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合同範本2022精選6篇
既然合同是要雙方簽署的,那就需要認真對待,想要讓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一定要認真簽署合同,以下是小文學範文網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工程建設合同範本2022精選6篇,供大家參考。
工程建設合同範本2022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就是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是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是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是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是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是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是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是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是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項目經理:___________(簽字)項目經理: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鑑證意見: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鑑證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範本2022篇2
編號:
委託方:武漢眾邦德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武漢市全森藝術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方委託乙方就如下項目修改設計,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江城學院水棲中心、北一門教學樓前廣場景觀工程
工程地址:江城學院新建教學樓南側水棲中心、教學樓北側門前廣場。
二、委託設計內容:
根據甲方確定的方案效果圖,對原設計圖紙進行修改設計。乙方向甲方提供修改後的藍圖8套,dwg電子版1套。
三、設計時限:
年 月 日接受委託設計,甲方在最終方案效果圖上簽字後,方進行施工圖設計,在18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設計內容。
四、價款、付款方式:
1、增加水棲中心面積按3144m2增加面積*7元/m2合同單價=2、2萬元。
2、廣場修改面積4494㎡,按每平米5元計算,總價2、25萬元整。
3、關於大門結構設計費3萬元整(不包含浮雕藝術創作設計、翻模在內)。
以上費用總計7、45萬元整。
為保障甲、乙雙方權益整個設計費用將分二次支付:
第一階段(施工圖設計):乙方按要求完成全部設計圖紙,圖紙及電子版經甲方簽收認可以7天內,甲方支付乙方總設計費用的70%。
第二階段(跟蹤服務):乙方在甲方整個設計、施工過程中需進行跟蹤服務,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待景觀施工完成並驗收7天內,甲方支付乙方餘下的30%設計費。
五、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照雙方商定的時間,對乙方設計工作內容進行審核和確認,以便乙方對設計方案進行修正和實施。
2、甲方應按照合同條款及時向乙方支付費用,以便促進乙方工作正常開展,否則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推遲後續工作。
3、甲方有權對設計方案提出具體要求和建議。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期間須嚴格保守甲方經營機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涉及該項目的有關信息。
2、乙方嚴格按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工作進度計劃工作。
3、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相應的修改和完善。
4、 乙方提供施工圖8套,同時提供dwg格式電子版一套。
七、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約,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乙方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説明或未在規定時間要求內對乙方設計方案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由此造成的時間延誤由甲方承擔。
2、如乙方違約,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內容,每延誤一天由乙方承擔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按天累計計算。
八、其他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委託書 具備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簽字蓋章之日即為生效。
委託方:武漢眾邦德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受託方:武漢市全森藝術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建設合同範本2022篇3
根據國家建設部、監察部《關於在工程建設中深入開展反腐敗和反對不正當競爭的通知》和中共雲南省紀委、監察廳、建設廳《關於在全省建設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雙合同”機制的通知》精神,堅決執行《反對不正當競爭法》、《建築法》、《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確保建設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有關規定、爭優創優、幹部廉潔,在簽定工程建設合同的同時,甲乙雙方必須簽定工程廉政合同。
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請吃、請玩;不得接受乙方贈送的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憑證;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處費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報銷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費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訊工具等物品;不得參加乙方舉行的任何祝賀慶典活動。
二、甲方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從事與工程有關的材料供應、工程
分包、工程監理、工程裝璜和裝修、組織提供勞務等活動;不得向施工方推薦分包單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購買合同規定外的材料和設備。
三、甲方人員向乙方索賄,經乙方或其他線索檢舉,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認定的,由此產生的辦案費用由甲方( 索賄方單位或個人 )承擔。不論舉報甲方或乙方賄賂行為的舉報人,經查證屬實,可由查辦案件的機關(單位)依照規定給予獎勵。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請甲方人員吃、玩或向甲方贈送禮品、禮金、各種有價證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憑證或物品。如有違反,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乙方給予扣減應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建設合同。並視情節輕重,對乙方決策人和經辦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員給予批評教育、黨紀政紀處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賄賂甲方人員、中介方人員,被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中止工程建設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以及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可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六、甲乙雙方人員贈送、賄賂、接受或索要錢物的行為,如果一方發生,另一方當事人應立即主動報告本單位領導和紀檢監察機關或向檢察機關舉報。對不主動報告情況的有關人員,一經查出,必須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黨紀政紀處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凡是未按規定簽定《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項目,不得辦理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不得擅自同意或者進行施工(勘察、設計、監理)。違者將由紀檢監察機關追究黨政紀責任,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八、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領導、有關人員要嚴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監督、自查自糾等情況,甲乙雙方分別在工程建設合同中期要向本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和監證的紀檢監察機關、部門作出報告。紀檢監察機關、部門可視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如有違反,對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領導從
嚴追究責任。
九、工程竣工驗收同期,甲乙雙方要分別向本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和監證的紀檢監察機關、部門寫出執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況總結和相互鑑定報告。未按規定作出報告或紀檢監察機關、部門不同意驗收的工程,不得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
十、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一份,紀檢監察機關、部門一份。
十一、此合同自雙方簽字並經紀檢監察機關、部門簽證後即生效,並由本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和簽證的紀檢監察機關、部門監督執行。
建設單位(甲方):(公章) 中標單位(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 中標單位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建設單位項目法人:中標單位項目法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本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公章)
聯繫電話:
紀檢監察機關、部門:(公章)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工程建設合同範本2022篇4
合同編號:77838
合同編號:__________(由承接方編填)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序號項目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工程特徵及附註説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第五條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為
5.1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5.2乙方提交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_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計__________元。
5.3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後__________天內,甲方付清其餘的設計費,計__________元。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甲方責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7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乙方責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6.2.2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__________元諮詢服務費;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其他
7.1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本工程項目中,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甲方委託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託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____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審查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審查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範本2022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發包方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的規定,委託有監理資質的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准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對_________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託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並經發包方同意後,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並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並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條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於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
2.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這裏的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的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的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需要制定的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前者時必須執行的標準,後者是自願採用的標準,經過雙方簽訂合同予以確認,經合同確認的推薦性標準也必須嚴格執行。設計文件是施工的依據,同時也是監理依據。施工單位應該按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該按照設計文件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工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訂合同後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
(二)工程監理
1.監理範圍:本合同監理屬於下列第_________項:
(1)大、中型工程項目;
