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協議書共商業物業管理協議書範本3篇 商業物業管理協議書:共商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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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是圍繞“物業管理協議書共商業物業管理協議書範本”這一主題展開的。物業管理協議書是商業物業管理中的重要文件,為物業管理人員和業主之間搭建了橋樑。本文將分享一份商業物業管理協議書的範本,幫助各方瞭解協議的重點內容和規範要求,以促進更加順暢的物業管理合作。

物業管理協議書共商業物業管理協議書範本3篇 商業物業管理協議書:共商共贏

第1篇

為加強莊園裝修管理,保證裝修質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如下:

三、協助業主定期對室內裝修進行質量、安全的檢查。

四、合理收費,嚴禁向施工隊吃、拿、卡、要、亂罰款。

一、 開工之日起,採取必要防火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滅火器,確保户內的安全,並接受管理分公司檢查和指導。

二、 破壞建築結構,不擅自拆改水、電、暖氣、電信等各種住宅配套設施。

三、 廚房、廁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時,嚴格按施工規範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滲水等質量問題。

四、 裝修、裝飾住宅時,不得影響建築物整體外觀及周邊環境,不得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裝修、裝飾住宅時,所產生的廢料、雜物渣土等垃圾應自行及時清運,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 對其他業主和公共設施設備(建築、電氣、給排水、採暖、空調、消防、電梯、門禁系統、監控系統等)造成損壞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額度按受損失的設施或零部件的市場價及安裝價格的和來考慮),設施恢復期限及賠償期限從事發之日起計三日內結束,事故第一責任人為裝修負責人,如業主和裝修負責人有約定的,按約定的責任人執行。因設施設備被損壞而且影響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及給物業管理造成的不良影響而帶來損失的賠償問題由物業公司、業主、裝修負責人三方來協商解決。

六、 室內空調機和安裝要做到樓上樓下保持橫平豎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請先到管理公司部協商,並由管理公司確定位置,空調支架必須採用不鏽鋼或噴塑支架,委託人:

一、 按規定對住宅進行裝修,並事先對裝飾公司進行全面評價。

以上各項雙方認真遵守,如有違反,請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授委託人/公司(簽章) 通達別墅莊園物業管理公司

物業管理協議書共商業物業管理協議書範本3篇 商業物業管理協議書:共商共贏 第2張

第2篇

乙方於 年 月 日租住位於 z高爾夫度假村 內3期29幢別墅,為便於今後各項管理工作的開展,明確雙方責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需攜帶《租房合同書》,公司法人及營業執照複印件,相片等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登記手續。該登記備案手續不得視為或替代房地產管理部門要求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乙方在物業登記備案後應積極協調出租方按照《合肥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要求及時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2、乙方如有留宿人員必須持有效合法證件,併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3、乙方在進駐時必須和出租房及物業公司結清該房屋的物管、水、電、氣等費用。

4、租賃期內的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垃圾清運費、等相關費用,按照乙方和出租方簽定《租房合同書》中的約定方承擔,並按期向物業服務中心繳納。

5、根據《合肥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或指定的機關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外貌或進行擴建、拆建者,除責令停工、責令恢復原貌賠償經濟損失外,並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應攜出租方書面許可書提前到物業服務中心申請。

6、乙方應與物業中心密切配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小區有關規定,共同管理住宅區,使住宅區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對於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交公安機關處理。

7、住宅出租只限合同約定的用途,乙方不得改變出租屋的用途,不得利用出租房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8、以上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生效。

第3篇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

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

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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