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管理協議書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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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管理協議書2篇
  加盟商管理協議一: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加盟項目加盟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從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兩方加盟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

第二條、加盟方式:

甲方:負責提供場地,水、電、工商税務、衞生費及部分硬件設施,相關技術、銷售支持。

乙方:負責加盟營業用設備及加盟各項產品等費用。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兩方在加盟經營期間,加盟部產生的所有收益甲方佔20%,乙方佔80%;

2、所有收入均由______方暫保管;

3、會員卡充值所得收入按__________比例分配;

4、本店所招收加盟學徒所得收入,由______方所有;

5、產品售賣所得收入,由_______方所有;

第四條、甲、乙兩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經營期間與顧客發生經濟糾紛遭顧客索賠等事項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場所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加盟商管理協議二:

加盟人:

地址:

法人代表: 職務:執行董事

電話: 傳真:

受許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前言:

1. 乙方認可甲方是“XXX”商號、“XXX牌”商標、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 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權利能力的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頒佈的《商業加盟經營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XXX”加盟店的加盟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加盟授權

1. 甲方授權乙方開設在 省 市 路 號的店鋪成為“XXX”加盟店,並頒發授權乙方加盟店使用甲方商標、商號的授權書,專門銷售甲方提供的商品。

2. 根據甲方的《“XXX”(加盟經營)加盟管理辦法》規定,乙方的“XXX”加盟店屬於 類加盟店。

3. 乙方應在被授權經營地,從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持續經營“XXX”加盟店。

4. 甲方將加盟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沒有權利再自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加盟權。

二、經營方式

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税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税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XXX”加盟店。如乙方在這個期限前未能辦理好所有的經營證照,甲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在乙方的加盟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費用,加盟費及加盟保證金的餘款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2.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負責一切投資、經營管理費用,依法納税、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該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由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經營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權提供當地的市場信息供甲方參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為適銷的商品。

4. 乙方在經營“XXX”加盟店時必須完全按照甲方所制定的《XXX產品價格管理辦法》(附件)銷售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得擅自更改。如對價格體系有異議的,可向甲方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除一定的保證金作為處罰並追究責任。

三、加盟經營的商品及價格

1.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分為主打、常規、非常規產品三類:

A.主打產品由甲方決定,品種及數量視乙方加盟店的面積而定,乙方必須無條件陳列和銷售;

B.常規產品由甲乙雙方協商選擇陳列和銷售;

C.非常規產品由乙方自行選擇;

2. 乙方只能經營由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允許銷售其它渠道供應的產品。

3. 乙方的進貨價格:甲方以“ 價格”向乙方供應商品(甲方確保此價格在甲方價格體系中屬最優惠價格),具體各品種產品的加盟商結算價格詳見附件。

4. 乙方的銷售價格: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XXX產品價目表》(包括零售價、批發價)所規定的產品價格標示並銷售;XXX友會會員、大宗購貨客户等特殊優惠辦法必須按照甲方《XXX產品價格管理辦法》執行,除此之外不得將甲方的產品以直接折價或變相折價方式進行銷售。

5. 乙方如因市場供求情況變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對經營的“XXX牌”產品以《價格管理辦法》以外的價格銷售或進行其它特價促銷活動,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獲得甲方同意後執行。

6. 以上所提甲方所制定的《XXX產品價目表》、《XXX產品價格管理辦法》詳見附件。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制定新的《XXX產品價目表》和《XXX產品價格管理辦法》,甲方應提前7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送遞乙方,乙方在收到新文件後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開始執行。

四、加盟費、保證金及甲方的經營指導、管理費用

1.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支付加盟經營加盟費人民幣萬元;加盟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合計人民幣 萬元。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及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規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獲得本合同項下的甲方加盟經營授權許可之費用,該加盟金從乙方支付給甲方之日起不再返還。

3. 如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在本合同期滿解除之日起15天內,甲方須一次性把加盟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4. 甲方每月收取乙方的營運指導管理費用為人民幣元。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每個月的15-20日,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繳交費用。逾期沒有支付的費用,甲方將在乙方的加盟保證金內扣除。若乙方的加盟保證金扣除完畢,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五、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提供合格的產品,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證件的複印件。

2. 甲方提供的產品在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非乙方人為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3. 提供乙方成立“XXX”加盟店時需由加盟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 甲方需向乙方人員提供相關的專業培訓(包括店務管理、財務管理、店鋪陳列、知識等)。

5.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營業用具、器材的清單。

6. 甲方不得在以乙方加盟店為中心,方圓1公里範圍內開設其它“XXX”直營加盟店或加盟店。

六、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提供給乙方的商品進行價格調整,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並執行。

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3.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加盟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約定支付貨款或其它款項或嚴重影響“XXX”加盟店的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取消乙方的加盟經營資格。

5. 甲方有權力組織乙方參與由甲方統一安排的廣告、促銷活動。

七、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應符合加盟店正常經營所必須的條件和要求,接受甲方的加盟經營管理。

2.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條款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及其它款項。

3.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加盟示範店實例、店鋪效果圖以及招牌(商標)設計圖則(含字體及色標等)自行製作加盟店的修施工圖則、修效果圖,交甲方確認後自行負責修,並承擔所有的費用。

4.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必要的營業用具、器材清單,並參照甲方的加盟示範店的器材實物,自行出資採購,由甲方查驗後使用。

