月 日前繳清當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賃費 元整, 年 月 日前繳清當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賃費 元整。
五、幾項具體事誼:
1、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方便,協調外圍關係,確保乙方在租賃期內正常經營。
2、乙方需要將該房部分地方重新改造,甲方應積極予以支持、配合。
3、甲方負責將水、電安裝到位,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及政策性變化,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則應賠償乙方投資損失費*萬元。
6、若因乙方經營不善,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可轉租,但需告知甲方,甲方在不影響租費基數時,應准許轉租。而不告知甲方,私自轉租,乙方則應賠償違約金*萬元。
六、違約責任: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法律顧問一份。經雙方簽字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支付對方違約金*萬元。
甲方: 縣 鎮(鄉) 村 組
姓名:<簽字>
乙方:**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簽字>
乙方法律顧問:<簽字>
簽訂日期:二○○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