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學習心得5篇

來源:巧巧簡歷站 8.51K

【篇一】

《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學習心得5篇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新《條例》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充分吸收近年來機關黨的工作的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是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的基本遵循。通過對《條例》內容的學習,作為一名入黨積極分子,我覺得對我的幫助很大,感觸頗深,主要有以下幾點體會:

首先,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我明白了,《條例》對於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充分發揮機關基層黨組織的作用,推動機關治理和各項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國共產黨是堅強的執政黨,能夠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黨員隊伍建設質量,激發國家機關基層組織的生機活力,推動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向縱深發展,夯實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基礎。

其次讓我對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有了新的認識。經過學習,我清晰地認識到,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關於黨的建設特別是機關黨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要求。以黨章為根本遵循,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把黨的十九大黨章修正案對機關基層黨組織職責作用、黨組(黨委)領導責任等規定具體化,並與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出台的黨內法規文件相銜接。所以《條例》的產生,它從思想以及行動上規範着每一位黨員的行為準則,如果,工作不到位,提升不及時,使得一些黨員黨性意識、思想作風、先進性及純潔性停滯不前,也就是黨員同志在精神上缺鈣,得了“軟骨病”。所以,黨員自己可以根據《條例》在思想上規範自己,從而在行動上能讓《條例》有實質性的闡述。

最後,通過閲讀《條例》,讓我找到了前進的方向,對於自己的未來規劃也有了一個標準。作為一名積極分子,我要修煉自己的黨性,明確自己的入黨動機。沒有黨就沒有家,沒有家,人民就沒有幸福美好的生活。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全黨作為黨員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務,充分認識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大意義,自覺學懂學通學實。時刻以一名黨員身份來嚴格要求自己。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團結凝聚人民羣眾為實現黨的執政使命、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不懈奮鬥。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黨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作出全面規範,為加強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

在機關基層黨建中,黨員領導幹部作為“關鍵少數”,要善於放下架子、扯下面子、開動腦子,積極為機關黨組織建設賦能,推動機關黨的建設始終走在前,始終作表率。

放下架子,擺正角色,引領組織生活新風尚。《條例》指出,要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確保黨的組織生活經常、認真、嚴肅;
黨員領導幹部應當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提高機關基層黨組織的組織生活質量,需要“關鍵少數”放下領導幹部的架子,以一名普通黨員身份參加好組織生活、“三會一課”、主題黨日、談心談話等,不擺特殊角色,不享所謂“特權”。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為全體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標杆、作出了表率。作為“關鍵少數”,要始終牢記“我是組織的人”。不但要積極主動參加機關基層黨組織生活,更應帶頭營造既嚴肅認真、又輕鬆活潑的活動氛圍,為提高組織生活的質量發揮關鍵作用。

扯下面子,掃除“盲區”,自覺接受黨內監督幫助。黨內監督是對同志的有力保護,各級領導幹部都應養成自覺接受監督的習慣。《條例》規定,機關黨組織要加強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日常監督。作為“關鍵少數”,必須扯下所謂的領導面子,帶頭站到聚光燈下、監督台上,誠懇地接受機關黨組織、黨員以及廣大羣眾對本人理想信念、紀律規矩、幹事擔當、工作績效、廉潔自律的全面監督;
帶頭與黨員、羣眾多説知心話,虛心聽取批評意見、建議,以積極、主動、昂揚的姿態掃除黨內監督的“盲區”,堅決擯棄“燈下黑”。為營造黨內風清氣正的互相監督、互相幫助、共同進步的政治生態發揮關鍵作用。

開動腦子,發掘優勢,為機關基層黨建賦能。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作為“關鍵少數”,黨員領導幹部是機關黨組織加強自身建設的寶貴資源。作為機關基層黨組織的一份子,黨員領導幹部有責任有義務發掘優勢,為機關黨組織建設賦能。要主動在加強機關黨組織的政治建設、黨員隊伍建設、黨內民主監督方面,給予機關黨務工作者工作策略、工作原則、工作方法方面的指導幫助;
要結合堅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制度,以及機關黨組織存在的問題與建設任務,為加強組織自身建設獻計獻策;
要主動發掘各類資源優勢,為黨組織開展學習、教育、實踐活動拓展更加靈活、寬闊的時空;
要自覺運用思政工作優勢,主動與普通黨員、羣眾談心交心,解疑釋惑、凝心聚力,為打造特別有力量、特別能戰鬥、特別有示範性的機關基層黨組織發揮關鍵作用。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通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加強機關黨的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根據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黨中央對2010年6月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予以修訂。

