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訂房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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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訂房協議書
甲方:xx 酒店公關銷售部 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乙方在甲方消費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住宿、飲食、娛樂等服務,並優先安排乙方。乙方人員安排客人住宿優先選擇 xx 酒店。
二、乙方在 xx 酒店住宿,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客房價折扣為 折,並按酒店規定收取 10服務費如入住商務樓層可免費享受商務早餐一份及免費使用商務會議室每天兩小時。所有費用在每次退房時結清。交易會期間房價另議。
三、給予中餐、西餐、娛樂消費九折優惠自助餐、酒水和海鮮除外。憑房卡免費享用住客會所健身、桑拿、乒乓球之服務項目,其餘項目按住客會所所定折扣給予優惠。 四、根據市政府 064 號文件規定按每牀位每天三元標準徵收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由酒店代政府向住客收取。
五、乙方租用房間只作住宿用途,並按甲方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及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治安規定。
六、乙方每次訂房,需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房間。
七、甲方對乙方之預訂,原則上保留至預訂當天的 6:00pm,特殊情況可保留至晚上 9:00pm。如需繼續延長留房時間,乙方應保證支付當晚房租。
八、如乙方一次性預訂較多房間,請儘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根據當時房態情況優先給予乙方提供住房。訂房中心電話:
九、房價如有調整恕不另行通知。
十、乙方有義務對本協議內容保密。
十一、乙方地址和電話如有變更需及時通知甲方,否則該協議將自動失效。 雙方本着負責的精神履行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從乙方簽定之日起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此協議發出後雙方於三十天內簽署並回傳我酒店後有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簽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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