5. 乙方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税務手續,確保加盟店的工商、税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税,加盟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6. 乙方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系統(即《XXX產品價格管理辦法》)銷售由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得經營其它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7. 甲方提供的商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商品的完全防護及所銷售商品的售後服務。

8. 乙方必須參與由甲方規定的促銷活動。

9. 乙方在從事加盟店經營活動時,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有關加盟經營方面的信息,包括:乙方的進貨價格、甲方對乙方的市場支持及獎勵辦法、雙方權利和義務、營業利潤、客户情況、市場佔有等信息。

10.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1.乙方需在每月 日向甲方抄送當月的《月銷售彙總表》及《月產品庫存表》,以便甲方對乙方進行必要的經營指導。

1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條款,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乙方加盟店經營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報甲方後執行。

八、乙方的權利

1. 乙方擁有其所開設加盟店的所有權。

2. 乙方有權擁有所加盟的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應得權益。

3.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訂購甲方經營的商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4. 乙方有權自主招聘加盟店的人員、負責財務監督管理及業務拓展工作。

5. 乙方有權對因甲方的原因而影響加盟店的正常經營的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給予答覆。

6. 乙方有權參加由甲方舉辦的所有加盟商會議和活動。

九、進貨結算及配送

(一)貨款結算方式:

原則上採取即結方式。

(二)配送程序及方式:

1. 乙方申請進貨應提前以書面訂單的形式遞交或傳真給甲方。如出現缺貨的情況,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2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

2. 甲方收到乙方進貨訂單後2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出產品訂貨價格清單。

3.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價格清單後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確認產品及貨款明細,否則該訂單被視為無效。

4. 雙方確認無誤後甲方負責在3-7個工作日內配送上門(上門地點指本合同約定的加盟店所在地址),具體時間雙方協商。如乙方急需取貨的,可由乙方自行向甲方提貨。

5. 乙方收貨時需由指定的收貨人(指定的收貨人名單及簽字式樣後附)簽字或蓋章,自留一聯後交回甲方。

6. 乙方收貨時如發現貨品破損或短缺,如由甲方配送上門的,乙方應會同甲方配送人員當場查證,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由甲方負責更換或補足破損、短缺的貨品。

十、退換貨條款

乙方對發生質量變異或其它問題的產品可提出退換貨申請,甲方按以下原則處理:

1.對於乙方在收貨後一個月內發現產品出現非人為因素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換貨申請並同時向甲方提交有問題的產品樣品。甲方在收到樣品後5個工作日內對樣品進行鑑定工作,經甲方鑑定確認屬實的,甲方無條件回收,退、換貨的運費由甲方負責。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當出現以上情況或其它原因造成產品不適合繼續銷售的,無論是否適用以上退換貨條款及在雙方完成退換貨手續前,乙方均應自行撤架並停止銷售。如乙方繼續銷售質量變異產品或已過產品保質期的產品,甲方有權無條件沒收,產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的加盟保證金內扣除。如因此而影響甲方的形象,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十一、促銷管理

1.甲方每年進行以下四次統一的促銷活動,乙方必須參加,並須配合甲方的宣傳工作:

A、 農曆春節促銷;

B、 “五一”勞動節促銷;

C、 中秋或國慶促銷;

D、 視每年不同市場情況而定,或結合政府大型活動而進行的,不同時間、機動的促銷。

2.除以上四種統一促銷外,其餘甲方組織進行的促銷活動,乙方可自由選擇參加。

3.對促銷活動中規定的銷售折扣或其它買贈優惠,由甲方制定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活動中使用的促銷用品、贈品,甲方給予乙方適當支持。

4.乙方參與的由甲方組織的每次促銷活動,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活動宣傳海報或宣傳單張。

十二、獎勵方案

十三、乙方“XXX”加盟店的開業及結業

1.乙方“XXX”加盟店的開業必須在辦理完畢有關經營證照,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店鋪的修及產品的陳列布置工作,並完成店員的招聘及培訓工作,在甲方檢驗同意後,方可正式開業。開業時間不一定與本合同生效的時間一致。

2.乙方“XXX”加盟店的結業:在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乙方必須在本合同期滿日自行結束營業,並在當地的相關部門辦理結業手續。甲方在期滿日向乙方收回所有有關授權加盟的商標、商號、招牌及其它有關物品。

十四、承諾及保密條款

1.甲方對“XXX”的商號、“XXX牌”的商標、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2.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對方的商業祕密,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之加盟形象及利益的行為。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其向乙方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商品價格體系等有形、無形的資產,乙方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的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者泄露。如有泄密造成損失和侵權行為,甲方具有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十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違反合同規定的條款,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期內,除遇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政策性問題,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需承擔因違約而造成守約方的一切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立刻停止違約行為,並有權解除合同和保留追究相應責任的權利。

3、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政策性問題使本合同無法執行,不視為違約,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十六、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甲乙雙方的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終止及續約

1.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

2.合同期滿前,一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需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3.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如乙方有意續約需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約。

4. 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雙方在結清所有的往來帳目後,如乙方沒有出現任何違約行為,甲方應將合同的加盟保證金一次性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在結業當日,甲方對授權乙方加盟的的商標、商號、招牌及其它有關物品進行回收。

十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十九、爭議解決條款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二十一、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即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二十二、一般條款

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所規定的加盟金及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增值税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增值税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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