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員工勞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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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藥店員工勞務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年齡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生效。_______________ 終止。

三、工作內容及職責

第四條 乙方同意甲方工作需要,主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職責如下:

服從藥店規章制度和藥店領導的管理,工作上對經理負責。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半。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3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人民幣。甲方有權按制度根據乙方的工作獎懲情況進行浮動。

六、社會保險及其它保險福利待遇

八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七、勞動保護、勞動各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下列情況可雙方變更和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和解除合同。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

合同的規定。

4、由於不可抗拒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履行。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在合同法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一般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產。

4、對與藥店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員、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進行工種或崗位調換。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 的。

2、嚴格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經教育或處分仍然無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發生勞資糾紛時,乙方不經合法程序,擅自採取不合理罷工、上訪怠工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本單位因公負傷並在治療期間內的,以及經醫療終結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

第十五條 乙方如需要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經勞動安全監察部門確認企業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利的。

4、乙方本人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九、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四甲方貳份,乙方一份,報主管機關備案壹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並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甲方(法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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