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市委第六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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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市委第六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關於市委第六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根據市委部署,2017年4月28日至6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組對市司法局進行了集中巡察。7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組向我局專題反饋了巡察意見,指出了存在問題,提出了整改建議。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組的要求,我局認真迅速開展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根據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通報如下:

一、強化政治擔當,嚴格履行整改工作責任

市司法局黨組(以下簡稱“局黨組”)高度重視市委第六巡察組發現的問題,把整改工作作為當前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來抓,努力通過巡察整改落實工作推動司法行政事業發展。

(一)深入領會精神,統一思想認識。7月21日巡察反饋會後,局黨組立即圍繞巡察反饋意見和市委巡察有關要求進行了專題學習討論,並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進行了研究部署。局黨組認為,市委第六巡察組的反饋意見,實事求是、嚴肅中肯地指出了巡察發現的問題,提出了針對性、指導性、操作性很強的整改建議,為局黨組進一步強化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履行好管黨治黨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明確了努力方向。對市委第六巡察組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局黨組高度重視,完全接受,直面問題不足,深入反思檢查,以堅決的態度、有效的辦法、果斷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局黨組切實承擔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陳向羣、局長張加林任組長,局領導班子成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任副組長,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門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周雲燕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辦公室、計財處、人事處、宣教處、機關黨委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實。局黨組書記認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先後主持召開4次黨組會議,研究落實巡察整改任務,統籌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黨組成員按照職責分工,主動認領問題、主動承擔責任、認真落實整改。針對巡察整改主要任務,局黨組明確了3個巡察整改工作專項小組,分別負責有關整改任務的措施落實和督查推進,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任務。局黨組緊緊圍繞巡察反饋意見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認真學習領會,深刻剖析原因,堅持舉一反三,逐條逐項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關於市委第六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關於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清單》,針對巡察指出的所有問題、提出的意見建議,確定了18項整改任務、64條整改措施,形成了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了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切實做到領導責任到位、任務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機制到位。其中,局黨組書記作為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整改全面工作,同時直接承擔具體整改任務8項、34條。

(四)切實抓好落實,確保取得實效。局黨組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堅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8月7日,局黨組專題召開整改工作動員會,對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後,局黨組及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各專項小組先後召開11次碰頭協調會議推進落實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發力,實行台賬式和銷號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項銷號一項,不留盲區、不留死角。對能夠馬上解決的問題,堅持立行立改並抓好鞏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確的整改任務,現已全部完成。同時,以巡察整改工作為契機,把整改工作儘快見效與建立長效機制有機結合,廢止、修訂或新制定23項規章制度,做到既治標又治本,從源頭上封堵制度漏洞,確保整改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堅持問題導向,紮實推進整改落實工作

(一)黨的領導弱化方面的問題

1.黨組在決策過程中,對個別重大事項不把關、不監管,局領導出國考察不按規定上會討論。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進一步明確局黨組在“三重一大”事項決策中的主體地位。明確今後市局機關人員隨上級團組出國(境),需經黨組會議研究決定,並嚴格履行報批和公示程序。

2.黨組履職不到位,以行政辦公會的形式研究幹部工作。修訂完善了《黨組議事決策規則》《“三重一大”集體決策清單》和《局長辦公會議事規則》,對黨組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在議程安排、研究事項、參加人員等方面進行區分界定。今後對涉及全局的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均由局黨組會議進行決策。

3.領導班子成員相互之間溝通交流、協作配合不夠。注重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組織黨組中心組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7•26”重要講話精神,組織黨組成員開展“旗幟鮮明講政治”專題討論,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為抓手,切實增強班子成員的“四個意識”,凡中央和省、市以及局黨組、行政作出的決策部署,確保做到政令暢通,落實到位。按照要求,籌備組織2017年度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一步提升班子成員的大局意識、團隊意識。除民主生活會之外,每年開展制度化談心談話至少1次,市局政治部每年對領導幹部談心談話的情況進行彙總,增進班子成員間的相互交流和理解支持,進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二)黨的建設缺失方面的問題

4.局黨組書記沒有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黨組書記對“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認識不到位,黨組會議不經常專門研究黨建工作,黨組織對抓思想政治工作不嚴不實,幹部隊伍的教育管理相對粗放,特別是對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不夠。一是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不稱職的理念,切實增強黨建工作責任意識。健全局黨組定期研究黨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黨建工作計劃,專題研究黨建工作不少於2次,召開1次全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專題會議,形成至少1篇關於黨建工作的調研報告,黨組成員每年至少2次到聯繫點檢查指導黨建工作。制定出台了《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等4項制度,修訂完善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程紀實手冊》,並嚴格抓好落實。與市紀委第二派駐紀檢組召開廉情分析會,在全局開展廉政風險排查防控工作。舉辦中心組理論學習報告會,進行公職人員刑事法律風險防控的專題報告。二是注重幹部隊伍思想政治教育經常化、常態化。制定出台了《關於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實施方案》和《關於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赴焦裕祿紀念館、紅旗渠等黨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開展“旗幟鮮明講政治、堅定不移講黨性、團結和諧講奉獻”主題黨日活動。推行“書記上黨課”制度,局黨組書記帶頭為機關幹部上了“學習焦裕祿精神,旗幟鮮明講政治”專題黨課。加強黨性教育,開展“規章制度學習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動,組織規章制度知識競賽,加強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管工作,開展廣泛談心談話,瞭解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的活動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管理,突出重視重要部門、關鍵崗位和重要時間節點的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時刻做到警鐘長鳴。

