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範本7篇 工程合同全攻略:優質範本助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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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範本是指用於規範建設工程合同的樣板文件,其中包含了雙方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它旨在明確工程範圍、工期、造價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提供了法律保障和風險控制。本文將介紹一份常用的建設工程合同範本,幫助讀者瞭解如何在工程合同中確保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合法性。

建設工程合同範本7篇 工程合同全攻略:優質範本助建設

第1篇

拆遷户(單位):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號房主(代表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准,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在甲方用地範圍內共有___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_____幢_________間,共_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的地區內進行遷建)___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就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第二條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週轉房(或乙方自找的週轉房),甲方於乙方搬遷後_____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____元。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在臨時週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週轉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週轉的,週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週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_元取暖費,並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第四條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於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配有_________等裝備。

第五條 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_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續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第六條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報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___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麪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後,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甲方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提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建設銀行、建委、計委、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拆遷户(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家庭18歲以上成員(簽字):_________

建設工程合同範本7篇 工程合同全攻略:優質範本助建設 第2張

第2篇

經雙方協商,由委託方委託承包方承擔________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天以內,向承包方提供所有與研究工程有關的數據和資料,並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承包方,必要時可吸收承包方參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員參加。

第二條承包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向委託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報告,並對此承擔責任。可行性報告內容應包括:

委託方如在合同期間對________工程提出重大變更,甚至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承包方對可行性報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於合同生效之日,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上述金額的20%的定金。餘下金額於合同期滿時全部付清。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與義務時,應雙倍償還定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__%,作為違約罰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出現錯誤,且此等錯誤系承包方造成者,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10%~30%,視錯誤性質嚴重程度而定。

3.因委託方責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4.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時,應償付給承包方以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費用的__%計算。

第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一份備案。

委託方:________(蓋章)   承包方: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本項目的 工程的勞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該工程甲方採取分工種,單價組合成總價的形式,以包税、包工、包食宿方式承包給乙方。要求承包隊伍具備勞務承包資質,主要工種要有上崗證書,並且編制人員花名冊交甲方存檔備查。

三、工程承包單價與內容:勞務承包合同範本經雙方協商,該 工程按 元/(m2、m3、t)的承包單價由乙方進行承包,其承包單價包括以下內容:完成建設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圖紙、交底紀要、變更的有關施工的全部內容;現場規 整與清理等內容。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前向甲方提供相應發票。

根據甲要求,該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優良,因此單項承包必須確保優良,如承包單項評定為不合格,由乙方進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從乙方勞務結算中扣回。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使工人增強安全意識,帶隊及班組負責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進行安全 交底教育,強調安全操作,帶好安全帽,裝好安全網繫好安全帶,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遵守文明施工手冊,在自己承包的範圍內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嚴格把好材料節約關,不準亂鋸、亂丟、浪費材料,如發現在分清責任後給予罰款。同時,乙方嚴格遵守治安管理條例,違者予以罰款,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遵守工地一切規章制度。

本工程勞務人工費的所有工程價格均已包括,不再另立項目,若有,現場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該工程乙方隊伍進場後,其先期費用由乙方負責,工程開始前付勞務費的 %.工程竣工付勞務費的 %.辦完工程結算付至勞務費的 %.留 %待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付清。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資格審查,對乙方違反合同條款內容實施處罰,經濟賠償及辭退的權力。

2、甲方根據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實施工程承包內容,乙方應無條件遵照執行。

3、甲方提供給乙方儘可能方便的施工條件,並按勞務合同約定和業主付款情況支付勞務費。

4、甲方對乙方提供來的施工作業人員實行實名制,建立健康狀況檔案,對有殘疾及智力障礙的作業人員一律清退,不得入場施工。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符合承包資質並有權對甲方提出合法要求,主動承擔合同內容的全部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2、乙主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乙方不得擅自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對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出現的人身傷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指令,並提出自己的見解,供甲方參考。

4、乙方不得使用殘疾及智力障礙的作業人員,不得瞞報,私自使用。同時乙方應提供人員名單、身份證。

5、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隊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如賭博、賣淫、等。一旦造成的犯罪的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6、為確保工期,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證工程足夠的勞動力,不得消極怠工。

1、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必須追究違約方責任。

2、如因乙方原因損害公司信譽、現場設備及對工程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並從承包勞務費中扣除。

3、屬於乙方自備設備,自帶工具用具等,乙方必須自己保管,不得因此對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更不得找藉口影響開程質量和進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5、因本合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交人民法院管轄。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含如下內容:地下室基礎承台及基礎樑的開挖、樁頭的破除、開挖後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採用人工整平、磚胎模完工後的回填整平、多餘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機甩到地下室主道的兩側後由甲方負責外運。

工程總價: 按下室佔地面積18元(此價格含不可考慮的因素,沒有任何價格調差)。工 期:第2條:合同使用標準和法律

2.2、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3.1 公佈工地各項管理制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進行檢查、督促,監督施工質量並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3.3如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不能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施工任務,或發生重大失誤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4負責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好安全設防。

3.5對乙方違反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人員甲方有權清理出施工現場。乙方不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的安排,不能按時、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務(或整改內容)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完成,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對消極對待、屢教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中途退場的,甲方有權不付任何工資費用。

4.1乙方須安排一個負責人長期呆在現場協調工作,至該工作內容全部完成為止,

4.2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測量出的樁頂標高進行破除,標高測量中乙方必須派人員配合,嚴禁用炮機鑿除,人工破除過程中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後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完的的樁頭由乙方用挖機吊出基坑,並掩埋在車庫底板以下。

4.3 前期進場必須保證有一台大挖機和兩台小挖機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進度相應的增加機械人員,如進度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完成的'50%結算。

4.4 乙方進場後,甲方負責提供住宿及生活水電,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空壓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地下室後澆帶分成六塊,每塊墊層砼完成後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餘款項待地下室墊層全部澆築完一週內全部付清,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應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一切損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據。

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後合同自行終止。

第8條:合同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用補充協議補充或協商解決。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2.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2天以上;

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乾價為人民幣(大寫)(¥元)。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乾價。

3.2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工程款;

3.3餘款人民幣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

4.2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5.1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5.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並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5.3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工程採用包乾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6.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並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後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6.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6.3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2在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繫。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12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繫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10%的勞務費。

9.1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15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9.2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3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6篇

甲方委託乙方增加成都蘇寧廣場咖啡之翼廚房自動滅火系統的採購、安裝、調試,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為甲方提供一套自動廚房滅火系統的`安裝及系統調試、驗收。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約定提供安裝、調試服務。

(2)、在安裝、調試過程中需甲方義務提供協議的,甲方應當履行協助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示明安裝、調試時間收費標準,並保證具備與安裝、調試以業務相適應的設施和技術力量。

(2)、在安裝質量保證二年內,承修安裝設備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免費返修。

(1)、乙方須提供收款地、公司名稱、收款方式、收款發票。

(2)合同簽訂,甲方一次性付清採購款¥26000。00元(大寫:貳萬陸仟元)。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協調不成的,可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到的仲裁條款或仲裁申請仲裁。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第7篇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第五條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諮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七條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八條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第十一條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諮詢人以下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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