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鋼管架合同通用7篇

來源:巧巧簡歷站 6.47K

合同現如今是市場交易中必不可少的方式之一,合同是現在社會中廣泛使用的一種文書,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搭鋼管架合同通用7篇,感謝您的參閲。

搭鋼管架合同通用7篇

搭鋼管架合同篇1

出租方: 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 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經濟合同》及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承建 工程,現施工臨時需要租用鋼管、扣件及各種配件,經甲方核實,同意租借,以資共同遵守,乙方同意按甲方規定標準和期限交納保證金及租賃費。

二、租賃品種、數量、租賃費及賠償費標準:

一、乙方與甲方租賃合同時,就攜帶具有法人資格的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乙方公章),並就在合同後立即提交一份鋼管、扣件、配件、配件的進場時間表,以方便甲方按時,按量供應。

四、 租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需延長合同,應在合同到期後十天重新辦理續租手續。否則,甲方將視為乙方仍在使用,合同也隨之順延並有效。

五、租費每月按實際租借數量結算一次,甲方開出結算單十五天之內付清款項,逾期每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

六、租賃期間不得以保證金抵作租金,承租人全部返還租賃物質並經出租人驗收合格並辦理完結算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七、承租人須在每次提取物質五日前告知出租人,並辦理出租手續,否則,由此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1、合同期滿後,乙方如未規定的期限辦理續租手續,甲方除按乙方實際租用天數並按照合同規定收取租金外,逾期每天加收總額金的千分之一的滯納金。

2、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物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3、乙方如有以上行為,四方除按規定收取違約金外,同時有權解除合同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九、鋼管每二百五十米為壹噸,扣件壹千隻為壹噸,租金税由乙方自負。

十、缺損賠償及修理費計算標準:

1、乙方租借鋼管不得截斷,歸還時必須在提貨單上註明的尺寸歸還,如另外規格代替,應在甲方允許的前提下,按照以長代短的原則,若以短代長,每米賠償3元或拒收。

2、乙方不得在鋼管隨意鑽孔、切割、焊接或以次充分,發現上述情況,甲方有權拒收。鋼管缺損每米賠償20元;扣件扭曲變形、斷開裂縫作報廢處理。扣件每隻賠償6.5元,缺扣件螺絲每套賠償0.88元。

3、扣件每隻收清理上油費0.15元,鋼管返還清洗轉堆費0.06元/m,鋼管彎曲度超過5%--20%以內,校直費每根1根1元元,自行糾正後不變形,不收變形整理費。

4、乙方應遵照建築安全操作規範安裝,施工時,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操作,違章使用或違反操作規程,由此產生的質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租賃的鋼管、扣件及各種配件在甲方倉庫提貨或退貨,雙方當場點清驗收數量,出入庫堆放等一切運雜費由乙方承擔,提貨單由乙方等簽字均生效。

十二、本合同即發生法律效力,如雙方發生糾紛由本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三、擔保方要督促乙方保證履行合同所有條款,否則乙方違約的責任由擔保方負責。

十四、本合同可一式多份,根據需要各執數份。

備註: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 電話: _____ 電話: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搭鋼管架合同篇2

合同編號:

出租方:

住 所:

承租方:

住 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自願平等、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鋼管、扣件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詳見附表) 第二條:租賃期限:

1、暫定自20xx年天。如果承租方需要延期,應在合同屆滿前 日內,與出租方簽訂補充協議。

2、出租方根據承租方物資要貨計劃,按承租方要求的數量、規格將鋼管(扣件)按時送達承租方工地,並按承租方指定地點分規格堆放。運輸裝卸費由出租方承擔,對出租方送來的鋼管、扣件分規格由承租方指定的、項目管理人員及保管員負責接收,必須兩人或者兩人以上)清點並且簽收,收貨單一式三份,一份出租方保存,另外二份由承租方保管員及財務保存一份,以此收貨單作為今後雙方計算租賃費期限和歸還鋼管扣件數量的依據。

第三條:租賃價格、押金(保證金):

1、鋼管為/米.天,扣件為/只.天,租賃期的計算按承租方租賃起止日期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租賃期另行協商(如春節前後的停工時間、國慶節、其他原因臨時暫停施工時間,具體報停時間提前三天由承租方通知出租方,並辦理書面手續)。

2、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出租方開始送貨。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及時還給租賃方。

第四條:租賃費的結算與支付:

按照以下第

1、前個月期滿雙方結算一次,支付前個月的%的租賃費。以後每,支付租賃費。租賃結束出租方接到承租方通知後餘款於雙方辦理完畢結算手續後的

2、雙方每個月結算一次,租賃結束出租方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後 日內辦理完結結算手續。租賃費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不能付