(2)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
2.監理內容: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係。
3.建設監理: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後進行結算。
(1)本合同生效時,發包方向監理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2)工程進度過半時,發包方向監理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驗收合格後,發包方向監理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4)如果發包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4.工程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2.監理合同書
3.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4.合同條款
5.監理招標書(或委託書)
6.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籤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監理方權利義務
(一)監理方義務
1.向發包方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項目監理機構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築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築機械、設備的經營活動。
2.監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發包方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發包方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監理方使用發包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發包方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發包方,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5.監理方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6.監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築材料、構配件和建築機械、設備。
7.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監理方不得與所監理工程的建設單位、建築業企業或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其他利害關係。
9.監理方與承包方串通,為承包方謀取非法利益,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工程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理工作職業規範,公正、及時地處理監理事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監理方權利
1.發包方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授予監理方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發包方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並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並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
(7)報經發包方同意後,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方復工令後才能復工。發佈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方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籤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複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監理方在發包方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發包方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發包方批准時,監理方所作的變更也應儘快通知發包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方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3.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發包方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方提出,由監理方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發包方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方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第七條發包方權利義務
1.實施監理前,項目法人應當將委託的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2.發包方應該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發包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4.發包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繫。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6.發包方應當將授權監理單位的監理權限,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7.發包方應當為監理方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寫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8.發包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簽訂權。
9.發包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需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10.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11.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範圍內專項報告。
12.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八條監理方責任
1.在監理方的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內,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期限,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2.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當向發包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數(除去税金)。
3.監理方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4.監理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發包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5.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應當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條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發包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由於發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發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3.在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通知發包方。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超過42天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4.發包方如果要求監理方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內通知監理方,監理方應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當發包方認為監理方無證當理由而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致命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發包方發出通知後21天內每收到滿意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5.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單據,而發包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4點已暫停執行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監理方可向發包方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發出後14天內未得到發包方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後42天內仍未得到發包方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6.監理方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7.合同的協議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15天內沒有答覆,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二條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獎懲
1.監理方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並可處以罰款。
(1)未經批准而擅自開業;
(2)超出批准的業務範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3)轉讓監理業務;
(4)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2.監理工程師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並可處以罰款。
(1)假借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2)出賣、出借、轉讓、塗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的單位兼職。
3.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範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4.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並且立賬備查。
5.由於監理方的合理話建議而使發包方獲得實際經濟利益,其獎勵辦法可參照國家頒佈的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託監理方承擔本合同範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籤委託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繫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後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於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於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範本2022篇6
合同編號:20xx年第(019)號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基建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業務,經雙方協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條款。
一、委託服務、審計、驗證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望都太陽城四期28#、29#、30#、31#樓、開閉??
2、建築面積:28392.37m2
3、工程造價(暫估價):每平米1000元
4、工程地址:賀蘭縣望都太陽城小區內
5、工程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委託乙方服務的內容或要求服務內容(需服務的內容在以下項目前劃
1、編制工程預算、決算、招標標底;
2、審核工程預算、決算;
3、工程量清單編制;
4、施工全過程造價控制;
5、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6、其他
7、要求:
三、甲方在項目施實過程中應提供的資料(需提供的資料在以下項目前劃勾)
1、施工合同、補充合同或施工協議書。
2、工程施工圖紙(全套:土建、安裝)。
3、圖紙會審資料、設計變更、簽證單。
4、施工組織設計、隱蔽工程記錄、吊裝工程記錄。
5、施工過程中雙方簽證資料。
6、工程(預)決算書(加蓋送審、編制單位公章、預算員專用章)。
7、工程量計算表、主要材料計算表。
8、鋼筋實際用量計算明細表。
9、按政策規定需據找補差價的材料價格證明資料。
10、建設單位供料明細表。
11、招投標文件及其他有關影響工程造價、工期等的簽證資料。
12、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取費等級證、預算員資料證。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明細表。
四、甲方在委託項目中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提供的計算資料要真實、齊全。
2、施工管理人員要密切配合。
3、由於甲方在工作運行中,提供的資料虛假不全或有關人員不配合,造成乙方結論不實際或拖延工作進度,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總造價的 %)
五、乙方在承辦委託諮詢業務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編制和審核,出具驗證報告,保證驗證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2、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編制、審計、核算業務,出具計算、審核、核算報告。
六、收費標準:
1、經雙方議定,按結算金額的
2、雙方一次性協商收費
七、結算方式:
1、經雙方議定,協議簽證後,甲方預付乙方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 的預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預算書時,甲方在簽收預算書時付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 30% 的款項。
3、進入工程決算時,甲方必須付至總費用的。
4、餘款在辦理完決算項目籤認時一次性付清。
5、補充內容:甲方要求報進度款時,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總費用中,在結算時預予抵扣。
八、雙方任何一方若無故撤消或不履行協議時,該方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審計工程總造價的 30 %)
九、本協議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
十、其它應説明的事項: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生效。
委託單位(甲方):
承辦單位(乙方):
地址:
電話:
代表簽字:
地址:
電話: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