新修訂的《條例》保持原有框架基本不變,章節有所調整,內容作了充實和完善。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作了修改:

一、完善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原則。

二、適當調整黨組織設置和職責。

三、突出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提出加強機關黨的政治建設的具體要求。

四、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上,要求嚴格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強調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參加雙重組織生活,組織引導機關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五、強化機關基層黨組織的監督職能,要求把黨員領導幹部作為監督重點,增加機關基層黨組織監督執紀的內容。

六、在黨務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方面,要求把黨務工作崗位作為培養鍛鍊機關幹部的重要平台,保證黨務工作力量,注重調動機關黨務幹部的工作積極性。

在領導和保障上,完善機關黨建工作領導體制,釐清機關工委、單位黨組(黨委)等的責任分工,規定黨組(黨委)討論決定基層組織設置調整、發展黨員、處分黨員等重要事項的工作程序,對開展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加強黨建工作經費保障等提出了要求。

【篇四】

中央2010年頒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在對1998年頒佈的《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基礎上修訂的。新修訂的《條例》,體現了黨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的新成果,是黨關於機關黨的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體現了黨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的新成果,貫徹了中央對機關黨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新經驗,是黨關於機關的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條例》的頒佈實施,對於進一步推進機關黨的建設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一,《條例》的修訂頒佈,適應了機關黨建新形勢新任務的迫切需要。進入新世紀以來,世情、國情、黨情發生深刻變化,我們黨所處歷史方位、肩負使命發生了深刻變化,機關黨員幹部隊伍狀況發生了深刻變化,對加強機關黨的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別是在當前,黨面臨着執政、改革開放、市場經濟、外部環境的考驗,加強黨的建設任務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為繁重、更為艱鉅。中央適時修訂並頒佈《條例》,對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機關黨的建設,進一步推動機關黨的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條例》的修訂頒佈,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工作提供了基本規章。黨的十八大指出,要牢牢把握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建設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全面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戰略任務,並將其與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一起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佈局。中央還印發了《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對加強黨的制度建設作出了系統規劃。加強機關黨的制度建設是搞好機關黨建工作的可靠保證。新修訂的《條例》體現了黨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的新成果,貫徹了黨中央對機關黨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新經驗,為在新的起點上推進機關黨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三,《條例》的修訂頒佈,為全面推進機關基層黨組織建設提供了新的動力。當前,全面推進機關黨的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但是,與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相比,還存在一些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這就要求我們必須以改革創新精神大力推進機關黨的建設,充分發揮機關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把機關黨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轉化為推動機關各項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強大力量。《條例》的修訂和頒佈,進一步明確了機關黨組織的職責任務和工作方法,有利於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有利於加強工作薄弱環節,為大力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改革創新提供了重要依據和動力支持。

各級機關黨組織,要充分認識深刻領會《條例》的重要意義,全面理解準確把握《條例》的豐富內涵和精神實質,要抓住《條例》頒佈的機遇,認真學習、大力宣傳,把《條例》的精神及時傳達到機關廣大黨員幹部中去,把學習、貫徹、落實《條例》與機關中心工作結合起來,積極營造學《條例》、用《條例》、落實《條例》的濃厚氛圍,通過加強機關黨建,全面提升機關工作水平,開創機關工作新局面。