5.落實領導幹部談心談話要求還囿於簡單化,黨組對談心談話工作沒有建立相應的長效機制,領導幹部不注重傾聽基層黨員、幹部羣眾的心聲,對幹部職工關心不夠。一是按照“三大一實幹”活動要求,繼續開展分層分級談心談話活動,局黨組書記帶頭與班子成員和中層幹部談心談話30餘次,並與10位新調整崗位的中層正職幹部分別進行了任前談話,年內班子成員與所有局管幹部開展談心談話,通過領導幹部相互談、一般幹部全面談、廉政建設經常談,來徵求意見、發現不足、增進團結,並將談心談話活動制度化、常態化。二是制定出台了《領導幹部聯繫羣眾的實施辦法》,繼續推行司法行政系統“一線工作法”、領導幹部聯繫基層工作制度,領導幹部每年到基層調研時間累計不少於兩個月,一般幹部不少於一個月,以設立意見箱、發放徵求意見卡、召開座談會、設立公眾開放日等形式廣泛徵求羣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見建議,並自覺接受羣眾監督評價。

6.有的黨員領導幹部不參加所在支部活動。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黨內組織生活的意見》,通過黨組會嚴肅要求領導幹部必須提高對組織生活紀律的認識,建立健全組織生活的通知、登記、請假等制度,落實機關黨委、黨支部、黨小組的層級職責,切實加強對組織生活的管理,確保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落到實處。

7.堅持黨的領導與業務工作開展的融合度不夠緊。存在黨建歸黨建、業務歸業務,黨的組織生活儀式化,機關日常工作事務化。存在重業務、輕黨務現象,黨費收繳不按時足額。一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明確黨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領導地位,業務工作中的重要決策、重點項目和重大開支等須經黨組討論決定。二是制定了機關黨委書記、直屬單位和機關黨支部書記的《黨建工作責任清單》,要求各支部每年制定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建立“三會一課”計劃備案制度,開展創建特色支部、人民滿意先鋒崗等活動,健全機關黨委書記、支部書記年度黨建工作述職制度,切實做到基層黨建工作知有內容、行有標準、做有目標。三是根據上級規定,及時動態調整公佈黨費交納標準。開展黨費收繳“回頭看”,全面排查黨員交納黨費情況,對少交的、漏交的開展補繳工作。

8.在嚴格執行組織紀律和幹部選任條例方面不到位。選人用人不講規矩、不講程序,有因人設崗現象。一是認真學習人事政策文件規定,提高幹部人事工作水平。制定出台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實施辦法》,進一步規範局管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今後進一步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堅持關口前移加強選拔任用監督,並結合幹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等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三是9月份組織開展了市局機關部分中層正職的調整、選拔工作,全程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嚴格執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規定程序,並請市紀委第二派駐紀檢組進行全程監督。

9.對幹部培養、管理、使用、調整工作機制不完善,優秀年輕幹部培養選拔的渠道不寬。內部輪崗交流機制不健全。一是加強局管幹部綜合研判工作,全面掌握幹部德才表現,增強幹部調整的前瞻性和宏觀統籌,落實全市年輕幹部工作推進會要求,貫徹落實市委“接力100”青年幹部選拔培養計劃,2名同志成為“接力100”深度調研對象,新提拔中層正職4名,其中“80後”1名、“85後”1名,真正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各方面表現突出、羣眾公認的優秀年輕幹部選拔到合適的崗位上來。二是組織開展“打鐵還需自身硬”大練兵活動,加強機關幹部教育培訓,豐富知識結構,提升素質能力,拓寬培養渠道,有步驟有計劃地安排幹部上下和橫向掛職,多崗位鍛鍊幹部,巡察以來已安排1名幹部在省司法廳掛職、接收武進區司法局1名幹部來局掛職,今後將繼續制度化分期分批選派年輕幹部、新錄用公務員到基層掛職鍛鍊。三是摸底調查全局幹部任職情況,制定《幹部輪崗交流實施方案》,對任現職滿5年,或在同一處室工作滿10年的中層幹部,原則上進行輪崗交流,6名中層正職幹部現已輪崗、調整到位。

10.違反機構編制管理相關規定,超審批權限設置內設機構,擅自設置職務名稱。8月14日,局黨組下發了《關於撤銷法律服務中心大樓管理辦公室的通知》(常司黨組〔2017〕39號);
同時,向市編辦申請掛牌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並已獲批。今後,將進一步嚴格落實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科學、合理、規範機構設置,杜絕違反編制管理、擅自設置內設機構和職務名稱的現象。

