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權轉讓協議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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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權轉讓協議範本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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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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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共謀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公司《員工股權激勵制度》第___章第____節中有關“限制股權”的規定,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在滿足本協議項下條件的前提下,甲方將向乙方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_________%的股權(下稱標的股權)且乙方同意受讓,該股權在鎖定期和解鎖期內是受到特殊限制的股權。鑑於甲方在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股權並已完全履行了出資義務,甲方作為公司的唯一股東,該轉讓行為亦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股權轉讓

1、在滿足甲乙雙方所商定條件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的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第二條:股權轉讓的方式與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以低價有償的方式向乙方進行股權轉讓,辦理股權過户登記以及請求公司進行分紅前乙方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乙方已在公司供職(全職和兼職皆可)滿期一年,乙方向公司提供服務或勞動的起始日為____年___月___日。

2、乙方為公司提供勞動或服務的過程和成果已通過公司績效考評組的考核。

3、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全額支付股權轉讓所對應的價款。

第三條: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_____元(大寫_____)的價格將其在公司擁有的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現金______元。

第四條:關於鎖定期和解鎖期以及股權的限制性

依照公司《員工股權激勵制度》第四章第三節中有關“限制股權”的規定,本協議的標的股權應經過鎖定期和解鎖期後方可轉為普通股權。在鎖定期和解鎖期前後共計三年的時間內,乙方只享有標的股權的分紅權。

1、鎖定期為期______個月,自乙方為公司提供勞動或服務之日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月____日止。自鎖定期起算之日起,乙方即取得標的股權的預備股東身份,本協議是對這一身份和事實的書面確認,而乙方最終是否取得標的股權進而成為公司的普通股東取決於乙方能否履行本協議第二條關於股權轉讓條件的規定。

如乙方能順利滿足本協議第二條所設定的條件,甲方至遲應在____年___月____日前為乙方辦理股權過户登記。

2、鎖定期屆滿之次日起的_____個月是標的股權的解鎖期,解鎖期內雖然乙方已經成為公司登記冊在冊的股東,但仍只享有標的股權的分紅權;解鎖期屆滿次日起,乙方成為公司的一般股東享有《公司法》上規定的所有權利,有權對標的股權依法進行處置。標的股權的解鎖程序依照公司《員工股權激勵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辦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依約支付標的股權的價款。

2、若乙方沒能通過公司績效考評組的考核,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辦理股權過户登記。

3、若乙方通過公司績效考評組的考核,甲方有義務無條件為乙方辦理股權過户登記。

4、甲方承諾其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否則相應責任(包括出資等責任在內)由甲方自行承擔。

5、乙方在解鎖期屆滿成為普通股東後,若遇乙方轉讓股權,在價格相同的條件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6、本着善意履行本協議的目的,甲方應盡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其預備股東身份得到確認,在滿足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向公司主張分紅。

2、鎖定期屆滿,在滿足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辦理過户登記。

3、進入解鎖期以後,乙方有權根據《員工股權激勵制度》的規定對標的股權申請解鎖。

4、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5、乙方在解鎖期屆滿成為普通股東後,若遇乙方轉讓股權,在價格相同的條件下,乙方應優先轉讓給甲方。

6、本着善意履行本協議的目的,乙方應盡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_方承擔。

八條:有關股東權利義務的承受

1、甲乙雙方一經簽約,乙方的預備股東身份便得以確認。乙方可以行使分紅權,但需滿足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的條件。

2、從標的股權解鎖期屆滿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勢變更,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十條:違約責任

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守約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主張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或相關信息,也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及相關檔案材料泄漏給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的除外。

2、保密條款為獨立條款,不論本協議是否簽署、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本條款均有效。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均有權向協議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第十三條: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公司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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