機關黨的建設是機關建設的根本保證。黨和國家各級機關地位重要,肩負的責任重大,機關黨的建設對其他領域黨建起着表率和風向標作用。“欲築室者,先治其基。”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的重要舉措,對於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充分發揮機關基層黨組織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是隻有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作為根本要求,自覺把機關黨建放到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去謀劃,機關黨建才能找準定位、體現價值、有所作為。二是隻有把理論武裝作為首要任務,真正做到黨的理論創新每推進一步、理論武裝就跟進一步,機關黨建工作才能始終保持正確方向。三是隻有把激發機關黨員幹部的積極性作為着力點,尊重基層實踐經驗,尊重羣眾首創精神,機關黨建工作才能充滿生機活力。四是隻有把健全和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作為重要保障,堅持黨委(黨組)書記帶頭抓黨建,各有關方面齊抓共管,機關黨建工作才能卓有成效地推進。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機關基層組織工作作出全面規範,從組織設置、基本職責、黨的政治建設、黨員隊伍建設、黨務工作人員隊伍建設、黨內民主和監督、領導和保障各個方面都提出了更細化的要求。

“上面一根針,下面千條線”,我們國家各級黨政機關有750多萬名黨員,正是這750多萬條“線”,交織匯聚成為我們黨組織隊伍的中堅力量。黨的十八大以來,機關黨建工作面臨的形式任務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需要補充完善許多內容,新修訂的《條例》正在此時應運而生,為新時代黨的建設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證,也為加強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對於此次《條例》修訂,對於基層組織工作意義重大。

明確組織設置,基層組織工作增添動力。黨和國家是一台龐大的運行機器,基層組織則是一個個傳送扭動的齒輪,設置好組織框架,明確規定好工作制度,才能充分發揮機關基層黨組織作用,推動機關治理和各項工作的進展,進而保證“大機器”的平穩運轉。此次修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主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原有框架基本不變,章節調整更加細化,內容作出補充和完善,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關於黨的建設特別是機關黨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要求。修改基層黨組織任期,明確機關基層黨組織書記人選條件以及機關紀委的領導體制。明確黨組(黨委)討論決定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發展黨員、處分黨員等重要事項的工作程序。組織設置更加明確,基層定位更加清晰,為基層組織工作提供了可遵循的制度保障,也為幹好工作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

落實基本職責,基層組織工作提高效率。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必須牽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國家在推行“簡政放權”權力下放到基層的同時,也是需要基層擔負起相應的責任與義務。特別是黨的十九大黨章修正案賦予了黨組領導本單位黨的建設的職責,機關黨建工作體制機制也需要進行相應調整。此次修例,落實了機關黨建責任制的主體,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分工,理順了工作關係。黨建工作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同級機關工委統一領導,指導督促黨組(黨委)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單位黨組(黨委)具體領導和管理。每年通報抓機關黨建工作情況、接受評議。突出把抓好黨建工作作為政績考核,推動和保障黨建責任落實。《條例》明確要求將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加強機關黨建工作情況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考核內容。明確工作責任,倒逼機關、領導班子更好履行職責,推動的黨建工作開展,激發基層組織工作人員幹事熱情,提高工作效率。

加強隊伍建設,基層組織工作賦予活力。中國革命戰勝敵人的三大法寶之一是我們的“黨的建設”。其中,黨的政治建設是黨的根本性建設。新修訂《條例》中指出機關基層黨組織必須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落實黨的政治建設責任,推動黨和國家機關彰顯政治屬性,在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上帶好頭、做示範。增寫“黨的政治建設專章”,把思想政治工作作為機關黨的政治建設重要內容。我們黨作為世界第一大政黨,離不開每一名黨員和黨務工作者的努力。《條例》要求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和有關規定發展黨員,嚴格發展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增強黨員教育,堅持集中教育和經常性教育相結合、組織培訓和個人培訓相結合,提高黨員學習教育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平穩發展和壯大高素質黨員隊伍。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做好新時代機關黨建工作離不開高素質專業化的黨務幹部隊伍,《條例》對機關黨務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強調黨務工作崗位培養鍛鍊幹部的重要屬性,要求機關單位有專人負責。按照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四項基本要求,加強機關基層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定期培訓機關黨務工作人員。及時發現、表彰和宣傳先進典型,通過榜樣作用,激發機關基層組織工作的活力。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做好新形勢下的基層組織工作,勢必要認真貫徹、學習和執行好新修訂《條例》,真正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機關治理效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