清的,違約金時間按照雙方辦理完畢結算簽字之日起算,利率計算基數按照欠款餘額每月 %計算。

3第五條:租賃物資標識

出租方應根據承租方需要將鋼管塗刷油漆進行標識,顏色由承租方指定,費用由 租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物資退場

承租方租賃結束,由 租方將所有的租賃鋼管、扣件運送到指定地點,費用由 租方承擔。物資退場須有承租方、(項目管理人員及保管員)兩人以上經手簽字,出租方指定進行清點接收,並在退料單上簽字。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鋼管調直,扣件鑼杆、鑼絲補齊,租賃物資退還時經雙方檢查驗收,如有缺損、保養不善等情形按照以下方法計算:缺損鋼管按 元/t,扣件按 元/只賠償,損失部分租金按計算。如將長料鋸割成短料,視具體情況給予損壞部分/t的協商補貼。允許少量的零星損壞(如鋼管頭卷、微彎曲等)。

八條:出租方、承租方的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書面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但新的所有權不得對抗原出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 出租方違約:

1、出租方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如不達標,應向承租方償 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2、出租方未按承租方要求的數量和送貨時間送貨,對承租方造成 工程影響的,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一切相關損失。

3、其他違約行為:如發現出租方賄賂承租方有關人員,致使租賃物資嚴重缺少,損害承租方利益,由出租方負責賠償項目同類租賃物資的全部缺少部分,並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承租方保留依法追究出租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二、承租方違約

1、如出現某種特殊情況承租方未能按期支付租賃費時,應及時通知出租方,雙方協商新的付款時間。經協商新的付款時間後仍未能按期支付的,應按新的付款時間計算利息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或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償付出租方的損失)。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或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償付出租方的損失)。

3、如有轉讓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規定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租賃物資損壞或損失,經有關部門認定按以下的第種方式執行。或參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執行。

1、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2、按租賃物資損壞或損失金額的承租方予以賠償。

2、承租方不負責修復或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

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按以下方法的第 種執行。

1、向市仲裁委員會提起訴訟仲裁。

2、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地點為承租方住所地,一式 份,本合同附件 份,共 頁,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租方和承租方各執 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租賃物資還清、租賃費結清後自然終止。

第十三條:合同簽訂地承租方住所 。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形式予以完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搭鋼管架合同篇3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承接施工的 工程因需要,甲方願意向乙方出租鋼管、扣件等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木材廠地塊改造工程的實際情況,在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建築面積:

1.4工程工期:確保達到工程進度計劃的要求。

2、週轉材料的規格、數量、租用價格

3、材料的進場時間及結算期限

3.1進場時間:乙方電話或口頭通知甲方後兩天內必須進場。

3.2租用期以材料進場起,至乙方電話或口頭通知甲方材料報停日起,自報停日至材料運出現場的天數,乙方不再支付租用費。

4.甲、乙雙方的工作及責任

4.1甲方工作及責任

4.1.1甲方委託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1.2按乙方需要在接到乙方電話或口頭通知後,兩天內應組織材料進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材料的進場時間。如不能及時按排材料進場,因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

4.1.3保證進場材料的規格、數量能滿足乙方的需要,保證進場材料的良好使用性能。

4.1.4負責材料的進場運輸費用,及材料出場的指定堆放點。

4.1.5負責材料進場後在乙方指定地點的卸車和上碼堆放並承擔其費用。

4.2乙方工作及責任

4.2.1乙方委託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2.2提前二天將材料進場計劃電話或口頭報至甲方。

4.2.3負責材料退場的運輸(限市區範圍)。

4.2.4對以簽收材料負責保管工作,如發生丟失或損壞在退還材料時按價賠償。

5.租金結算及付款方法

5.1材料進場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或押金。

5.2每月25日,甲、乙雙方預結一次,作為付款的依據,乙方每月支付當月結算款額的30%,付款寬限度為15天。

5.3合同總價:暫定合同總價為:貳拾萬人民幣。

5.4材料退場後,乙方一週內通知甲方辦理結算手續,在材料退場後1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剩餘的租賃費用。

6、其他約定

6.1租賃期內,乙方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的材料無關。

6.2在執行本合同時若發生爭議,應相互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訴之南通市港閘區法院仲裁。

6.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樣效力。

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後自行失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搭鋼管架合同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南充浩林建築設備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方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建材物資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樓層架管米,扣件 套(詳《租賃材料收發明細表》),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賃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賃物資當日開始計算租金,以後按各批次收貨當日計算租金。

