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安全協議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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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捺印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在寫委託書嗎?小編在這裏將給您詳細收集了《監護安全協議委託書》這篇文章,大家可以看看。


監護安全協議委託書

委託人(學生監護人):

受託人(託管責任人):

根據《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2條規定:“監護人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給他人。因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但另有約定的除外;被委託人確有過錯的,負連帶責任。”根據此條款規定,委託人、受託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定本協議。委託人將xxx(性別男,現年xx歲,系委託人的親生兒子,以下簡稱被監護人。)的部分監護責任轉移給受託人,受託人在委託監護期間應當履行約定監護人的監護責任。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委託人的權利:

1.在委託監護期間,委託人有權隨時瞭解被監護人的生活、學習狀況。

2.有權對被監護人的住宿、飲食、學習等情況進行了解和監督,受託人應當積極配合。

3.對於雙方約定的特殊事項受託人沒有做到的,有權責令改正。

(二)委託人的義務:

1.委託人應當及時、足額支付約定的費用。

2.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如實提供被監護人的基本情況。

3.託監護協議期滿後,應當及時收回監護權,並領回被監護人。

(三)受託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足額收取約定的費用。

2.在沒有按時足額收取約定的費用時,有權提前解除協議,並要求法定監護人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四)受託人的義務:

1.為被監護人提供安全、良好的教育、住宿環境及營養配餐。

2.加強對被監護人的安全教育,採取措施保障其人身安全。

3.關注被監護人的生心健康,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

二、委託監護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從監護人將被監護人送到受託人處,到監護人將被監護人從受託人處接走(或受託人將被監護人送到監護人處),被監護人的監護責任由受託人履行。

三、委託監護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監護費用標準:1000元/月(含食宿、學習輔導、安全監管)。

2.支付方式:原則上一次性支付半年,若委託方確有困難,雙方可協商,但必須提前五天支付次月的監護費用。

四、特殊約定條款:

1.被監護人因傷、因病產生醫療費用的,受託人應及時墊付就醫並告知委託人,之後憑相關發票或記錄由委託人承擔。

2.被監護人需要購買衣服等東西的,應事先經委託人同意後按其指定標準購買。

3.被監護人的學雜費用等由委託人承擔。

五、違約責任:委託人、受託人任意一方違約的,向對方承擔從違約之日起,到協議約定的終止期限止約定的費用兩倍的違約賠償金。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捺印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學生監護人):受託人(託管責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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