(三)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存在問題

11.存在超標準接待現象和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費用的問題。一是按照市財政、審計關於公務接待和公務出差的相關規定,修訂完善了《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差旅費管理辦法》,並已全部通過新版oa系統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的審批流程、標準等。二是加強財務有關規定的學習培訓,上半年組織了機關各部門負責人關於財務管理相關問題的專題培訓,8月份召開了市局預算編制會議,着重加強對公務接待的預算管控,形成了全局上下嚴格遵章辦事的良好氛圍。三是加強對直屬單位、行業協會等公務接待的管理,8月初對常州公證處、各行業協會開展了全面財務督查,通報發現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相關問題正在整改落實之中。四是嚴肅問責機制,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將對公務接待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處置和通報。

12.公車改革不徹底,存在借下屬單位車輛出差轉移“三公”經費支出的情況。認真貫徹落實市公務用車改革的相關規定,組織全局人員學習公車管理制度文件精神,修訂完善了《執法執勤車輛使用和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市公務用車平台和局oa平台程序申請用車,嚴禁擅自使用下屬單位車輛。自問題反饋以來,沒有發生擅自使用下屬單位車輛的情況。

13.超範圍開展達標評比。認真學習掌握中央和省、市關於清理達標評選表彰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充分認識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理不合規的各類考核與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廢止了《表彰、獎勵工作辦法(試行)》,今後在組織開展相關活動時,主動請示報告,避免出現違反規定的現象發生。

14.政府採購制度執行不嚴。部分事項未嚴格遵守《政府採購法》規定。部分大額宣傳用品採購時也未實行政府採購。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制定了《招投標管理辦法》,修訂完善了《大宗物資採購、宣傳用品印刷管理辦法》《行政經費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對大額資金的使用管理。二是7月份按照規定對《常州司法行政》雜誌的採編印刷進行了招投標,現已確定中標方、中標額。三是在8月份組織的財務督查中,對下屬單位、行業協會大宗宣傳用品、物業管理、工程建設方面的採購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通報查擺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今後對未達採購標的額的較大金額採購事項,將嚴格進行比價詢價,並按照規定報局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15.不能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規定,存在擅自變更工程量的情況。一是制定出台了《招投標管理辦法》,今後將按照黨組會議事規則要求,對項目工程嚴格實行黨組集體研究決定。二是加強對局在建工程的監督管理,明確責任領導,定期聽取彙報,加強過程管控,確保督查到位,杜絕擅自變更工程量的情況。

16.項目資產管理不規範,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訂完善了《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試行)》,對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動態管理,明確資產處置的流程和規範。全面梳理了市局機關的未入賬資產,查找相關資產,明確資產狀態,蒐集依據材料,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入賬手續。今後將對全局資產進行定期盤點,及時發現整改資產管理中的相關問題。

17.法律服務中心大樓食堂菜品採購存在監管漏洞。制定《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大樓食堂菜品採購管理規定》,嚴格菜品採購工作流程,菜品採購增設監管環節,嚴格按照供貨合同對採購菜品的數量、質量進行檢查,並做好登記台賬。明確專人負責,菜品公司供貨後由兩個以上專人進行核收,並定期或不定期對相關供貨情況進行抽查。

18.工程監管有待完善,有超付工程款情況。加強對市局在建工程的監管,嚴格按照合同和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定期與施工單位核對往來款項,嚴格付款審批程序,杜絕超付工程款的現象。對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大樓工程款超付情況進行調查,並立即採取追回措施,超付款項7.1萬元現已全部追回。

三、鞏固整改成果,切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總的來看,經過前一階段努力,市委第六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永遠在路上,整改工作還需繼續努力、不斷深化。我們將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十八屆六中全會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進一步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自覺,持續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應,切實將巡察成果轉化為推動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發展的強大動力。

(一)持續用力,鞏固擴大整改成果。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措施不軟、力度不減,不放過任何一個問題、不忽視任何一個環節、不留下任何一個尾巴,確保巡察反饋的問題,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事項,適時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效;
對正在推進解決的問題緊抓不放,加快工作進度,爭取政策支持,持續抓好整改落實。以問題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強建章立制,對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抓好執行落實,確保發揮作用;
對黨風廉政建設、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幹部選拔任用等重點領域、重要環節,加大制度建設力度,完善制度體系,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長效機制。

(二)強化擔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結合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等,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及工作紀律,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市委決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得到不折不扣貫徹執行。嚴格落實黨組主體責任,切實履行“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責任、分管領導分管責任、各級領導“一崗雙責”,不斷強化責任擔當,層層傳導工作壓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動形成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的工作氛圍。牢固樹立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堅決支持配合好市紀委第二派駐紀檢組的工作,對派駐紀檢組監督、執紀、問責的全部工作確保做到主動配合、積極支持。

(三)立足實際,推動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為推動改革發展的重要契機,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深入推進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規劃,認真履行法律服務、法律保障、法治宣傳的職能,大力加強公正執法、依法行政、誠信執業工作,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紮實推進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不斷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積極打造人民滿意的服務型司法行政機關,忠誠履行好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努力為增創發展新優勢、培育常州“幸福樹”,推進“強富美高”新常州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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