四、租金價格標準為:鋼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米每天 元。從乙方收到甲方租賃物資的當日起計算租金,以甲乙雙方簽字的《租賃材料收發明細表》為準,租金按季度結算,税金由乙方承擔,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違約金。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資的原樣和長度,乙方擅自改變物資的原樣、長度或者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租賃物資丟失和損壞,在租賃期滿乙方退還甲方材料時,達不到甲方交與乙方時的原樣、長度、質量,乙方則必須賠償甲方損失。

六、上下車費和運輸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七、租用時請甲、乙雙方監尺記錄,並檢查材料質量,不符合質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則發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退還租賃材料時,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規定的賠償價格賠償,並在給付租金時一併付給甲方。

九、乙方退還完租賃材料給甲方,乙方在30天內辦清結算並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給甲方,則視為違約。違約金按租金總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託材料收貨人,乙方委託財務結算人 甲方委託材料發貨人,甲方委託財務結算人 。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而發生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單位所在當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違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年 月日 簽訂日期:

搭鋼管架合同篇5

出租方:南昌市西湖區眾鑫建築設備租賃站 合同編號:( 出 )租字第113 號

承租方: 簽訂日期:

承租方因承建 工程,承租出租方建築搭架用設備,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租方預計承租出租方建築搭架用鋼管 噸,扣件 套,上託 根[實際承租數量以雙方工作人員簽字的發貨(承租)單據為準]。

二、承租方預計承租起止時間:20xx年11 月 3 日起至 20xx年 4月 30 日止。

三、承租方確保租賃物用於施工地點:新建縣流湖,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將租賃物轉租,轉借或轉到其它地點使用。

四、合同履行地和費用負擔:承租方承租租物的提貨,返還地點均為出租方倉庫,裝車,卸車,上垛和運輸費用由承租方負擔。

五、承租方提租賃物前必須向出租方交付押金。租賃期間押金不衝抵租金,待租賃物全部返還出租方後結帳時退回押金。

押金標準:鋼管300元/噸, 扣件0 元/套,上託10元/根。

六、租金按下表標準計收:

品名

規格

(單位 mm)

單位

租金

鋼管

Ф48

2.4元/壹噸·壹日

扣件

Ф48

0.005元/壹套·壹日

上託

600

0.05元/壹根·壹日

七、租金計算方式:租期不足30天,按30天計算租金;租期超過30天。按承租方提取租賃物日起至返還租賃物日止的實際天數計算租金。

租金的結算憑據:雙方工作人員簽字的租賃物發貨(承租)、返還單據為結算憑據。

八、租金支付期限和違約責任:承租方每月三日前必須向出租方付清上月租金。

承租方未按時付清租金,按實際承租租賃物全部租金之和的5%向出租方承擔違約金,另按拖欠租金金額每日萬分之四向出租方承擔逾期付款滯納金。

九、承租方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費用,返還租賃物時,必須按下表向出租方交納維修費用和上垛力資。

鋼管斷頭切割費

1.00元/個

上託清灰塗油費

1.00/根

鋼管彎曲校直費

1.00元/根

鋼管清灰上垛力資

12.5元/噸

扣件清灰塗油費

0.10元/套

上託上垛力資

0.10元/根

十、承租方須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賃物,不允許切割、焊接、鑽孔、改行、應原物返還,按發貨(承租)單據記載進行驗收。承租方切割鋼管,每噸(250米)補償出租方1000元。

承租方毀損、滅失租賃物必須賠償。賠償標準:鋼管3700元/噸,扣件5元/套,扣件螺絲或螺桿0.58元/只,上託35元/根。

滅失租賃物賠償款末償付清前,租金繼續計算,至賠償款付清日止。

十一、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期限到期,承租方末返還部份租賃物,視為承租方仍在繼續承租租賃物,本合同順延有效。但遇市場上同類租賃物租金降價仍按本合同租金計算租金。

十二、違約責任: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將租賃物轉租、轉借或轉到其他地點使用,承租方按雙倍租金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十三、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如發生糾紛,雙方儘量協商,協商不成時,向 出租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全部返還租賃物,付清全部租金和有關費用之日失效。

十五、補充條款:鋼管每250米為一噸。

出 租 方:南昌市中信建材租賃服務部 承 租 方:江西省水利水電建築總公司

代 表 人: 代表 人:

地 址:南昌市撫生南路 地 址:

電 話:0791-6xxxxx 電 話:

手 機: 135xxxxxx 手 機: 委託提貨人簽字:

搭鋼管架合同篇6

出租方(甲方):設備科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着雙方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為了保護雙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鋼管、扣件、絲槓等租賃物品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在使用期間不得轉借、轉租或將租賃物品變賣、抵押,如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和租金外,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期違約物品價值的3倍的違約金。

第二條、 計費標準:租賃費自乙方提貨日開始計費,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計費。甲乙雙方進出庫物品,以雙方經辦人簽字確認的單據為準。

第三條、 租賃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運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賃物品損壞、清理不潔、有雜物,雙方一律不發或不收,扣件出現裂縫、缺柱、少帽、擰不動的,絲槓扣件螺絲未抹油的不發或不收,乙方正確使用,妥善保管,維修保養,送回與提貨原樣。

第五條、 租賃物品如有損壞或丟失,按市場價格賠償,賠償款付清時停止收取租賃費,賠償款未付清繼續收取租賃費。

第六條、 租賃費:架管每米每天0.015元,扣件每套每天0.01元,絲槓每支每天0.05元。

第七條、 押金:架管押金每米元,扣件每套元,絲槓每支元。

第八條、 租賃數量:甲乙雙方不簽訂租賃數量,甲方不承擔乙方因租賃工具的提貨時間和租賃數量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九條、 租賃費每月一結,次月一日為上月結算日,一週內付清,否則向甲方每次賠償違約金10000元人民幣。貨物交回,租賃費結清後本合同失效。

第十條、 乙方經理負責人、材料員身份證複印件擔保。

第十一條、 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項目經理(負責人):

甲方負責人:材料員(負責人):

電話:電話:

年月 日 年月 日

搭鋼管架合同篇7

出租方(甲方): 簽訂地點:

工程名稱:

承租方(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日租金、修理、賠償等。

財產

名稱租用

數量單位租金

(元/日)清理刷油(元)賠螺絲

(元)賠螺絲帽

(元)租賃財產單價(元)

特殊鋼管按雙方簽字的發貨、收貨單據為依據m0.008(5.7米價格為0.010元/天)

普通鋼管 0.008 按市場價

扣件 只0.0080.10.50

頂絲 套

説明:1、按日曆天數計取租金(出、退庫當日均按全天計算);2、乙方無權對租賃財產自行改截、打洞、焊聯、否則甲方拒收;3、架具類:鋼管彎曲乙方負責調直,扭曲、電氣焊疤痕與割裂癟坑靠近鋼筋規格折收;4、往返運輸、裝卸、碼放由乙方負擔;5、乙方拉租賃財產時必須驗收,甲方不承擔在租賃期間使用中的事故責任;6、鋼管規格:6m、4.5、4m、3.5m、3m、2.5m、2m、1.5m、1m。鋼管規格長度誤差正負10㎝。3米至6米為長管,3米以下至1米為短管。7、每噸鋼管(260米)配扣件160只,拉扣件數量少則按比例算租金。十字、萬向扣件重量:1.7~1.8斤。8、乙方不得將租用財產轉讓、轉借給第三方使用,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負擔。9、乙方租賃甲方庫內現存的財產。特殊鋼管為:5.7米鋼管,甲方提供數量為4000根(其中1000根為焊接管。)。根據乙方需要的實際需用量結算。出租方必須滿足需方使用,不能發生停工待料。如遇春節期間報停一個月。

第二條 財產押金及租金的繳納期限

乙方每月付租金一次,次月15日前乙方到甲方支付上月租賃租金。最後一次租金在乙方送完租賃財產60日內付清。甲方每月結算一次租金於次月10日前送交乙方結算清單兩份,乙方核對後簽章交回甲方一份。

第三條 租賃財產的結算

乙方在送完租賃財產20日內必須到出租方進行結算,如乙方不進行結算,以甲方的有效票據,根據合同結算,乙方視為認可。按實際發生的結算金額支付甲方。甲方以收據付款。

第四條 二期工程開工後,鋼管的租用量優先考慮甲方,合同另定。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都應認真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款規定,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租賃財產代理人的授權

乙方指派: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為代理人代表乙方租賃甲方財產按規格型號拉、送,定期同甲方核對收發單據及時與甲方進行租金結算,按期付甲方租金。如中途取消對其授權,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如需變更代理人,乙方應至甲方辦理具有上述內容的委託書交付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對新任者拒絕發放租賃財產。乙方新指定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第七條 租賃財產期限

自20xx年4月2日至乙方送清租賃全部財產。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限:20xx年4月2日至乙方退回甲方全部租賃財產,乙方付清甲方全部租金等款項廢止。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雙方協商。二、訴至銅山縣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執行或屆時補充協約。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 位 地 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